第286章 背后传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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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有一哥们家遭贼了,偷走了很多值钱的东西,家里人连忙查看监控录像。
于是,这哥们在一家人的陪同下,从显示器内,看到他对着电脑自个撸
这个段子,充分说明了男人在想撸时,都喜欢有“助性”的载体,东洋小电影也好,还是高雅小说也罢,也或者是对现实中美女的腿。
沈岳是男人,那么他在成长过程中,肯定也经历过这种不可多说的阶段,并从中学到了很多的经验。
所以他为了制造绝境反扑的机会,希望小娘皮她二大爷能赶紧竖起来时,就死死盯着人家黑袍下的那半截白腿,脑海中浮上清晰的龌龊画面。
到底是年轻人,肾功能就是好。
哪怕当前二大爷随时都会被割掉,在沈岳盯着白腿,强大的幻想中,它还真起了反应。
恰好,庄纯左手揪住短裤,稍稍提起,锋利的小刀划了下去。
好刀法!
庄纯在用刀豁开沈岳的短裤时,动作堪称是行云流水,不伤他一根汗毛,只把短裤从中划开。
沈岳被庄纯当做死狗,拖了这一路,短裤早就脏的不成样子了,但里面的皮肤还算白净。
那玩意,也是黑里透红,与众不同
好像是扑棱一声,庄纯刚提起小刀,被短裤束缚的那玩意,就像被弹簧弹起那样,竖了起来。
庄纯立即呆住,满脸都在向外释放一个强大的问号:“这是什么?”
她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就在沈岳自投罗网来到禁、地之前,庄纯就已经抓来了七男一女八个祭品。
祭品之所以是祭品,那就是被祭祀时,是不能穿衣服的,必须干干净净的。
庄纯为庆祝她荣登优昙一族第三十二代王者之位,本次来青灵寨禁、地内,祭祀被弃民们敬奉的祖先雕塑,是一个人来的。
也是她亲手,把那八个祭品给剥干净了的。
庄纯在收拾七个男祭品时,当然会看清他们身上的零部件,也想当然的不屑一顾。
那七个男祭品,眼看就要被杀掉了,哪儿还能有那种想法?
那东西,自然也就从没有过的乖巧,软弱,一点点了。
本来,沈岳的这玩意也是一点点的,但为了求生在他强大的歪歪能力下,小娘皮她二大爷,貌似也深谙“皮之不存,毛发也没”的道理,和主人齐心协力,尽情展现它的雄风。
庄纯刚满二十岁,还是清纯处子,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可怕的东西?
现在,她看到了,呆住,那就是唯一的反应了。
这,正是沈岳想要的!
为了制造绝境反扑的机会,岳哥连男人的尊严都不要了,可谓是付出了惨重代价
机会来了,他当然会忽然大吼一声,猛地从地上翻身坐起时,一拳,狠狠砸了出去。
死,还是活,就看这一拳的了!
沈岳没打算,一拳就把庄纯给打死。
甚至,他都没奢望去打击庄纯的咽喉要害,只因那个部位目标小,还灵活,一旦小娘皮本能保护反应启动,歪头躲闪,沈岳辛苦制造的必杀机会,也就遗憾的错过。
这次错过后,沈岳只能快乐的去死了。
为确保成功性,沈岳这全力一拳的目标,选择了庄纯的左肋。
人左肋第三、第四根肋骨处,是心脏的位置。
沈岳这一拳只要奏效,运气再好的话,就能让庄纯被打断的肋骨反刺,刺进心脏。
他还不信了,心脏被肋骨刺穿的狐狸精,还能活。
沈岳蓦然暴起,大吼着出拳时,庄纯也清醒了过来。
却已经晚了。
沈岳打出的这一拳,无论是力道还是速度,都不次于他拿脑袋当大锤狠砸她的那一下。
看到沈岳那玩意如此骄傲,本能愣了下的庄纯,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她清醒的速度虽然快,沈岳的拳头却更快!
砰。
一声实打实的闷响中,伴随着清晰的肋骨断裂声。
因为太过用力,沈岳拳头都剧痛。
一击奏效!
沈岳狂喜中,庄纯惨叫一声,就像被大风吹断的风筝那样,身躯后翻,直直的飞了出去。
那只叫小白的狐狸,也嗷呜哀鸣了声,转身要逃窜时,却又忽然转身,张开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化身一团白光,狠狠扑向了沈岳的脸。
如果不是这只狐狸,沈岳绝对能弹射而起,趁着庄纯刚落地,剧痛让她大脑出现短暂空白的机会,直接扑过去,双膝狠狠跪在她心口,保管砸的她骨骼断裂,鲜血狂喷,就此一命呜呼。
可那只该死一万次的狐狸,偏偏在沈岳即将弹射而起时,及时扑到。
张开的嘴巴里,散出难闻的腥气。
这只白狐的双眼,竟然已经发红。
红的妖异,让沈岳看了,心悸不已,下意识的抬手挡住脸,就地翻滚,躲了过去。
白狐一击扑空后,根本不给沈岳任何反击的机会,随即弹跳而起,向狐仙雕塑后面窜去。
沈岳当然不会去追杀它。
他可没忘记,谁才是最大的威胁。
“小娘皮,拿命来吧!”
沈岳冷笑声中,鲤鱼打挺站起,抬脚正要扑向庄纯那边,却又愣住。
庄纯,不见了。
就在白狐舍命扑向沈岳,他下意识翻滚躲闪的瞬间,遭受致命打击的庄纯,趁机跑了。
她遭到重创后,怎么还能爬起来跑路,又是跑哪儿去了等问题,和沈岳终于绝处逢生相比起来,貌似一点都不重要。
就算她的武力值再强悍,再出现,沈岳自付也能和她同归于尽。
沈岳双拳紧攥,飞快转身看了遍,一个箭步跳到了狐仙雕塑后,才发现那边有个暗门。
暗门后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却能隐隐听到踉跄的脚步声,还有哀哀的狐鸣。
问都不用问,遭受重创的小娘皮,和那只该死的白狐,都逃进了暗门后的巷道中。
有道是能饶人处且饶人沈岳人生地不熟的,脑子进水了,才会追进去送死。
但庄纯在逃走时,传来的踉跄脚步声,也证明她已经被岳哥给吓破了胆,绝对不敢再返回找事了。
想到竟然能把非人的狐狸精给吓成这样,沈岳豪气顿生,张嘴对暗门内吐了口口水,轻蔑的骂道:“啊,我呸!老子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小娘皮,你给老子记住,以后见你一次,就打一次。”
别看沈岳嘴上说的光棍,心中还是很惋惜的。
更对庄纯遭受如此重击后,还能逃走而心有余悸。
他发誓,出去这鬼地方后,一辈子都不会再来了。
耍了下威风后,沈岳得意着刚要转身,却听暗门内传来阴森的冷笑:“呵呵,好,我都记住了。我保证,以后会让你一天见我至少十八次的。”
沈岳全身的神经,立即绷紧。
特么的,小娘皮所遭受的受创程度,远远比沈岳所料的轻许多。
要不然,她在撂下很狠话时,声音虽然嘶哑,却是中气十足。
这证明她被打断的肋骨,并没有反刺,把她刺伤。
民间早就传说,狐狸是最记仇的动物之一,更何况是狐狸精呢?
可以预见,以后小娘皮会把弄死沈岳,当做她人生、狐生中最大的目标,沈先生还想再像以前那样过悠然小日子的梦想,由此彻底破灭。
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他都得提心吊胆的预防小娘皮忽然出现。
可这又怎么样呢?
以后无论怎么样,都比现在被她把她二大爷给割掉,强过一百倍啊一万倍。
对沈岳来说,能活着离开这鬼地方,就是伟大的胜利!
更何况,外面世界那么大,沈岳又那么渺小,只要足够小心谨慎,随便找个旮旯一钻,嘿嘿,饶是小娘皮本事再大,也得找他找到天荒地老啊。
这样想后,沈岳的忌惮立即灰飞烟灭,再次得意起来,伸出右手中指,冲着暗门内狠狠点了下,还没解恨,索性抬起小娘皮她二大爷,准备留下他到此一游的证据。
不过那玩意硬邦邦时,是拒绝放水的。
危险已经化解,敌人已经狼狈逃窜,它没必要再硬了。
可它非得以硬的方式,来默默诉说它曾经立下的汗马功劳,沈岳也就随去了,满脸怜爱的神色,屈指弹了下:“兄弟,哥们在此对天承诺。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咱们哥俩,此生注定了要风雨同舟的。”
绝境求生成功的感觉,简直不要太好,沈岳挺着他兄弟,大摇大摆的走到了狐仙雕塑前,脚尖挑起短裤,看了眼又扔掉了。
现场有六个石人,还有狐仙的身上,都披着红色丝绸,那可是最佳遮身之物,比变成布片的短裤,要好一万倍。
沈岳随手从一个石人身上,拽下了丝绸,披在自己身上,在肋下打了个结,很像袈裟,再单手竖在*前,弯腰,声音洪亮的高宣:“阿弥陀佛,诸位道友,贫道这厢有、咦,这是个母石人?”
他从黑色石人上拽下红丝绸,又对它弯腰问好时,才发现这是个女性石人。
沈先生眼神再怎么不济,也能从它*前那对傲然,纤细的腰肢,修长的腿,以及高高挽起的秀发造型中,看出这是个女性石人了。
这些浑身漆黑,在灯光下泛着诡异色泽的石人,堪称是栩栩如生,手法真是了得。
虽说因石人全身漆黑,看不出五官,但它们的眼神,都相当的传神,在昏暗的灯光下,貌似还能转动,带着某种诡异的神色,让沈岳这么大胆的,都不敢对视。
“特么的,此处诡异不堪,还是早点遁走为好。”
沈岳低低骂了句,转身快步走向了石门。
出了石门后,沈岳顿觉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但他不怕。
在被小娘皮拖着来此的一路上,他可不曾遇到最怕的河流。
目不见物不要紧,只要走的慢点就好。
鲁迅先生曾说:“路再远,再艰难,走的再慢,只要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走到尽头的。”
“鲁迅先生说过这番话吗?为什么,老子不记得了?”
沈岳晒笑了声,刚要迈步,却听背后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沈岳。”
话说有一哥们家遭贼了,偷走了很多值钱的东西,家里人连忙查看监控录像。
于是,这哥们在一家人的陪同下,从显示器内,看到他对着电脑自个撸
这个段子,充分说明了男人在想撸时,都喜欢有“助性”的载体,东洋小电影也好,还是高雅小说也罢,也或者是对现实中美女的腿。
沈岳是男人,那么他在成长过程中,肯定也经历过这种不可多说的阶段,并从中学到了很多的经验。
所以他为了制造绝境反扑的机会,希望小娘皮她二大爷能赶紧竖起来时,就死死盯着人家黑袍下的那半截白腿,脑海中浮上清晰的龌龊画面。
到底是年轻人,肾功能就是好。
哪怕当前二大爷随时都会被割掉,在沈岳盯着白腿,强大的幻想中,它还真起了反应。
恰好,庄纯左手揪住短裤,稍稍提起,锋利的小刀划了下去。
好刀法!
庄纯在用刀豁开沈岳的短裤时,动作堪称是行云流水,不伤他一根汗毛,只把短裤从中划开。
沈岳被庄纯当做死狗,拖了这一路,短裤早就脏的不成样子了,但里面的皮肤还算白净。
那玩意,也是黑里透红,与众不同
好像是扑棱一声,庄纯刚提起小刀,被短裤束缚的那玩意,就像被弹簧弹起那样,竖了起来。
庄纯立即呆住,满脸都在向外释放一个强大的问号:“这是什么?”
她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就在沈岳自投罗网来到禁、地之前,庄纯就已经抓来了七男一女八个祭品。
祭品之所以是祭品,那就是被祭祀时,是不能穿衣服的,必须干干净净的。
庄纯为庆祝她荣登优昙一族第三十二代王者之位,本次来青灵寨禁、地内,祭祀被弃民们敬奉的祖先雕塑,是一个人来的。
也是她亲手,把那八个祭品给剥干净了的。
庄纯在收拾七个男祭品时,当然会看清他们身上的零部件,也想当然的不屑一顾。
那七个男祭品,眼看就要被杀掉了,哪儿还能有那种想法?
那东西,自然也就从没有过的乖巧,软弱,一点点了。
本来,沈岳的这玩意也是一点点的,但为了求生在他强大的歪歪能力下,小娘皮她二大爷,貌似也深谙“皮之不存,毛发也没”的道理,和主人齐心协力,尽情展现它的雄风。
庄纯刚满二十岁,还是清纯处子,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可怕的东西?
现在,她看到了,呆住,那就是唯一的反应了。
这,正是沈岳想要的!
为了制造绝境反扑的机会,岳哥连男人的尊严都不要了,可谓是付出了惨重代价
机会来了,他当然会忽然大吼一声,猛地从地上翻身坐起时,一拳,狠狠砸了出去。
死,还是活,就看这一拳的了!
沈岳没打算,一拳就把庄纯给打死。
甚至,他都没奢望去打击庄纯的咽喉要害,只因那个部位目标小,还灵活,一旦小娘皮本能保护反应启动,歪头躲闪,沈岳辛苦制造的必杀机会,也就遗憾的错过。
这次错过后,沈岳只能快乐的去死了。
为确保成功性,沈岳这全力一拳的目标,选择了庄纯的左肋。
人左肋第三、第四根肋骨处,是心脏的位置。
沈岳这一拳只要奏效,运气再好的话,就能让庄纯被打断的肋骨反刺,刺进心脏。
他还不信了,心脏被肋骨刺穿的狐狸精,还能活。
沈岳蓦然暴起,大吼着出拳时,庄纯也清醒了过来。
却已经晚了。
沈岳打出的这一拳,无论是力道还是速度,都不次于他拿脑袋当大锤狠砸她的那一下。
看到沈岳那玩意如此骄傲,本能愣了下的庄纯,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她清醒的速度虽然快,沈岳的拳头却更快!
砰。
一声实打实的闷响中,伴随着清晰的肋骨断裂声。
因为太过用力,沈岳拳头都剧痛。
一击奏效!
沈岳狂喜中,庄纯惨叫一声,就像被大风吹断的风筝那样,身躯后翻,直直的飞了出去。
那只叫小白的狐狸,也嗷呜哀鸣了声,转身要逃窜时,却又忽然转身,张开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化身一团白光,狠狠扑向了沈岳的脸。
如果不是这只狐狸,沈岳绝对能弹射而起,趁着庄纯刚落地,剧痛让她大脑出现短暂空白的机会,直接扑过去,双膝狠狠跪在她心口,保管砸的她骨骼断裂,鲜血狂喷,就此一命呜呼。
可那只该死一万次的狐狸,偏偏在沈岳即将弹射而起时,及时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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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白狐的双眼,竟然已经发红。
红的妖异,让沈岳看了,心悸不已,下意识的抬手挡住脸,就地翻滚,躲了过去。
白狐一击扑空后,根本不给沈岳任何反击的机会,随即弹跳而起,向狐仙雕塑后面窜去。
沈岳当然不会去追杀它。
他可没忘记,谁才是最大的威胁。
“小娘皮,拿命来吧!”
沈岳冷笑声中,鲤鱼打挺站起,抬脚正要扑向庄纯那边,却又愣住。
庄纯,不见了。
就在白狐舍命扑向沈岳,他下意识翻滚躲闪的瞬间,遭受致命打击的庄纯,趁机跑了。
她遭到重创后,怎么还能爬起来跑路,又是跑哪儿去了等问题,和沈岳终于绝处逢生相比起来,貌似一点都不重要。
就算她的武力值再强悍,再出现,沈岳自付也能和她同归于尽。
沈岳双拳紧攥,飞快转身看了遍,一个箭步跳到了狐仙雕塑后,才发现那边有个暗门。
暗门后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却能隐隐听到踉跄的脚步声,还有哀哀的狐鸣。
问都不用问,遭受重创的小娘皮,和那只该死的白狐,都逃进了暗门后的巷道中。
有道是能饶人处且饶人沈岳人生地不熟的,脑子进水了,才会追进去送死。
但庄纯在逃走时,传来的踉跄脚步声,也证明她已经被岳哥给吓破了胆,绝对不敢再返回找事了。
想到竟然能把非人的狐狸精给吓成这样,沈岳豪气顿生,张嘴对暗门内吐了口口水,轻蔑的骂道:“啊,我呸!老子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小娘皮,你给老子记住,以后见你一次,就打一次。”
别看沈岳嘴上说的光棍,心中还是很惋惜的。
更对庄纯遭受如此重击后,还能逃走而心有余悸。
他发誓,出去这鬼地方后,一辈子都不会再来了。
耍了下威风后,沈岳得意着刚要转身,却听暗门内传来阴森的冷笑:“呵呵,好,我都记住了。我保证,以后会让你一天见我至少十八次的。”
沈岳全身的神经,立即绷紧。
特么的,小娘皮所遭受的受创程度,远远比沈岳所料的轻许多。
要不然,她在撂下很狠话时,声音虽然嘶哑,却是中气十足。
这证明她被打断的肋骨,并没有反刺,把她刺伤。
民间早就传说,狐狸是最记仇的动物之一,更何况是狐狸精呢?
可以预见,以后小娘皮会把弄死沈岳,当做她人生、狐生中最大的目标,沈先生还想再像以前那样过悠然小日子的梦想,由此彻底破灭。
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他都得提心吊胆的预防小娘皮忽然出现。
可这又怎么样呢?
以后无论怎么样,都比现在被她把她二大爷给割掉,强过一百倍啊一万倍。
对沈岳来说,能活着离开这鬼地方,就是伟大的胜利!
更何况,外面世界那么大,沈岳又那么渺小,只要足够小心谨慎,随便找个旮旯一钻,嘿嘿,饶是小娘皮本事再大,也得找他找到天荒地老啊。
这样想后,沈岳的忌惮立即灰飞烟灭,再次得意起来,伸出右手中指,冲着暗门内狠狠点了下,还没解恨,索性抬起小娘皮她二大爷,准备留下他到此一游的证据。
不过那玩意硬邦邦时,是拒绝放水的。
危险已经化解,敌人已经狼狈逃窜,它没必要再硬了。
可它非得以硬的方式,来默默诉说它曾经立下的汗马功劳,沈岳也就随去了,满脸怜爱的神色,屈指弹了下:“兄弟,哥们在此对天承诺。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咱们哥俩,此生注定了要风雨同舟的。”
绝境求生成功的感觉,简直不要太好,沈岳挺着他兄弟,大摇大摆的走到了狐仙雕塑前,脚尖挑起短裤,看了眼又扔掉了。
现场有六个石人,还有狐仙的身上,都披着红色丝绸,那可是最佳遮身之物,比变成布片的短裤,要好一万倍。
沈岳随手从一个石人身上,拽下了丝绸,披在自己身上,在肋下打了个结,很像袈裟,再单手竖在*前,弯腰,声音洪亮的高宣:“阿弥陀佛,诸位道友,贫道这厢有、咦,这是个母石人?”
他从黑色石人上拽下红丝绸,又对它弯腰问好时,才发现这是个女性石人。
沈先生眼神再怎么不济,也能从它*前那对傲然,纤细的腰肢,修长的腿,以及高高挽起的秀发造型中,看出这是个女性石人了。
这些浑身漆黑,在灯光下泛着诡异色泽的石人,堪称是栩栩如生,手法真是了得。
虽说因石人全身漆黑,看不出五官,但它们的眼神,都相当的传神,在昏暗的灯光下,貌似还能转动,带着某种诡异的神色,让沈岳这么大胆的,都不敢对视。
“特么的,此处诡异不堪,还是早点遁走为好。”
沈岳低低骂了句,转身快步走向了石门。
出了石门后,沈岳顿觉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但他不怕。
在被小娘皮拖着来此的一路上,他可不曾遇到最怕的河流。
目不见物不要紧,只要走的慢点就好。
鲁迅先生曾说:“路再远,再艰难,走的再慢,只要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走到尽头的。”
“鲁迅先生说过这番话吗?为什么,老子不记得了?”
沈岳晒笑了声,刚要迈步,却听背后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沈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