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夜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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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曾相遇,我便还是从前般淡然冷傲,更不会牵扯出后来的痛彻心扉,但遇上她,我从未后悔过,只是遗憾,没能在最初的时候,就把最好的自己给予她。
——夜央
前半生我是冥界的夜央,后半生,我只想做林洁口中的蠢猫,生命中只有三件事,吃、睡,林洁,而林洁比前两件事重要得多。
我可以不吃,可以不睡,可我不能不要林洁。
所以当林洁哭着问我是不是骗她的时候,我收回了手,就当我背信吧。
可我宁愿负尽天下人,也做不到伤她分毫。
后来,秦子墨走了,把饮下奈何的林洁托付给了我。
也就是在那几个月,我彻底明白了对林洁的心意。
那时候不懂情爱的我,因为那些陌生的东西,心里燃起的一团火,让我发了疯得想要她,可在扑倒的那一刻,面对她的眼泪,我心疼了。
李一文告诉我,那就是喜欢。
原来,这种喜怒哀乐皆因她起的感情就是喜欢,因她喜,因她悲,不由自主。
我急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感情,想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跟我在一起时,她也会笑,也会开心,但一空闲下来,就会失了神,一发呆,就是很久。
她说,她的心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又不知道。
后来我懂了,记忆就是记忆,就算忘了,也抹杀不了曾经存在的事实,那种因一人欢喜的感受,总是割舍不下的。
所以仅仅只是一张照片,就足以掀起那么大的波澜。
“夜央,他是谁?”林洁哭红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疼。”
照片上的她羞红了脸,眉目间渲染着对秦子墨的温柔,而他的眼里,同样满满当当都是林洁一个人。
我何尝不想问,林洁,试着喜欢我,有那么难么?
但现在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千年前我负了夜漪,如今亲口尝这份苦涩,也是应该。
至少,我拥有过这么多回忆。
至少,林洁把我当做家人,但也只能是这个身份。
她的失落我再也看不下去,下定决心后,我带她去找秦子墨。
跨过火海,踏上雪山,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我说过,“背到我死,也要把你带回他的身边。”
在我筋疲力竭闭上双眼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气,对她的承诺,我终于做到了。
能回到秦子墨身边的她,一定会重新开怀得笑起来吧,那种只因秦子墨而绽放的笑容。
可为什么一想到她离去的背影,我还是心痛了呢。
放下,真难!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没成想,命运的转轮始终不愿意放过他们:秦子墨入化魂池险灭,林洁堕入魔道,差点弑父杀主。
可是我醒来得太迟了,那时我没有在场,不知道她有多绝望,只是听说地藏王为林洁指点迷津,那死去胎儿遗留之气是超脱六界之外的生命,作为转机护住了秦子墨的一缕残魂,但死物到底是死物,并不能让他恢复生机。
不死不活,就连见都见不到。
但林洁依然抱着一丝希望,奢求有奇迹出现,她说,她要等他,无论沧海桑田,抑或碧落黄泉,她总会等到的。
只要她回冥界,就是去化魂池看上一眼。
而我就站在远处看着她似是自言自语般对着池水说话,身侧的雪女告诉我,既然林洁身边没有人了,我可以试着接近她对她好,或许有一天,她会被我打动。
我摇了摇头,不可能的事,一开始就是结束,不管我多努力,她爱他,关于这件事,不可能改变,更不会动摇。
我能做的,只有成全,既然林洁想要那个奇迹,那我给她就好了。
没有人知道我的来历,也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是何幻化而成,不过,这些也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可以帮秦子墨回来。
一年又是一年,我穷尽毕生之力,化魂池终究发生了异动。
他,回来了。
我却只能躲在岩石后面,看着那个背影离开,看着秦子墨手捧幸福,回到她身边。
我知道现在的自己,生命力流逝得很快,但能以白发苍苍,换林洁笑颜满怀,值得了。
后来,林洁和秦子墨终于成亲了,在婚礼上,她偶尔环顾四周,像是在找什么人。
傻丫头,不亲眼看到你得到幸福,我怎么能安心?
婚礼完毕的时候,我终于现了身,以林洁娘家人的身份把她的手交付给秦子墨。
那么近的距离,让我不由得看呆了。
白痴洁真好看,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好看。
当林洁注意到我的白发时,我撒了谎,但那又有什么关系,连亲眼看着她走向别人的痛我能忍得下,这种苦涩算得了什么。
就让我在林洁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吧,毕竟是她教会了我爱。
我不知道自己的日子还剩下多少,我只知道自己的世界全是林洁,只要活着一天,就会继续延续这份爱。
哪怕她的眼里只有另一个人。
………………………………………后来呢,夜央果然成了只蠢猫,越吃越肥,每天懒洋洋的,偶尔帮林洁她们打打怪。
“死夜央,你特喵得又偷吃。”某人揪住黑猫的飞机耳,“你看你都肥成什么样儿了。”
“喵呜~”毛茸茸一秒化身大萌物,林洁眯了眯眼睛,努力抵抗萌光波,秦子墨好整以暇得坐在沙发上,勾了勾手指,“老婆,你快来看看,还喜欢哪里。”
林洁气呼呼得过去,窝进秦子墨怀里,嘟囔了一句,“都是你惯的。”然后浏览网页,这时,她的星星眼立马亮了,“这里,我好早就想去了,太美了。”
“还有这儿,特色小吃超级多的。”
“这里、”“那里也不错。”
……
“好。”秦子墨像逗猫似的摸了摸我的下巴,无限宠溺,“都去。”
某日,当秦子墨从身后拥着林洁吹海风时,迎着光,突然偏头,“林洁,我们要个孩子吧。”
林洁痴迷得看着秦子墨的俊颜,他低头,薄唇压了上来。
回神后,林洁这才意识到秦子墨刚才的话,忍不住娇羞,说了句“坏人、”
昨晚刚折腾了一夜,现在大清早还说这种话,大手煽风点火,似乎在暗示什么。
这时,一个清雅的声音不合时宜得响起,“要孩子,找隔壁老慕,我很乐意帮忙的。”
慕白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笑得爽朗,秦子墨登时黑下脸来,“想打架么?”
“别、”林洁赶紧挡在两人中间,“蜜月期禁止斗殴。”
“你这蜜月都过了几年了。”脑袋上一重,懒洋洋的一团东西落在头上,她没好气得扯下来,“小祖宗,你怎么也跟来了!”
秦子墨和林洁无奈对视,二人世界又泡汤了。
如果不曾相遇,我便还是从前般淡然冷傲,更不会牵扯出后来的痛彻心扉,但遇上她,我从未后悔过,只是遗憾,没能在最初的时候,就把最好的自己给予她。
——夜央
前半生我是冥界的夜央,后半生,我只想做林洁口中的蠢猫,生命中只有三件事,吃、睡,林洁,而林洁比前两件事重要得多。
我可以不吃,可以不睡,可我不能不要林洁。
所以当林洁哭着问我是不是骗她的时候,我收回了手,就当我背信吧。
可我宁愿负尽天下人,也做不到伤她分毫。
后来,秦子墨走了,把饮下奈何的林洁托付给了我。
也就是在那几个月,我彻底明白了对林洁的心意。
那时候不懂情爱的我,因为那些陌生的东西,心里燃起的一团火,让我发了疯得想要她,可在扑倒的那一刻,面对她的眼泪,我心疼了。
李一文告诉我,那就是喜欢。
原来,这种喜怒哀乐皆因她起的感情就是喜欢,因她喜,因她悲,不由自主。
我急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感情,想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跟我在一起时,她也会笑,也会开心,但一空闲下来,就会失了神,一发呆,就是很久。
她说,她的心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又不知道。
后来我懂了,记忆就是记忆,就算忘了,也抹杀不了曾经存在的事实,那种因一人欢喜的感受,总是割舍不下的。
所以仅仅只是一张照片,就足以掀起那么大的波澜。
“夜央,他是谁?”林洁哭红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疼。”
照片上的她羞红了脸,眉目间渲染着对秦子墨的温柔,而他的眼里,同样满满当当都是林洁一个人。
我何尝不想问,林洁,试着喜欢我,有那么难么?
但现在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千年前我负了夜漪,如今亲口尝这份苦涩,也是应该。
至少,我拥有过这么多回忆。
至少,林洁把我当做家人,但也只能是这个身份。
她的失落我再也看不下去,下定决心后,我带她去找秦子墨。
跨过火海,踏上雪山,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我说过,“背到我死,也要把你带回他的身边。”
在我筋疲力竭闭上双眼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气,对她的承诺,我终于做到了。
能回到秦子墨身边的她,一定会重新开怀得笑起来吧,那种只因秦子墨而绽放的笑容。
可为什么一想到她离去的背影,我还是心痛了呢。
放下,真难!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没成想,命运的转轮始终不愿意放过他们:秦子墨入化魂池险灭,林洁堕入魔道,差点弑父杀主。
可是我醒来得太迟了,那时我没有在场,不知道她有多绝望,只是听说地藏王为林洁指点迷津,那死去胎儿遗留之气是超脱六界之外的生命,作为转机护住了秦子墨的一缕残魂,但死物到底是死物,并不能让他恢复生机。
不死不活,就连见都见不到。
但林洁依然抱着一丝希望,奢求有奇迹出现,她说,她要等他,无论沧海桑田,抑或碧落黄泉,她总会等到的。
只要她回冥界,就是去化魂池看上一眼。
而我就站在远处看着她似是自言自语般对着池水说话,身侧的雪女告诉我,既然林洁身边没有人了,我可以试着接近她对她好,或许有一天,她会被我打动。
我摇了摇头,不可能的事,一开始就是结束,不管我多努力,她爱他,关于这件事,不可能改变,更不会动摇。
我能做的,只有成全,既然林洁想要那个奇迹,那我给她就好了。
没有人知道我的来历,也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是何幻化而成,不过,这些也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可以帮秦子墨回来。
一年又是一年,我穷尽毕生之力,化魂池终究发生了异动。
他,回来了。
我却只能躲在岩石后面,看着那个背影离开,看着秦子墨手捧幸福,回到她身边。
我知道现在的自己,生命力流逝得很快,但能以白发苍苍,换林洁笑颜满怀,值得了。
后来,林洁和秦子墨终于成亲了,在婚礼上,她偶尔环顾四周,像是在找什么人。
傻丫头,不亲眼看到你得到幸福,我怎么能安心?
婚礼完毕的时候,我终于现了身,以林洁娘家人的身份把她的手交付给秦子墨。
那么近的距离,让我不由得看呆了。
白痴洁真好看,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好看。
当林洁注意到我的白发时,我撒了谎,但那又有什么关系,连亲眼看着她走向别人的痛我能忍得下,这种苦涩算得了什么。
就让我在林洁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吧,毕竟是她教会了我爱。
我不知道自己的日子还剩下多少,我只知道自己的世界全是林洁,只要活着一天,就会继续延续这份爱。
哪怕她的眼里只有另一个人。
………………………………………后来呢,夜央果然成了只蠢猫,越吃越肥,每天懒洋洋的,偶尔帮林洁她们打打怪。
“死夜央,你特喵得又偷吃。”某人揪住黑猫的飞机耳,“你看你都肥成什么样儿了。”
“喵呜~”毛茸茸一秒化身大萌物,林洁眯了眯眼睛,努力抵抗萌光波,秦子墨好整以暇得坐在沙发上,勾了勾手指,“老婆,你快来看看,还喜欢哪里。”
林洁气呼呼得过去,窝进秦子墨怀里,嘟囔了一句,“都是你惯的。”然后浏览网页,这时,她的星星眼立马亮了,“这里,我好早就想去了,太美了。”
“还有这儿,特色小吃超级多的。”
“这里、”“那里也不错。”
……
“好。”秦子墨像逗猫似的摸了摸我的下巴,无限宠溺,“都去。”
某日,当秦子墨从身后拥着林洁吹海风时,迎着光,突然偏头,“林洁,我们要个孩子吧。”
林洁痴迷得看着秦子墨的俊颜,他低头,薄唇压了上来。
回神后,林洁这才意识到秦子墨刚才的话,忍不住娇羞,说了句“坏人、”
昨晚刚折腾了一夜,现在大清早还说这种话,大手煽风点火,似乎在暗示什么。
这时,一个清雅的声音不合时宜得响起,“要孩子,找隔壁老慕,我很乐意帮忙的。”
慕白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笑得爽朗,秦子墨登时黑下脸来,“想打架么?”
“别、”林洁赶紧挡在两人中间,“蜜月期禁止斗殴。”
“你这蜜月都过了几年了。”脑袋上一重,懒洋洋的一团东西落在头上,她没好气得扯下来,“小祖宗,你怎么也跟来了!”
秦子墨和林洁无奈对视,二人世界又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