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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开始用歌舞拯救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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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着一个幸运、和一个冲击,多么奇妙的际遇】

    我叫刘晓莹,女,22岁,中国内蒙古包头市人。不用求照片,因为我颜值不高,只是个普通女孩。当然,如果要说有什么不普通的话,那就是:我是一个天选者,论坛注册id“自由漫步者”。天选者,这三个字还是从世界观测局看来的,它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对我来说,成为天选者,意味着和毫无激情的平凡生活彻底决裂。

    我,成了一个非同寻常的人。

    【翻越过前面山顶、和层层白云,绿光在那里】

    这和能力之类的没有关系,论坛上看到那么多晒能力的帖子,有很多人获得了各种让人羡慕的强大本领,但我没有。用我的死宅男友的话说,我不论是武术魔术还是奥术都没有提升。但我依然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好,因为与我的死宅男友不一样,同时与我文静的形象也很不相符的是,我是一个彻底的旅行者。

    自由,漫步,这就是我对生活的全部渴盼。而成为天选者之后,我的所有梦想就达成了。

    【触电般不可思议、像一个奇迹,划过我的生命里】

    哦,忘了一样,我还是一个摄影师。根据世界观测局的公告,一个低危险度的世界出现了。这种预测往往提前不了一两天,作为一个穷人,我也没有经济能力四处跑。但恰好,新的魂洞就笼罩在包头市的上方。一顶鸭舌帽。一个双肩包。加上乱七八糟的生存工具。还有我最爱的相机,这样就踏上了我的摄影之旅。

    为了摄影,我不惜任何危险。我或许疯了,但来到了这个全新的世界之后,我就知道一切都值得——因为这里太美了。

    【不同于任何意义,你就是绿光,如此的唯一】

    虽然没有什么武斗的能力,但是一直是个野丫头的我。生存能力并不低。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一转眼已经度过了三十天了。三十天的独行,期间遇到了把帽子吹走一公里的大风,和把我弄成落汤鸡的大雨,普通人一定觉得孤独和艰苦,但我却甘之如饴。或许我不正常吧,但能在成为天选者之后依然淡定的人,都有些反常的地方。

    这三十天我过的很快乐。我拍摄了很多照片,动物的、植物的。这个世界的动植物和地球几乎没有差别,如果不是这里没有人的痕迹的话。真不敢相信已经不在地球了。这里真的是一片梦的土地,如果未来和死宅男友组建家庭的话。我要在这森林中建造个房子住在这里。死宅男友应该也没什么离开人群就会孤独的死掉的怪病——只要这异界通网。

    【遇见了一个传奇、却如此熟悉,在天空里的精灵】

    当然,这世界也并非全然没有一丁点人类的痕迹。在三十天的旅行中,偶尔能够看到远方的烟柱,路过熄灭的火堆,发现古树上的顽皮刻痕。这些都是其他天选者留下的痕迹,虽然没有碰面,但我与其他人就这么通过细微的讯息互相感知。

    这感觉很奇妙。

    我见过搞怪的稻草人,见过河边鹅卵石堆成的爱心。天选这中或许也有可怕的人吧,但大部分还是可爱的家伙,至少我是这么坚信的。最奇特的是在第八天,在草原上见到了一处签名。一个名叫“lost-knight”的人,将自己的名字以麦田怪圈的形式刻在了大地上。为了这个长度超过一公里的签名,我爬了很高的山,才拍到了满意的全景。这点滴的痕迹都是旅途中的惊喜,我要把它们拍到照片里,传到网上与大家共享。

    呵呵,我当然不是傻子,不会在广域网上交流这些信息。但在天选者论坛中,我野心勃勃,想要建设一个“超时空驴友攻略”。总有一天,我会整理出所有世界的资料,成为超时空驴友的,呃,版主……这就是我的雄心壮志,这么一想我忽然明白,也许和那死宅男友也不是没有共同点——野心都很渺小。

    【这是最美的传递、在我心里,你就是唯一】

    今天是第三十天了,我来到了草原与高山的边界线。前面的山脉是如此险峻,如果攀爬的话或许会有危险。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绕路的时候,我看到了什么。我的眼睛不大,和开眼角之前的韩国美女一个级别,但我的视力很好。

    我架起镜头对准了天空,那里有什么在飞,从一个山巅飞向另一个高峰。那是鸟?是飞机?不,是……是两个人!我砸下血本的镜头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将画面拉近之后,我终于看到了。那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在凌空飞舞,这么远的距离看不清面目身形,但是那一头白金色的头发如此醒目。那么自由,那么舒展,那么肆无忌惮。

    这,或许才是真正的自由!

    等等,好像不只是在飞,还在干着别的什么。仔细听听……好像在唱歌!

    “唱~山~歌~~嘞,诶诶诶诶,这边唱来,那边和,诶诶那啊啊边和。”杨绮嗖的一下落在了一个高俊的岩石上,醉里挑灯看剑一般的剑指一并转身一指:“接!”

    被指着的人还在空中飞着呢,见到剑指立刻张嘴唱到:“山歌好比春嗯嗯江昂昂水……咳咳,果然还是太傻了,不接了。”一开口,一口真气也流泻了,立刻从空中落了下来,落在并排的另一块巨岩上。

    “别不好意思嘛,必须放开胆量拥抱自然——好吧好吧,看你脸皮薄,那换回孙燕姿好了。你可以不领唱,但必须给我伴奏与和声,怎么样?行?那成。就这么说定了。”杨绮一指远处的山峰:“来来来。燃烧起来。把天龙道音之类的都拿出来,唱歌就是力所能及内吼的越大声越爽,一边冲一边唱啊!”

    砰,一声巨响,碎石崩飞,杨绮已经腾身而起,飞跃向另一个山头。

    “下过雨的,夏天傍晚。我都会期待。唱歌的蝉——该你了!”

    “嘿!”吐气开声的时候,杨奇已经后发先至追上了空中的女王,双手一抄抓住了她,带着她一起向前飞掠。

    “对——把星星都吵醒,月光晒了很凉快!”

    【你说活在明天、活在期待,不如活在今天很自在。我说我懂了,会不会太快,未来第一天要展开。】

    试过全力以赴的极速狂奔吗?试过无拘无束的尽情跳跃吗?试过在蓝天白云之下,没有观众与听众,但却放开胆量大声歌唱吗?不是唱给任何人听的。而是唱给自己,唱给自由跃动的心!

    记忆之中的小时候。都有过这种熊孩子式的行为。但长大之后,总有太多顾虑、太多思考。有力不能使,有气无处发,本是二货而不能癫狂。一龙五象,已经被常识和惯性困锁太久了。但是今天,在杨绮肆无忌惮的狂笑和歌唱中,杨奇忽然找回了那种天大地大心更大的豪放。

    【第一天,我存在。第一次,呼吸畅快。站在地上的脚踝,因为你而有真实感。】

    强大的力量,强健的躯体,两人一路狂歌,一路奔驰。飞跃高山峡谷,窜上百丈绝崖。两人的配合比曾经和移花的配合更默契,而且更放心大胆。拉着移花前行时还有顾虑,但是抓着女王的手之后,杨奇却可以长笑一声全力一甩,把她唰的一下扔向遥遥的天际。当然,有时也会被反过来当成标枪,嗖的一下投出。

    那加速度大的,都快炸出空环了。强烈的劲风扑面而来,杨奇却只有一种小时候高高荡秋千时的刺激。嘭,在最高峰嘭的一下展开衣袖。三十五年多的明玉功活泼泼的运转着,虽然还做不到凭虚御风,但可以宛如滑翔机一般借风飘游,飞得更远。往往这个时候,女王就会狂追过来一跃而起抓住他的腰身,然后真的把他当成飞行器,手指方向、发号施令、飞向远方。

    【蓝色的海、海上的云、云的那端,到未来,不转弯——】

    “跑啊!”女王一声喊,于是两人飞过裂谷、奔过草原,跳下深深的坑洞,又跃上高高的山巅。

    “扔啊!”女王一声喊,于是两人就像砸玻璃的坏孩子一样,捡起大石头砸向远方,目送它轰隆隆的滚过大地。

    “抓啊!”女王一声喊,于是两人大跨步的奔入滔滔湖中。爆炸般的巨大水花飞溅四面八方,最后你举着一个条大怪鱼,我顶着一个大乌龟,任猎物噼啪挣扎,我自大笑不息。

    “烤啊!”——于是就钻木取火。

    “吃啊!”——于是就开怀大嚼。

    “舞啊!”——于是就群魔乱舞。

    “唱啊!”——于是杨奇终于开始唱歌。

    他本来很喜欢唱歌,若非如此女王又怎么会喜欢唱歌呢。但不知从何时起,他就很少会再开口唱歌了。某种莫名的情绪锁住了他的唇舌,让他不会再放声高歌。但是今天,在这广阔的天地中,杨奇终于张开双臂拥抱天空,展开歌喉:

    【第一天,我存在。第一次能飞起来!爱是腾空的魔幻,第一天的纯真色彩它总是永远、那么、灿烂!】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杨奇第一次明白,为什么一路走来有那么多人会围在女王的身边。那是至情至性的赤子之心,任何人都会被感染、都会产生无穷的向往与憧憬。这一刻,杨奇坚信,有她在,真的能在宋末建立起一个男人与女人平等相处、互相尊重的国度。

    这或许也是一种双-修吧,至少在女王的感染中,杨奇体会到了久违的轻松。这是最彻底的放送,最无拘束的休假。女王真的很适合太上灵情道,她的想法没有错。在这大放情怀的玩乐中,顶轮花瓣一片接一片的绽放。十天之后,开放了整整九百九十九片花瓣。

    还差一片,顶轮便会圆满了,整个七轮三脉也就圆满了。(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ps:我会告诉你们我超级喜欢孙燕姿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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