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五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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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回答:“你傻了吗?我昨天说了,要借谢羽之死的东风,去找巴松的麻烦。范十一如果太早无罪释放,对我的计划是很不利的。一环扣一环,既然我找了范十一,给了范十一钱,肯定要把他作用压榨到极点。六百万哦,他值那个钱吗?”
曹云道:“你昨天还说是被他们爱情感动。”
“没错,是爱情。是范妻对范十一不离不弃的爱情,不是范十一落水狗死抓范妻的爱情。”镜头道:“有一次范十一报警自己妻子被讨债人侵犯,事后警方因为没有证据,不认可范十一的控告。事实上发生了侵犯。我感受到爱情的伟大,不是反话。夫妻同富贵容易,共患难最难。既然让我感动的是范妻,收钱的是范十一,我希望能帮范妻解决这个问题,以免她成为苦情大戏的女主角。”
镜头补充:“就是顺手的事,死证有人写,不需要我动手。我本来对这事情的结果兴趣不大,但是没想到会有戏剧性的发展。”
司马落:“别那么多废话,会冲淡我方优势压迫感。”
小子,你竟然敢这么和我说话?好吧……目前你是大爷。镜头选择闭嘴。
司马落道:“请证人出庭。”
轩辕天河出庭,司马落就刚才的控告对轩辕天河进行询问,轩辕天河知无不答。司马落询问了原因,轩辕天河无奈回答,说谎话要死人的。
轩辕天河和晓月是多年前的朋友,轩辕天河三十岁左右,是晓月父亲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后来父亲和两个兄弟因为火拼死亡,晓月也脱离了家族,但是和轩辕天河还有一定的联系。
范妻被释放当天,范十一承认自己杀人当天,晓月找到了轩辕天河。轩辕天河很为难,说明范十一未必是真凶。晓月说,她肯定范十一和谢羽遇害有关,她不在乎范十一是不是真凶,范十一的一条烂命怎么有谢羽的命金贵?既然和他有关,无论他是不是开枪了,他都得付出代价。
晓月承诺了一笔不菲的钱,如果范十一听得懂轩辕天河的话自尽,那么轩辕天河就可以得到一笔巨款。
假设范十一自杀了,死无对证。假设范十一听不懂,不自杀,自己也没事。
轩辕天河是没想到自己会上烈焰法庭。这就麻烦了,撒谎被揭穿会死的,沉默也会死。在镜头做思想工作后,轩辕天河承认了自己收晓月钱给范十一递话。
……
控方已经把牌全部打出来了,大家看向曹云。
曹云深吸口气,站起来走到证人席边:“证人,你说晓月,是哪个晓月?”
证人:“谢陆的妻子,晓月。”
曹云:“你们在哪见面?”
证人:“在XX公园。”
曹云:“给你现金,还是汇款?”
证人:“因为发生……”
曹云:“给你现金,还是汇款?回答我问题。”
司马落:“因为范十一死亡当天,谢陆全家就接受警方的保护,所以不可能有机会给证人汇款。”
曹云恍然大悟:“也就是说,你没拿到钱?”
证人点头:“没有。”
曹云:“那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证人:“她没说具体金额,我们的关系不需要说的那么清楚。”
曹云:“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证人:“她没说具体金额,我们……”
曹云:“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证人:“……没说给多少。”
曹云问:“那你怎么知道她给你的钱,足够你在失去买一套房子?”
证人:“我猜的。”
曹云:“按照我的了解,银河律师所的专座律师,应该挺富有的。为什么愿意为了这笔钱而冒险?”
证人想了一会,有些无奈:“律师收入没有外面想的那么高,我去年业务收入是三百万,在同行业中算是很高的。但是律师所要抽17%,毕竟是律师所提供了案源,另外税率为40%左右,拿到手也就一百多万。我有两个孩子,我老婆是全职太太,能存点钱,但是要买一套市区的房子,差的还是很远的。”
曹云点点头,问:“你和晓月是几点见面?”
证人回答:“范十一自杀当天中午12点左右。”
曹云:“她穿什么衣服?”
证人看曹云,低头沉思一会:“红色?我对衣服不敏感,应该是中裙……”
曹云道:“没多久的时间吧,晓月很漂亮……”
证人:“可能就因为漂亮……”怎么说呢?
曹云:“再想想吧。”
证人:“我不太肯定,好像是米黄色的衣服是……我记不清楚。”
曹云:“好吧,那你们在公园哪个位置见面?”
证人回答:“有一些老人在唱戏亭子,我们坐在十几米外的位置。”
曹云问:“附近有监控吗?”
证人:“没有吧。”
曹云:“也就是说,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你当天和晓月在公园见面?”
证人想了好一会:“没有。”
曹云道:“那她总有给你电话吧?”
证人回答:“没有,不可能直接打我电话,我是范十一的律师,她有利益关系。”
曹云:“那她怎么联系你?”
证人回答:“她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是陌生电话号码。”
曹云看法官:“查到号码了吗?”
一号法官回答:“号码是公园附近一所寺庙内的公用电话。”在东唐有不少寺庙,这不特别。特别的是,现在几乎在地球消失的公用电话,在东唐还有相当的保有量。根据法律,市区五百米之内必须有一台公用电话。通常来说,都有监控,但寺庙没有监控。
曹云问:“我相信应该不会使用电话卡,应该是投币,请问有没有拿到电话投币的指纹?或者是公用电话的指纹?”
一号法官道:“曹云,这不太现实。毕竟过了十来天了,就算现在去取指纹,也不太可能取到指纹。”
曹云点头:“电话是唯一能证明晓月和证人联系的物证,本来应该可以比较轻松的取证。但是现在无法取证,为什么?因为过了快半个月了。是什么导致这个情况的发生?”
曹云一指镜头:“是他,他说他安装了窃听器,他知道证人和范十一说了什么。但是他没有取证,也没有保护证据,没有保护唯一的证据。镜头你在东唐策划的连环案,就说明你对法律,对证据的认识超过常人,甚至不是司法人员可比的。而你怎么会忽视唯一的物证的?”
曹云:“真相只有一个,你!是诬陷。”
“我X!”
曹云:“你为了你雇主复仇,你伙同证人,诬陷了晓月。”
镜头站起来:“你胡说。”
曹云不理会,问:“证人,他有没有给你许诺好处?”
证人回答:“没有。”
曹云:“他有威胁你吗?”
证人回答:“我下班回家,停车下车,还没看清楚就被人推回驾驶位。一名男子按下开门键,另外一名男子进入后座,匕首压住我喉咙说:他是烈焰法庭的,就范十一案要我上庭。如果我不同意,会有人上门拜访我家。对方给我看手机,手机视频里是我家的门。”
曹云:“这就是威胁?”
司马落:“这是烈焰法庭惯用的手法,算不上威胁。”
曹云问:“证人,到了邮轮后呢?”
证人一指镜头:“我进去一个房间,他在。他要求我诬陷晓月,我敢乱说半个字,就杀我全家,还说了一些细节,比如公园……”
“放屁。”镜头怒了,跳了起来:“你XX的放屁。”第一次尝到被诬陷的滋味。
曹云:“警卫。”
警卫看法官,法官是木偶:“肃静……一会你再说。”
曹云道:“别怕,烈焰法庭会保护说实话的人。他是怎么说的?”
证人回答:“他说:晓月答应给我一笔钱,让我转告范十一,谢家出一亿要弄死他。我和范十一说,谢家出一亿要弄死他和主谋。然后他给我看了视频,视频是楼下拍摄我家窗户的视频。说:你知道应该怎么做。”
镜头大怒:“放屁……”
曹云:“要求收缴镜头手机。”
“谁敢。”镜头拿出手机摁。
曹云:“警卫。”
一号法官:“警卫。”
警卫已经准备好,一听法官开口,立刻压制镜头,拿过手机。曹云上前,接过手机,手机已经开锁,曹云接入大电视,操作手机。镜头已经打开了视频文件夹,曹云播放,果不其然,是证人说的视频。
镜头道:“这是我要挟他说实话的视频。”
曹云反问:“实话?既然来到烈焰法庭,为什么还要用其家人威胁他?另外烈焰法庭是怎么管理的,为什么让镜头和证人单独呆在一起?司马落,你吃屎的吗?”
司马落手抚额头,苦笑连连,自己怎么把证人是一名精英律师的身份给忽视了。没错,证人刚开始是说实话,但是曹云慢慢引导,证人很快知道了曹云的意思。于是两人合作,直接把镜头卖了。
司马落低声:“录音证据?”
镜头看司马落:“没有!有的话我早交出来了。”
司马落:“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镜头:“我的人跟踪证人去公园,听到他和一名妇女的一些对话。”
曹云早就知道窃听器是不会被证人带到看守所内的,进入看守所,特别是会见嫌疑人而不是犯人,是需要过安检的。金属门对付窃听器比较无力,但手持扫描器很有可能找到窃听器。曹云不认为镜头会冒险。
另外要在证人身上临时安装窃听器,还要回收窃听器,并且不被证人发现,这是一项很难的任务。曹云从来没把窃听器当回事,他认为镜头跟踪律师的可能性更高。特别是镜头说明,他没有太在意东唐的事。
当然也有很小机率确实有窃听器。证人出门,被镜头的人怀疑,然后偷偷放了窃听器。看守所没有检查出窃听器,证人也没有发现窃听器。证人从看守所开车回公司,被对方拿回了窃听器。那曹云就没办法了。即使是剑蝶级别的窃听器,要临时放到移动的人体上,并且不被发现,也是存在一定困难的。
曹云不理会控席的窃窃私语:“司马落,请回答我的问题,你是一名检察官,我相信你会说实话。”司马落沉默许久后,拿过麦克风道:“镜头和我说,我身份不好参与逼供,他先给证人打点预防针。免得证人回东唐后,把我害了。”从这点看,镜头对司马落还是挺够意思的。
曹云看法官席:“法官大人,现在有人公然在烈焰法庭上做伪证,请求处理。”
一号法官:“暂时休庭。”
曹云道:“为保证证人安全,为保证烈焰法庭透明公平,我要求司马落和证人在一起。”
“同意,休庭。”
曹云点头表示感谢,走回辩护席,和巴右拍手,和令狐兰拥抱。
哈哈哈哈!没想到吧镜头?不要把任何人当成NPC,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思想,每个人的立场决定了他们的想法和行为。
……
五法官,一镜头,单独留在法庭。
一号法官:“镜头,你现在让我们怎么收场?你来告诉我。”
镜头:“相信我,我说的是真的,除了窃听器是我虚张声势之外。”
二号法官:“作为一个以诬陷为生的人,你要求我们相信你的真话,你不觉得是一种讽刺吗?刚才是什么?刚才那一幕可以说是教科书般的翻供。你以为证人是你们的证人?你为什么要单独和证人在一起?”
镜头:“就算我不单独和证人在一起,证人也有其他说辞。毕竟我们威胁绑架他。”
二号法官:“你就没想到证人会翻脸?他可是一名银河律师所,年收入百万的专座律师。”
镜头许久后道:“现在想起来,昨天审讯他时候,他言语中有很多保留部分……”
二号法官:“好了,现在说这些没用,你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镜头摊手。
二号法官:“第一个选择,你坚持自己说法,我们只能杀了你。第二个选择,你承认自己诬陷,我们就放过你。”
三号法官:“镜头,就刚才庭审看,证人毫无破绽,你虽然气急败坏的很真实,但曹云把你老底一掏,你是个专业的演员,专业靠诬陷别人为生的演员,在东唐多起案子和你有关。你觉得大家会信你,还是信证人?”
镜头:“让我和证人再谈一谈。”
二号法官:“谈?司马落在那呢,就算没有司马落,我们还得按照规则来玩这个游戏。你自己看吧,二选一。”
镜头:“如果我放过他,金俊可能不会放过我。”
二号法官:“我只给选择权,我不关心你的下场。就这样,十分钟后见。”
镜头回答:“你傻了吗?我昨天说了,要借谢羽之死的东风,去找巴松的麻烦。范十一如果太早无罪释放,对我的计划是很不利的。一环扣一环,既然我找了范十一,给了范十一钱,肯定要把他作用压榨到极点。六百万哦,他值那个钱吗?”
曹云道:“你昨天还说是被他们爱情感动。”
“没错,是爱情。是范妻对范十一不离不弃的爱情,不是范十一落水狗死抓范妻的爱情。”镜头道:“有一次范十一报警自己妻子被讨债人侵犯,事后警方因为没有证据,不认可范十一的控告。事实上发生了侵犯。我感受到爱情的伟大,不是反话。夫妻同富贵容易,共患难最难。既然让我感动的是范妻,收钱的是范十一,我希望能帮范妻解决这个问题,以免她成为苦情大戏的女主角。”
镜头补充:“就是顺手的事,死证有人写,不需要我动手。我本来对这事情的结果兴趣不大,但是没想到会有戏剧性的发展。”
司马落:“别那么多废话,会冲淡我方优势压迫感。”
小子,你竟然敢这么和我说话?好吧……目前你是大爷。镜头选择闭嘴。
司马落道:“请证人出庭。”
轩辕天河出庭,司马落就刚才的控告对轩辕天河进行询问,轩辕天河知无不答。司马落询问了原因,轩辕天河无奈回答,说谎话要死人的。
轩辕天河和晓月是多年前的朋友,轩辕天河三十岁左右,是晓月父亲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后来父亲和两个兄弟因为火拼死亡,晓月也脱离了家族,但是和轩辕天河还有一定的联系。
范妻被释放当天,范十一承认自己杀人当天,晓月找到了轩辕天河。轩辕天河很为难,说明范十一未必是真凶。晓月说,她肯定范十一和谢羽遇害有关,她不在乎范十一是不是真凶,范十一的一条烂命怎么有谢羽的命金贵?既然和他有关,无论他是不是开枪了,他都得付出代价。
晓月承诺了一笔不菲的钱,如果范十一听得懂轩辕天河的话自尽,那么轩辕天河就可以得到一笔巨款。
假设范十一自杀了,死无对证。假设范十一听不懂,不自杀,自己也没事。
轩辕天河是没想到自己会上烈焰法庭。这就麻烦了,撒谎被揭穿会死的,沉默也会死。在镜头做思想工作后,轩辕天河承认了自己收晓月钱给范十一递话。
……
控方已经把牌全部打出来了,大家看向曹云。
曹云深吸口气,站起来走到证人席边:“证人,你说晓月,是哪个晓月?”
证人:“谢陆的妻子,晓月。”
曹云:“你们在哪见面?”
证人:“在XX公园。”
曹云:“给你现金,还是汇款?”
证人:“因为发生……”
曹云:“给你现金,还是汇款?回答我问题。”
司马落:“因为范十一死亡当天,谢陆全家就接受警方的保护,所以不可能有机会给证人汇款。”
曹云恍然大悟:“也就是说,你没拿到钱?”
证人点头:“没有。”
曹云:“那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证人:“她没说具体金额,我们的关系不需要说的那么清楚。”
曹云:“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证人:“她没说具体金额,我们……”
曹云:“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证人:“……没说给多少。”
曹云问:“那你怎么知道她给你的钱,足够你在失去买一套房子?”
证人:“我猜的。”
曹云:“按照我的了解,银河律师所的专座律师,应该挺富有的。为什么愿意为了这笔钱而冒险?”
证人想了一会,有些无奈:“律师收入没有外面想的那么高,我去年业务收入是三百万,在同行业中算是很高的。但是律师所要抽17%,毕竟是律师所提供了案源,另外税率为40%左右,拿到手也就一百多万。我有两个孩子,我老婆是全职太太,能存点钱,但是要买一套市区的房子,差的还是很远的。”
曹云点点头,问:“你和晓月是几点见面?”
证人回答:“范十一自杀当天中午12点左右。”
曹云:“她穿什么衣服?”
证人看曹云,低头沉思一会:“红色?我对衣服不敏感,应该是中裙……”
曹云道:“没多久的时间吧,晓月很漂亮……”
证人:“可能就因为漂亮……”怎么说呢?
曹云:“再想想吧。”
证人:“我不太肯定,好像是米黄色的衣服是……我记不清楚。”
曹云:“好吧,那你们在公园哪个位置见面?”
证人回答:“有一些老人在唱戏亭子,我们坐在十几米外的位置。”
曹云问:“附近有监控吗?”
证人:“没有吧。”
曹云:“也就是说,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你当天和晓月在公园见面?”
证人想了好一会:“没有。”
曹云道:“那她总有给你电话吧?”
证人回答:“没有,不可能直接打我电话,我是范十一的律师,她有利益关系。”
曹云:“那她怎么联系你?”
证人回答:“她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是陌生电话号码。”
曹云看法官:“查到号码了吗?”
一号法官回答:“号码是公园附近一所寺庙内的公用电话。”在东唐有不少寺庙,这不特别。特别的是,现在几乎在地球消失的公用电话,在东唐还有相当的保有量。根据法律,市区五百米之内必须有一台公用电话。通常来说,都有监控,但寺庙没有监控。
曹云问:“我相信应该不会使用电话卡,应该是投币,请问有没有拿到电话投币的指纹?或者是公用电话的指纹?”
一号法官道:“曹云,这不太现实。毕竟过了十来天了,就算现在去取指纹,也不太可能取到指纹。”
曹云点头:“电话是唯一能证明晓月和证人联系的物证,本来应该可以比较轻松的取证。但是现在无法取证,为什么?因为过了快半个月了。是什么导致这个情况的发生?”
曹云一指镜头:“是他,他说他安装了窃听器,他知道证人和范十一说了什么。但是他没有取证,也没有保护证据,没有保护唯一的证据。镜头你在东唐策划的连环案,就说明你对法律,对证据的认识超过常人,甚至不是司法人员可比的。而你怎么会忽视唯一的物证的?”
曹云:“真相只有一个,你!是诬陷。”
“我X!”
曹云:“你为了你雇主复仇,你伙同证人,诬陷了晓月。”
镜头站起来:“你胡说。”
曹云不理会,问:“证人,他有没有给你许诺好处?”
证人回答:“没有。”
曹云:“他有威胁你吗?”
证人回答:“我下班回家,停车下车,还没看清楚就被人推回驾驶位。一名男子按下开门键,另外一名男子进入后座,匕首压住我喉咙说:他是烈焰法庭的,就范十一案要我上庭。如果我不同意,会有人上门拜访我家。对方给我看手机,手机视频里是我家的门。”
曹云:“这就是威胁?”
司马落:“这是烈焰法庭惯用的手法,算不上威胁。”
曹云问:“证人,到了邮轮后呢?”
证人一指镜头:“我进去一个房间,他在。他要求我诬陷晓月,我敢乱说半个字,就杀我全家,还说了一些细节,比如公园……”
“放屁。”镜头怒了,跳了起来:“你XX的放屁。”第一次尝到被诬陷的滋味。
曹云:“警卫。”
警卫看法官,法官是木偶:“肃静……一会你再说。”
曹云道:“别怕,烈焰法庭会保护说实话的人。他是怎么说的?”
证人回答:“他说:晓月答应给我一笔钱,让我转告范十一,谢家出一亿要弄死他。我和范十一说,谢家出一亿要弄死他和主谋。然后他给我看了视频,视频是楼下拍摄我家窗户的视频。说:你知道应该怎么做。”
镜头大怒:“放屁……”
曹云:“要求收缴镜头手机。”
“谁敢。”镜头拿出手机摁。
曹云:“警卫。”
一号法官:“警卫。”
警卫已经准备好,一听法官开口,立刻压制镜头,拿过手机。曹云上前,接过手机,手机已经开锁,曹云接入大电视,操作手机。镜头已经打开了视频文件夹,曹云播放,果不其然,是证人说的视频。
镜头道:“这是我要挟他说实话的视频。”
曹云反问:“实话?既然来到烈焰法庭,为什么还要用其家人威胁他?另外烈焰法庭是怎么管理的,为什么让镜头和证人单独呆在一起?司马落,你吃屎的吗?”
司马落手抚额头,苦笑连连,自己怎么把证人是一名精英律师的身份给忽视了。没错,证人刚开始是说实话,但是曹云慢慢引导,证人很快知道了曹云的意思。于是两人合作,直接把镜头卖了。
司马落低声:“录音证据?”
镜头看司马落:“没有!有的话我早交出来了。”
司马落:“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镜头:“我的人跟踪证人去公园,听到他和一名妇女的一些对话。”
曹云早就知道窃听器是不会被证人带到看守所内的,进入看守所,特别是会见嫌疑人而不是犯人,是需要过安检的。金属门对付窃听器比较无力,但手持扫描器很有可能找到窃听器。曹云不认为镜头会冒险。
另外要在证人身上临时安装窃听器,还要回收窃听器,并且不被证人发现,这是一项很难的任务。曹云从来没把窃听器当回事,他认为镜头跟踪律师的可能性更高。特别是镜头说明,他没有太在意东唐的事。
当然也有很小机率确实有窃听器。证人出门,被镜头的人怀疑,然后偷偷放了窃听器。看守所没有检查出窃听器,证人也没有发现窃听器。证人从看守所开车回公司,被对方拿回了窃听器。那曹云就没办法了。即使是剑蝶级别的窃听器,要临时放到移动的人体上,并且不被发现,也是存在一定困难的。
曹云不理会控席的窃窃私语:“司马落,请回答我的问题,你是一名检察官,我相信你会说实话。”司马落沉默许久后,拿过麦克风道:“镜头和我说,我身份不好参与逼供,他先给证人打点预防针。免得证人回东唐后,把我害了。”从这点看,镜头对司马落还是挺够意思的。
曹云看法官席:“法官大人,现在有人公然在烈焰法庭上做伪证,请求处理。”
一号法官:“暂时休庭。”
曹云道:“为保证证人安全,为保证烈焰法庭透明公平,我要求司马落和证人在一起。”
“同意,休庭。”
曹云点头表示感谢,走回辩护席,和巴右拍手,和令狐兰拥抱。
哈哈哈哈!没想到吧镜头?不要把任何人当成NPC,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思想,每个人的立场决定了他们的想法和行为。
……
五法官,一镜头,单独留在法庭。
一号法官:“镜头,你现在让我们怎么收场?你来告诉我。”
镜头:“相信我,我说的是真的,除了窃听器是我虚张声势之外。”
二号法官:“作为一个以诬陷为生的人,你要求我们相信你的真话,你不觉得是一种讽刺吗?刚才是什么?刚才那一幕可以说是教科书般的翻供。你以为证人是你们的证人?你为什么要单独和证人在一起?”
镜头:“就算我不单独和证人在一起,证人也有其他说辞。毕竟我们威胁绑架他。”
二号法官:“你就没想到证人会翻脸?他可是一名银河律师所,年收入百万的专座律师。”
镜头许久后道:“现在想起来,昨天审讯他时候,他言语中有很多保留部分……”
二号法官:“好了,现在说这些没用,你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镜头摊手。
二号法官:“第一个选择,你坚持自己说法,我们只能杀了你。第二个选择,你承认自己诬陷,我们就放过你。”
三号法官:“镜头,就刚才庭审看,证人毫无破绽,你虽然气急败坏的很真实,但曹云把你老底一掏,你是个专业的演员,专业靠诬陷别人为生的演员,在东唐多起案子和你有关。你觉得大家会信你,还是信证人?”
镜头:“让我和证人再谈一谈。”
二号法官:“谈?司马落在那呢,就算没有司马落,我们还得按照规则来玩这个游戏。你自己看吧,二选一。”
镜头:“如果我放过他,金俊可能不会放过我。”
二号法官:“我只给选择权,我不关心你的下场。就这样,十分钟后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