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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在洛杉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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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杉矶,天使之城。

    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词,比如北好莱坞,秦朗对洛杉矶并不熟悉,他只到过这座城市一次:差不多六年前——虽然听起来很怪异,但那确实是在六年前——他前往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书时,曾经在洛杉矶转机。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到过这里。

    因为把所有兴趣和资金都消耗在了枪械上,在美国读书的四年里他从没有回过中国,而在他毕业的时候,由于家庭发生的那些变故,他最终选择了参加钻石走私组织,自然也就更没有机会回国了……

    考虑到这些历史,第二次来到洛杉矶理论上应该让秦朗感慨万千,但实际上,当他站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时,他唯一的感受就是沮丧。

    一八九三的天使之城……

    虽然,受加利福利亚“淘金热”、周边地区发现石油以及南太平洋铁路通车的等因素的影响,现在的洛杉矶与一七八一年建立时相比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并表现出了一个城市在上升时期所具有的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在秦朗看来它依然只是一个平庸的小城,与“繁华”毫无联系。

    这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必然的看法。

    不过肖恩奥康纳和邓肯桑迪却很高兴——不管怎么说,洛杉矶至少比拉斯维加斯那种小地方繁华得多——但是,他们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

    或者说,他们缺乏表现得“兴奋”的力量。

    在高速奔驰的载重卡车上度过了可怕的十个小时之后,又在秦朗的强迫下徒步行进了三英里,现在奥康纳和邓肯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更不幸的是,由于没有地图引导,秦朗还曾经几次迷失方向,这导致他们没能在中午前赶到洛杉矶,以至于不得不用车上的mre填饱肚子……

    结果现在奥康纳和邓肯连吃东西的胃口都没有了。

    如果一种食物的口味连二十一世纪的美国大兵都不能接受,它能被十九世纪的牛仔接受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秦,你就不能准备一些更可口的东西吗?‘黑豆与米的卷饼’,我的上帝,这东西只听名字就显得很诡异……”通常而言,更喜欢抱怨的人应该是邓肯,不过实际上,正在抱怨的却是奥康纳。

    因为邓肯现在什么也说不出来。

    秦朗用可怜的目光看了他们一眼。“我觉得那东西的味道还不错,虽然主食部分确实很糟糕。”其实mre糟糕的口感也是件好事,奥康纳和邓肯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味道上,谁也没有注意包装上的文字。

    当然,据说邓肯只上过一年级,不过奥康纳却一直宣称他小时候最大的愿望是进入西点军校,而且他还读过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所以他应该可以看懂mre包装上的文字吧……

    “你这个弗兰肯斯坦!”

    肖恩奥康纳的大叫让秦朗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他身上。“奥康纳先生,你的声音能不能小一些?”他皱着眉头,“所有人都在看着我们。”

    更确切的说是在看他。一个中国人,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地方,在洛杉矶华人并不罕见;但一个没有辫子而且又携带武器的中国人,这就相当的罕见了;而如果这个中国人还指挥着两个白人,那就必然会引起洛杉矶人的兴趣。

    但街道两旁的建筑物里的居民、顾客和街上行人的眼睛里射过来的好奇目光让秦朗感到很不舒服。他讨厌被人围观,更重要的是,如果有什么人对他记忆深刻,今后将会成为警察调查旧金山的案件时的重要线索。

    这真是太糟糕了。

    “我们最好立刻离开这里。”他说。

    “我同意你的看法。”奥康纳比秦朗更担心有人认出他,而邓肯也同样如此。但他们却不知道应该到什么地方去。“现在我们去哪里?”

    “找一家裁缝店。”

    洛杉矶有很多裁缝店,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符合秦朗要求的小店——既偏僻同时又没什么生意,而且除了老板兼裁缝,一个视力不好的干瘪老头以外,就再没有其他店员。这是银行劫匪采购必需品的最理想的场所。

    然而奥康纳和邓肯却很疑惑。“秦,如果你打算做件衣服,为什么不换一家铺子呢?”

    “因为我要做的不是衣服。”秦朗回答到,然后走向老裁缝。“先生,你这里有黑色的布吗?”虽然毛线的更好,但制作时间却太长了。

    “黑色的?当然有。”

    “我要订做三个黑色的头套。”

    “头套?”

    “就是可以戴在头上的套子。或者……”秦朗双手比划着,并解释到,“你也可以把它看成一种刚好可以罩住人的头部的小口袋。当然,这个小口袋上面还应该有三个小孔,两个在眼睛的位置,一个在嘴巴。”

    但裁缝还是不太明白。“你可以给我画出来吗,年轻人?”他拿出一张纸和一支铅笔。

    似乎也只能这样了。秦朗接过笔,迅速在纸上画出了一个通常被恐怖份子与劫匪们戴在头上的那种黑色三孔头套,然后将它指给老裁缝看。“就是这种头套,尺寸大小……应该比他的脑袋大一些。”他推过奥康纳,他的脑袋是三个人里最大的。

    “好的。”老裁缝慢慢的拿出软尺,然后慢慢的量了奥康纳的头围,最后说:“你们急着需要这些头套吗?”

    “是的,最好今天就能做好。”

    “那好吧,两个小时以后你们再回来拿。收费一共五美元,先付一半作为订金。”

    “五美元?”秦朗制止了几乎就要叫出来的邓肯,并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两张一美元纸币和五个十分硬币放到裁缝手里。“两个小时后我们会回来。”

    然后他推着邓肯和奥康纳离开了裁缝店。

    “头套?你订做这东西做什么?”直到现在,奥康纳才把他的问题提出来。

    其实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一个简单的伪装,在抢劫的时候把头套戴在头上,然后就没有人可以看清楚我们的脸。”

    “而警察也就不会知道是谁抢劫了珠宝店。”奥康纳点点头,“好主意。”

    “但那个老家伙要五美元!上帝,他纯粹是在抢劫。”邓肯叫到,“二十九美元就可以买一支崭新的温彻斯特步枪!”

    “放松一些,邓肯。与你将要获得的收益相比,五美元根本不值得一提。”秦朗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都是有远大目标的人,不值得为蝇头小利斤斤计较。而且……”他暂停了一下,接着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反正我们也没有必要为食物和饮水花钱。”

    他把邓肯吓坏了。“该死!秦,难道你想谋杀我吗?”

    “我绝不会再碰一下你的那些食物,秦。”奥康纳也拒绝到,“我宁愿买块黑面包,也不会吃那该死的‘黑豆与米的卷饼’。”

    “这真令人遗憾。”秦朗耸了耸肩。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他自己,除非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否则也不会去碰mre。

    但看着别人皱着眉头吞咽那些东西却是非常有趣的事情……

    “现在我们又去什么地方?”奥康纳再次打断了他的沉思。

    “先去买张地图,还有指北针……当然指南针也可以。”这是必不可少的用具,“然后再去买支枪,还有子弹。”枪和子弹也是必须的。虽然他有多余的自动步枪,但奥康纳和邓肯都不会使用。而且他还必须把子弹节省下来应付今后的大麻烦。“如果最后还可以剩下一些钱,我们再到酒吧里喝一杯。”

    喝一杯?这倒是个不错的提议。

    “还等什么?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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