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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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上门
吴氏越说越鄙夷,情绪激动了点,怀中的孩子此时都开始哭了,她起身忙抱起他转圈哄着。
还对着张采萱道:“姑母这一回去,肯定很忙,房子要修,地里还没收拾,没有银子修房子不说,家中还没有粮食……”
她啧啧出声,摇摇头道:“反正这样的日子给我过,我是过不下去的,还不如休了我算了。”
张采萱沉默,当下对休弃的女子颇鄙夷,走在路上别说邻居,就是孩子都会编出歌谣传唱,总之日子难过。
吴氏是看着张全芸过了几个月的,虽然有玩笑的成分在,这些话足以说明张全芸的日子难过,甚至比那被休弃的妇人还要难。
却在此时,外头响起张道远的声音,“三婶,娘让我来找你回去。”
吴氏扬声应了,抱着孩子走到门口,“道远,什么事啊?”
张道远看了看张采萱,“我不知道,刚刚二婶和奶吵起来了,然后说……分家,娘悄悄让我来找你,二弟去唤村长大伯了。”
吴氏面色一喜,这意思是何氏和李氏吵起来,还请了村长,以她对张全富的了解,很可能立时就会分家了。
回头对着张采萱扬声道:“采萱,我回了啊,有空再来找你。”
说完,抱着孩子走得飞快。
张采萱继续切草,想要喂马就得备够草料,要不然冰天雪地的,就算是不怕冷出门去割也没有。
吴氏走了,她也没起身关门,主要是这边一般没有人来,而且她整个下午都会在院子里切草来晒。
当虎妞娘的声音响起时,她手上的刀险些切到手指。
“采萱,快快快……”
主要是虎妞娘的大嗓门,怕她听不到一般,老远就开始叫。
张采萱无奈的放下刀,回身看向门口,虎妞娘几步进来,伸手去抓她,“采萱,赶紧的,你大伯家出事了。”
方才张道远说,何氏和李氏吵起来了,她已经知道了。
虎妞娘没拉到她手,一跺脚急道:“你大伯不知怎么想的,居然说要分家,那几个老人家都请过去了,看样子是真的。”
村里有人分家,一般都会请村长和有名望的长辈出面,大家长也不好太过偏颇。
分家对村里来说,本就是件稀罕事。尤其张全富还年轻健在,就更稀奇了。
这在以前,几个儿子是要被戳脊梁骨的,一般分家意味着长辈离世,小辈想分家就是诅咒长辈赶紧死的意思。
虎妞娘急得不行,看她的眼神恨铁不成钢。张采萱无奈,道:“先前三嫂在我这里,我已经知道了。”
虎妞娘一愣,“你知道?”
“那你看看去啊!顺便劝劝你大伯,哪能现在就分家,对你几个哥哥不好的,大家都会说他们不孝。”
张采萱无奈,“大婶,你太高看我了,他们分家,谁也不会听我的。而且分家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的念头,岂是我这个不熟悉的外嫁女几句话可以劝回来的?”
虎妞娘想想也有道理,不由自主点头。
“而且我刚从张家回来,方才大伯已经还清了欠我的银子。”
虎妞娘叹口气,“分家……父母在,不分家啊!”
要张采萱来说,分家挺好的,分开之后干活不会偷懒。就算是厨房里面那点事,吴氏和何氏她们平时费尽心思就为了少干一点。
叹息半晌,不见张采萱动弹,虎妞娘又道:“采萱,那你和我一起去看热闹也好,顺便看看你爹当初的地都分给谁了。”
张采萱叹口气,虎妞娘这是急糊涂了,道:“大婶,我是外嫁女,这种事情要避嫌。”
而且她爹的房子和地都卖了出去,还看什么?分给谁都跟她没关系。
虎妞娘听了,一拍脑门,“哎呦看我这个脑子,采萱,你可别恼,我是真没想到。”
张采萱笑了笑,“还没谢过大婶特意跑来告诉我这些,怎会怪你?”
虎妞娘听了,颇为慰贴,转身出门,道:“那我看看去,你大伯母这个人,最是喜欢老大家的,孙辈里面也最喜欢道远……”
这就纯粹是看热闹了。
秦肃凛抱着草进来,刚好看到虎妞娘离开,问道:“采萱,村里可是出了事?”
虎妞娘来必然有事,秦肃凛都习惯了。
张采萱起身捶腰,“大伯要分家了。哦,对了,方才大伯把银子还我们了。”
张家分家,谁劝也没用,最后家到底是分了,还分得彻底。院子里的菜地分了六份,就连锅碗瓢盆都分了。
家中的地也分成了六份,五个儿子每人一份,老四老五如今还没成家,他们还和张全富一屋。
至于成了家的,以后自己那份地的收成就是自己的,秋天的时候就自己去收。当然,从现在开始,也得自己打理。
还分了银子和粮食,到底多少外人不知,反正不多就是了。
也就是说,如今张全富手中的地还有一半,等以后老四老五成亲,就把自己的那份带出去,他们只留下自己的那份。
其实这样对老四老五的婚事不利,谁家也不愿意找个没有婆婆帮衬的人做女婿。
但就是有人不按常理,就在分家的第三天,有人上门给老四张进喜提亲。
提亲的是落水村的刘家。
落水村中,姓刘的最多,就跟青山村张姓人家都有点关系一般。这刘家说起来和张采萱外祖家还是本家。
提亲的姑娘是家中老大,今年十五,底下还有弟弟妹妹。落水村去年招了灾,一家人是去姑娘外祖家借住的,只是好像闹得不愉快,今年天气刚刚回暖就搬回去了。
这门婚事,说白了就是为了以后找的退路。今年的天气不同寻常,地里有没有收成都难说,这个冬天还不知落水村会不会发大水。
人家看重的就是老四成亲就分家,婆婆不插手小两口的日子。
也就是说,如果人家真的受灾拖家带口来了,张家这边李氏和张全富不能说闲话。
这意思是李媒婆上门提亲时隐晦说明白了的。
最后,李氏问过老四的意见,一咬牙应了。
张采萱知道时,聘礼都下过了。
她没管这么多,听过了就过去了,她和秦肃凛打算去镇上买两头小猪回来自己养。
现在天气好,外头的草多,随便割一把就够喂猪了,等到了过年的时候,差不多一两百斤,刚好可以杀。
镇上的人更多了,别看去年冬天不好过,现在卖种子的人可不少。
从头到尾逛过一遍,张采萱有点不甘心,“怎么会一头小猪崽都没有?”
秦肃凛左右看看,“别是去年母猪不好喂,都给杀了吧!”
她还不放弃,虽然她不馋肉,却是因为她平时经常吃的缘故。
“再找找吧。”
转了几圈都没找到,秦肃凛拉着到了卖猪肉的摊子前,买了两斤肉,又把骨头买了,才问:“大叔,现在哪里还有猪崽卖?”
张采萱眼睛一亮,别人不知道,屠户经常收猪指定知道。
屠户笑呵呵,“别的地方我不知道,落水村有。”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点惊讶,秦肃凛道:“不是说落水村被淹,怎么还会有猪崽?”
屠户笑了,“年轻人,落水村那么大,水往低处流,总有淹不到的地方啊!”
张采萱和秦肃凛都没去过落水村,如非必要也不打算去。想了想,张采萱道:“大叔,那你能帮我们买来吗?我们付你点路费。”
屠户先是一愣,再次笑了,“可还从来没有人问我买过猪崽呢。帮你们也行,只是现在猪崽少,价可不便宜,一头下来得二两银。”
确实很贵。
犹记得当初张采萱买地,荒地才二两多一亩呢。如今只能买一头猪崽了。
屠户又来了生意,顺口道:“你们若是要,下一次集市过来拿。”
要是肯定要的,猪崽现在贵,以后猪肉贵是必然的。
如今镇上的粮食还是一样紧俏,并没有因为天气回暖而回暖,照旧是每天五十人,每人五斤。所以,白天的粮铺就算是开了门,也是卖些盐和糖,也早已不是当初的价钱,一般都翻了三五倍,有些东西甚至是十倍。
现在不用砍柴,张采萱忙着晒草,还又上山两回,将笋采回来腌上。
当谭归的马车到了门口时,张采萱几乎忘记了这个人。
看到之后才想起来,这个人还欠他们一千两银子呢。
谭归带着两个随从,进门就看到满地半干切碎的草,张采萱还在屋檐下切得欢快。
谭归早已不复当初的狼狈,一身月白长衫,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嘴角笑容温和,风度翩翩中带着点痞气。带着两个随从踏进门来,“夫人,我来还银子了。”
阳光刺眼,张采萱眯着眼睛看清是他,道:“谭公子,还以为你贵人事忙忘记了。”
他含笑抬手,微微弯腰一礼,“怎么会?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张采萱两人是救了他没错,但救命之恩还是过了,当日就算是他们不出现,谭归也不会死。
再说,还有杨璇儿到处找他呢。
就凭她满山到处转悠,找到他只是时间问题。
张采萱也不多说,拿掉膝盖上的围裙,起身道:“谭公子言重。”
说完就进了屋,很快拿出来当初的那枚玉佩,递过去道:“谭公子。”
张采萱早就看到了,后头的两个随从马车上抬下来个箱子,应该就是那一千两银了。
谭归接过捏在手中眯眼看过,看到张采萱冷淡的眉眼,笑道:“夫人可能不知,这可是我谭家未来夫人的聘礼,肯定是要拿回来的。”
张采萱不置可否,随意点点头,眼睛落到箱子上。
意思很明显,银子。
第六十四章上门
吴氏越说越鄙夷,情绪激动了点,怀中的孩子此时都开始哭了,她起身忙抱起他转圈哄着。
还对着张采萱道:“姑母这一回去,肯定很忙,房子要修,地里还没收拾,没有银子修房子不说,家中还没有粮食……”
她啧啧出声,摇摇头道:“反正这样的日子给我过,我是过不下去的,还不如休了我算了。”
张采萱沉默,当下对休弃的女子颇鄙夷,走在路上别说邻居,就是孩子都会编出歌谣传唱,总之日子难过。
吴氏是看着张全芸过了几个月的,虽然有玩笑的成分在,这些话足以说明张全芸的日子难过,甚至比那被休弃的妇人还要难。
却在此时,外头响起张道远的声音,“三婶,娘让我来找你回去。”
吴氏扬声应了,抱着孩子走到门口,“道远,什么事啊?”
张道远看了看张采萱,“我不知道,刚刚二婶和奶吵起来了,然后说……分家,娘悄悄让我来找你,二弟去唤村长大伯了。”
吴氏面色一喜,这意思是何氏和李氏吵起来,还请了村长,以她对张全富的了解,很可能立时就会分家了。
回头对着张采萱扬声道:“采萱,我回了啊,有空再来找你。”
说完,抱着孩子走得飞快。
张采萱继续切草,想要喂马就得备够草料,要不然冰天雪地的,就算是不怕冷出门去割也没有。
吴氏走了,她也没起身关门,主要是这边一般没有人来,而且她整个下午都会在院子里切草来晒。
当虎妞娘的声音响起时,她手上的刀险些切到手指。
“采萱,快快快……”
主要是虎妞娘的大嗓门,怕她听不到一般,老远就开始叫。
张采萱无奈的放下刀,回身看向门口,虎妞娘几步进来,伸手去抓她,“采萱,赶紧的,你大伯家出事了。”
方才张道远说,何氏和李氏吵起来了,她已经知道了。
虎妞娘没拉到她手,一跺脚急道:“你大伯不知怎么想的,居然说要分家,那几个老人家都请过去了,看样子是真的。”
村里有人分家,一般都会请村长和有名望的长辈出面,大家长也不好太过偏颇。
分家对村里来说,本就是件稀罕事。尤其张全富还年轻健在,就更稀奇了。
这在以前,几个儿子是要被戳脊梁骨的,一般分家意味着长辈离世,小辈想分家就是诅咒长辈赶紧死的意思。
虎妞娘急得不行,看她的眼神恨铁不成钢。张采萱无奈,道:“先前三嫂在我这里,我已经知道了。”
虎妞娘一愣,“你知道?”
“那你看看去啊!顺便劝劝你大伯,哪能现在就分家,对你几个哥哥不好的,大家都会说他们不孝。”
张采萱无奈,“大婶,你太高看我了,他们分家,谁也不会听我的。而且分家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的念头,岂是我这个不熟悉的外嫁女几句话可以劝回来的?”
虎妞娘想想也有道理,不由自主点头。
“而且我刚从张家回来,方才大伯已经还清了欠我的银子。”
虎妞娘叹口气,“分家……父母在,不分家啊!”
要张采萱来说,分家挺好的,分开之后干活不会偷懒。就算是厨房里面那点事,吴氏和何氏她们平时费尽心思就为了少干一点。
叹息半晌,不见张采萱动弹,虎妞娘又道:“采萱,那你和我一起去看热闹也好,顺便看看你爹当初的地都分给谁了。”
张采萱叹口气,虎妞娘这是急糊涂了,道:“大婶,我是外嫁女,这种事情要避嫌。”
而且她爹的房子和地都卖了出去,还看什么?分给谁都跟她没关系。
虎妞娘听了,一拍脑门,“哎呦看我这个脑子,采萱,你可别恼,我是真没想到。”
张采萱笑了笑,“还没谢过大婶特意跑来告诉我这些,怎会怪你?”
虎妞娘听了,颇为慰贴,转身出门,道:“那我看看去,你大伯母这个人,最是喜欢老大家的,孙辈里面也最喜欢道远……”
这就纯粹是看热闹了。
秦肃凛抱着草进来,刚好看到虎妞娘离开,问道:“采萱,村里可是出了事?”
虎妞娘来必然有事,秦肃凛都习惯了。
张采萱起身捶腰,“大伯要分家了。哦,对了,方才大伯把银子还我们了。”
张家分家,谁劝也没用,最后家到底是分了,还分得彻底。院子里的菜地分了六份,就连锅碗瓢盆都分了。
家中的地也分成了六份,五个儿子每人一份,老四老五如今还没成家,他们还和张全富一屋。
至于成了家的,以后自己那份地的收成就是自己的,秋天的时候就自己去收。当然,从现在开始,也得自己打理。
还分了银子和粮食,到底多少外人不知,反正不多就是了。
也就是说,如今张全富手中的地还有一半,等以后老四老五成亲,就把自己的那份带出去,他们只留下自己的那份。
其实这样对老四老五的婚事不利,谁家也不愿意找个没有婆婆帮衬的人做女婿。
但就是有人不按常理,就在分家的第三天,有人上门给老四张进喜提亲。
提亲的是落水村的刘家。
落水村中,姓刘的最多,就跟青山村张姓人家都有点关系一般。这刘家说起来和张采萱外祖家还是本家。
提亲的姑娘是家中老大,今年十五,底下还有弟弟妹妹。落水村去年招了灾,一家人是去姑娘外祖家借住的,只是好像闹得不愉快,今年天气刚刚回暖就搬回去了。
这门婚事,说白了就是为了以后找的退路。今年的天气不同寻常,地里有没有收成都难说,这个冬天还不知落水村会不会发大水。
人家看重的就是老四成亲就分家,婆婆不插手小两口的日子。
也就是说,如果人家真的受灾拖家带口来了,张家这边李氏和张全富不能说闲话。
这意思是李媒婆上门提亲时隐晦说明白了的。
最后,李氏问过老四的意见,一咬牙应了。
张采萱知道时,聘礼都下过了。
她没管这么多,听过了就过去了,她和秦肃凛打算去镇上买两头小猪回来自己养。
现在天气好,外头的草多,随便割一把就够喂猪了,等到了过年的时候,差不多一两百斤,刚好可以杀。
镇上的人更多了,别看去年冬天不好过,现在卖种子的人可不少。
从头到尾逛过一遍,张采萱有点不甘心,“怎么会一头小猪崽都没有?”
秦肃凛左右看看,“别是去年母猪不好喂,都给杀了吧!”
她还不放弃,虽然她不馋肉,却是因为她平时经常吃的缘故。
“再找找吧。”
转了几圈都没找到,秦肃凛拉着到了卖猪肉的摊子前,买了两斤肉,又把骨头买了,才问:“大叔,现在哪里还有猪崽卖?”
张采萱眼睛一亮,别人不知道,屠户经常收猪指定知道。
屠户笑呵呵,“别的地方我不知道,落水村有。”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点惊讶,秦肃凛道:“不是说落水村被淹,怎么还会有猪崽?”
屠户笑了,“年轻人,落水村那么大,水往低处流,总有淹不到的地方啊!”
张采萱和秦肃凛都没去过落水村,如非必要也不打算去。想了想,张采萱道:“大叔,那你能帮我们买来吗?我们付你点路费。”
屠户先是一愣,再次笑了,“可还从来没有人问我买过猪崽呢。帮你们也行,只是现在猪崽少,价可不便宜,一头下来得二两银。”
确实很贵。
犹记得当初张采萱买地,荒地才二两多一亩呢。如今只能买一头猪崽了。
屠户又来了生意,顺口道:“你们若是要,下一次集市过来拿。”
要是肯定要的,猪崽现在贵,以后猪肉贵是必然的。
如今镇上的粮食还是一样紧俏,并没有因为天气回暖而回暖,照旧是每天五十人,每人五斤。所以,白天的粮铺就算是开了门,也是卖些盐和糖,也早已不是当初的价钱,一般都翻了三五倍,有些东西甚至是十倍。
现在不用砍柴,张采萱忙着晒草,还又上山两回,将笋采回来腌上。
当谭归的马车到了门口时,张采萱几乎忘记了这个人。
看到之后才想起来,这个人还欠他们一千两银子呢。
谭归带着两个随从,进门就看到满地半干切碎的草,张采萱还在屋檐下切得欢快。
谭归早已不复当初的狼狈,一身月白长衫,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嘴角笑容温和,风度翩翩中带着点痞气。带着两个随从踏进门来,“夫人,我来还银子了。”
阳光刺眼,张采萱眯着眼睛看清是他,道:“谭公子,还以为你贵人事忙忘记了。”
他含笑抬手,微微弯腰一礼,“怎么会?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张采萱两人是救了他没错,但救命之恩还是过了,当日就算是他们不出现,谭归也不会死。
再说,还有杨璇儿到处找他呢。
就凭她满山到处转悠,找到他只是时间问题。
张采萱也不多说,拿掉膝盖上的围裙,起身道:“谭公子言重。”
说完就进了屋,很快拿出来当初的那枚玉佩,递过去道:“谭公子。”
张采萱早就看到了,后头的两个随从马车上抬下来个箱子,应该就是那一千两银了。
谭归接过捏在手中眯眼看过,看到张采萱冷淡的眉眼,笑道:“夫人可能不知,这可是我谭家未来夫人的聘礼,肯定是要拿回来的。”
张采萱不置可否,随意点点头,眼睛落到箱子上。
意思很明显,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