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这身西装五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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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这身西装五百块
曹洛水气呼呼的将李墨拉到了一旁,坐在那里,脸色不悦。
“这落修,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李墨问道。
“我之前也不认识,只是听闻过,当然,整个安西市有头有脸的没见过也全部听过,这落修之名,无人不知,也不夕瑶发了什么疯,偏偏要喜欢这样一个人!”曹洛水很不满的说道。
“夕瑶是我很好的朋友,她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市委书记,这样的条件什么样的男生找不到,都是排着队追夕瑶,但时不知夕瑶怎么了,偏偏喜欢上了落修,这落修什么事都不做,整天好吃懒做靠着夕瑶养着,甚至他兴趣来时要去哪里游玩,都是夕瑶掏钱带着他去,就这样,夕瑶对他表白了数次,他都没有接受,这样的人,自然被人看不起被人嘲笑,但你猜落修怎么说?他只是不愿做早知结果的事情,只要他落修想做的事情,就没有做不到的,哪怕是世界首富,也轻而易举,所以,他没兴趣!”
“哦?到底是真本事还是狂妄自大?”李墨转过头看了落修一眼。
“对与这样的传闻,我没有见过落修,所以一直没有相信,但今日一见,不管这些传闻如何,反正他不是好人,不会对夕瑶好一辈子的。”曹洛水哼了一声道。
“怪不得没人敢当面讽刺,原来你朋友身份很高!”李墨道。
“他和我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是,若是他一个人,就不一样了……”曹洛水话未讲完,便听得一声略微尖锐的声音响起。
“哟,这不是落修落大公子么?”几名青年从门外走了进来,第一眼便看见了落修。
“安西市名满天下的落修公子,的确是帅气逼人啊!”另一人也讽刺道。
这几人的声音不小,一瞬间惹得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不过几乎所有人的脸上,都是带着一丝嘲弄,并未有一人觉得落修可怜,或是同情。
“这几人就是追求夕瑶的其中几个,难得看见落修一次,而且是一个人,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曹洛水低声道。
落修将一颗草莓,放入口中,脸上带笑,“你们能走开一点吗?看见你们的脸,我连吃水果的心情都没有了。”
“你……”为首那青年脸色一变,脸上的嘲笑丝毫不加掩饰,“真不明白为何夕瑶会喜欢你这种废物,肯定是你对夕瑶做了什么,要不然夕瑶怎么会看上你?”
“什么都不会,好吃懒做,靠一个女人养活自己,你还是男人吗?”
“狂妄自大,只有一副皮囊,要不是夕瑶护着,我早将你四肢打断仍在大街上了!”
落修靠在椅子上,又拿起一个草莓,轻轻拨弄了一下额头弯曲的刘海,“你们说对了,除了帅,我一无所有,那又如何呢?”
看着落修一副水火不侵的样子,反倒是令这几名青年,更加的愤怒,一时间怒骂,嘲笑不断,在落修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看来传闻是真的,面对这样的侮辱,竟然没有一丝火气,真是……”曹洛水摇摇头。
李墨饶有兴趣的看着落修,他能够看到落修眼中深处闪过的不屑,“你没发现落修这样子,反倒比任何有力的回击都更让那几人觉得暴怒吗?在这样的场合,如此不顾身份,而且是对一个平日里他们都非常看低的人如此计较,这已经是大失身份了,就好像你站在大街上,不停的骂着一个乞丐,你怎么能这么脏呢?你说别人会说你爱干净,还是会觉得你有病呢?”
“这样看来,落修倒还是挺聪明的,不过我依旧不喜欢,他配不上我家夕瑶!”曹洛水道。
“洛水,这人是谁?”
忽然,一声更大的爆喝声响起,顿时让嘲讽落修的几人都看了过来,只见一青年穿着裁剪合适的手工西装,一步步走来,看着曹洛水挽着李墨的胳膊,他的脸色瞬间铁青。
“唐少好!”
“唐少来了!”
一声声问候不断响起,周围那些有权有势的年轻子弟,皆是脸上带着客气与一丝恭敬,就好像刚才看到曹洛水一样。
姓唐?李墨心中已然知晓来人的身份,唐家人,与曹家一样是安西市三大家族之一,掌控着安西市的命脉,跺跺脚安西市都要抖一抖,其势力与曹家不相伯仲。
“唐景山,叫我曹小姐。”曹洛水淡淡的说道,同时将李墨的胳膊挽的更紧了,“这是我师父!”
闻言,唐景山的脸色更是难看,他的身份自然与刚才讽刺落修的不同,一进来,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时,这些人也将目光放在了李墨身上,暗自猜测李墨的身份,之前他们便怀疑了,不过看着李墨极为面生,且为何没有追逐曹洛水的人询问李墨,正是因为,在安西市所有人都知道,曹洛水是唐景山的,没人敢追,除非不要命!
这时,唐景山才将目光放在了李墨身上,打量了一番,然后似乎有些惊讶,面上露出了浓浓的不屑,“你这身西装是在哪个地摊上买的?不超过三百块吧,竟然还有褶皱?”
众人闻言,纷纷将目光放在李墨身上,在翻领的下方,的确有一道折痕,李墨也低头看了一下,自己已经熨烫过了,没想到还有折印啊,不过这又怎么了?
看着李墨的这身打扮,大厅中的其他人再将目光放在唐景山的身上,一身暗花定制的西装,穿着一丝不苟,特别是那翻领,随着走动时,成为一个拱形,加上黑色的衬衣,无一不给人一种高端的气质,而李墨这身着实太普通了,而且,这都不止普通了,简直是寒碜,在这种场合穿这样的,无疑与乞丐没有两样。
“竟然没烫平?”李墨喃喃了一句,似乎有些不满意,然后抬起头对着唐景山说道:“不好意思,并不是三百的地摊,这身西装五百块!”
第九十四章 这身西装五百块
曹洛水气呼呼的将李墨拉到了一旁,坐在那里,脸色不悦。
“这落修,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李墨问道。
“我之前也不认识,只是听闻过,当然,整个安西市有头有脸的没见过也全部听过,这落修之名,无人不知,也不夕瑶发了什么疯,偏偏要喜欢这样一个人!”曹洛水很不满的说道。
“夕瑶是我很好的朋友,她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市委书记,这样的条件什么样的男生找不到,都是排着队追夕瑶,但时不知夕瑶怎么了,偏偏喜欢上了落修,这落修什么事都不做,整天好吃懒做靠着夕瑶养着,甚至他兴趣来时要去哪里游玩,都是夕瑶掏钱带着他去,就这样,夕瑶对他表白了数次,他都没有接受,这样的人,自然被人看不起被人嘲笑,但你猜落修怎么说?他只是不愿做早知结果的事情,只要他落修想做的事情,就没有做不到的,哪怕是世界首富,也轻而易举,所以,他没兴趣!”
“哦?到底是真本事还是狂妄自大?”李墨转过头看了落修一眼。
“对与这样的传闻,我没有见过落修,所以一直没有相信,但今日一见,不管这些传闻如何,反正他不是好人,不会对夕瑶好一辈子的。”曹洛水哼了一声道。
“怪不得没人敢当面讽刺,原来你朋友身份很高!”李墨道。
“他和我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是,若是他一个人,就不一样了……”曹洛水话未讲完,便听得一声略微尖锐的声音响起。
“哟,这不是落修落大公子么?”几名青年从门外走了进来,第一眼便看见了落修。
“安西市名满天下的落修公子,的确是帅气逼人啊!”另一人也讽刺道。
这几人的声音不小,一瞬间惹得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不过几乎所有人的脸上,都是带着一丝嘲弄,并未有一人觉得落修可怜,或是同情。
“这几人就是追求夕瑶的其中几个,难得看见落修一次,而且是一个人,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曹洛水低声道。
落修将一颗草莓,放入口中,脸上带笑,“你们能走开一点吗?看见你们的脸,我连吃水果的心情都没有了。”
“你……”为首那青年脸色一变,脸上的嘲笑丝毫不加掩饰,“真不明白为何夕瑶会喜欢你这种废物,肯定是你对夕瑶做了什么,要不然夕瑶怎么会看上你?”
“什么都不会,好吃懒做,靠一个女人养活自己,你还是男人吗?”
“狂妄自大,只有一副皮囊,要不是夕瑶护着,我早将你四肢打断仍在大街上了!”
落修靠在椅子上,又拿起一个草莓,轻轻拨弄了一下额头弯曲的刘海,“你们说对了,除了帅,我一无所有,那又如何呢?”
看着落修一副水火不侵的样子,反倒是令这几名青年,更加的愤怒,一时间怒骂,嘲笑不断,在落修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看来传闻是真的,面对这样的侮辱,竟然没有一丝火气,真是……”曹洛水摇摇头。
李墨饶有兴趣的看着落修,他能够看到落修眼中深处闪过的不屑,“你没发现落修这样子,反倒比任何有力的回击都更让那几人觉得暴怒吗?在这样的场合,如此不顾身份,而且是对一个平日里他们都非常看低的人如此计较,这已经是大失身份了,就好像你站在大街上,不停的骂着一个乞丐,你怎么能这么脏呢?你说别人会说你爱干净,还是会觉得你有病呢?”
“这样看来,落修倒还是挺聪明的,不过我依旧不喜欢,他配不上我家夕瑶!”曹洛水道。
“洛水,这人是谁?”
忽然,一声更大的爆喝声响起,顿时让嘲讽落修的几人都看了过来,只见一青年穿着裁剪合适的手工西装,一步步走来,看着曹洛水挽着李墨的胳膊,他的脸色瞬间铁青。
“唐少好!”
“唐少来了!”
一声声问候不断响起,周围那些有权有势的年轻子弟,皆是脸上带着客气与一丝恭敬,就好像刚才看到曹洛水一样。
姓唐?李墨心中已然知晓来人的身份,唐家人,与曹家一样是安西市三大家族之一,掌控着安西市的命脉,跺跺脚安西市都要抖一抖,其势力与曹家不相伯仲。
“唐景山,叫我曹小姐。”曹洛水淡淡的说道,同时将李墨的胳膊挽的更紧了,“这是我师父!”
闻言,唐景山的脸色更是难看,他的身份自然与刚才讽刺落修的不同,一进来,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时,这些人也将目光放在了李墨身上,暗自猜测李墨的身份,之前他们便怀疑了,不过看着李墨极为面生,且为何没有追逐曹洛水的人询问李墨,正是因为,在安西市所有人都知道,曹洛水是唐景山的,没人敢追,除非不要命!
这时,唐景山才将目光放在了李墨身上,打量了一番,然后似乎有些惊讶,面上露出了浓浓的不屑,“你这身西装是在哪个地摊上买的?不超过三百块吧,竟然还有褶皱?”
众人闻言,纷纷将目光放在李墨身上,在翻领的下方,的确有一道折痕,李墨也低头看了一下,自己已经熨烫过了,没想到还有折印啊,不过这又怎么了?
看着李墨的这身打扮,大厅中的其他人再将目光放在唐景山的身上,一身暗花定制的西装,穿着一丝不苟,特别是那翻领,随着走动时,成为一个拱形,加上黑色的衬衣,无一不给人一种高端的气质,而李墨这身着实太普通了,而且,这都不止普通了,简直是寒碜,在这种场合穿这样的,无疑与乞丐没有两样。
“竟然没烫平?”李墨喃喃了一句,似乎有些不满意,然后抬起头对着唐景山说道:“不好意思,并不是三百的地摊,这身西装五百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