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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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尘郡,东广场。
恶魔林地的血战并没有影响到这里的繁华与昌盛,广场上到处都是摆摊卖货的玩家,街道上人来人往,练级的、采集的、制造的,形形**的人群来来往往,与黑色城堡的枯索与孤寂相比,生活在临尘郡的玩家简直是太幸福了。
“喏,拿去。”
阿飞直接把雪月匕首交易给了我,然后说:“除了这把匕首之外,还有一件布甲,一个铠甲,我都卖了啊,25级超稀有的布甲我不想穿,还是卖了吧,我等级太低了。”
“也行。”
我点点头:“等你以后等级高了再说。”
“嗯!”
随即,阿飞寄售了新获得的装备,我则在广场上转悠了一圈,没什么收获也就返回风云台了,看看等级,目前也进不去古战场,所以也只能去自己的洞府修炼提升经验值了,外面则传来了阿飞的声音:“现在九点钟,我要出门练级了,三小时后咱们下楼吃夜宵,OK?”
“OK,加油练级,别被干掉了。”
“放心,我组队的。”
“那就好。”
……
返回洞府,一个意念之后,洞府就开门了,按照师父的话来说,这个洞府已经种下了我的生命印记,是绝对遵从我的意志的,换言之,我的意念就等于是洞府的“钥匙”,甚至能发动洞府的结界阵法,相当厉害。
来到大殿前方,空荡荡的一片,这座洞府很大,是一般玩家所无法想象的VIP包厢,可惜只有我一个人,显得寂寥而孤独,就这么往大殿前的台阶上一坐,然后就开始运气修炼了,只觉得一股气息在体内一次次的运行,接受气海的洗礼,然后每运行一次之后,则气息也会更强一些,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
当然,我主要还是冲着经验值来的。
大约两小时后,一道光雨降临全身,终于升到35级了,于是“咔嚓”一声,换下了蛇骨之刃,换上了雪月匕首,顿时攻击力暴增了一大截——
【七月流火】(亡灵刺客)
等级:35
攻击:531-717(+20%)
防御:494(+10%)
气血:4610
暴击:5.68%
吸血:3%
悟性:97
魅力:13
魂星:10
贡献度:150208
战斗力:1122
……
攻击力破700点了,吸血属性也提升到了3%,一柄匕首提升的幅度相当之大,而且雪月是双加力量、敏捷的,都是我的王牌属性,对于别的刺客而言,可能更加喜欢的是敏捷、体力双加,这样可以提升生存力,但对于我而言,力量却是仅次于敏捷的副属性。
因为,普通刺客的属性成长是:力量0.6、敏捷1.0、体力0.7、灵力0.6,而拥有修罗血脉的我,天生的成长却是:力量1.0、敏捷1.3、体力0.9、灵力0.9,成长上就要高出了一大截,这种成长是十分有效而客观的,换言之,普通刺客加了10点力量之后,提升提升6点攻击力,而我则不同,我可以提升10点,这样累计起来,之后的详细属性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成长,恐怕也是修罗这个隐藏种族的最大底牌吧,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之后就不太清楚了。
……
看看时间,距离12点还有一段距离,不着急,继续修炼。
这一闭眼,转眼就一小时过去,外面,阿飞敲了敲我的游戏头盔:“阿离,走了,下楼吃夜宵去,我有点饿了。”
“来了!”
下线,下楼吃东西。
楼下,正好是夜市的时间,各个烧烤、炒饭、小龙虾的摊位都支出来了,应有尽有,我和阿飞直接在一家小龙虾的店面前方坐下,点了三斤小龙虾,要了一些水煮花生和螺丝之类的,然后每人两瓶啤酒,开始享受夏日里的夜生活了。
不久之后,小龙虾来了,我和阿飞马上热情似火的开始攻略,一只只小龙虾在我们手里变成了白花花的肉,沾一下汤就扔进嘴里,顿时那种鲜香的感觉让人陶醉,再来上一口啤酒,就觉得整个人都要飘飘欲仙了。
“今天,保守估计,我们能赚5000以上。”他压低声音,不无自豪的笑道。
我微微一笑:“这还不算上雪月匕首呢,加上匕首更不得了。”
“匕首你用了,不算今天的收益。”
“也算是一种资本积累吧。”我哈哈一笑,说:“等我装备越来越好、等级越来越高的话,优势自然也就越来越大了,不过黑城那边确实不太好混,有几个大BOSS整天都处心积虑的想办法要干掉我,每天都活在危机之上。”
“我去……”
他诧然:“他岂不是好像每时每刻都有人盯着你的菊花一样?”
“差不多,话糙理不糙。”
“哈哈哈,那就为了菊花,干一杯。”
“你可真特么的低俗,吃饭呢!”
“哈哈哈哈~~·”
就在这时,一旁的桌上,有几个学生模样的顾客也在吃龙虾,其中一个中分头一边剥虾,一边说:“你们听说了没有,风林火山攻略那个设定中的BOSS也失败了,被干掉了林松岩、火星河两个核心,不过最终还是把BOSS给打跑了。”
一个头发染黄的学生道:“正常,风林火山的硬实力太强了,破晓、以梦为马干不掉的BOSS,他们能,这就是实力,虽然最后没能攻略成功,但真的已经算是赢了。”
“差不多,对了,还有一个小道消息,据说BOSS残血之后逃逸了,然后遭到了林夕的突袭,战场就在恶魔林地边缘。”
“还有这事?”
“对,我们也是听说的,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说是林夕突然出现,打得神魔之刃措手不及,但最终还是失败了,把BOSS杀成残血的瞬间,被秒了,只差那么一点点啊……”
“靠!”
黄毛一脸惊讶:“林夕,可是我们国服第一美女啊,而且还是最强序列候选人,连她居然都不是BOSS的对手?”
“废话!风林火山上千人都奈何不了那个BOSS,何况林夕只是一个人去挑战,我觉得她敢去单挑,并且还杀得BOSS狼狈不堪,这已经是强得离谱了。”
“管她呢,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女神,咱们说再多,当着面人家也不会多看我们一眼的。”
“这可真是让人难过啊……”
“哈哈哈,喝酒喝酒!”
……
正吃着,忽地,伴随着“沙沙”的脚步声,几个人出现在我和阿飞的身侧,就这么站在我们的小桌旁边。
“八月未央?”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
我和阿飞一起抬头,就看到一个带着墨镜、脖颈上缠着金项链的男子站在我们一旁,身旁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像是混混的样子。
顿时,我和阿飞都心生警觉,马上脱掉了手套,擦了擦手,站起身来。
“是我,有事吗?”
阿飞笔直的看着对方。
“嘿嘿嘿,挺有种的啊!”墨镜男冷笑一声:“你知道你得罪人了吗?”
“我得罪的人多了去了,你说的是谁?”阿飞问。
“我不会说出来,但你自己心里清楚。”墨镜男掏出了手机,打开视频功能,冷笑道:“老子也不想动手,你和你旁边的这个人,跪下来吧,只要你们跪一下,这笔账就一笔勾销了。”
我皱了皱眉:“我们要是不跪呢?”
“敬酒不吃吃罚酒,自找难看吗?”墨镜男收起了手机,默不作声的走上,一把抓起了旁边的一个空啤酒瓶,照着头就打了下来。
这一下按理说来得飞快,但是不知为什么,在我的眼里他的动作却并不快,有足够的时间反应,于是抬起手臂,下意识的把力气凝聚在手臂上,“铿”一声,酒瓶在我的手腕位置碎开了,与此同时将,我飞起一脚踹在他的腹部!
“蓬!”
这一脚有点狠,居然把他踹得横飞滑退出去近五米,这才落地,啪嗒一声落地,抱着肚子就惨嚎了起来。
“老大!”
身后的两个混混急忙冲了过去,扶着墨镜男。
“上啊,傻愣着干什么!?”墨镜男大怒。
“老大,我们……”
两个小弟显然被我刚才的一脚踢傻了,都不太敢上。
就在这时,不远处响起了警笛上,一名骑着摩托的巡警走了过来:“怎么了?”
“他们打架……”
老板说到。
“打架?”
警察看了我们一眼:“走吧,跟我去一趟所里。”
……
派出所。
我和阿飞都录了一份口供,原本也没有我们的事情,我们是正当防卫,毕竟是对方的酒瓶先打下来的,而且那边有监控,所以不会有什么事。
“阿离,你没事吧?”
阿飞看了眼我的手腕。
“没事。”我摇摇头。
负责录口供的中年警员则玩味的一笑,说:“小伙子,那边的那个是惯犯了,你不用紧张,不过……我听说你一脚把他踢飞五米远,真的吗?”
“记不清了,好像也没那么远。”
“如果真是五米远,你这脚力也太厉害了。”他哈哈笑道:“好了,没什么事了,你们可以走了,剩下来的事情交给我们处理就行了。”
“好的,多谢了。”
……
归去途中。
“带墨镜的SB叫任五,越溪街上的一个混混罢了。”阿飞一边走,一边说道:“不用想,肯定是王诗雨的那个新男朋友让他来找我们的晦气的,不过今天……阿离,你今天怎么这么能打,我记得你以前没有这么厉害啊?”
我也一脸无语,但心知肚明,恐怕跟游戏里的修炼有关系,自从开始凝气修炼之后,我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变化,感知、体魄似乎都比以前大幅度提升了,虽然无法解释,但终究是一件好事,就比如今天,要不是我那一脚,恐怕和我阿飞就要跟对方厮打很久了。
我更关心的是对方为什么得知我们就住在这一带,恐怕与白天的时候阿飞把ID透露给别人有关系,对,就是那个大胡子。
“大胡子?”
阿飞已经忘了,就跟鱼一样,他的记忆只有几秒钟。
我扶额无语,算了,回家再说吧。
临尘郡,东广场。
恶魔林地的血战并没有影响到这里的繁华与昌盛,广场上到处都是摆摊卖货的玩家,街道上人来人往,练级的、采集的、制造的,形形**的人群来来往往,与黑色城堡的枯索与孤寂相比,生活在临尘郡的玩家简直是太幸福了。
“喏,拿去。”
阿飞直接把雪月匕首交易给了我,然后说:“除了这把匕首之外,还有一件布甲,一个铠甲,我都卖了啊,25级超稀有的布甲我不想穿,还是卖了吧,我等级太低了。”
“也行。”
我点点头:“等你以后等级高了再说。”
“嗯!”
随即,阿飞寄售了新获得的装备,我则在广场上转悠了一圈,没什么收获也就返回风云台了,看看等级,目前也进不去古战场,所以也只能去自己的洞府修炼提升经验值了,外面则传来了阿飞的声音:“现在九点钟,我要出门练级了,三小时后咱们下楼吃夜宵,OK?”
“OK,加油练级,别被干掉了。”
“放心,我组队的。”
“那就好。”
……
返回洞府,一个意念之后,洞府就开门了,按照师父的话来说,这个洞府已经种下了我的生命印记,是绝对遵从我的意志的,换言之,我的意念就等于是洞府的“钥匙”,甚至能发动洞府的结界阵法,相当厉害。
来到大殿前方,空荡荡的一片,这座洞府很大,是一般玩家所无法想象的VIP包厢,可惜只有我一个人,显得寂寥而孤独,就这么往大殿前的台阶上一坐,然后就开始运气修炼了,只觉得一股气息在体内一次次的运行,接受气海的洗礼,然后每运行一次之后,则气息也会更强一些,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
当然,我主要还是冲着经验值来的。
大约两小时后,一道光雨降临全身,终于升到35级了,于是“咔嚓”一声,换下了蛇骨之刃,换上了雪月匕首,顿时攻击力暴增了一大截——
【七月流火】(亡灵刺客)
等级:35
攻击:531-717(+20%)
防御:494(+10%)
气血:4610
暴击:5.68%
吸血:3%
悟性:97
魅力:13
魂星:10
贡献度:150208
战斗力:1122
……
攻击力破700点了,吸血属性也提升到了3%,一柄匕首提升的幅度相当之大,而且雪月是双加力量、敏捷的,都是我的王牌属性,对于别的刺客而言,可能更加喜欢的是敏捷、体力双加,这样可以提升生存力,但对于我而言,力量却是仅次于敏捷的副属性。
因为,普通刺客的属性成长是:力量0.6、敏捷1.0、体力0.7、灵力0.6,而拥有修罗血脉的我,天生的成长却是:力量1.0、敏捷1.3、体力0.9、灵力0.9,成长上就要高出了一大截,这种成长是十分有效而客观的,换言之,普通刺客加了10点力量之后,提升提升6点攻击力,而我则不同,我可以提升10点,这样累计起来,之后的详细属性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成长,恐怕也是修罗这个隐藏种族的最大底牌吧,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之后就不太清楚了。
……
看看时间,距离12点还有一段距离,不着急,继续修炼。
这一闭眼,转眼就一小时过去,外面,阿飞敲了敲我的游戏头盔:“阿离,走了,下楼吃夜宵去,我有点饿了。”
“来了!”
下线,下楼吃东西。
楼下,正好是夜市的时间,各个烧烤、炒饭、小龙虾的摊位都支出来了,应有尽有,我和阿飞直接在一家小龙虾的店面前方坐下,点了三斤小龙虾,要了一些水煮花生和螺丝之类的,然后每人两瓶啤酒,开始享受夏日里的夜生活了。
不久之后,小龙虾来了,我和阿飞马上热情似火的开始攻略,一只只小龙虾在我们手里变成了白花花的肉,沾一下汤就扔进嘴里,顿时那种鲜香的感觉让人陶醉,再来上一口啤酒,就觉得整个人都要飘飘欲仙了。
“今天,保守估计,我们能赚5000以上。”他压低声音,不无自豪的笑道。
我微微一笑:“这还不算上雪月匕首呢,加上匕首更不得了。”
“匕首你用了,不算今天的收益。”
“也算是一种资本积累吧。”我哈哈一笑,说:“等我装备越来越好、等级越来越高的话,优势自然也就越来越大了,不过黑城那边确实不太好混,有几个大BOSS整天都处心积虑的想办法要干掉我,每天都活在危机之上。”
“我去……”
他诧然:“他岂不是好像每时每刻都有人盯着你的菊花一样?”
“差不多,话糙理不糙。”
“哈哈哈,那就为了菊花,干一杯。”
“你可真特么的低俗,吃饭呢!”
“哈哈哈哈~~·”
就在这时,一旁的桌上,有几个学生模样的顾客也在吃龙虾,其中一个中分头一边剥虾,一边说:“你们听说了没有,风林火山攻略那个设定中的BOSS也失败了,被干掉了林松岩、火星河两个核心,不过最终还是把BOSS给打跑了。”
一个头发染黄的学生道:“正常,风林火山的硬实力太强了,破晓、以梦为马干不掉的BOSS,他们能,这就是实力,虽然最后没能攻略成功,但真的已经算是赢了。”
“差不多,对了,还有一个小道消息,据说BOSS残血之后逃逸了,然后遭到了林夕的突袭,战场就在恶魔林地边缘。”
“还有这事?”
“对,我们也是听说的,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说是林夕突然出现,打得神魔之刃措手不及,但最终还是失败了,把BOSS杀成残血的瞬间,被秒了,只差那么一点点啊……”
“靠!”
黄毛一脸惊讶:“林夕,可是我们国服第一美女啊,而且还是最强序列候选人,连她居然都不是BOSS的对手?”
“废话!风林火山上千人都奈何不了那个BOSS,何况林夕只是一个人去挑战,我觉得她敢去单挑,并且还杀得BOSS狼狈不堪,这已经是强得离谱了。”
“管她呢,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女神,咱们说再多,当着面人家也不会多看我们一眼的。”
“这可真是让人难过啊……”
“哈哈哈,喝酒喝酒!”
……
正吃着,忽地,伴随着“沙沙”的脚步声,几个人出现在我和阿飞的身侧,就这么站在我们的小桌旁边。
“八月未央?”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
我和阿飞一起抬头,就看到一个带着墨镜、脖颈上缠着金项链的男子站在我们一旁,身旁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像是混混的样子。
顿时,我和阿飞都心生警觉,马上脱掉了手套,擦了擦手,站起身来。
“是我,有事吗?”
阿飞笔直的看着对方。
“嘿嘿嘿,挺有种的啊!”墨镜男冷笑一声:“你知道你得罪人了吗?”
“我得罪的人多了去了,你说的是谁?”阿飞问。
“我不会说出来,但你自己心里清楚。”墨镜男掏出了手机,打开视频功能,冷笑道:“老子也不想动手,你和你旁边的这个人,跪下来吧,只要你们跪一下,这笔账就一笔勾销了。”
我皱了皱眉:“我们要是不跪呢?”
“敬酒不吃吃罚酒,自找难看吗?”墨镜男收起了手机,默不作声的走上,一把抓起了旁边的一个空啤酒瓶,照着头就打了下来。
这一下按理说来得飞快,但是不知为什么,在我的眼里他的动作却并不快,有足够的时间反应,于是抬起手臂,下意识的把力气凝聚在手臂上,“铿”一声,酒瓶在我的手腕位置碎开了,与此同时将,我飞起一脚踹在他的腹部!
“蓬!”
这一脚有点狠,居然把他踹得横飞滑退出去近五米,这才落地,啪嗒一声落地,抱着肚子就惨嚎了起来。
“老大!”
身后的两个混混急忙冲了过去,扶着墨镜男。
“上啊,傻愣着干什么!?”墨镜男大怒。
“老大,我们……”
两个小弟显然被我刚才的一脚踢傻了,都不太敢上。
就在这时,不远处响起了警笛上,一名骑着摩托的巡警走了过来:“怎么了?”
“他们打架……”
老板说到。
“打架?”
警察看了我们一眼:“走吧,跟我去一趟所里。”
……
派出所。
我和阿飞都录了一份口供,原本也没有我们的事情,我们是正当防卫,毕竟是对方的酒瓶先打下来的,而且那边有监控,所以不会有什么事。
“阿离,你没事吧?”
阿飞看了眼我的手腕。
“没事。”我摇摇头。
负责录口供的中年警员则玩味的一笑,说:“小伙子,那边的那个是惯犯了,你不用紧张,不过……我听说你一脚把他踢飞五米远,真的吗?”
“记不清了,好像也没那么远。”
“如果真是五米远,你这脚力也太厉害了。”他哈哈笑道:“好了,没什么事了,你们可以走了,剩下来的事情交给我们处理就行了。”
“好的,多谢了。”
……
归去途中。
“带墨镜的SB叫任五,越溪街上的一个混混罢了。”阿飞一边走,一边说道:“不用想,肯定是王诗雨的那个新男朋友让他来找我们的晦气的,不过今天……阿离,你今天怎么这么能打,我记得你以前没有这么厉害啊?”
我也一脸无语,但心知肚明,恐怕跟游戏里的修炼有关系,自从开始凝气修炼之后,我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变化,感知、体魄似乎都比以前大幅度提升了,虽然无法解释,但终究是一件好事,就比如今天,要不是我那一脚,恐怕和我阿飞就要跟对方厮打很久了。
我更关心的是对方为什么得知我们就住在这一带,恐怕与白天的时候阿飞把ID透露给别人有关系,对,就是那个大胡子。
“大胡子?”
阿飞已经忘了,就跟鱼一样,他的记忆只有几秒钟。
我扶额无语,算了,回家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