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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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这些人是井底之蛙,见识太少了,凤凰是不死鸟,死后身体会燃起大火,在大火中获得重生,生命力非常强大,象征永生和强大的生命力!
江婉菱看到林阳背上的火凤凰纹身,更是惊诧不已,明眸中涌现疑惑的目光。
彼此成婚三年,尽管没有同房,但是朝夕相处,她见过林阳光着上半身,以往根本没有纹身啊!
如今这家伙背上多了凤凰涅槃的图案,看着多了几分凶悍气息,江婉菱心想,肯定最近弄的,对方整天开着豪车招摇过市,又纹身吓唬别人,估计已经彻底变成混子。
别人并不知晓,林阳的纹身太罕见了,以七彩不死鸟的鲜血刺在后背上,并且所用工具特殊,正是此鸟不同颜色的羽毛,形成色彩艳丽的图案。
最为奇妙之处,平日里根本看不出来,只有大量喝酒以后,火凤凰才会出现。
关于七彩不死鸟,又名菲尼克斯,为远古时期品种,极为稀少,身长达到一丈左右,羽毛斑斓绚丽,生性凶恶好斗。
每隔五百年左右,不死鸟便会采集各种有香味的树枝或草叶,并将之叠起来后引火自焚,最后留下来的灰烬中,会出现重生的幼鸟。
十年以前,国外有人捕获了遭受重创的不死鸟,据说被雷电击中了,即将死亡,外形却并未有丝毫损伤,内脏都被震碎了,苟延残喘的活着。
这种鸟非常珍贵,难得一见,所以进行拍卖,被一位神秘买家以两百六十万美金拍下,然后不知所踪,彻底没了消息。
那买家就是当年只有十四岁的林阳!因为听过传说,用不死鸟的鲜血纹在身上会有某种神秘力量加持护佑,所以用零花钱买下迄今为止全球唯一的活体不死鸟,又用三百万美金雇佣了最著名的两位顶级纹身
师,以不死鸟的鲜血纹了凤凰涅槃图。
也就是说,林阳背上的纹身价值三千多万,只是因为喜欢,便豪掷千金,让常人难以理解,或者说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
正常情况下,纹身根本不会出现。入赘三年,因为滴酒未沾,所以从未被人发现。
如今林阳自己喝了一瓶五粮液,血液蕴含了大量酒精,导致纹身出现,让人惊诧。
至于不死鸟的内脏,早被取出风干成为最稀少的药材,留着以后炼制丹药,尸体被制成标本,放置在凤凰宫内,成为珍藏的宝贝。
当T恤被粗壮男子邓涛撕坏,看到林阳背上的火凤凰,这厮心中一颤,满背的纹身,如此逼真,隐隐透着不容侵犯的气势,绝对是大哥级别啊!
邓涛再看自己手臂上纹的黑蝎子,几百块钱纹的,平时吓唬人也可以,但是与之相比,就跟小虫子似的,让他心存惧意,有点后悔自己的举动。
果不其然,林阳本就压抑着一肚子的怒火,此刻衣服被扯坏了,让他猛然发作,气恼的骂了声,“狗杂碎,”一巴掌拍过去。
“啪!”
邓涛半边脸一下子肿胀如同猪头似的,甚至于大牙都被打掉了,疼的他嗷的叫了声,身躯不由自主的转圈向后退去,口中吐出血水。
这一幕更让所有人惊呆了,直愣愣的看着,原本他们以为好欺负的上门女婿,实际上下手狠着呢,简直让人觉得惊悚。
“你怎么回事,竟然动手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唐佳气恼的质问,毕竟邓涛因为替她出头被打耳光,不能置之不理。
她飞快的过去,扶住了邓涛,关切的问道:“你怎么样,没事吧?”
正应了那句话,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一巴掌抽过去,邓涛挨了打,心里明镜似的,那小子绝对不好惹,自己再敢放肆,非得被对方废了不可。
如此一来,他彻底老实了,捂着传来剧痛的脸庞,支吾着说:“我没事,”也只能认了,打落牙齿往放肚里吞,还算明智,没有继续逞强。
江婉菱冲着林阳怒目而视,怒气冲冲的质问:“你有病啊,凭什么打人?”
林阳皱眉看着妻子,觉得有些陌生,冷冷的回应,“你是不是眼睛不好使,没看到他扯烂了我T恤,还想跟我动手?”
“那你也不能把他打的吐血啊,你分明就是故意的,要搅乱我的生日会。”江婉菱愈发气恼,心情糟透了。“婉菱,别跟这种人一般见识,看他就不是好饼,不过是个痞子而已,还以为自己多能耐呢!”严诗蓝安慰着好友,“这样吧,我来的匆忙,也没给你准备礼物,献上一首歌
祝你生日快乐。”
包厢内有现成的点唱机,严诗蓝扭摆着身躯走过去,选了一首情火,手持麦克风现场演绎,歌声委婉动听,动作优雅,不愧是专业歌手。
就在众人欣赏之际,林阳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起铃声,他接通电话,听到了女助理沈沐晴甜美的声音,“董事长,生日礼物已经准备好了,就在酒店前方。”
林阳回应,“知道了。”内心一阵唏嘘,目光不由自主的看向婉菱。
你只看到我空着双手狼狈不堪的进来,何曾知道,我早就为你精心准备了礼物。
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何衣衫破烂?
又有谁晓得,就在下午,我经历了生死之劫,若不是安老爷子鼎力支持,我怎会站着走出逍遥楼!
为了尽快赶过来给你庆生,我没顾得上换衣服,这就给你丢人了吗?
纵然林阳心里有千言万语,却无法说出口,因为婉菱那么冷漠,把头扭向了旁边,根本不看他一眼。
心里那么的痛,宛若刀绞。
也许,到了离开的时候!
一首情火演唱完毕,严诗蓝获得众人热烈的掌声,有人大声叫好,“太棒了,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到底是大歌星啊,唱的太好听了。”
临别之际,林阳觉得应该有个交代,便走过去,拿起另一只麦克风,声音低沉的说:“今天是我妻子的生日,也许是我不好,让你失望了,不过,还是把这首歌献给你。”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家伙又要做什么,无不鄙视,你又不是歌星,会唱个屁啊?
林阳转身选好歌曲,觉得T恤呈现两片耷拉着实在碍事,干脆脱下来丢在地上,露出一身腱子肉,以及完美的六块腹肌,还有背上的火凤凰,很有视觉冲击力。
前奏传出,大屏幕出现多尔衮和大玉儿在草原策马奔腾的画面,林阳唱的是一首老歌,“你!”
你从天而降的你
落在我的马背上
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
一丝浅笑让我心发烫
你头也不回的你
展开你一双翅膀
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点亮……
只能说这些人是井底之蛙,见识太少了,凤凰是不死鸟,死后身体会燃起大火,在大火中获得重生,生命力非常强大,象征永生和强大的生命力!
江婉菱看到林阳背上的火凤凰纹身,更是惊诧不已,明眸中涌现疑惑的目光。
彼此成婚三年,尽管没有同房,但是朝夕相处,她见过林阳光着上半身,以往根本没有纹身啊!
如今这家伙背上多了凤凰涅槃的图案,看着多了几分凶悍气息,江婉菱心想,肯定最近弄的,对方整天开着豪车招摇过市,又纹身吓唬别人,估计已经彻底变成混子。
别人并不知晓,林阳的纹身太罕见了,以七彩不死鸟的鲜血刺在后背上,并且所用工具特殊,正是此鸟不同颜色的羽毛,形成色彩艳丽的图案。
最为奇妙之处,平日里根本看不出来,只有大量喝酒以后,火凤凰才会出现。
关于七彩不死鸟,又名菲尼克斯,为远古时期品种,极为稀少,身长达到一丈左右,羽毛斑斓绚丽,生性凶恶好斗。
每隔五百年左右,不死鸟便会采集各种有香味的树枝或草叶,并将之叠起来后引火自焚,最后留下来的灰烬中,会出现重生的幼鸟。
十年以前,国外有人捕获了遭受重创的不死鸟,据说被雷电击中了,即将死亡,外形却并未有丝毫损伤,内脏都被震碎了,苟延残喘的活着。
这种鸟非常珍贵,难得一见,所以进行拍卖,被一位神秘买家以两百六十万美金拍下,然后不知所踪,彻底没了消息。
那买家就是当年只有十四岁的林阳!因为听过传说,用不死鸟的鲜血纹在身上会有某种神秘力量加持护佑,所以用零花钱买下迄今为止全球唯一的活体不死鸟,又用三百万美金雇佣了最著名的两位顶级纹身
师,以不死鸟的鲜血纹了凤凰涅槃图。
也就是说,林阳背上的纹身价值三千多万,只是因为喜欢,便豪掷千金,让常人难以理解,或者说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
正常情况下,纹身根本不会出现。入赘三年,因为滴酒未沾,所以从未被人发现。
如今林阳自己喝了一瓶五粮液,血液蕴含了大量酒精,导致纹身出现,让人惊诧。
至于不死鸟的内脏,早被取出风干成为最稀少的药材,留着以后炼制丹药,尸体被制成标本,放置在凤凰宫内,成为珍藏的宝贝。
当T恤被粗壮男子邓涛撕坏,看到林阳背上的火凤凰,这厮心中一颤,满背的纹身,如此逼真,隐隐透着不容侵犯的气势,绝对是大哥级别啊!
邓涛再看自己手臂上纹的黑蝎子,几百块钱纹的,平时吓唬人也可以,但是与之相比,就跟小虫子似的,让他心存惧意,有点后悔自己的举动。
果不其然,林阳本就压抑着一肚子的怒火,此刻衣服被扯坏了,让他猛然发作,气恼的骂了声,“狗杂碎,”一巴掌拍过去。
“啪!”
邓涛半边脸一下子肿胀如同猪头似的,甚至于大牙都被打掉了,疼的他嗷的叫了声,身躯不由自主的转圈向后退去,口中吐出血水。
这一幕更让所有人惊呆了,直愣愣的看着,原本他们以为好欺负的上门女婿,实际上下手狠着呢,简直让人觉得惊悚。
“你怎么回事,竟然动手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唐佳气恼的质问,毕竟邓涛因为替她出头被打耳光,不能置之不理。
她飞快的过去,扶住了邓涛,关切的问道:“你怎么样,没事吧?”
正应了那句话,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一巴掌抽过去,邓涛挨了打,心里明镜似的,那小子绝对不好惹,自己再敢放肆,非得被对方废了不可。
如此一来,他彻底老实了,捂着传来剧痛的脸庞,支吾着说:“我没事,”也只能认了,打落牙齿往放肚里吞,还算明智,没有继续逞强。
江婉菱冲着林阳怒目而视,怒气冲冲的质问:“你有病啊,凭什么打人?”
林阳皱眉看着妻子,觉得有些陌生,冷冷的回应,“你是不是眼睛不好使,没看到他扯烂了我T恤,还想跟我动手?”
“那你也不能把他打的吐血啊,你分明就是故意的,要搅乱我的生日会。”江婉菱愈发气恼,心情糟透了。“婉菱,别跟这种人一般见识,看他就不是好饼,不过是个痞子而已,还以为自己多能耐呢!”严诗蓝安慰着好友,“这样吧,我来的匆忙,也没给你准备礼物,献上一首歌
祝你生日快乐。”
包厢内有现成的点唱机,严诗蓝扭摆着身躯走过去,选了一首情火,手持麦克风现场演绎,歌声委婉动听,动作优雅,不愧是专业歌手。
就在众人欣赏之际,林阳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起铃声,他接通电话,听到了女助理沈沐晴甜美的声音,“董事长,生日礼物已经准备好了,就在酒店前方。”
林阳回应,“知道了。”内心一阵唏嘘,目光不由自主的看向婉菱。
你只看到我空着双手狼狈不堪的进来,何曾知道,我早就为你精心准备了礼物。
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何衣衫破烂?
又有谁晓得,就在下午,我经历了生死之劫,若不是安老爷子鼎力支持,我怎会站着走出逍遥楼!
为了尽快赶过来给你庆生,我没顾得上换衣服,这就给你丢人了吗?
纵然林阳心里有千言万语,却无法说出口,因为婉菱那么冷漠,把头扭向了旁边,根本不看他一眼。
心里那么的痛,宛若刀绞。
也许,到了离开的时候!
一首情火演唱完毕,严诗蓝获得众人热烈的掌声,有人大声叫好,“太棒了,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到底是大歌星啊,唱的太好听了。”
临别之际,林阳觉得应该有个交代,便走过去,拿起另一只麦克风,声音低沉的说:“今天是我妻子的生日,也许是我不好,让你失望了,不过,还是把这首歌献给你。”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家伙又要做什么,无不鄙视,你又不是歌星,会唱个屁啊?
林阳转身选好歌曲,觉得T恤呈现两片耷拉着实在碍事,干脆脱下来丢在地上,露出一身腱子肉,以及完美的六块腹肌,还有背上的火凤凰,很有视觉冲击力。
前奏传出,大屏幕出现多尔衮和大玉儿在草原策马奔腾的画面,林阳唱的是一首老歌,“你!”
你从天而降的你
落在我的马背上
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
一丝浅笑让我心发烫
你头也不回的你
展开你一双翅膀
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