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最终还是像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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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四日,高氏馄饨第五家分店开业。
孙娟和高子涵合不拢嘴,外有宋迅的不断打理,内有孙娟过硬的技术,当然,这些年,高子涵的技术也不错了,她生病以前,是不屑当一个做馄饨的,可现在,不当不行,因为换了肾,她的身子骨还是比较弱的,虽然她换肾的时候年纪尚轻,并没有影响太多,但她还是要吃药。
外人倒是并没有觉出来高子涵有病什么的。
刚开始宋迅看到高子涵吃药,也觉得心烦,那么多药。
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觉得她烦。
可是那天,高子涵从外面干活回来,回到家,默默地就把药吃上了,特别平静,宋迅忽然就觉有一股什么梗在他的喉头,宋迅以前也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他知道很多女人是有公主病的,高子涵没有,宋迅日日看着高子涵,竟然日日觉得她顺眼,从来不拿自己的病说事儿,从来不拿自己的弱势来威胁宋迅,相反,她对子吟很好,帮助自己的母亲,纵然心里有小九九,可从来不表现。
即使刚结婚那会儿,宋迅对她一般,可高子涵也没说什么,她看破却不说破,从来不说狠话威胁宋迅,也不强求,人无完人,宋迅觉得,子涵很好。
两个人日日在一起生活,再白的白月光,也都暗淡了。
更何况,子吟生孩子,不见孩子,这种狠绝,已经超过了宋迅的容忍,他觉得,他就是一个小市民,还是要和三观一致的人在一起,他注定无法适合子吟的大格局。
一个人的行为会反应一个人的心态,高子涵看到宋迅如此,知道他在日日地改变,两个人慢慢地竟然琴瑟和谐起来,所以,高子涵对高子吟心里的嫉妒,因为并没有时时处处的相遇,并没有那么明显。更何况,子吟现在很可怜。
她不想让子吟回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想让宋迅分心,如今,宋迅如此,对于子吟继承了巨额财产的事情,虽然子涵的心里还是略有不平,但她还是暂时放下了。
命运如此,向来半点不由人。
第五家分店开在了市中心。
高氏馄饨已经是一个知名品牌,那日,江延成让自己的助理,去给孙娟送钱。
助理就纳闷了,以前和高氏馄饨也没联系啊,怎么突然去给他们送钱?
江延成给了助理十万块的支票,还有一个花篮,并让助理在高氏馄饨站台一天。
“一天?”助理问。
“是。”江延成已经在签支票了。
对江延成的命令,助理是不敢违拗的,拿了江延成的支票,便去了。
把支票交给孙娟的时候,孙娟鄙夷了一声,“若不是今日开业,喜庆日子,我早把支票给你撕了。江延成的心肠,得细细考量,打狗的肉里,都带着七步断肠散。把支票拿走。”
孙娟满脸冰霜地说到。
“可总裁非我让我交给您,阿姨,早就知道高氏馄饨是一个姓孙的特别有能力的女士在经营,我也姓孙,好歹是本家,您对总裁有看法,是您的事情,不关我的事,您总不能让我为难啊。”助理说到,孙助理这个人,情商特别高。
孙娟又是一个心软的人,说道,“我全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姑且收下的支票,回头我自己退给他。”
就算子吟不想和江延成散,孙娟也早想让两个人散了,她怎么可能收江延成的支票?给自己找这些不痛快?
孙助理看到孙娟并不热情,也无法,只能在高氏馄饨店门口站了一天的台。
又因为高氏馄饨这家店开在闹市,有经过的富豪看见便诧异地说到,“这不是江总的助理吗?怎么来这里站开台了?”
富豪旁边的朋友就说,“没听说嘛,江总孩子的妈就是这家的小女儿。”
“听说江总挺稀罕这个小儿子的。”
“自己的儿子么,自然喜欢,看今天来站台这架势,估计这回是真的,你我以后得多捧捧这家馄钝店的场,将来在江总面前,也好有话题。”
“没错。”
在这里站了一天台以后,回去,孙助理就跟江延成汇报了。
江延成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她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说。不过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开心,好像还憋着火。”助理说。
江延成也没指望孙娟这么快就能想通,他就是想在高子吟面前卖个好人——你妈开业,我去支持了,钱也送了,还给你妈站台了。
刚刚这样想着,顺丰快递就来了,江延成不用想都知道是什么——孙娟退回来的支票,江延成有些不悦,虽然早就猜到结局,但结局挺血淋淋的,挺残忍。
不管送回来不送回来,江延成就是想让高子吟知道,他有这份心,这就够了。
高子涵的确给高子吟打电话了,不过说的,不是这件事,而是另外一件事情——孙娟要梅开二度,问问高子吟的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在老店的时候,便总有一位大叔来孙娟的店里吃馄饨,孙娟的店面拆迁以后,他又跟着来了新店,本来只是老顾客,孙娟也没有多想,不过开业那一日,他跟孙娟说了,挺喜欢她的,喜欢她踏实干练,又稳重,喜欢她风风火火的作风。
他家里的情况也跟孙娟说了,他叫孙年,四十九岁了,离异,中学教历史的,有一个女儿跟着前妻出国了,高子涵把这件事情当做一桩美事告诉了高子吟,想听听她的意见。
高子涵和孙娟根本就没对子吟说过江延成来的事情,既然要断,自己要断干净,她们怎么会蠢到在子吟面前提起江延成?
不过孙娟的事情,倒的确是一桩美事,孙娟也才五十岁不到,都守了这么多年的寡了,理应有第二春,高子吟笑着说,妈应该尝试一下。
高子吟刚从华盛顿回来,这几天太忙了,身子有些发虚,也可能那日和江延成折腾了半夜以后,早起就去华盛顿了,总之,就是头疼,难受,浑身没劲儿。
此时的高子吟坐在沙发上,和冯锦说妈妈第二春的事情。
冯锦只是冷哼了一声,“第一劫过完了,现在又准备过第二劫。男人都酒囊饭袋。真不知道你们高兴什么。”
听到冯锦这样说,高子吟只是笑了一下,不过那笑里,却有几分苦楚。
毕竟这一辈子,她也遭了江延成的不少罪,确实是劫难,感同身受。
“怎么了?”冯锦问。
“江家的人,好像待阿兰不好。”高子吟躺在沙发上,冯锦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高子吟把真丝手帕盖在了脸上。
“你怎么知道?不是这辈子都不要知道阿兰的消息?”冯锦问,“还是你又和江延成睡了?别瞒我,上次你不回家,我便猜到了。他一勾引,你便上勾,久了,他就不把你当回事了。”
高子吟在丝帕下面的脸,不知道是什么表情,“没有,这次,我把他当成鸭子。是真的。他也知道我把他当成了鸭子。”
冯锦便笑了一下,“堂堂延成集团的掌门人,自己跑到法国来当鸭子,也是头回听说。”
“我妈和那个孙叔叔的事情,我姐的意思,想让我回家一趟,给我妈把把关。可我不想回国,只要回国,凡事都上心头。我好不容易走出来江延成的阴影,不想再回去了。”高子吟说道。
“你不去,我去如何?你看男人的眼光,也就那样。”冯锦又说。
“你?”高子吟把丝帕从自己的脸上取下来,很诧异地说道。
“我主要去警告一下江家的人,让他们对阿兰好点儿,若不好,等着瞧。还有,我去帮孙娟看看男人,如何?”
高子吟还是怀疑,“我怕——你会和我妈吵起来。”
冯锦高傲地笑笑,“你爸也不是什么香饽饽,是你妈口中挨千刀的,是我眼里的窝囊废,这样一个男人,我们犯得着成为情敌吗?”
高子吟想想也对,冯锦要去中国,她管不着。
本来一个在中国,一个在法国,井水不犯河水,不过既然冯锦有要冰释前嫌的态度,高子吟似乎应该乐见其成。
高子吟这段时间不出差了,在家休养了几天,身体便逐渐好了,已经打电话告诉了孙娟,冯锦会回去,她不回国的原因,不说孙娟也知道,也理解。
孙娟倒是挺喜欢这个孙年的,很干净,很斯文,职业也好,受人尊敬的老师。
听到冯锦要来,孙娟便是各种的不自在,想揍人的心思是有的,但是高子吟早就跟妈说好了,不要让妈跟冯锦起冲突,冯锦此次主要为了阿兰来的,去跟孙娟看看孙年,也是好心,冯锦的眼光可比高子吟强多了,而且,孙娟心里也好奇,对方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把曾经的高志远勾引到入赘?这种新人和旧人的关系,暗暗在孙娟心里涌动,尤其,她还是曾经输了的那一方,这种比较,更加明显。
孙娟是在馄饨店里见到的冯锦第一面。
高子涵曾经见过冯锦,但是知道妈心里对冯锦芥蒂,所以,高子涵从没有详细形容过冯锦的长相。
虽然从没见过冯锦,但是孙娟还是猜出来是谁了。
来人相当好的气质,乌发在后面散着,卷曲的仿佛是一段风流韵致。
高档真丝的衣服,花边上绣着水仙,长相相当高贵,皮肤很紧致,仿佛才三十岁出头的年纪,又仿佛全天下的人,她都不放在眼里。
孙娟从后厨出来的时候,冯锦正在四处打量店里,目光施然,坐了下来。
孙娟自觉自己厨娘的打扮,和冯锦简直是云泥之别。
纵然不服,可孙娟不得不承认,冯锦比她高了好几个段位,挨千刀的看上她,倒贴她,完全是意料之中,和她一个卖馄饨的比,谁不喜欢风情万种的冯锦?
倒是细看之下,子吟这几年的变化,和冯锦越来越像了。
都是卷曲的长发,都是真丝勾勒出来的风流韵致,看人的样子,也都是慢吞吞,却冷冽的,不给人留一点儿余地的,冯锦的目光砸在孙娟的身上,当真是又稳又狠,也砸疼了孙娟。
孙娟心里想的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辛辛苦苦养了二十年的女儿,最终还是像了别人。
七月四日,高氏馄饨第五家分店开业。
孙娟和高子涵合不拢嘴,外有宋迅的不断打理,内有孙娟过硬的技术,当然,这些年,高子涵的技术也不错了,她生病以前,是不屑当一个做馄饨的,可现在,不当不行,因为换了肾,她的身子骨还是比较弱的,虽然她换肾的时候年纪尚轻,并没有影响太多,但她还是要吃药。
外人倒是并没有觉出来高子涵有病什么的。
刚开始宋迅看到高子涵吃药,也觉得心烦,那么多药。
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觉得她烦。
可是那天,高子涵从外面干活回来,回到家,默默地就把药吃上了,特别平静,宋迅忽然就觉有一股什么梗在他的喉头,宋迅以前也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他知道很多女人是有公主病的,高子涵没有,宋迅日日看着高子涵,竟然日日觉得她顺眼,从来不拿自己的病说事儿,从来不拿自己的弱势来威胁宋迅,相反,她对子吟很好,帮助自己的母亲,纵然心里有小九九,可从来不表现。
即使刚结婚那会儿,宋迅对她一般,可高子涵也没说什么,她看破却不说破,从来不说狠话威胁宋迅,也不强求,人无完人,宋迅觉得,子涵很好。
两个人日日在一起生活,再白的白月光,也都暗淡了。
更何况,子吟生孩子,不见孩子,这种狠绝,已经超过了宋迅的容忍,他觉得,他就是一个小市民,还是要和三观一致的人在一起,他注定无法适合子吟的大格局。
一个人的行为会反应一个人的心态,高子涵看到宋迅如此,知道他在日日地改变,两个人慢慢地竟然琴瑟和谐起来,所以,高子涵对高子吟心里的嫉妒,因为并没有时时处处的相遇,并没有那么明显。更何况,子吟现在很可怜。
她不想让子吟回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想让宋迅分心,如今,宋迅如此,对于子吟继承了巨额财产的事情,虽然子涵的心里还是略有不平,但她还是暂时放下了。
命运如此,向来半点不由人。
第五家分店开在了市中心。
高氏馄饨已经是一个知名品牌,那日,江延成让自己的助理,去给孙娟送钱。
助理就纳闷了,以前和高氏馄饨也没联系啊,怎么突然去给他们送钱?
江延成给了助理十万块的支票,还有一个花篮,并让助理在高氏馄饨站台一天。
“一天?”助理问。
“是。”江延成已经在签支票了。
对江延成的命令,助理是不敢违拗的,拿了江延成的支票,便去了。
把支票交给孙娟的时候,孙娟鄙夷了一声,“若不是今日开业,喜庆日子,我早把支票给你撕了。江延成的心肠,得细细考量,打狗的肉里,都带着七步断肠散。把支票拿走。”
孙娟满脸冰霜地说到。
“可总裁非我让我交给您,阿姨,早就知道高氏馄饨是一个姓孙的特别有能力的女士在经营,我也姓孙,好歹是本家,您对总裁有看法,是您的事情,不关我的事,您总不能让我为难啊。”助理说到,孙助理这个人,情商特别高。
孙娟又是一个心软的人,说道,“我全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姑且收下的支票,回头我自己退给他。”
就算子吟不想和江延成散,孙娟也早想让两个人散了,她怎么可能收江延成的支票?给自己找这些不痛快?
孙助理看到孙娟并不热情,也无法,只能在高氏馄饨店门口站了一天的台。
又因为高氏馄饨这家店开在闹市,有经过的富豪看见便诧异地说到,“这不是江总的助理吗?怎么来这里站开台了?”
富豪旁边的朋友就说,“没听说嘛,江总孩子的妈就是这家的小女儿。”
“听说江总挺稀罕这个小儿子的。”
“自己的儿子么,自然喜欢,看今天来站台这架势,估计这回是真的,你我以后得多捧捧这家馄钝店的场,将来在江总面前,也好有话题。”
“没错。”
在这里站了一天台以后,回去,孙助理就跟江延成汇报了。
江延成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她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说。不过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开心,好像还憋着火。”助理说。
江延成也没指望孙娟这么快就能想通,他就是想在高子吟面前卖个好人——你妈开业,我去支持了,钱也送了,还给你妈站台了。
刚刚这样想着,顺丰快递就来了,江延成不用想都知道是什么——孙娟退回来的支票,江延成有些不悦,虽然早就猜到结局,但结局挺血淋淋的,挺残忍。
不管送回来不送回来,江延成就是想让高子吟知道,他有这份心,这就够了。
高子涵的确给高子吟打电话了,不过说的,不是这件事,而是另外一件事情——孙娟要梅开二度,问问高子吟的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在老店的时候,便总有一位大叔来孙娟的店里吃馄饨,孙娟的店面拆迁以后,他又跟着来了新店,本来只是老顾客,孙娟也没有多想,不过开业那一日,他跟孙娟说了,挺喜欢她的,喜欢她踏实干练,又稳重,喜欢她风风火火的作风。
他家里的情况也跟孙娟说了,他叫孙年,四十九岁了,离异,中学教历史的,有一个女儿跟着前妻出国了,高子涵把这件事情当做一桩美事告诉了高子吟,想听听她的意见。
高子涵和孙娟根本就没对子吟说过江延成来的事情,既然要断,自己要断干净,她们怎么会蠢到在子吟面前提起江延成?
不过孙娟的事情,倒的确是一桩美事,孙娟也才五十岁不到,都守了这么多年的寡了,理应有第二春,高子吟笑着说,妈应该尝试一下。
高子吟刚从华盛顿回来,这几天太忙了,身子有些发虚,也可能那日和江延成折腾了半夜以后,早起就去华盛顿了,总之,就是头疼,难受,浑身没劲儿。
此时的高子吟坐在沙发上,和冯锦说妈妈第二春的事情。
冯锦只是冷哼了一声,“第一劫过完了,现在又准备过第二劫。男人都酒囊饭袋。真不知道你们高兴什么。”
听到冯锦这样说,高子吟只是笑了一下,不过那笑里,却有几分苦楚。
毕竟这一辈子,她也遭了江延成的不少罪,确实是劫难,感同身受。
“怎么了?”冯锦问。
“江家的人,好像待阿兰不好。”高子吟躺在沙发上,冯锦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高子吟把真丝手帕盖在了脸上。
“你怎么知道?不是这辈子都不要知道阿兰的消息?”冯锦问,“还是你又和江延成睡了?别瞒我,上次你不回家,我便猜到了。他一勾引,你便上勾,久了,他就不把你当回事了。”
高子吟在丝帕下面的脸,不知道是什么表情,“没有,这次,我把他当成鸭子。是真的。他也知道我把他当成了鸭子。”
冯锦便笑了一下,“堂堂延成集团的掌门人,自己跑到法国来当鸭子,也是头回听说。”
“我妈和那个孙叔叔的事情,我姐的意思,想让我回家一趟,给我妈把把关。可我不想回国,只要回国,凡事都上心头。我好不容易走出来江延成的阴影,不想再回去了。”高子吟说道。
“你不去,我去如何?你看男人的眼光,也就那样。”冯锦又说。
“你?”高子吟把丝帕从自己的脸上取下来,很诧异地说道。
“我主要去警告一下江家的人,让他们对阿兰好点儿,若不好,等着瞧。还有,我去帮孙娟看看男人,如何?”
高子吟还是怀疑,“我怕——你会和我妈吵起来。”
冯锦高傲地笑笑,“你爸也不是什么香饽饽,是你妈口中挨千刀的,是我眼里的窝囊废,这样一个男人,我们犯得着成为情敌吗?”
高子吟想想也对,冯锦要去中国,她管不着。
本来一个在中国,一个在法国,井水不犯河水,不过既然冯锦有要冰释前嫌的态度,高子吟似乎应该乐见其成。
高子吟这段时间不出差了,在家休养了几天,身体便逐渐好了,已经打电话告诉了孙娟,冯锦会回去,她不回国的原因,不说孙娟也知道,也理解。
孙娟倒是挺喜欢这个孙年的,很干净,很斯文,职业也好,受人尊敬的老师。
听到冯锦要来,孙娟便是各种的不自在,想揍人的心思是有的,但是高子吟早就跟妈说好了,不要让妈跟冯锦起冲突,冯锦此次主要为了阿兰来的,去跟孙娟看看孙年,也是好心,冯锦的眼光可比高子吟强多了,而且,孙娟心里也好奇,对方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把曾经的高志远勾引到入赘?这种新人和旧人的关系,暗暗在孙娟心里涌动,尤其,她还是曾经输了的那一方,这种比较,更加明显。
孙娟是在馄饨店里见到的冯锦第一面。
高子涵曾经见过冯锦,但是知道妈心里对冯锦芥蒂,所以,高子涵从没有详细形容过冯锦的长相。
虽然从没见过冯锦,但是孙娟还是猜出来是谁了。
来人相当好的气质,乌发在后面散着,卷曲的仿佛是一段风流韵致。
高档真丝的衣服,花边上绣着水仙,长相相当高贵,皮肤很紧致,仿佛才三十岁出头的年纪,又仿佛全天下的人,她都不放在眼里。
孙娟从后厨出来的时候,冯锦正在四处打量店里,目光施然,坐了下来。
孙娟自觉自己厨娘的打扮,和冯锦简直是云泥之别。
纵然不服,可孙娟不得不承认,冯锦比她高了好几个段位,挨千刀的看上她,倒贴她,完全是意料之中,和她一个卖馄饨的比,谁不喜欢风情万种的冯锦?
倒是细看之下,子吟这几年的变化,和冯锦越来越像了。
都是卷曲的长发,都是真丝勾勒出来的风流韵致,看人的样子,也都是慢吞吞,却冷冽的,不给人留一点儿余地的,冯锦的目光砸在孙娟的身上,当真是又稳又狠,也砸疼了孙娟。
孙娟心里想的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辛辛苦苦养了二十年的女儿,最终还是像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