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五章 青云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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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不断的把玩着手中的黑钻戒指,这戒指不知是用何种材料所做,比较轻,但是非常的坚硬,甚至说,已经不能够用坚硬来形容了,反正在宋剑看来,无论自己是用火烧,还是用锤砸,都不可能对这戒指有半点损害,或者说,连痕迹都没法留下来。
这种强度的材料,在地球上是很难找到的,比如地球上最硬的金刚钻,若是大力撞击之下,也会粉碎,但是这种材料的强度,则超出了宋剑现在的想象了。金刚钻虽然坚硬,但是极刚易折,而这种材料,则似乎已到达刚柔并济、无坚可催的那种程度了。
不过宋剑并没有太过在意这戒指的材质,他更希望探究出这戒指内的秘密,或者说,他要挖掘出幻符的秘密。
马匹在一路小跑着,这个世界上的马匹要比地球上的马匹强壮的多。
宋剑则坐在马背上,不断的催发着自己的精神力和战气,想尽办法,想要和这黑钻进进行沟通,只是,戒指就如同一颗普通的戒指一般,根本毫无动静。[]全能司机405
“怎么回事?在冰谷中它还是可以将周围的能量变成冰雾的,就像是一台超强功率的空调一般,怎么现在就没动静了呢?”宋剑郁闷,他翻来覆去查看,却始终一无所获。
这一番骑行,一直到晚上,马匹才在一个林子边停了下来,估计这黄马是饿坏了,也不等宋剑吩咐。自己就去找吃的了。
宋剑一抬头,才发现天『色』已晚。他从马背上掏出一个布包,这里面有临行前兰花给自己准备的水和食物,为了方便保存,食物虽然只是普通的面饼,但味道却是很好,干脆焦酥。
宋剑一边吃,一边还在想着戒指的事情。
“难道……是用血『液』!”宋剑精神一震,他在地球上偶尔也会看很多电影、小说之类的。知道但凡高级别的宝贝,就需要滴血认主!
想到这,宋剑迫不及待,他匆忙咽下自己口中的大饼,张嘴一口咬破自己的手指,就往那戒指上滴去。
只是,一分钟过去了。血『液』已经凝结,但是戒指依然毫无变化!
“靠!我就知道起点小说中所写的都是骗人的!”宋剑收起戒指,嘀咕了一句,他又吃了几口面饼,站起身来,朝四处看了看。却是发现自己不知在往哪走。
“得,这黄马带我去哪就是哪吧,”宋剑也没多想,他现在也没什么目的『性』,只是想尽快的破解戒指的秘密。
简单的休息了一晚上。
第二天。宋剑骑上了黄马,继续前行。这黄马倒也知道自己的使命,它也不让宋剑下命令,自己便顺着昨天那条小路,一路的小跑下去。
宋剑在马背上百思不得其解,却也是无法,他真后悔,自己没有询问火莲,是如何使用那个幻符的。
“火莲?对啊,如果到了青云郡的话,我可以去找她问个清楚,那样一来,这戒指的秘密也就能破解了,”宋剑想通了这一节,也就不再着急,他收起戒指,看了看前方,却是发现在路的尽头处,有一座高耸巍峨的城墙。
“这是哪里?看这城楼规模,莫非是青云郡城?”宋剑一提缰绳,加快速度,朝着那城楼处驶去。到了近前,果然,只见三十多米高的城墙上,果然写着“青云郡”三个大大的红字。
宋剑骑着马匹,朝着城门楼走去。
这里并没有把守城门的士卒,而且,城墙前也没有什么护城河,或许是因为不用打仗的原因,这青云郡的城墙,虽然很高,但是比较单薄,估计也仅仅能起到将整座郡城包围起来的美观作用,其余作用,根本没有。
此时出郡城的人挺多,很多人挑着担子、赶着马车,从郡城里往外走。
宋剑明白,现在已是傍晚,用不了多久,城门就关了,这些小商小贩并不住在城里,他们住在青云郡城的周围,所以这个时候必须回家。
青云郡城的房价估计还是蛮贵的,普通穷人只能住在城外,随后宋剑便不再考虑这些,骑着大黄马,走进了青云郡城。[]全能司机405
出乎宋剑的想象,这青云郡城比宋剑以为的要繁华的多,不仅有木质高楼,甚至还有那种石头、青砖等砌成的高楼,虽然不知道粘合剂用的什么,但想必应该是和地球上的水泥差不多。
宋剑不由点了点头,随意一瞅,便看到一座三层高的、打扮十分典雅漂亮的木楼,醉仙阁。
名字虽然俗套了点,但是看这装扮里面的酒水食物绝对是一等一的。
宋剑下了马,自然有店小二接过了缰绳,宋剑一甩长袍,便朝着店内走去,到了醉仙阁内,宋剑径直朝着三楼走去,三楼是雅座,坐在上面,放眼望去,基本上可以一窥整个青云郡全貌了。
“客官要些什么?”一个长相利索的店小二走过来,问道。
“好吃的好喝的都上过来吧,越多越好,”宋剑一摆手,也没多在意,他有钱,在地球上时有的是钱,全球第一大亨,到了这一世,虽然刚开始穷困了一些,但是后来接管了王家大院之后,也弄了很多银子。
小二看了下宋剑的衣服,便痛快的去了,宋剑身上穿的,虽然不是上好的料子,但也算是丝绸了,应该不差钱。
一顿大吃海喝,宋剑顿觉舒坦,付钱的时候,他拍了拍自己的口袋,猛然想起,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比如银子、干粮什么的,都在马背上放着呢。
“哦,小二哥,银子在马背上呢,你随我去取,”宋剑讪笑了一下,“刚才下马的时候,忘记带着了。”
“嗯?”店小二瞪着宋剑,心中已经把宋剑当成是吃霸王餐之人了,毕竟谁会傻到把银子放在马褡裢上呢。
下了楼,到了栓马处,来到自己的马前,宋剑一『摸』,自己的布袋竟然被人偷走了。
“我的布包呢!”宋剑问向那牵马的小厮。
此时四个店伙计已经围了上来,“告诉你,别想赖账,怎么,难道你这不仅想不付饭前,还要诬赖我们店偷了你的银子不成!告诉你,十三两银子,少一钱你都别想离开。”
说着,一名店伙计猛地一推宋剑肩膀。
宋剑哭笑不得,他真的是有银子,来的时候兰花给自己包了很多呢。
“弟兄们,打他,打到他变形为止!”一个伙计叫道。
宋剑正想辩解时,听到这话,脑中一震,他猛地盯着自己手指上那枚黑戒指,“难道……是这样?”(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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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不断的把玩着手中的黑钻戒指,这戒指不知是用何种材料所做,比较轻,但是非常的坚硬,甚至说,已经不能够用坚硬来形容了,反正在宋剑看来,无论自己是用火烧,还是用锤砸,都不可能对这戒指有半点损害,或者说,连痕迹都没法留下来。
这种强度的材料,在地球上是很难找到的,比如地球上最硬的金刚钻,若是大力撞击之下,也会粉碎,但是这种材料的强度,则超出了宋剑现在的想象了。金刚钻虽然坚硬,但是极刚易折,而这种材料,则似乎已到达刚柔并济、无坚可催的那种程度了。
不过宋剑并没有太过在意这戒指的材质,他更希望探究出这戒指内的秘密,或者说,他要挖掘出幻符的秘密。
马匹在一路小跑着,这个世界上的马匹要比地球上的马匹强壮的多。
宋剑则坐在马背上,不断的催发着自己的精神力和战气,想尽办法,想要和这黑钻进进行沟通,只是,戒指就如同一颗普通的戒指一般,根本毫无动静。[]全能司机405
“怎么回事?在冰谷中它还是可以将周围的能量变成冰雾的,就像是一台超强功率的空调一般,怎么现在就没动静了呢?”宋剑郁闷,他翻来覆去查看,却始终一无所获。
这一番骑行,一直到晚上,马匹才在一个林子边停了下来,估计这黄马是饿坏了,也不等宋剑吩咐。自己就去找吃的了。
宋剑一抬头,才发现天『色』已晚。他从马背上掏出一个布包,这里面有临行前兰花给自己准备的水和食物,为了方便保存,食物虽然只是普通的面饼,但味道却是很好,干脆焦酥。
宋剑一边吃,一边还在想着戒指的事情。
“难道……是用血『液』!”宋剑精神一震,他在地球上偶尔也会看很多电影、小说之类的。知道但凡高级别的宝贝,就需要滴血认主!
想到这,宋剑迫不及待,他匆忙咽下自己口中的大饼,张嘴一口咬破自己的手指,就往那戒指上滴去。
只是,一分钟过去了。血『液』已经凝结,但是戒指依然毫无变化!
“靠!我就知道起点小说中所写的都是骗人的!”宋剑收起戒指,嘀咕了一句,他又吃了几口面饼,站起身来,朝四处看了看。却是发现自己不知在往哪走。
“得,这黄马带我去哪就是哪吧,”宋剑也没多想,他现在也没什么目的『性』,只是想尽快的破解戒指的秘密。
简单的休息了一晚上。
第二天。宋剑骑上了黄马,继续前行。这黄马倒也知道自己的使命,它也不让宋剑下命令,自己便顺着昨天那条小路,一路的小跑下去。
宋剑在马背上百思不得其解,却也是无法,他真后悔,自己没有询问火莲,是如何使用那个幻符的。
“火莲?对啊,如果到了青云郡的话,我可以去找她问个清楚,那样一来,这戒指的秘密也就能破解了,”宋剑想通了这一节,也就不再着急,他收起戒指,看了看前方,却是发现在路的尽头处,有一座高耸巍峨的城墙。
“这是哪里?看这城楼规模,莫非是青云郡城?”宋剑一提缰绳,加快速度,朝着那城楼处驶去。到了近前,果然,只见三十多米高的城墙上,果然写着“青云郡”三个大大的红字。
宋剑骑着马匹,朝着城门楼走去。
这里并没有把守城门的士卒,而且,城墙前也没有什么护城河,或许是因为不用打仗的原因,这青云郡的城墙,虽然很高,但是比较单薄,估计也仅仅能起到将整座郡城包围起来的美观作用,其余作用,根本没有。
此时出郡城的人挺多,很多人挑着担子、赶着马车,从郡城里往外走。
宋剑明白,现在已是傍晚,用不了多久,城门就关了,这些小商小贩并不住在城里,他们住在青云郡城的周围,所以这个时候必须回家。
青云郡城的房价估计还是蛮贵的,普通穷人只能住在城外,随后宋剑便不再考虑这些,骑着大黄马,走进了青云郡城。[]全能司机405
出乎宋剑的想象,这青云郡城比宋剑以为的要繁华的多,不仅有木质高楼,甚至还有那种石头、青砖等砌成的高楼,虽然不知道粘合剂用的什么,但想必应该是和地球上的水泥差不多。
宋剑不由点了点头,随意一瞅,便看到一座三层高的、打扮十分典雅漂亮的木楼,醉仙阁。
名字虽然俗套了点,但是看这装扮里面的酒水食物绝对是一等一的。
宋剑下了马,自然有店小二接过了缰绳,宋剑一甩长袍,便朝着店内走去,到了醉仙阁内,宋剑径直朝着三楼走去,三楼是雅座,坐在上面,放眼望去,基本上可以一窥整个青云郡全貌了。
“客官要些什么?”一个长相利索的店小二走过来,问道。
“好吃的好喝的都上过来吧,越多越好,”宋剑一摆手,也没多在意,他有钱,在地球上时有的是钱,全球第一大亨,到了这一世,虽然刚开始穷困了一些,但是后来接管了王家大院之后,也弄了很多银子。
小二看了下宋剑的衣服,便痛快的去了,宋剑身上穿的,虽然不是上好的料子,但也算是丝绸了,应该不差钱。
一顿大吃海喝,宋剑顿觉舒坦,付钱的时候,他拍了拍自己的口袋,猛然想起,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比如银子、干粮什么的,都在马背上放着呢。
“哦,小二哥,银子在马背上呢,你随我去取,”宋剑讪笑了一下,“刚才下马的时候,忘记带着了。”
“嗯?”店小二瞪着宋剑,心中已经把宋剑当成是吃霸王餐之人了,毕竟谁会傻到把银子放在马褡裢上呢。
下了楼,到了栓马处,来到自己的马前,宋剑一『摸』,自己的布袋竟然被人偷走了。
“我的布包呢!”宋剑问向那牵马的小厮。
此时四个店伙计已经围了上来,“告诉你,别想赖账,怎么,难道你这不仅想不付饭前,还要诬赖我们店偷了你的银子不成!告诉你,十三两银子,少一钱你都别想离开。”
说着,一名店伙计猛地一推宋剑肩膀。
宋剑哭笑不得,他真的是有银子,来的时候兰花给自己包了很多呢。
“弟兄们,打他,打到他变形为止!”一个伙计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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