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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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风不习惯逛街,但金清婉喜欢,所以陈风陪伴着金清婉走出了繁华的天然镇,来到了热闹的大都市中。望着前后熙熙攘攘的潮流,陈风笑了笑,他非常喜欢将自己甚至在人流中,那样他会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触碰到了世界的脉搏。金清婉也喜欢这种置身人海中,不过今天却例外。
女人嘛,金清婉不是一个大度的女人,虽然看上去非常大度。昔日之仇怨,她可铭记于心,陈风曾幻想如果打碎了金清婉的记忆,会如何呢?那昔日种种或许都会忘记,然而她铭记于心的恨意却不会散去。
陈风从来没有想过他与金清婉那令他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恩怨会在金清婉安定了三四天后结束,这几天陈风战战兢兢,而三天后,金清婉来了,他却没有那么害怕了。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是等待死亡!”陈风也不知道是那位历史名人所言,暂且就是他的专利吧,而今他深表认同这句话。金清婉要求他逛街,宁枉眉、金书海都傻眼了,非常惊讶,如同看外星生物一般看着陈风与金清婉,非常暧昧有猫腻。
因此,陈风在不知不觉间,就以被过度热情的师娘安上了一个女婿的身份,当然陈风这个这个情商偏低的家伙来言却是有些困难。
有人说逛街不可怕,可怕的是陪着女人逛街!如今陈风也算懂得了这句自男人内心呐喊出来的泣血言语。陈风怎么也不理解,金清婉那一双修长柔弱的美腿,怎么可能在逛了近百个商店还不累,脸上还神采熠熠。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金清婉不是富婆,也没有一掷千金,逛了尽百个服饰店,虽然换了不下于五十件的衣服,而陈风却也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提。陈风也暗叹道:买衣服也要资本呀!
小说世界的场景并未出现:“陈风抱着堆积如山的商品。”不过在陈风庆幸的时候,情况却直转而下!原因呢?一件白沙长裙。金清婉盯着白裙舍不得放开眼睛,时间一长也觉奇怪,向着长裙瞥了一眼。
“三千二百!”这是长裙的价格。
奢侈品牌VTR,陈风苦笑不已,如此价格着实令诸多爱美女性望而却步。金清婉捏紧了拳头,一副想买又不想买的架势,陈风不喜欢逛街,而且几个小时的逛街已经消磨完了他仅存耐心,“买还是不买,快点!”
金清婉非常出乎意料没有和他争锋相对,向他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请求:借钱。
金清婉银行卡不过三千元,远远不够。
陈风迟疑了会,而后将银行卡递给了金清婉,道:“密码六个八,不超过一万元就可以了!”
扑哧!一声娇笑,“呵呵,逗你的呢!你这个人还不坏,以后不找你的麻烦了!”
陈风一愣,金清婉已经走远,刚刚他已经做好被打劫的打算,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真是古灵精怪。他摇了摇头,跟了上去,同时深深望了那件衣服一眼。“她非常喜欢吧!”
早上出来,近中午,烈阳犹如火炉烘烤得陈风气喘吁吁,而金清婉却精神奕奕,不知疲惫。陈风单着一杯冰水,与金清婉坐在遮阳伞下。望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流,长吁着气。口中无声叹了口气,哎,女人呀。
他的脚下放置着三个带着,里面几乎全部都是金清婉的衣服,当然也有陈风一个白色帽子,也算金清婉对陈风陪他逛街的奖励吧。
“咦,陈风?”陈风无奈闭上眼享受着阳光浴,动听的声音响起,陈风睁开眼睛,惊讶道:“南宫风华!”
南宫风华,人如其名,风华绝代,芳华绝代。陈风也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女子,可能唯有用“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才可以用来形容吧!一米七二身高,上半身与下半身成完美的黄金比例,绝世完美的玲珑曲线,曼妙婀娜。南宫风华,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鹤立鸡群。
重生而来的陈风并未见过南宫风华,然而脑海南宫风华的记忆却无匹强烈!南宫风华犹如上天最完美的杰作,不但倾城倾国,而且气质更是高雅绝伦,旧时在大学中被奉为女神。
“一见南宫风华,感觉似乎置身在烟雨朦胧中,面对一古代佳人,她的高雅、她的淡然,他的出尘,他的不留于俗世,具让我倾心不已。”这是浙江科技学院,陈风的室友诸葛江南所叹言语。
大学四年,他曾一次次对南宫风华进行疯狂激烈的追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百折不挠。
“陈风,呵呵,真得是你呀!”动听的声音再次想起,也将陈风自沉思中唤醒。南宫风华昨日依旧,他一身白色衣裙,纯洁犹如雪,似行走在尘世间的仙子,似乎又是在人间世行走迷路的精灵。
第一次,陈风感觉无法形容一个女子。
“你是?”自南宫风华出现第一眼,金清婉就打量着眼前这位美丽得过分,气质高雅得过分的女子,而后见到南宫风华走进,忍不住问道。南宫风华轻笑道:“我是陈风的大学同学南宫风华,你是陈风的女朋友吧?呵呵!”
“不,不是!”金清婉快速摇头,而后道:“请坐吧!”南宫风华也不客气,在金清婉身旁做了下来。金清婉心头一阵烦躁,她感觉随着南宫风华的到来,自己便被死死压制了。
论气质,南宫风华身上那淡淡的书卷气,举手投足间显现出来的优雅高贵,她虽有,却万分不及。“陈风,你同学来了!”回头瞥见陈风呆呆的模样,不由喊道,心头更是无名烦躁。
“呵呵,南宫同学,真想不到在溧阳遇到你?呵呵,听说你去了浙江大学任教吗?怎么会突然来到杭州呢??”
“一个地方呆久了也需要换换地方,听说天然镇古建筑完好,且名人辈出,我来寻访古迹,感受文人。你呢?最近这么样?”
“我嘛?老样子,饿不死,也撑不到!”陈风随口道。
南宫风华摇头笑了笑:“浙江大学谁不知道陌上飞的大名?呵呵,最近有何佳作,我也好拜读!”南宫风华喜欢书,陈风也曾是南宫风华的追求者,投其所好,投戎从笔,然而文笔着实太烂,不过胜在思维天马行空,绝世广博,故而得南宫风华之亲睐,两人而后成为了书友笔友。陌上飞便是陈风与南宫风华的作者名!
陈风以思维,南宫风华这个大才女以文笔而创造一本本作品。不过大部分人都以为是南宫风华便是陌上飞罢了,故而追捧有加!
陈风一声佩服的人也不过三两人而已,其中之一便是南宫风华。南宫风华,不但芳华绝代,而且亦是风华绝代,才学文笔了解,知识之广博,除开文学方面那高深造诣外,其他行业方面都各有涉猎,且有着自己的见解。
南宫风华曾经在数十家大型报纸发表她个人对于或生物学或物理学或哲学或史学等见解,引起不少国内外知名科学家的关注。大学四年所赚取的稿费就有近百万,这点令陈风不禁汗颜!
浙江大学,南宫风华之名,那人不知呢?
倾城佳人,绝代才女,一些想接近南宫风华的人也不由暗自思量自己是否够资格!
陈风苦笑摇了摇头,道:“若没有南宫同学的文笔才华,陌上飞怎会名声显达于万里之外呢??”
“同样若没有陈同学那天马行空的思维思想,使得陌上飞不留于俗,陌上飞又怎可自如恒河之砂砾的文章中脱颖而出呢??”南宫风华俏皮眨了眨眼,陈风有些愣了,大学四年,南宫风华从来都是端庄,典雅,高贵,一切华美的代名词,而今,南宫风华突然流露出如此俏皮的姿态,却别有一番风味。
若让浙江大学南宫风华的追求者知道,扼腕叹息,悲苦长嚎不已,当然也会顺手把陈风这个牲口给灭了。
陈风不习惯逛街,但金清婉喜欢,所以陈风陪伴着金清婉走出了繁华的天然镇,来到了热闹的大都市中。望着前后熙熙攘攘的潮流,陈风笑了笑,他非常喜欢将自己甚至在人流中,那样他会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触碰到了世界的脉搏。金清婉也喜欢这种置身人海中,不过今天却例外。
女人嘛,金清婉不是一个大度的女人,虽然看上去非常大度。昔日之仇怨,她可铭记于心,陈风曾幻想如果打碎了金清婉的记忆,会如何呢?那昔日种种或许都会忘记,然而她铭记于心的恨意却不会散去。
陈风从来没有想过他与金清婉那令他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恩怨会在金清婉安定了三四天后结束,这几天陈风战战兢兢,而三天后,金清婉来了,他却没有那么害怕了。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是等待死亡!”陈风也不知道是那位历史名人所言,暂且就是他的专利吧,而今他深表认同这句话。金清婉要求他逛街,宁枉眉、金书海都傻眼了,非常惊讶,如同看外星生物一般看着陈风与金清婉,非常暧昧有猫腻。
因此,陈风在不知不觉间,就以被过度热情的师娘安上了一个女婿的身份,当然陈风这个这个情商偏低的家伙来言却是有些困难。
有人说逛街不可怕,可怕的是陪着女人逛街!如今陈风也算懂得了这句自男人内心呐喊出来的泣血言语。陈风怎么也不理解,金清婉那一双修长柔弱的美腿,怎么可能在逛了近百个商店还不累,脸上还神采熠熠。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金清婉不是富婆,也没有一掷千金,逛了尽百个服饰店,虽然换了不下于五十件的衣服,而陈风却也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提。陈风也暗叹道:买衣服也要资本呀!
小说世界的场景并未出现:“陈风抱着堆积如山的商品。”不过在陈风庆幸的时候,情况却直转而下!原因呢?一件白沙长裙。金清婉盯着白裙舍不得放开眼睛,时间一长也觉奇怪,向着长裙瞥了一眼。
“三千二百!”这是长裙的价格。
奢侈品牌VTR,陈风苦笑不已,如此价格着实令诸多爱美女性望而却步。金清婉捏紧了拳头,一副想买又不想买的架势,陈风不喜欢逛街,而且几个小时的逛街已经消磨完了他仅存耐心,“买还是不买,快点!”
金清婉非常出乎意料没有和他争锋相对,向他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请求:借钱。
金清婉银行卡不过三千元,远远不够。
陈风迟疑了会,而后将银行卡递给了金清婉,道:“密码六个八,不超过一万元就可以了!”
扑哧!一声娇笑,“呵呵,逗你的呢!你这个人还不坏,以后不找你的麻烦了!”
陈风一愣,金清婉已经走远,刚刚他已经做好被打劫的打算,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真是古灵精怪。他摇了摇头,跟了上去,同时深深望了那件衣服一眼。“她非常喜欢吧!”
早上出来,近中午,烈阳犹如火炉烘烤得陈风气喘吁吁,而金清婉却精神奕奕,不知疲惫。陈风单着一杯冰水,与金清婉坐在遮阳伞下。望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流,长吁着气。口中无声叹了口气,哎,女人呀。
他的脚下放置着三个带着,里面几乎全部都是金清婉的衣服,当然也有陈风一个白色帽子,也算金清婉对陈风陪他逛街的奖励吧。
“咦,陈风?”陈风无奈闭上眼享受着阳光浴,动听的声音响起,陈风睁开眼睛,惊讶道:“南宫风华!”
南宫风华,人如其名,风华绝代,芳华绝代。陈风也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女子,可能唯有用“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才可以用来形容吧!一米七二身高,上半身与下半身成完美的黄金比例,绝世完美的玲珑曲线,曼妙婀娜。南宫风华,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鹤立鸡群。
重生而来的陈风并未见过南宫风华,然而脑海南宫风华的记忆却无匹强烈!南宫风华犹如上天最完美的杰作,不但倾城倾国,而且气质更是高雅绝伦,旧时在大学中被奉为女神。
“一见南宫风华,感觉似乎置身在烟雨朦胧中,面对一古代佳人,她的高雅、她的淡然,他的出尘,他的不留于俗世,具让我倾心不已。”这是浙江科技学院,陈风的室友诸葛江南所叹言语。
大学四年,他曾一次次对南宫风华进行疯狂激烈的追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百折不挠。
“陈风,呵呵,真得是你呀!”动听的声音再次想起,也将陈风自沉思中唤醒。南宫风华昨日依旧,他一身白色衣裙,纯洁犹如雪,似行走在尘世间的仙子,似乎又是在人间世行走迷路的精灵。
第一次,陈风感觉无法形容一个女子。
“你是?”自南宫风华出现第一眼,金清婉就打量着眼前这位美丽得过分,气质高雅得过分的女子,而后见到南宫风华走进,忍不住问道。南宫风华轻笑道:“我是陈风的大学同学南宫风华,你是陈风的女朋友吧?呵呵!”
“不,不是!”金清婉快速摇头,而后道:“请坐吧!”南宫风华也不客气,在金清婉身旁做了下来。金清婉心头一阵烦躁,她感觉随着南宫风华的到来,自己便被死死压制了。
论气质,南宫风华身上那淡淡的书卷气,举手投足间显现出来的优雅高贵,她虽有,却万分不及。“陈风,你同学来了!”回头瞥见陈风呆呆的模样,不由喊道,心头更是无名烦躁。
“呵呵,南宫同学,真想不到在溧阳遇到你?呵呵,听说你去了浙江大学任教吗?怎么会突然来到杭州呢??”
“一个地方呆久了也需要换换地方,听说天然镇古建筑完好,且名人辈出,我来寻访古迹,感受文人。你呢?最近这么样?”
“我嘛?老样子,饿不死,也撑不到!”陈风随口道。
南宫风华摇头笑了笑:“浙江大学谁不知道陌上飞的大名?呵呵,最近有何佳作,我也好拜读!”南宫风华喜欢书,陈风也曾是南宫风华的追求者,投其所好,投戎从笔,然而文笔着实太烂,不过胜在思维天马行空,绝世广博,故而得南宫风华之亲睐,两人而后成为了书友笔友。陌上飞便是陈风与南宫风华的作者名!
陈风以思维,南宫风华这个大才女以文笔而创造一本本作品。不过大部分人都以为是南宫风华便是陌上飞罢了,故而追捧有加!
陈风一声佩服的人也不过三两人而已,其中之一便是南宫风华。南宫风华,不但芳华绝代,而且亦是风华绝代,才学文笔了解,知识之广博,除开文学方面那高深造诣外,其他行业方面都各有涉猎,且有着自己的见解。
南宫风华曾经在数十家大型报纸发表她个人对于或生物学或物理学或哲学或史学等见解,引起不少国内外知名科学家的关注。大学四年所赚取的稿费就有近百万,这点令陈风不禁汗颜!
浙江大学,南宫风华之名,那人不知呢?
倾城佳人,绝代才女,一些想接近南宫风华的人也不由暗自思量自己是否够资格!
陈风苦笑摇了摇头,道:“若没有南宫同学的文笔才华,陌上飞怎会名声显达于万里之外呢??”
“同样若没有陈同学那天马行空的思维思想,使得陌上飞不留于俗,陌上飞又怎可自如恒河之砂砾的文章中脱颖而出呢??”南宫风华俏皮眨了眨眼,陈风有些愣了,大学四年,南宫风华从来都是端庄,典雅,高贵,一切华美的代名词,而今,南宫风华突然流露出如此俏皮的姿态,却别有一番风味。
若让浙江大学南宫风华的追求者知道,扼腕叹息,悲苦长嚎不已,当然也会顺手把陈风这个牲口给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