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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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虎口外,鹰嘴岩大队人马开始列队。
“老当家的!”云昭策马奔了过来,有些惴惴不安地道:“老当家的,您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我怕担不起这个担子啊,我都从来没有参加过大规模的战斗,更何况这一次还要指挥这么多人作战?”
沈风笑笑:“云昭,每个人都有第一次,相信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你体会了很多,我给你的骑兵作战方略你看了多少了?”
云昭不好意思地道:“看是看完了,可惜只是囫囵吞枣。”
沈风满意地点点头:“妙妙爹和我合写的这篇骑兵作战方略都是实实在在的战例,相信你在战斗之中便会体验到这一点,以后参加的战斗越多,便会体会越深,纸上谈兵,用兵那都是放屁,用兵之道千变万化,只有自己悟到的才是好的。这一次作战,我不派妙妙或者三眼虎燕小乙,只因为他们是我鹰嘴岩有名的大将,他们如果不出现在正面战场之上,不免会让对手疑心,你是新人,正适合这一次的作战。”
“可是我担心会误了事!”
“云昭,这一次你的任务简单,唯一需要卡准的就是发动的时间。你的勇猛这一次正好派上用场,只要你在正面战场上打得最激烈的时候突破地斤泽,战了他的老营,这一场大战他们便输了!”沈风道。
“可是蒙人的大帐兵?”
“无妨,瀚思说过,蒙人的大帐兵距战场有两个时辰的路辰,我们争取在这个时间之内击溃对手。只要你那里能得手。”沈风道。“我相信你!”
云昭只觉得一阵热血上涌,脸涨得通红,“老当家的,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打下地斤泽的。”
沈风微笑点头。
红娘子策马走了过来,“云昭,小心一些,阿尔布古一定会留一队精锐看守老家的,不要大意了。”
“我知道!”
“小子,我们的胜利都寄托在你身上了,要是你不能及时突破地斤泽,我们被阿尔布古缠住,再让那些个蒙人大帐兵赶来,我们可就惨了!”三眼虎一边给铁弓绞着弦,一边道。
“虎爷,你便放心吧!”云昭伸手握住破军,“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你先走吧,你要绕道,比我们多走上百里路,记住,一路上一定要注意保密,见到有人,立刻都杀了!”沈风脸上突地腾起一股杀意。
“是!”云昭大声应了一声,拨转马头,轻轻地叩了一下乌云盖雪的马腹,大声道:“弟兄们,我们走!”
乌云盖雪踏着小碎步地向外跑去,鹰嘴岩马匪之中,立即分出约五百人马跟着云昭而去。
“老当家的,你当真放心把我们这一场大战的胜败放在云昭这样一个新人身上?”三眼虎看着远去的云昭,问沈风道。
“战争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胜算。一个偶然的细节便可以决定最后的胜败。”沈风看了一眼三眼虎,“我们做好自己的事情,对手怎么做我们并不知道,云昭那里只是我们的后手,如果我们在正面战场上迅速击溃对手,云昭那里得手与否,并不重要。”
红娘子道:“阿尔布古数年前在我们手上吃过大亏,这一次一定是倾巢而出,人数几乎是我们的一倍,要想迅速击溃他,有难度啊!”
“有难度不代表不可能!”沈风哈哈一笑,“我们要得是击溃,不是全歼。”
“我们是军队,他们是马匪,单这一点区别,阿尔布古就永远别想击败我们,单兵再凶悍,也不是一个整体的对手。出发!”沈风一夹马腹,向前奔去。
悠扬的牛角号声响起,鹰嘴岩部众全体开拔,奔向对方早已设定的战场。
五月二十八,阴。
春日的阳光被黑沉沉的乌云所遮蔽,整个天空似乎要压将下来,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然而让人更加喘不过气来的是,相距十数里的两地,两支骑兵洪流正在缓缓地汇集,彼此都已能清晰地看到对方。
阿尔布古看到远处那面鲜红大旗之上展翅欲飞的雄鹰,心里蓦地升起一股阴影,几年前的那场惨败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在眼前,也是自己占据着兵力上的优势,也是在一个乌云盖顶的天气里,对方凶悍无比的打法让一向以凶悍出名的地斤泽马匪相形见拙,如臂指使的军阵变换更是他们无法与之相比,阿尔布古知道,如果不彻底赢一次沈风,那么,这种阴影便永远不会消散。
好在,这一次自己有强悍的援兵。
“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而已!”看着对面的骑兵,阿尔布古嘴角浮起冷笑,“沈风,你过时了,审时度势,你不明时势,便注定了你今天的败局。”
“吹号,准备进攻!”阿尔布古吩咐道。
两边的号角声几乎在同时响起,地斤泽马匪们爆发出一声震天的呐喊,摧动马匹,洪流一般地顺着一道缓坡冲了下来,冲向了远处的鹰嘴岩部众。
沈风手持鹰旗,迎风挥舞,“进攻,进攻!”他大声吼道。
一千五步骑,同时向前扑出,随着胯下战马的不断提速,鹰嘴岩马匪们迅速地变成了三个锋矢阵形,锋矢的最尖端,分别是沈风,红娘子,三眼虎。
与地斤泽漫山遍野的冲击不一样,鹰嘴岩的马匪们更集中,队形也更整齐。
啉啉的羽箭之声在双方相隔百来步时同时响起,如此距离,如此马速,双方都只来得及射出一轮,便必须弃弓拔刀,即便以三眼虎这样的箭术好手,三连珠之后,也立即收起了弓箭,拔出了马刀。
“杀!”双方呐喊着,迅速接近。
高空之中,一支正在翱翔的雄鹰为这一声震天动地的喊杀声所惊吓,摇动翅膀,迅速地爬高,在他锐利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三支锋利的箭头犹如烧红的烙铁一般,切入了漫山遍野的奔马之中。
为了这场战事,沈风足足五六天滴酒未沾,这让他的手恢复了稳定,一手执旗,一手执马刀,一马当先,他冲入了对方的军阵之中。
“杀!”他暴喝着,大旗横扫,将一名蒙人扫下马来,右手马刀横着拖过,哧的一声响,将另一名马匪切得肚破肠流。在这一霎那,他似乎回到了数十年前,那些与战友一齐并肩杀敌的日子,不同的是,那个时候,他的身边是燕达,是冯从义等人。
“杀!”红娘子娇声怒喝,大红的披风高高飘扬,红色的蒙面巾是她的醒目标志,手中锋利的马刀翻飞,深深地切入敌阵之中。
“杀呀!”三眼虎怒吼着,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小兵,跟在将军们的身后,茫无头绪,但二十年后,他已经成长为这支部队的核心人物之一,成了锋矢的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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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虎口外,鹰嘴岩大队人马开始列队。
“老当家的!”云昭策马奔了过来,有些惴惴不安地道:“老当家的,您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我怕担不起这个担子啊,我都从来没有参加过大规模的战斗,更何况这一次还要指挥这么多人作战?”
沈风笑笑:“云昭,每个人都有第一次,相信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你体会了很多,我给你的骑兵作战方略你看了多少了?”
云昭不好意思地道:“看是看完了,可惜只是囫囵吞枣。”
沈风满意地点点头:“妙妙爹和我合写的这篇骑兵作战方略都是实实在在的战例,相信你在战斗之中便会体验到这一点,以后参加的战斗越多,便会体会越深,纸上谈兵,用兵那都是放屁,用兵之道千变万化,只有自己悟到的才是好的。这一次作战,我不派妙妙或者三眼虎燕小乙,只因为他们是我鹰嘴岩有名的大将,他们如果不出现在正面战场之上,不免会让对手疑心,你是新人,正适合这一次的作战。”
“可是我担心会误了事!”
“云昭,这一次你的任务简单,唯一需要卡准的就是发动的时间。你的勇猛这一次正好派上用场,只要你在正面战场上打得最激烈的时候突破地斤泽,战了他的老营,这一场大战他们便输了!”沈风道。
“可是蒙人的大帐兵?”
“无妨,瀚思说过,蒙人的大帐兵距战场有两个时辰的路辰,我们争取在这个时间之内击溃对手。只要你那里能得手。”沈风道。“我相信你!”
云昭只觉得一阵热血上涌,脸涨得通红,“老当家的,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打下地斤泽的。”
沈风微笑点头。
红娘子策马走了过来,“云昭,小心一些,阿尔布古一定会留一队精锐看守老家的,不要大意了。”
“我知道!”
“小子,我们的胜利都寄托在你身上了,要是你不能及时突破地斤泽,我们被阿尔布古缠住,再让那些个蒙人大帐兵赶来,我们可就惨了!”三眼虎一边给铁弓绞着弦,一边道。
“虎爷,你便放心吧!”云昭伸手握住破军,“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你先走吧,你要绕道,比我们多走上百里路,记住,一路上一定要注意保密,见到有人,立刻都杀了!”沈风脸上突地腾起一股杀意。
“是!”云昭大声应了一声,拨转马头,轻轻地叩了一下乌云盖雪的马腹,大声道:“弟兄们,我们走!”
乌云盖雪踏着小碎步地向外跑去,鹰嘴岩马匪之中,立即分出约五百人马跟着云昭而去。
“老当家的,你当真放心把我们这一场大战的胜败放在云昭这样一个新人身上?”三眼虎看着远去的云昭,问沈风道。
“战争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胜算。一个偶然的细节便可以决定最后的胜败。”沈风看了一眼三眼虎,“我们做好自己的事情,对手怎么做我们并不知道,云昭那里只是我们的后手,如果我们在正面战场上迅速击溃对手,云昭那里得手与否,并不重要。”
红娘子道:“阿尔布古数年前在我们手上吃过大亏,这一次一定是倾巢而出,人数几乎是我们的一倍,要想迅速击溃他,有难度啊!”
“有难度不代表不可能!”沈风哈哈一笑,“我们要得是击溃,不是全歼。”
“我们是军队,他们是马匪,单这一点区别,阿尔布古就永远别想击败我们,单兵再凶悍,也不是一个整体的对手。出发!”沈风一夹马腹,向前奔去。
悠扬的牛角号声响起,鹰嘴岩部众全体开拔,奔向对方早已设定的战场。
五月二十八,阴。
春日的阳光被黑沉沉的乌云所遮蔽,整个天空似乎要压将下来,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然而让人更加喘不过气来的是,相距十数里的两地,两支骑兵洪流正在缓缓地汇集,彼此都已能清晰地看到对方。
阿尔布古看到远处那面鲜红大旗之上展翅欲飞的雄鹰,心里蓦地升起一股阴影,几年前的那场惨败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在眼前,也是自己占据着兵力上的优势,也是在一个乌云盖顶的天气里,对方凶悍无比的打法让一向以凶悍出名的地斤泽马匪相形见拙,如臂指使的军阵变换更是他们无法与之相比,阿尔布古知道,如果不彻底赢一次沈风,那么,这种阴影便永远不会消散。
好在,这一次自己有强悍的援兵。
“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而已!”看着对面的骑兵,阿尔布古嘴角浮起冷笑,“沈风,你过时了,审时度势,你不明时势,便注定了你今天的败局。”
“吹号,准备进攻!”阿尔布古吩咐道。
两边的号角声几乎在同时响起,地斤泽马匪们爆发出一声震天的呐喊,摧动马匹,洪流一般地顺着一道缓坡冲了下来,冲向了远处的鹰嘴岩部众。
沈风手持鹰旗,迎风挥舞,“进攻,进攻!”他大声吼道。
一千五步骑,同时向前扑出,随着胯下战马的不断提速,鹰嘴岩马匪们迅速地变成了三个锋矢阵形,锋矢的最尖端,分别是沈风,红娘子,三眼虎。
与地斤泽漫山遍野的冲击不一样,鹰嘴岩的马匪们更集中,队形也更整齐。
啉啉的羽箭之声在双方相隔百来步时同时响起,如此距离,如此马速,双方都只来得及射出一轮,便必须弃弓拔刀,即便以三眼虎这样的箭术好手,三连珠之后,也立即收起了弓箭,拔出了马刀。
“杀!”双方呐喊着,迅速接近。
高空之中,一支正在翱翔的雄鹰为这一声震天动地的喊杀声所惊吓,摇动翅膀,迅速地爬高,在他锐利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三支锋利的箭头犹如烧红的烙铁一般,切入了漫山遍野的奔马之中。
为了这场战事,沈风足足五六天滴酒未沾,这让他的手恢复了稳定,一手执旗,一手执马刀,一马当先,他冲入了对方的军阵之中。
“杀!”他暴喝着,大旗横扫,将一名蒙人扫下马来,右手马刀横着拖过,哧的一声响,将另一名马匪切得肚破肠流。在这一霎那,他似乎回到了数十年前,那些与战友一齐并肩杀敌的日子,不同的是,那个时候,他的身边是燕达,是冯从义等人。
“杀!”红娘子娇声怒喝,大红的披风高高飘扬,红色的蒙面巾是她的醒目标志,手中锋利的马刀翻飞,深深地切入敌阵之中。
“杀呀!”三眼虎怒吼着,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小兵,跟在将军们的身后,茫无头绪,但二十年后,他已经成长为这支部队的核心人物之一,成了锋矢的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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