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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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太晚了,风嘉把小儿子抱出来,让二老休息,他们不比年轻人,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小家伙光着屁股被包在小毯子里,脸上泪痕还没干。
蓝眼睛眨巴眨巴,他太小了,哭过了就忘了,风嘉逗逗他也就忘了刚才的事儿。
卧室里床上的人早就睡着了,风峰做错事儿小心翼翼的跟在风嘉身后。
“爸爸,弟弟没事了吧?”
“没事,去睡觉吧。”
“哦,那以后弟弟不会怪我吧?”
风嘉把小儿子放进小摇篮里,揉揉风峰的头,“你是个好哥哥,不过以后看着他的时候小心点儿。”
“恩,那我回去睡觉了。”
“去吧。”
门关上,一室寂静,落地灯散发着暖光,地暖太足,室温很高,林书又喝了酒,不一会儿就开始在床上翻来覆去。
林铭哭过也累了,没一会儿就抿着嘴睡着了,哭也是件体力活儿。
看着一条长腿大咧咧的伸出被子,风嘉起身给他盖好,没一会儿又被踢开,一只白嫩的脚丫子伸出来。
窗外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雪花,守着爱人跟儿子,风嘉倒是好心情的拉开一半窗帘,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欣赏夜间的雪景。
过年的时间很快,可是日子也同样无聊,何荣跟穆贵林都不在身边,好不容易有五兄弟,可也不能整天的往那边跑。
大年初一,李黎被李桂叫来家里吃饭,这次亲爱的表哥记得带了礼物,可是也因为他,风嘉不得不带着小风出门去,还抱走了林铭。
李黎得知他们家搬家之后,顿了下,随后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新家,虽然表情依旧,可是眼睛里那抹情绪却复杂非常。
林书不愿意搭理他,吃过饭也出了门,酒店里,风嘉正给林铭热奶,风峰带着从家里拿的小毛绒鸭子逗小家伙玩。
一家三口好久没有一起进空间了,林书心情不好,也想进去看看,风嘉抱着林铭,带着小风,一起消失在房间里。
空气中飘着阵阵花香,瓜果的香甜气味参杂在其中,林铭瞪着蓝眼睛,他的出生是冬季,还没见过这么灿烂的花和生机勃勃的植物。
显然小儿子很兴奋!
小化自从上次被父子俩合伙儿玩坏了,一直躲了好几天,直到这次才勉强露个头,在树杈上跳来跳去,想靠近又很矜持。
因为看到风嘉怀里多了个小的,它觉得自己的天价肯定又回来了,可是想起那两人的行为,又纠结着,到底是过去还是不过去……
小鹦鹉跟在它身边,学着它在树杈间蹦,这傻鸟儿发现飞其实很难,但是跟着小化蹦倒是不费什么力气,它脚力倒是不错。
这松鼠可能真的对看孩子有瘾,躲在空间里的这段时间没有小风陪他,它就找了这只被父母谈恋爱而抛弃的小鹦鹉。
反正总得看个孩子啊,什么品种有什么好计较的,你说是不?
鼠生真是特别特别值得点个赞!
一开始两个人觉得林铭太小了进空间有点儿不太适合,可是现在看着小儿子精神奕奕的玩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哭闹才放下心来。
是啊,空间里灵气充裕,小孩子身体洁净,没有受到过污染,应该更能吸收空间里的灵气,对他以后的成长大概会有好处。
两个大人抱着小儿子进了竹屋,林书还特地用神识将一小片花移到了竹屋旁边,闻着花香,林铭高兴的伸手踢腿,蓝眼睛里满是兴奋。
风峰一个人跑到湖边,摘莲蓬,他远远地就看到湖里好像长了几株荷花,绿莲蓬上的莲子看起来挺饱满。
小化看到他也不顾自己的矜持了,四肢勤快从树上往下蹦,跟着风峰跑到湖边。
小鹦鹉这次傻眼了,它还没完全学会飞,努力连飞带蹦的跟在他们后面。
小家伙知道这里很安全,而且学游泳的时候,他知道岸边很浅,脱了外裤就下了水,还没等够到莲蓬,脚边就有种滑滑腻腻的感觉。
低头一看,是那条花鲤,这个头明显是长了,颜色还跟当初差不多,但是风峰一眼就认出它来,也只有他喜欢咬他的脚趾。
“啊,是你啊,我要摘个莲蓬给弟弟吃……嗯?这是什么?”
花鲤尾巴一甩,推了个黑乎乎的东西给他,又在水面上用尾巴狠狠的打了个浪花才摇着尾巴游走。
风峰拖着那个黑色的硬物往岸上走,到了岸边,小化嫌弃他一身的水,并没有靠近,小鹦鹉彻底变成了松鼠的孩子,紧跟着它站在旁边,大有你去哪儿我就跟着去哪儿的架势。
赤着脚就往竹屋,连裤子都不要了,空间里的温度跟春天一样,所以风峰一点儿都不感觉冷。
“爸爸,小爸,快看,湖里的鲤鱼送给我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风嘉把小儿子放下,林铭瞬间就开始不高兴的哼唧,林书急忙把他抱起来,“呦,脾气见长啊,还知道生气。”
“这是蚌,不过怎么会在湖里?”
剥开上面的水草,这个大个儿的蚌就露出了真面目。
“你说谁送给你的?”
风峰凑过去先亲了亲林铭,又朝他做了个鬼脸才回答风嘉,“就是那条花花的鲤鱼,我刚才去湖里摘莲蓬,它送给我的。”
“花鲤鱼?什么东西?它送你这个干什么?”
林书显然不记得还有那号动物,他养的鲤鱼多了,谁知道那条是那条啊!再说哪有那么多动物都有灵智的?
“能吃吗?”
风峰咂咂嘴,蒜蓉烤扇贝味道很好,只不过这个“扇贝”个头太大了点儿。
一家老小眼神瞬间集中在风总身上,主心骨就是主心骨,地位不可替代。
“普通的河蚌能吃,这个长得时间应该很久,不能吃,不过我觉得里面应该会有好东西。”
果然,撬开的蚌壳里有一颗硕大的黑珍珠。
“( ⊙o⊙)哇……好大个的珍珠,不过好黑……”
最后这颗珍珠被加工成项链后,摆在了店里,珍珠很常见,可是黑珍珠比较珍贵,尤其是经过打磨之后还这么大颗的。
&&&&&&&&&
法定假期是初八开始上班,店里营业也是初八,本来林书没想去,可那天刚好林左强跟李桂带着孩子去医院注射疫苗,林书也就去店里盯了一下。
过完年,可这喜庆的劲儿还没有全过去,店里的中国结还有装饰用的红绸花都还没拆。
进门之前,看见对联被风刮了一道口子,林书进屋拿了胶带。
空气干冷,伸出来的手没一会儿就冷冰冰的,林书握紧拳头朝手里吹了口气。
正粘着呢,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喊他。
“林书!”
“郑大哥!”
一扭头,就看见郑邵秋背着个灰色的书包站在店门口,那一双瞪大的眼睛显示他此时也很吃惊。
“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我找你好久了!”
“郑大哥,进来说,进屋。”
郑邵秋这个年过的并不好,他大爷没能度过年根,年前去了,他这好不容易等过了年,就出来找林书了。
林书当初留了地址给他,可惜被他塞在裤兜里,洗裤子的时候洗烂了,隐约只能看到R市什么街,就凭着这个他过了初六就来了,初七,初八找了两天,这才在街上看到林书。
在后面的接待室喝了杯热茶,好容易人的体温缓过来,郑邵秋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
“小林啊,你看,这就是当初我大爷家那几件东西,他一去我就都拿过来了。”
从包里依次拿出来一件珐琅彩,一件海口大碗,一个镀金佛像,莲花底座还有破损,一个白瓷小花瓶。
郑邵秋一边拿一边还念叨,“他活着的时候一个劲儿的藏着,就说了他死了这些都是我的,我可是给他养老送终的,没有我,他连个哭丧的人都没有。”
算了下日子,应该老人家刚过头七没几天,看到他胳膊上并没有带着“孝”字,林书心里有点犯膈应,可是也不能说他不孝,那边风俗如此,也没办法。
不是亲生的,总归没有血浓于水的感情,那薄弱的关系仅仅依靠着这些陪葬品联系,亲情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
“哦,对了,还有你一直想要的玉瓶,我也一起带来了。”
最后从包里拿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正是当初林书想要的那只羊脂玉净瓶。
东西是好东西,可是这人不行,林书也没多寒暄,既然郑邵秋把东西都带出来了,就是要卖掉的,所以他直接开口问,开价多少。
郑邵秋没有卖过这东西,不过看着林书当初那么喜欢,也就知道这东西应该值不少钱。
他来的时候也找地方打听过,玉/器比较值钱,像一个年代久远,玉质通透的老物件儿就够他吃下半辈子了。
张口要了个数字,林书就知道他这是有备而来,收了就收了吧,只可惜这么好的东西碰上了这么个持有者。
顺带着一起收了其余几件东西,因为数额太大,林书陪着他去银行办了张银行卡。
一路上,郑邵秋跟他套近乎,张嘴闭嘴问蓝妮儿怎么样了,当初说是来这儿找工作,她跟李黎是不是结婚了之类的。
林书当即愣了,跟李黎结婚……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件事?
郑邵秋被他一问也怔楞了下,怎么你还不知道?
当初你们前脚一走,蓝妮儿她爹就在村子里炫耀上了,说是李黎已经跟他闺女定亲了,后来李黎不是还来接她出来享福了吗?
我们村就那么大点儿地方,我们可是都随了份子的,我这次来啊,也想看看他们怎么样了,顺便讨杯喜酒喝。
他们不会连孩子都有了吧?别我喜酒没喝上,就要再撘一份儿满月礼,不过也没事儿。
郑邵秋嘿嘿的笑,他一笑起来就显得很憨厚,可是人品却远远不如他的脸来的让人顺眼。
现在我也撘的起,别说一份儿,他就再生几个孩子我都随的起份子。
林书陪着笑,但是心里却掀起一阵巨浪,上辈子难道也是这样?
李黎答应了要娶蓝妮儿这件事是真是假,蓝妮儿怎么那么傻,男人的嘴如果能信,母猪真的可以上树了。
办好了银行卡,林书又陪着他在R市转了转,冬天没什么景儿除了街道边上那些个常青松,到处都是一片白。
陪了一天,看郑邵秋的意思还要在R市再待两天,林书找了个借口推脱有事就离开了。
时间太晚了,风嘉把小儿子抱出来,让二老休息,他们不比年轻人,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小家伙光着屁股被包在小毯子里,脸上泪痕还没干。
蓝眼睛眨巴眨巴,他太小了,哭过了就忘了,风嘉逗逗他也就忘了刚才的事儿。
卧室里床上的人早就睡着了,风峰做错事儿小心翼翼的跟在风嘉身后。
“爸爸,弟弟没事了吧?”
“没事,去睡觉吧。”
“哦,那以后弟弟不会怪我吧?”
风嘉把小儿子放进小摇篮里,揉揉风峰的头,“你是个好哥哥,不过以后看着他的时候小心点儿。”
“恩,那我回去睡觉了。”
“去吧。”
门关上,一室寂静,落地灯散发着暖光,地暖太足,室温很高,林书又喝了酒,不一会儿就开始在床上翻来覆去。
林铭哭过也累了,没一会儿就抿着嘴睡着了,哭也是件体力活儿。
看着一条长腿大咧咧的伸出被子,风嘉起身给他盖好,没一会儿又被踢开,一只白嫩的脚丫子伸出来。
窗外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雪花,守着爱人跟儿子,风嘉倒是好心情的拉开一半窗帘,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欣赏夜间的雪景。
过年的时间很快,可是日子也同样无聊,何荣跟穆贵林都不在身边,好不容易有五兄弟,可也不能整天的往那边跑。
大年初一,李黎被李桂叫来家里吃饭,这次亲爱的表哥记得带了礼物,可是也因为他,风嘉不得不带着小风出门去,还抱走了林铭。
李黎得知他们家搬家之后,顿了下,随后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新家,虽然表情依旧,可是眼睛里那抹情绪却复杂非常。
林书不愿意搭理他,吃过饭也出了门,酒店里,风嘉正给林铭热奶,风峰带着从家里拿的小毛绒鸭子逗小家伙玩。
一家三口好久没有一起进空间了,林书心情不好,也想进去看看,风嘉抱着林铭,带着小风,一起消失在房间里。
空气中飘着阵阵花香,瓜果的香甜气味参杂在其中,林铭瞪着蓝眼睛,他的出生是冬季,还没见过这么灿烂的花和生机勃勃的植物。
显然小儿子很兴奋!
小化自从上次被父子俩合伙儿玩坏了,一直躲了好几天,直到这次才勉强露个头,在树杈上跳来跳去,想靠近又很矜持。
因为看到风嘉怀里多了个小的,它觉得自己的天价肯定又回来了,可是想起那两人的行为,又纠结着,到底是过去还是不过去……
小鹦鹉跟在它身边,学着它在树杈间蹦,这傻鸟儿发现飞其实很难,但是跟着小化蹦倒是不费什么力气,它脚力倒是不错。
这松鼠可能真的对看孩子有瘾,躲在空间里的这段时间没有小风陪他,它就找了这只被父母谈恋爱而抛弃的小鹦鹉。
反正总得看个孩子啊,什么品种有什么好计较的,你说是不?
鼠生真是特别特别值得点个赞!
一开始两个人觉得林铭太小了进空间有点儿不太适合,可是现在看着小儿子精神奕奕的玩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哭闹才放下心来。
是啊,空间里灵气充裕,小孩子身体洁净,没有受到过污染,应该更能吸收空间里的灵气,对他以后的成长大概会有好处。
两个大人抱着小儿子进了竹屋,林书还特地用神识将一小片花移到了竹屋旁边,闻着花香,林铭高兴的伸手踢腿,蓝眼睛里满是兴奋。
风峰一个人跑到湖边,摘莲蓬,他远远地就看到湖里好像长了几株荷花,绿莲蓬上的莲子看起来挺饱满。
小化看到他也不顾自己的矜持了,四肢勤快从树上往下蹦,跟着风峰跑到湖边。
小鹦鹉这次傻眼了,它还没完全学会飞,努力连飞带蹦的跟在他们后面。
小家伙知道这里很安全,而且学游泳的时候,他知道岸边很浅,脱了外裤就下了水,还没等够到莲蓬,脚边就有种滑滑腻腻的感觉。
低头一看,是那条花鲤,这个头明显是长了,颜色还跟当初差不多,但是风峰一眼就认出它来,也只有他喜欢咬他的脚趾。
“啊,是你啊,我要摘个莲蓬给弟弟吃……嗯?这是什么?”
花鲤尾巴一甩,推了个黑乎乎的东西给他,又在水面上用尾巴狠狠的打了个浪花才摇着尾巴游走。
风峰拖着那个黑色的硬物往岸上走,到了岸边,小化嫌弃他一身的水,并没有靠近,小鹦鹉彻底变成了松鼠的孩子,紧跟着它站在旁边,大有你去哪儿我就跟着去哪儿的架势。
赤着脚就往竹屋,连裤子都不要了,空间里的温度跟春天一样,所以风峰一点儿都不感觉冷。
“爸爸,小爸,快看,湖里的鲤鱼送给我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风嘉把小儿子放下,林铭瞬间就开始不高兴的哼唧,林书急忙把他抱起来,“呦,脾气见长啊,还知道生气。”
“这是蚌,不过怎么会在湖里?”
剥开上面的水草,这个大个儿的蚌就露出了真面目。
“你说谁送给你的?”
风峰凑过去先亲了亲林铭,又朝他做了个鬼脸才回答风嘉,“就是那条花花的鲤鱼,我刚才去湖里摘莲蓬,它送给我的。”
“花鲤鱼?什么东西?它送你这个干什么?”
林书显然不记得还有那号动物,他养的鲤鱼多了,谁知道那条是那条啊!再说哪有那么多动物都有灵智的?
“能吃吗?”
风峰咂咂嘴,蒜蓉烤扇贝味道很好,只不过这个“扇贝”个头太大了点儿。
一家老小眼神瞬间集中在风总身上,主心骨就是主心骨,地位不可替代。
“普通的河蚌能吃,这个长得时间应该很久,不能吃,不过我觉得里面应该会有好东西。”
果然,撬开的蚌壳里有一颗硕大的黑珍珠。
“( ⊙o⊙)哇……好大个的珍珠,不过好黑……”
最后这颗珍珠被加工成项链后,摆在了店里,珍珠很常见,可是黑珍珠比较珍贵,尤其是经过打磨之后还这么大颗的。
&&&&&&&&&
法定假期是初八开始上班,店里营业也是初八,本来林书没想去,可那天刚好林左强跟李桂带着孩子去医院注射疫苗,林书也就去店里盯了一下。
过完年,可这喜庆的劲儿还没有全过去,店里的中国结还有装饰用的红绸花都还没拆。
进门之前,看见对联被风刮了一道口子,林书进屋拿了胶带。
空气干冷,伸出来的手没一会儿就冷冰冰的,林书握紧拳头朝手里吹了口气。
正粘着呢,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喊他。
“林书!”
“郑大哥!”
一扭头,就看见郑邵秋背着个灰色的书包站在店门口,那一双瞪大的眼睛显示他此时也很吃惊。
“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我找你好久了!”
“郑大哥,进来说,进屋。”
郑邵秋这个年过的并不好,他大爷没能度过年根,年前去了,他这好不容易等过了年,就出来找林书了。
林书当初留了地址给他,可惜被他塞在裤兜里,洗裤子的时候洗烂了,隐约只能看到R市什么街,就凭着这个他过了初六就来了,初七,初八找了两天,这才在街上看到林书。
在后面的接待室喝了杯热茶,好容易人的体温缓过来,郑邵秋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
“小林啊,你看,这就是当初我大爷家那几件东西,他一去我就都拿过来了。”
从包里依次拿出来一件珐琅彩,一件海口大碗,一个镀金佛像,莲花底座还有破损,一个白瓷小花瓶。
郑邵秋一边拿一边还念叨,“他活着的时候一个劲儿的藏着,就说了他死了这些都是我的,我可是给他养老送终的,没有我,他连个哭丧的人都没有。”
算了下日子,应该老人家刚过头七没几天,看到他胳膊上并没有带着“孝”字,林书心里有点犯膈应,可是也不能说他不孝,那边风俗如此,也没办法。
不是亲生的,总归没有血浓于水的感情,那薄弱的关系仅仅依靠着这些陪葬品联系,亲情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
“哦,对了,还有你一直想要的玉瓶,我也一起带来了。”
最后从包里拿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正是当初林书想要的那只羊脂玉净瓶。
东西是好东西,可是这人不行,林书也没多寒暄,既然郑邵秋把东西都带出来了,就是要卖掉的,所以他直接开口问,开价多少。
郑邵秋没有卖过这东西,不过看着林书当初那么喜欢,也就知道这东西应该值不少钱。
他来的时候也找地方打听过,玉/器比较值钱,像一个年代久远,玉质通透的老物件儿就够他吃下半辈子了。
张口要了个数字,林书就知道他这是有备而来,收了就收了吧,只可惜这么好的东西碰上了这么个持有者。
顺带着一起收了其余几件东西,因为数额太大,林书陪着他去银行办了张银行卡。
一路上,郑邵秋跟他套近乎,张嘴闭嘴问蓝妮儿怎么样了,当初说是来这儿找工作,她跟李黎是不是结婚了之类的。
林书当即愣了,跟李黎结婚……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件事?
郑邵秋被他一问也怔楞了下,怎么你还不知道?
当初你们前脚一走,蓝妮儿她爹就在村子里炫耀上了,说是李黎已经跟他闺女定亲了,后来李黎不是还来接她出来享福了吗?
我们村就那么大点儿地方,我们可是都随了份子的,我这次来啊,也想看看他们怎么样了,顺便讨杯喜酒喝。
他们不会连孩子都有了吧?别我喜酒没喝上,就要再撘一份儿满月礼,不过也没事儿。
郑邵秋嘿嘿的笑,他一笑起来就显得很憨厚,可是人品却远远不如他的脸来的让人顺眼。
现在我也撘的起,别说一份儿,他就再生几个孩子我都随的起份子。
林书陪着笑,但是心里却掀起一阵巨浪,上辈子难道也是这样?
李黎答应了要娶蓝妮儿这件事是真是假,蓝妮儿怎么那么傻,男人的嘴如果能信,母猪真的可以上树了。
办好了银行卡,林书又陪着他在R市转了转,冬天没什么景儿除了街道边上那些个常青松,到处都是一片白。
陪了一天,看郑邵秋的意思还要在R市再待两天,林书找了个借口推脱有事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