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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威风赵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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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初一不可置否的一笑,“他心中本打算回赵国,我不过是帮他找了个理由罢了。”

    宋初一知道,即便没有她的一番话,公孙谷最终还是会选择回到赵国。看公孙谷种种表现,他是个有野心的人。

    秦国虽然任人唯贤,但它地处西戎,举国皆兵,自秦穆公开始便是出了名的善战,赵国兵弱,连临旁的中山小国都应付不了,秦国凭什么重用从赵国逃难来的将领?

    公孙谷想证明自己的实力,也非是一两日能成,这需要机遇,但也许他永远也等不到这个机遇。想必他也明白,自己去秦国并不比回到赵国更好。

    宋初一不算替他出谋划策,也不过顺着他的心理,说了一两句他希望听到的话而已。

    “别跑了。”宋初一扶着一棵碗口粗的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赵倚楼跑回去扯着她,急道,“才跑了没多远,他们马上会追来!”

    “不会。”宋初一死死抱着树干,“公孙谷中了箭伤,又不是被猫抓破了皮!他们自顾不暇了,哪有功夫管咱们?若见我们不是逃往齐赵两国,不会费力气追来……”

    赵倚楼听她这么说,似乎很有道理,便猛然撒了手。宋初一正用力与他对抗,一个不防,猛的撞到树上,晕乎乎的从树上滑落下来。

    “你他……”宋初一正要破口大骂,却听赵倚楼毫不在意的打断她道,“你为何会有字?不如你也给我取个字吧?”

    “你要字做什么!”宋初一揉着脑袋怒瞪他。

    赵倚楼道,“我觉得很能唬人。”

    “那就叫赵凭栏吧。”宋初一随口道。

    赵倚楼皱眉,不知道是对这个名字不满,还是对宋初一敷衍的态度不满。他抿唇想了半晌,才道,“你当初给我取名字时,念的那句……那句……”

    “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宋初一道。

    “对,对!”赵倚楼眉头拧的更深了,“为什么不能给我叫赵风雨,或者赵江湖?这两个名字听起来要威风许多。”

    宋初一看着他一脸真挚的模样,忽然觉得额头更疼了,她嘶了一声,“你愿意叫什么便叫什么,赵猛牛,赵铁蛋,赵大虫,岂不是比什么风雨、江湖更威风!”

    “说的也是,赵大虫的确威风些。”赵倚楼认真道。

    大虫也就是老虎。在大多数的部落里,还存留着很原始的取名习惯,他们靠打猎为生,便以打到的威猛猎物为名,所以倘若名字叫熊、大虫之类,是很受到尊重的。

    宋初一郁结,霍的起身,“赵小虫,今晚倘若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咱们就等着喂大虫吧!”

    这里是旷野,四处都是半人高的草丛,偶尔能见到一两片小林子、小土丘,根本没有合适容身的地方。

    赵倚楼转头向四周看了一圈,心中也很有危机感,但还记挂着名字的问题,不满的道,“为何我叫小虫。”

    “这还用说?大虫没长大之前,都是小虫。”宋初一翻了个白眼,拨开草丛,继续往前走。

    赵倚楼闷闷的跟在她身后,无时无刻的散发着怨气。

    “你有什么不满就说!”宋初一猛的止住脚步。

    赵倚楼十分勉强的道,“还是叫赵倚楼吧。”

    “随你!”宋初一揉着脑袋,恨恨道,“我还没找你算账呢!我告诉你赵小虫,我这浑身上下就只剩脑子最金贵了,你以后能不能吃的上肉,都得靠它,给我小心点!”

    赵倚楼先是盯着她的脑袋看了一会,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你说的是,可是你最金贵的地方都被头发盖上了。”

    宋初一胸口堵着一口气,“你他娘的懂什么,这叫财不露白!”

    赵倚楼满脸莫名其妙的看着她怒气冲冲的往前走,不知哪里得罪她,他是真心觉得她聪明,也真心觉得她除了聪明点,别的地方都不值一提。不过这都是她自己承认的,为什么还生气?

    天色阴沉,明明是才刚刚过午不久,却觉得已经马上要入夜了。

    眼看已经有了初冬的感觉,他们身上还只有一块仅仅能够蔽体的衣服,黑沉沉的云仿佛要压低到旷野上,两人急急向前行着,再没有心思多说一句话。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宋初一顿住脚步,“辨不清方向了,先拔些草裹在身上吧,否则入夜之后便糟了。”

    用草做衣,是每个生存在这世上的人都要会的本领,赵倚楼独自在荒郊生活这么久,自然很是熟练。

    时间不多,两人赶快找了一片看起来干燥整齐的草,开始拔起草来。

    “可惜我那一捆稻草。”赵倚楼想到被公孙谷霸占的稻草,就痛难自已。

    宋初一力气不大,所以拔的很慢,根本没有时间理会他。赵倚楼早就拔了大一捆,开始往自己身上绑。

    宋怀瑾正撅着屁股使尽吃奶的力气对付一把草,忽听赵倚楼一声大叫。

    “怀瑾!怀瑾!快看!”赵倚楼丢下稻草冲过来,几乎是提着宋初一的领子把她从草丛里揪了出来,拎着她往左手方向看去。

    远处,一片枯黄和灰蒙蒙的天相连,四周略有些雾气,但依旧能清楚的看见有马车朝这边过来。

    “车队!”蔫巴巴的宋初一眼睛陡然一亮,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番。这车队有十余辆马车,而大部分都是用来载人,只有四五辆载日常用物,护卫多而奴隶少。以宋初一的经验,这多半是载着俳优、美人或者国贡的车队。不过瞧着护卫的样子,肯定不可能是是国贡,多半是俳优。

    优,倡乐也,以乐人为职。也就是用舞蹈、音乐等等娱乐活动取悦别人的行当。

    宋初一立刻伸手将赵倚楼的头发全部拨开,用袖子仔细的把他脸上的脏污擦拭掉,“他们在急行赶路,车队里没有多少奴隶,因此行速很快,我们跟不上的。你就委屈两日,我知道俳优里也有男优,你这张脸一摆出去,他们定会收留,我就扮作你的奴仆。”

    赵倚楼根本不欲答应,但听宋初一到最后竟然主动要扮他的奴仆,若说俳优还有一丝丝地位的话,奴仆就是牲畜,根本不当做人的,既然宋初一为了活命都牺牲到这等地步了,他充当一两天俳优又有什么关系?

    眼见着车队已经距离此处已经不足五十丈,宋初一便扶着赵倚楼走出草丛,发现前面就是一条不到一丈宽的路。

    走至路中央,宋初一小声道,“快装晕倒!”

    赵倚楼显然不常作假,一听见宋初一的话,便比直的躺了下去,宋初一暗骂一声,噗通跪倒在他身边,嚎啕大哭,“主啊!主哇!你快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