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向赵国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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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谷不妄咬牙挑了一柄最入眼的。籍羽和季涣也都果断先择了一柄。
四把剑都选定之后,老叟才捧出一只一尺长的漆绘盒子,递给宋初一“这是你要袖剑。”
袖剑之所以称之为剑,主要是因为比匕首要长一些,剑身也较薄。
宋初一放下巨苍,接过漆绘盒,刚打开一条缝隙,便有似乎有雪光映照出来,然而当整个盒盖打开时,却只见到了一把不足一尺、普通至极的袖剑。
这把剑简直凡俗到了极点,巨苍虽然显得钝,但好歹整体看起来威猛霸气,而盒子里的这把短剑,似乎任何一个三流铸剑师都能轻松铸造。
“这把划瞧着磕碜了点,但它实用。”老叟见宋初一居然神色不变,心里舒坦多了,觉得总算遇上个识货的,也不枉他忍痛割爱。
“多谢前辈!”宋初一立刻将盒子盖上,转交给籍羽,生怕老叟反悔似的。
“好小子。”老叟越发欢喜,道“就冲你有一双慧眼,老夫便把零头抹了。”
想要恭维一个铸剑师,最好的办法不是嘴上拍马屁,反而是像宋初一这样的表现出强烈占有欲举动更令他觉得受用。
虽是使了点小手段,但作为回报,宋初一笑道“如此真要谢过前辈了,其实小子这里还有两个先父珍藏的酒方,既然前辈如此抬爱,小子愿献于前辈!”
老叟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好爽快!老夫喜欢,那把巨苍乃是老夫一力打造,便赠与你了,分文不取。其他几把剑均是旁人铸造,我不便做主。”
宋初一没想到老叟竟如此痛快,连忙甩开宽袖郑重的施了一礼“前辈洒脱,怀瑾便不扫兴,但此恩情,怀瑾必然铭记在心。”
小事耳。”老叟说着便拉宋初一去写酒方子。
宋初一对这老叟其实也所知寥寥,但喜爱烈酒之人,性子多半也是豪放不羁,所以她便试了试。
士人结交,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求得就是一个爽快。尤其是铸剑师,对于倾力铸造出来的宝剑都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情,难以割舍,因此老叟虽然手里有许多剑,却从来不立刻售出。他需要一段时间缓缓心情。
然而,铸剑师也是这世间最富热情的人,他们有时侯锱珠必较,一口价钱宁死不改,但有时候遇见英伟人物,或者合脾气的人,亦可能会将剑白送出去。
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他觉得你配得上他所铸之剑。
这一点看起来容易,却又极难,其实宋初一也只是碰运气而已。
原本五把剑共八百七十金的价,最后以七百金购得。
一百七十金也是一笔巨款,省下来便是赚了一笔。
离开铁铺之后,几人欢欢喜喜回了驿馆。连一向沉稳的籍羽,眼角都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多数男人对于兵器有着与生俱来的热情,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尤其是他们三个这样,要么经常领兵作战,要么醉心强兵,忽然手握世间难得一见的利器,如何能不热血沸腾?
回到驿馆,在白平的作陪下用完一顿丰盛午膳之后,车队已经整装待发。
众人略休息了两刻便启程。
因宋初一要求不要太张扬,白平送他们从北门出城后,便立刻返回城。
阳光有些苍白,映着茫茫雪原,耀白的光线令人睁不开眼睛。风不算大,但是天气极冷,道路上的冰结的厚实,车队并不能行的太快。
不过他们只需要在天黑之前到达落脚点即可,那处并不算远,所以不着急。
官道上偶有人往来,却都是百人以上的大商队,因此宋初一这一支倒也并不显眼。
一路平顺,幕色之时刚好到达一处行馆。这行馆建在一大片牧马场的附近,商队只需要出极少的钱财,便能够在此落脚。
但是这种行馆有个弊端,它没有独立的房间,只是用木板简单割开一个个半封闭的小空间。
天气一放橡,商队便活跃起来,宋初一他们运气显然不好,屋内已经人满为患。
宋初一便决定下去活动活动筋骨,夜里在马车上睡。
不过夜风渐起,不能待在外面,季涣带着几个护卫,好不容易在屋内找到一小块地方。
众人最先注意到的不是他们,而是一头体型极大的雪狼,体格健壮,浑身色泽雪白油亮,狼独有的漫步姿态显得霸气十足,只是脑袋上被剪秃的那一块陡然将这份霸气削弱至底线,附带还添了几分呆傻。
原本微有骚动的人群,竟是出奇的平静了。
几人在空地上跪坐下来,白刃顺势便凑到了宋初一身边,头搁在她腿上怡然自得的趴着。
众人看得啧啧称奇。一来,狼这种残暴的动物实在难以驯养,二来,一般的狼都长着一副凶诈面相,这一头却生得不同。
大家的日光看了在白刃身上停留许久,才看了一眼它的主人,是个平凡无奇的少年,倒是旁边的华服少年娄的气度不凡,侍卫也是魁梧威猛。
这些都是走南闯北的商贾,何等奇事未曾见过?因此只关注了片刻,便开始自顾的说起话来。
天色刚擦黑,正是晚膳时间,屋内大半人都在用食,少顷,籍羽也送了饭食进来。
宋初一不想把整块肉都丢给白刃,它定然会弄得满爪子都是油,路途中又不便为它清理,因此便边吃边喂它,宋初一的不紧不慢,急的它呜呜挠地。
“商君殁了,你们说秦国会推翻新法吗?”坐在屋子最〖中〗央火堆旁的一群人中,有个人问道。
秦国是否动荡,对行商颇有影响,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商机。
有人斩钉截铁的道“必然会,你们看,自从先君薨后,商君被诛杀,连其一股势力都被连根拔起,新君年轻,怕是老氏族要趁着君权未稳一鼓作气推翻新法。
众人若有所思,那人接着道“而且据说杀商君,是新君支持的,我认为可信。想新君还是太子时,因触犯新法其太子太傅公子虔被处劓刑,这一巴掌是掴在了太子脸上啊,能不记恨?且太子也因此被流放,此等大仇,哪个有血牲的男儿不报?”
“我看未必。”一名年轻人反驳。
众人纷纷向他看去,青年道“诸位恐因风雪阻隔,暂不知咸阳之事。公子虔被拘禁了,正是新君下的令。”
“当真?为何?”立刻有人问道。
袖纸今天状态不佳,更的少了点,调整一下状态。
其实,这本书的成绩并不好,这段时间,袖纸真的很感动,有这么多人做袖纸坚实的后盾,打赏还有评论、宣传。看见大家的热情,袖纸觉得必须以十二分的热情来回报,就算只为喜欢它的人,为了自己的兴趣。
这个故事还刚刚开始,大的格局也未曾铺开,袖纸还是会以最认真的态度对待。竭尽全力写出心目中那个血与火的战国。袖纸想了很多事情,心中有些触动,在此拜谢大家!!
龙谷不妄咬牙挑了一柄最入眼的。籍羽和季涣也都果断先择了一柄。
四把剑都选定之后,老叟才捧出一只一尺长的漆绘盒子,递给宋初一“这是你要袖剑。”
袖剑之所以称之为剑,主要是因为比匕首要长一些,剑身也较薄。
宋初一放下巨苍,接过漆绘盒,刚打开一条缝隙,便有似乎有雪光映照出来,然而当整个盒盖打开时,却只见到了一把不足一尺、普通至极的袖剑。
这把剑简直凡俗到了极点,巨苍虽然显得钝,但好歹整体看起来威猛霸气,而盒子里的这把短剑,似乎任何一个三流铸剑师都能轻松铸造。
“这把划瞧着磕碜了点,但它实用。”老叟见宋初一居然神色不变,心里舒坦多了,觉得总算遇上个识货的,也不枉他忍痛割爱。
“多谢前辈!”宋初一立刻将盒子盖上,转交给籍羽,生怕老叟反悔似的。
“好小子。”老叟越发欢喜,道“就冲你有一双慧眼,老夫便把零头抹了。”
想要恭维一个铸剑师,最好的办法不是嘴上拍马屁,反而是像宋初一这样的表现出强烈占有欲举动更令他觉得受用。
虽是使了点小手段,但作为回报,宋初一笑道“如此真要谢过前辈了,其实小子这里还有两个先父珍藏的酒方,既然前辈如此抬爱,小子愿献于前辈!”
老叟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好爽快!老夫喜欢,那把巨苍乃是老夫一力打造,便赠与你了,分文不取。其他几把剑均是旁人铸造,我不便做主。”
宋初一没想到老叟竟如此痛快,连忙甩开宽袖郑重的施了一礼“前辈洒脱,怀瑾便不扫兴,但此恩情,怀瑾必然铭记在心。”
小事耳。”老叟说着便拉宋初一去写酒方子。
宋初一对这老叟其实也所知寥寥,但喜爱烈酒之人,性子多半也是豪放不羁,所以她便试了试。
士人结交,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求得就是一个爽快。尤其是铸剑师,对于倾力铸造出来的宝剑都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情,难以割舍,因此老叟虽然手里有许多剑,却从来不立刻售出。他需要一段时间缓缓心情。
然而,铸剑师也是这世间最富热情的人,他们有时侯锱珠必较,一口价钱宁死不改,但有时候遇见英伟人物,或者合脾气的人,亦可能会将剑白送出去。
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他觉得你配得上他所铸之剑。
这一点看起来容易,却又极难,其实宋初一也只是碰运气而已。
原本五把剑共八百七十金的价,最后以七百金购得。
一百七十金也是一笔巨款,省下来便是赚了一笔。
离开铁铺之后,几人欢欢喜喜回了驿馆。连一向沉稳的籍羽,眼角都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多数男人对于兵器有着与生俱来的热情,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尤其是他们三个这样,要么经常领兵作战,要么醉心强兵,忽然手握世间难得一见的利器,如何能不热血沸腾?
回到驿馆,在白平的作陪下用完一顿丰盛午膳之后,车队已经整装待发。
众人略休息了两刻便启程。
因宋初一要求不要太张扬,白平送他们从北门出城后,便立刻返回城。
阳光有些苍白,映着茫茫雪原,耀白的光线令人睁不开眼睛。风不算大,但是天气极冷,道路上的冰结的厚实,车队并不能行的太快。
不过他们只需要在天黑之前到达落脚点即可,那处并不算远,所以不着急。
官道上偶有人往来,却都是百人以上的大商队,因此宋初一这一支倒也并不显眼。
一路平顺,幕色之时刚好到达一处行馆。这行馆建在一大片牧马场的附近,商队只需要出极少的钱财,便能够在此落脚。
但是这种行馆有个弊端,它没有独立的房间,只是用木板简单割开一个个半封闭的小空间。
天气一放橡,商队便活跃起来,宋初一他们运气显然不好,屋内已经人满为患。
宋初一便决定下去活动活动筋骨,夜里在马车上睡。
不过夜风渐起,不能待在外面,季涣带着几个护卫,好不容易在屋内找到一小块地方。
众人最先注意到的不是他们,而是一头体型极大的雪狼,体格健壮,浑身色泽雪白油亮,狼独有的漫步姿态显得霸气十足,只是脑袋上被剪秃的那一块陡然将这份霸气削弱至底线,附带还添了几分呆傻。
原本微有骚动的人群,竟是出奇的平静了。
几人在空地上跪坐下来,白刃顺势便凑到了宋初一身边,头搁在她腿上怡然自得的趴着。
众人看得啧啧称奇。一来,狼这种残暴的动物实在难以驯养,二来,一般的狼都长着一副凶诈面相,这一头却生得不同。
大家的日光看了在白刃身上停留许久,才看了一眼它的主人,是个平凡无奇的少年,倒是旁边的华服少年娄的气度不凡,侍卫也是魁梧威猛。
这些都是走南闯北的商贾,何等奇事未曾见过?因此只关注了片刻,便开始自顾的说起话来。
天色刚擦黑,正是晚膳时间,屋内大半人都在用食,少顷,籍羽也送了饭食进来。
宋初一不想把整块肉都丢给白刃,它定然会弄得满爪子都是油,路途中又不便为它清理,因此便边吃边喂它,宋初一的不紧不慢,急的它呜呜挠地。
“商君殁了,你们说秦国会推翻新法吗?”坐在屋子最〖中〗央火堆旁的一群人中,有个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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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斩钉截铁的道“必然会,你们看,自从先君薨后,商君被诛杀,连其一股势力都被连根拔起,新君年轻,怕是老氏族要趁着君权未稳一鼓作气推翻新法。
众人若有所思,那人接着道“而且据说杀商君,是新君支持的,我认为可信。想新君还是太子时,因触犯新法其太子太傅公子虔被处劓刑,这一巴掌是掴在了太子脸上啊,能不记恨?且太子也因此被流放,此等大仇,哪个有血牲的男儿不报?”
“我看未必。”一名年轻人反驳。
众人纷纷向他看去,青年道“诸位恐因风雪阻隔,暂不知咸阳之事。公子虔被拘禁了,正是新君下的令。”
“当真?为何?”立刻有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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