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番外4“变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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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延做了一个梦, 潮湿燥闷的热带雨林里, 四处弥漫硝烟、战火, 还有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们。
他梦见了荆迟的脸,那张略有些沧桑但总是溢着笑容的脸庞。
他一直在对他说着什么, 可是耳边不断传来轰.炸的声音,薄延听不清他的话,甚至看不清他的脸。
再后来,他来到一片纯白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远去了,只剩他一人, 站在空空荡荡的世界中央,无边的孤独将他吞噬了。
薄延从梦中惊醒, 夜晚漫长, 女孩安静地沉睡在他的身边。
安稳和幸福依旧包裹着他,如同覆盖在他身上那带着香味的柔软羽绒毯。
他吻了吻女孩的额头, 然后轻轻起身去了洗手间。
他的背却已经被冷汗濡湿了。
和荆迟许朝阳失联已经快半年,半年前,许朝阳说有一场特殊任务, 可能暂时会断掉联系,让他不要担心。
薄延清楚他们的工作性质, 有保密性质的任务, 别说半年,哪怕三年五载杳无音讯也是有的。
他冲了个热水澡出来,书房的电话居然诡异地响了起来。
家里安装了线路安全的座机, 一般只有交待机密工作的时候才会使用这条线路。
薄延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三点。
为了不吵醒今汐,他三两步进了房间关上门,快速接听了电话。
“秦队吗?”
电话里,喘息声粗重。
薄延顿了两秒,心一瞬间被揪紧了:“许朝阳?”
“薄、薄延!”
许朝阳喊出他名字的那一刻,竟带了哭腔。
“出了什么事?”
一贯淡定的薄延,这会儿也不禁紧张起来。
“薄延,你是知道的,老荆他不会叛变,咱们都是一个寝室出来的,他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不知道,咱们是知道的...他不可能变节,不可能的啊!”
“不要着急,深呼吸,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许朝阳慢慢地呼吸着,平复激动的心情:“刚刚队里下来消息,宣布荆迟叛变,但凡以后见到他,无理由开枪,击毙啊!”
薄延问道:“他成了俘虏?”
许朝阳慢慢地,一点点把事情讲清楚了。
半年前的那场缉毒任务失败,荆迟为了掩护许朝阳离开,身中数枪,没能离开,后来队员们几度搜索边境雨林,都寻不见他的尸体。
因为任务的特殊性,并没有对外公布队员的死讯。
直到不久以前,有队员在边境巡逻的时候发现了荆迟的身影,他和毒.贩混迹在一起,被发现后甚至还差点打伤一名队员。
后来有特勤队员传回消息,说荆迟当初是被毒.贩带了回去,治好了枪伤,便投靠了毒枭头子,甚至听说他都要结婚了,娶的是毒枭头子的女儿。
本来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荆迟是打卧底,潜伏在毒枭头子身边,但是没想到他居然连自家队员都会开枪,且毫不留情,所以上面终于下达指令,宣布他叛变。
薄延沉默地听完许朝阳的讲述,只问了一句话:“被他攻击的队员,死了吗?”
“没有,子弹擦过了耳朵,很险,只差几厘米就爆头了。”
许朝阳是实在绷不住,才偷偷给薄延打了电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荆迟会叛变,更无法想象将来相见要用枪对着自己的兄弟。
“薄延,你告诉我...你告诉我他不会变,他还是我们的兄弟。”许朝阳的声音带着哭腔,他的情绪都快崩溃了。
薄延的手已经无意识地握成了拳头。
“当然。”
薄延压低了声音,以某种极有力度的腔调,沉声道:“他绝不会变。”
**
而后的一段时间里,荆迟变节的事情也从遥远的边境传回了b城,所有认识和接触过荆迟的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然而,事情明明白白地摆着那里,荆迟的确是投靠了毒枭。
让今汐感到意外的是,楚昭表现得非常平静,她只说了四个字:“活着就好。”
活着,一切就还有希望。
薄延写了一份调职申请,可是一直放在抽屉里,迟迟没有提交。
那天晚上,他回家时,今汐早已经做了满满一桌丰盛的好菜,等着他回来。
“今天是什么日子?我们家小懒猪还会亲自下厨。”
今汐拉他坐到了桌边:“我当然是不会轻易下厨啦,就当是给你践行,我们宝宝在外面也别忘了家里的味道。”
薄延怔了怔,装作故意听不懂她的话:“明天不过出一场野外,践什么行。”
今汐脸上依旧挂着笑,不过笑容已经相当勉强了:“就是...我知道你想去,没关系啊,想去就去,把荆迟学长好好地带回来。”
薄延表情渐渐沉了下去。
这半月以来,他整夜失眠,客厅里燃着一根烟坐到天亮。
今汐不声不响,也没有打扰他,但其实...她都知道。
同窗四年,这份兄弟情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下。
薄延将今汐抱过来放在腿边,指尖落到她的唇畔,轻轻地捏了捏:“说实话,你真的舍得我去?”
今汐的情绪一下子绷不住了,她趴在了薄延的肩膀上,嗓音闷闷的:“怎么可能舍得啊,那么危险的地方......”
“那还让我去。”
今汐眷恋地趴在他的肩头,顿了许久,才缓缓说:“因为我不想你再留下第二次的遗憾。”
她说完这句话,薄延的心突然酸了。
第一次,父母离开,他力量弱小,连哭泣都只能偷偷的一个人躲起来。
第二次...他若再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兄弟身陷囹圄,无能为力。
他会抱憾终身。
薄延单手紧紧地抱住了今汐,他嗓音微哑,却十分坚定:“我会平安回来。”
“嗯。”
……
次日,薄延递交了调职申请表。
薄延是秦队手下最得力的队员,秦队实在是舍不得放他走,不过薄延也说了,仅仅只是暂时离开,救出了他兄弟,他便回来。
离开的那一天,今汐没有去送他,薄延并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离别场面,因为当年他就是哭着抱着爸爸妈妈的腿,求他们早点回来,而他们却在也没能回来。
那是薄延心底的阴影,因此,今汐没有去送他。
飞机升上阴霾的天空,今汐站在教室讲台上,望向窗外,暗沉沉的天际翻涌着乌云,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迫之感。
她在心底默默地祈祷着,祈求爱人的平安回来。
**
尼丹属于东南边境三不管的无政府地带,有大量土军阀聚集于此,佣兵圈地,种植罂粟。
遮天蔽日的热带雨林,男人从腰侧摸出尖锐的瑞士刀,在一棵橡木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顺着这棵橡木的树干,一路数下来,已经有密密麻麻无数道被割破的痕迹。
一共两百零七道杠,代表他来到这里的两百零七天。
男人走出热带雨林,前方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种植着大量的罂粟,风一吹,红硕的花朵招展,空气中飘散着令人迷醉的气息。
田野里有许多当地的农民,正在收割作物。
今年是个“丰收”的好岁。
一个身材火辣,模样乖俏的女孩便坐在田埂边,望着大片的罂粟花田,闭上了眼睛。
荆迟悄无声息地经过她的身边,尽可能避免引起她的注意。
她没有回头,轻轻地唤了他一声:“朝阳?”
女孩咬字并不清晰的普通话念出“朝阳”这个名字,总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现在他不是荆迟,他是朝阳。
他抛弃了荆迟这个名字,所以现在这里的所有人,都叫他“朝阳”。
“朝阳,是初升的太阳,是热情和微笑。”
女孩站起身,走到他的面前,那双深邃的黑色眼瞳凝望着他:“可是你从来不微笑,也没有对我热情。”
她说汉语的调子很奇怪,但至少,她是这里普通话说的最好的女孩了,因为她有自己的家庭老师。
她是毒枭魏逊的女儿,名叫魏昭昭。
当初荆迟被带回来的时候已经淹淹一息了,本来他的尸体是要被直接扔进火堆里,和罂粟壳一起被烧掉。
神志不清间,他一直叫着“昭昭”、“昭昭”......
在这里,从来没有人敢这般亲密地叫出这两个字。
魏昭昭被他唤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一股奇异的感情冲击着她年轻的心灵。她留下了荆迟,并且让最好的医生帮他疗伤,取出了他身体里的五颗子弹。
医生都说,他能活下来是个奇迹,这样的重伤,半条命都交给上帝了。
“昭昭”这两个字,救了荆迟。
魏昭昭是魏逊最宝贝的女儿,他本来是想洗白她的身份,让她去中国念大学,不过魏昭昭不太喜欢念书,气跑了好几个家庭教师,性格相当叛逆,魏逊无可奈何,只能让她留在身边,教她做生意。
荆迟的身份非常敏感,在这里,他是不被信赖的存在。他抛弃掉了自己过去的名字包括一切,化名“朝阳”,并且向魏逊承诺誓死效忠。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在他第一次跟着魏逊交易成功并且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之后,他欣喜若狂的神情让魏逊慢慢地对他有些信任了。
魏逊用人是要刨根挖底的,他了解到他过去的经历,知道他出身贫苦,大学的时候便自己做生意了。
迷恋财富的人值得信赖的,这是魏逊的人生信条。
而后荆迟对着自家队员开枪,彻底打消了魏逊心头的疑惑,他开始让他接触比较多的生意,慢慢地把他培养成了“自己人”。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魏昭昭喜欢他。
有金钱,有女人,荆迟不可能不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你为什么叫朝阳?”魏昭昭经常问荆迟这句话。
荆迟和她坐在田埂边,望着远方绯红的云霞,微微蹙眉,眸色溢着温柔——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想成为朝阳。”
羡慕他,嫉妒他,我心上的姑娘曾发了疯一样爱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许朝阳:mmp,老子不要冠名费的啊?
薄延做了一个梦, 潮湿燥闷的热带雨林里, 四处弥漫硝烟、战火, 还有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们。
他梦见了荆迟的脸,那张略有些沧桑但总是溢着笑容的脸庞。
他一直在对他说着什么, 可是耳边不断传来轰.炸的声音,薄延听不清他的话,甚至看不清他的脸。
再后来,他来到一片纯白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远去了,只剩他一人, 站在空空荡荡的世界中央,无边的孤独将他吞噬了。
薄延从梦中惊醒, 夜晚漫长, 女孩安静地沉睡在他的身边。
安稳和幸福依旧包裹着他,如同覆盖在他身上那带着香味的柔软羽绒毯。
他吻了吻女孩的额头, 然后轻轻起身去了洗手间。
他的背却已经被冷汗濡湿了。
和荆迟许朝阳失联已经快半年,半年前,许朝阳说有一场特殊任务, 可能暂时会断掉联系,让他不要担心。
薄延清楚他们的工作性质, 有保密性质的任务, 别说半年,哪怕三年五载杳无音讯也是有的。
他冲了个热水澡出来,书房的电话居然诡异地响了起来。
家里安装了线路安全的座机, 一般只有交待机密工作的时候才会使用这条线路。
薄延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三点。
为了不吵醒今汐,他三两步进了房间关上门,快速接听了电话。
“秦队吗?”
电话里,喘息声粗重。
薄延顿了两秒,心一瞬间被揪紧了:“许朝阳?”
“薄、薄延!”
许朝阳喊出他名字的那一刻,竟带了哭腔。
“出了什么事?”
一贯淡定的薄延,这会儿也不禁紧张起来。
“薄延,你是知道的,老荆他不会叛变,咱们都是一个寝室出来的,他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不知道,咱们是知道的...他不可能变节,不可能的啊!”
“不要着急,深呼吸,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许朝阳慢慢地呼吸着,平复激动的心情:“刚刚队里下来消息,宣布荆迟叛变,但凡以后见到他,无理由开枪,击毙啊!”
薄延问道:“他成了俘虏?”
许朝阳慢慢地,一点点把事情讲清楚了。
半年前的那场缉毒任务失败,荆迟为了掩护许朝阳离开,身中数枪,没能离开,后来队员们几度搜索边境雨林,都寻不见他的尸体。
因为任务的特殊性,并没有对外公布队员的死讯。
直到不久以前,有队员在边境巡逻的时候发现了荆迟的身影,他和毒.贩混迹在一起,被发现后甚至还差点打伤一名队员。
后来有特勤队员传回消息,说荆迟当初是被毒.贩带了回去,治好了枪伤,便投靠了毒枭头子,甚至听说他都要结婚了,娶的是毒枭头子的女儿。
本来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荆迟是打卧底,潜伏在毒枭头子身边,但是没想到他居然连自家队员都会开枪,且毫不留情,所以上面终于下达指令,宣布他叛变。
薄延沉默地听完许朝阳的讲述,只问了一句话:“被他攻击的队员,死了吗?”
“没有,子弹擦过了耳朵,很险,只差几厘米就爆头了。”
许朝阳是实在绷不住,才偷偷给薄延打了电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荆迟会叛变,更无法想象将来相见要用枪对着自己的兄弟。
“薄延,你告诉我...你告诉我他不会变,他还是我们的兄弟。”许朝阳的声音带着哭腔,他的情绪都快崩溃了。
薄延的手已经无意识地握成了拳头。
“当然。”
薄延压低了声音,以某种极有力度的腔调,沉声道:“他绝不会变。”
**
而后的一段时间里,荆迟变节的事情也从遥远的边境传回了b城,所有认识和接触过荆迟的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然而,事情明明白白地摆着那里,荆迟的确是投靠了毒枭。
让今汐感到意外的是,楚昭表现得非常平静,她只说了四个字:“活着就好。”
活着,一切就还有希望。
薄延写了一份调职申请,可是一直放在抽屉里,迟迟没有提交。
那天晚上,他回家时,今汐早已经做了满满一桌丰盛的好菜,等着他回来。
“今天是什么日子?我们家小懒猪还会亲自下厨。”
今汐拉他坐到了桌边:“我当然是不会轻易下厨啦,就当是给你践行,我们宝宝在外面也别忘了家里的味道。”
薄延怔了怔,装作故意听不懂她的话:“明天不过出一场野外,践什么行。”
今汐脸上依旧挂着笑,不过笑容已经相当勉强了:“就是...我知道你想去,没关系啊,想去就去,把荆迟学长好好地带回来。”
薄延表情渐渐沉了下去。
这半月以来,他整夜失眠,客厅里燃着一根烟坐到天亮。
今汐不声不响,也没有打扰他,但其实...她都知道。
同窗四年,这份兄弟情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下。
薄延将今汐抱过来放在腿边,指尖落到她的唇畔,轻轻地捏了捏:“说实话,你真的舍得我去?”
今汐的情绪一下子绷不住了,她趴在了薄延的肩膀上,嗓音闷闷的:“怎么可能舍得啊,那么危险的地方......”
“那还让我去。”
今汐眷恋地趴在他的肩头,顿了许久,才缓缓说:“因为我不想你再留下第二次的遗憾。”
她说完这句话,薄延的心突然酸了。
第一次,父母离开,他力量弱小,连哭泣都只能偷偷的一个人躲起来。
第二次...他若再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兄弟身陷囹圄,无能为力。
他会抱憾终身。
薄延单手紧紧地抱住了今汐,他嗓音微哑,却十分坚定:“我会平安回来。”
“嗯。”
……
次日,薄延递交了调职申请表。
薄延是秦队手下最得力的队员,秦队实在是舍不得放他走,不过薄延也说了,仅仅只是暂时离开,救出了他兄弟,他便回来。
离开的那一天,今汐没有去送他,薄延并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离别场面,因为当年他就是哭着抱着爸爸妈妈的腿,求他们早点回来,而他们却在也没能回来。
那是薄延心底的阴影,因此,今汐没有去送他。
飞机升上阴霾的天空,今汐站在教室讲台上,望向窗外,暗沉沉的天际翻涌着乌云,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迫之感。
她在心底默默地祈祷着,祈求爱人的平安回来。
**
尼丹属于东南边境三不管的无政府地带,有大量土军阀聚集于此,佣兵圈地,种植罂粟。
遮天蔽日的热带雨林,男人从腰侧摸出尖锐的瑞士刀,在一棵橡木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顺着这棵橡木的树干,一路数下来,已经有密密麻麻无数道被割破的痕迹。
一共两百零七道杠,代表他来到这里的两百零七天。
男人走出热带雨林,前方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种植着大量的罂粟,风一吹,红硕的花朵招展,空气中飘散着令人迷醉的气息。
田野里有许多当地的农民,正在收割作物。
今年是个“丰收”的好岁。
一个身材火辣,模样乖俏的女孩便坐在田埂边,望着大片的罂粟花田,闭上了眼睛。
荆迟悄无声息地经过她的身边,尽可能避免引起她的注意。
她没有回头,轻轻地唤了他一声:“朝阳?”
女孩咬字并不清晰的普通话念出“朝阳”这个名字,总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现在他不是荆迟,他是朝阳。
他抛弃了荆迟这个名字,所以现在这里的所有人,都叫他“朝阳”。
“朝阳,是初升的太阳,是热情和微笑。”
女孩站起身,走到他的面前,那双深邃的黑色眼瞳凝望着他:“可是你从来不微笑,也没有对我热情。”
她说汉语的调子很奇怪,但至少,她是这里普通话说的最好的女孩了,因为她有自己的家庭老师。
她是毒枭魏逊的女儿,名叫魏昭昭。
当初荆迟被带回来的时候已经淹淹一息了,本来他的尸体是要被直接扔进火堆里,和罂粟壳一起被烧掉。
神志不清间,他一直叫着“昭昭”、“昭昭”......
在这里,从来没有人敢这般亲密地叫出这两个字。
魏昭昭被他唤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一股奇异的感情冲击着她年轻的心灵。她留下了荆迟,并且让最好的医生帮他疗伤,取出了他身体里的五颗子弹。
医生都说,他能活下来是个奇迹,这样的重伤,半条命都交给上帝了。
“昭昭”这两个字,救了荆迟。
魏昭昭是魏逊最宝贝的女儿,他本来是想洗白她的身份,让她去中国念大学,不过魏昭昭不太喜欢念书,气跑了好几个家庭教师,性格相当叛逆,魏逊无可奈何,只能让她留在身边,教她做生意。
荆迟的身份非常敏感,在这里,他是不被信赖的存在。他抛弃掉了自己过去的名字包括一切,化名“朝阳”,并且向魏逊承诺誓死效忠。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在他第一次跟着魏逊交易成功并且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之后,他欣喜若狂的神情让魏逊慢慢地对他有些信任了。
魏逊用人是要刨根挖底的,他了解到他过去的经历,知道他出身贫苦,大学的时候便自己做生意了。
迷恋财富的人值得信赖的,这是魏逊的人生信条。
而后荆迟对着自家队员开枪,彻底打消了魏逊心头的疑惑,他开始让他接触比较多的生意,慢慢地把他培养成了“自己人”。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魏昭昭喜欢他。
有金钱,有女人,荆迟不可能不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你为什么叫朝阳?”魏昭昭经常问荆迟这句话。
荆迟和她坐在田埂边,望着远方绯红的云霞,微微蹙眉,眸色溢着温柔——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想成为朝阳。”
羡慕他,嫉妒他,我心上的姑娘曾发了疯一样爱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许朝阳:mmp,老子不要冠名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