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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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会,唐福决定先到森林那边去看看。草原虽然漂亮,但是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有发现任何动物的踪影。没有动物,也就意味着没有食物,而他的肚子正在不停的抗议。他这才发现另外一个奇怪的事情,他在石室里呆的时间应该不短,虽然光线一直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凭感觉他至少花了三四天的时间才从石室中走出来,可是在这么长的时间,在不停的跟铠甲人过招的剧烈活动中,他居然从未感到过饥饿,这真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事。
不过奇怪的事情看的太多,唐福已经渐渐感到麻木了,既然不饿,那就不需要进食,而现在饥肠辘辘的他最需要的不是知道答案,而是食物。
唐福最终决定先去森林,再怎么说他也在森林密布的哈沃斯山脉生活了大半年的时间,而且是和永远说的都比做的多的柯仕仁大师一起生活,所以他自问对于森林还算有些了解。而且在草原食物匮乏的如同荒原的情况下,他其实也没有更多选择。
唐福默默行走在花海草原之中,心情不错,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事,但他活下来了,还学了个看上去似乎不赖的保命技能,又有什么理由不高兴呢?直到他听到一声微弱的呼号声。
之所以说呼号声,因为那声音很细微,而且在仔细分辨之下,听上去象一只鸡被捏住脖子时发出的声音。如果不是唐福习惯性的警惕,很可能将这声音漏过。他全身的肌肉骤然间绷紧,然后放松,将自己调整到一个最佳状态,弯着腰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搜索过去。
似乎觉察到了他的到来,突然间声音消失了,唐福身形一窒,正犹豫是继续向前走,还是迅速退回到安全的距离之外时,蓦的听到一个声音响起:“快来救救我!”
唐福四处张望一下,耳朵里还是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刚才让他来救命的声音居然直接在他的心里响起。
那求救声纤细,脆弱,却又急切,刻不容缓,说哀鸣也不为过。唐福不再犹豫,发出声音的人这招类似精神系魔法中的心灵冲击的招数,彻底勾起了他的好奇心。而且在这个鬼地方,如果能找到一个和自己相同的人类,实在是件太有诱惑力的事情。
“救命啊……”
唐福在逐渐微弱下来的心灵呼喊中快速前进,好在草原的地形极为平坦,也没有普通草原中常见的那些被田鼠们钻出来的窟窿,他没有任何阻碍的跑到了声音的发源地。
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场景,一只从泥土里伸出来的骷髅手,仅仅就是一只手而已,其他的部分都没有,原本洁白的骨骼上面布满了各种斑点和污垢,黑褐色的指骨上竟然还有长长的指甲。
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这只骷髅手里居然紧紧攥住了一只翅膀,而翅膀长在有着两只尖尖耳朵、面容娇美的不似人类的生物身上。
唐福又被狠狠震撼了一把,他自动忽略了由几节枯骨组成的骷髅之手,因为那个有着尖尖耳朵和翅膀的生物显然更有吸引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精灵?在兰德大陆上存在着很多传说,那些诸如诸神的黄昏、神和巨人的战争以及魔法帝国之类的传奇故事总是在每一个酒馆和冒险家乐园中被一再说起,作为混乱之城希玛的资深生存者唐福自然对这些传说耳熟能详。可是传说是一回事,看到传说中的事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你眼前却是另一回事。
传说中,精灵自诩为神选择的种族,所以其他种族认为精灵很高傲,精灵则认为其他的种族很粗野。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花费大量的时间,比如聆听溪中的潺潺流水,林中的啾啾鸟鸣,风吹过的沙沙叶响……
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地发现美好的地方,并且充分享受这一过程。而且作为造物主的宠儿,精灵的寿命很长,一般都能活好几百岁,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
最让唐福感兴趣的是,据说精灵天生对魔法敏感,比其他种族更容易掌握魔法之理,而且他们还有无穷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魔法,这大概也是精灵唯一一件比较严肃的事了。
“如果你再看下去,我真的可能要死了。”这个被骷髅之手困住的精灵显然是一名女性,她美丽的脸上,一双大眼睛眼泪汪汪的看着唐福说道。从她身上的伤痕来看,在被困之前,显然她已经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战斗。而且骷髅之手并不是仅仅困住精灵,而是使劲将精灵往土里拉拽,精灵身上闪过一波又一波的魔法波动的光晕,看样子是在以某种魔法与骷髅之手抗衡,可是顾此失彼,虽然勉强稳住身体,但攥在骷髅之手中的翅膀却出现了巨大的撕裂伤痕,如果没有其他帮助的话,那只翅膀早晚得被撕下来。
唐福也不废话,一抬手,淡蓝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在晴空万里的草原上极易被忽略,可是精灵身上的伤口却渐渐停止了流血,有些细小的伤口甚至以令人瞠目的速度开始愈合。精灵果然是天然的魔法契合体质,对魔法元素有着先天的亲和力,这体现在魔法使用上,一方面他们比其他种族更容易学习魔法,另一方面对他们使用伤害性的魔法,其伤害会被削弱,而对他们使用辅助性的魔法,其辅助性则会被加强。真是让人嫉妒的神之骄子啊。
精灵对唐福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随即又被痛楚的表情掩盖——她的翅膀还在骷髅手中呢。唐福一不做二不休,扬手一个火球狠狠击向骷髅之手。
出乎意料的是,骷髅之手上腾起了一片黑色的雾气,将火球包裹其中,火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消融,等到黑雾散去,拳头大的火球也只剩指甲盖那么一点大,碰到骷髅之手上,爆出星星点点的火星,消散无形。
唐福‘咦’了一声,没想到这么丑陋的骷髅手居然还有反击能力。幸好他一贯秉持小心的原则,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冲上去和它硬撼,否则被不知道性质的黑雾包裹其中,逐渐消散的就不是火球,而是他的*了。
想了一会,唐福决定先到森林那边去看看。草原虽然漂亮,但是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有发现任何动物的踪影。没有动物,也就意味着没有食物,而他的肚子正在不停的抗议。他这才发现另外一个奇怪的事情,他在石室里呆的时间应该不短,虽然光线一直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凭感觉他至少花了三四天的时间才从石室中走出来,可是在这么长的时间,在不停的跟铠甲人过招的剧烈活动中,他居然从未感到过饥饿,这真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事。
不过奇怪的事情看的太多,唐福已经渐渐感到麻木了,既然不饿,那就不需要进食,而现在饥肠辘辘的他最需要的不是知道答案,而是食物。
唐福最终决定先去森林,再怎么说他也在森林密布的哈沃斯山脉生活了大半年的时间,而且是和永远说的都比做的多的柯仕仁大师一起生活,所以他自问对于森林还算有些了解。而且在草原食物匮乏的如同荒原的情况下,他其实也没有更多选择。
唐福默默行走在花海草原之中,心情不错,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事,但他活下来了,还学了个看上去似乎不赖的保命技能,又有什么理由不高兴呢?直到他听到一声微弱的呼号声。
之所以说呼号声,因为那声音很细微,而且在仔细分辨之下,听上去象一只鸡被捏住脖子时发出的声音。如果不是唐福习惯性的警惕,很可能将这声音漏过。他全身的肌肉骤然间绷紧,然后放松,将自己调整到一个最佳状态,弯着腰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搜索过去。
似乎觉察到了他的到来,突然间声音消失了,唐福身形一窒,正犹豫是继续向前走,还是迅速退回到安全的距离之外时,蓦的听到一个声音响起:“快来救救我!”
唐福四处张望一下,耳朵里还是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刚才让他来救命的声音居然直接在他的心里响起。
那求救声纤细,脆弱,却又急切,刻不容缓,说哀鸣也不为过。唐福不再犹豫,发出声音的人这招类似精神系魔法中的心灵冲击的招数,彻底勾起了他的好奇心。而且在这个鬼地方,如果能找到一个和自己相同的人类,实在是件太有诱惑力的事情。
“救命啊……”
唐福在逐渐微弱下来的心灵呼喊中快速前进,好在草原的地形极为平坦,也没有普通草原中常见的那些被田鼠们钻出来的窟窿,他没有任何阻碍的跑到了声音的发源地。
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场景,一只从泥土里伸出来的骷髅手,仅仅就是一只手而已,其他的部分都没有,原本洁白的骨骼上面布满了各种斑点和污垢,黑褐色的指骨上竟然还有长长的指甲。
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这只骷髅手里居然紧紧攥住了一只翅膀,而翅膀长在有着两只尖尖耳朵、面容娇美的不似人类的生物身上。
唐福又被狠狠震撼了一把,他自动忽略了由几节枯骨组成的骷髅之手,因为那个有着尖尖耳朵和翅膀的生物显然更有吸引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精灵?在兰德大陆上存在着很多传说,那些诸如诸神的黄昏、神和巨人的战争以及魔法帝国之类的传奇故事总是在每一个酒馆和冒险家乐园中被一再说起,作为混乱之城希玛的资深生存者唐福自然对这些传说耳熟能详。可是传说是一回事,看到传说中的事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你眼前却是另一回事。
传说中,精灵自诩为神选择的种族,所以其他种族认为精灵很高傲,精灵则认为其他的种族很粗野。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花费大量的时间,比如聆听溪中的潺潺流水,林中的啾啾鸟鸣,风吹过的沙沙叶响……
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地发现美好的地方,并且充分享受这一过程。而且作为造物主的宠儿,精灵的寿命很长,一般都能活好几百岁,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
最让唐福感兴趣的是,据说精灵天生对魔法敏感,比其他种族更容易掌握魔法之理,而且他们还有无穷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魔法,这大概也是精灵唯一一件比较严肃的事了。
“如果你再看下去,我真的可能要死了。”这个被骷髅之手困住的精灵显然是一名女性,她美丽的脸上,一双大眼睛眼泪汪汪的看着唐福说道。从她身上的伤痕来看,在被困之前,显然她已经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战斗。而且骷髅之手并不是仅仅困住精灵,而是使劲将精灵往土里拉拽,精灵身上闪过一波又一波的魔法波动的光晕,看样子是在以某种魔法与骷髅之手抗衡,可是顾此失彼,虽然勉强稳住身体,但攥在骷髅之手中的翅膀却出现了巨大的撕裂伤痕,如果没有其他帮助的话,那只翅膀早晚得被撕下来。
唐福也不废话,一抬手,淡蓝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在晴空万里的草原上极易被忽略,可是精灵身上的伤口却渐渐停止了流血,有些细小的伤口甚至以令人瞠目的速度开始愈合。精灵果然是天然的魔法契合体质,对魔法元素有着先天的亲和力,这体现在魔法使用上,一方面他们比其他种族更容易学习魔法,另一方面对他们使用伤害性的魔法,其伤害会被削弱,而对他们使用辅助性的魔法,其辅助性则会被加强。真是让人嫉妒的神之骄子啊。
精灵对唐福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随即又被痛楚的表情掩盖——她的翅膀还在骷髅手中呢。唐福一不做二不休,扬手一个火球狠狠击向骷髅之手。
出乎意料的是,骷髅之手上腾起了一片黑色的雾气,将火球包裹其中,火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消融,等到黑雾散去,拳头大的火球也只剩指甲盖那么一点大,碰到骷髅之手上,爆出星星点点的火星,消散无形。
唐福‘咦’了一声,没想到这么丑陋的骷髅手居然还有反击能力。幸好他一贯秉持小心的原则,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冲上去和它硬撼,否则被不知道性质的黑雾包裹其中,逐渐消散的就不是火球,而是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