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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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梓大学毕业后没有读研,而是进了一家公司工作,体制内。听说林卓巍就在那个公司上班,小梓是投奔男朋友而去。
小梓别的事都很上道,唯独男朋友基本闭口不谈。只言片语的听青青提起过林卓巍其人,只听说和小梓的渊源很深,是小梓从小喜欢到大、非君不嫁的人。
这位的个子不高但也不矮,目测在一七八左右,平头,戴副金丝边的眼镜,从镜片厚度来看,度数不算低,文质彬彬的,有些冷清。
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感觉不算太好。
按理说同女朋友的好姐妹见面应该很热情,林卓巍呢,说不上冷淡,就是那种云淡风轻、置身事外的感觉,好像和我们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不论我们怎么努力,他始终融入不进来。
也可以说,他并没有想要融入我们的意思。今天能来这里,应该也只是小梓一再要求的结果。
陈洪森我倒是见过几次,和我们读一个高中,是高两届的学长。听说和青青一起长大,称得上青梅竹马。
这位和林卓巍完全相反,是个自来熟,人长得高高大大,性格也很开朗,皮肤颜色稍深,一笑就露出一口大白牙。不住的在自己的汤锅里煮东西,很少吃,熟了以后一样样的夹给青青,恨不能直接喂青青嘴里一样,二人之间甜得一股酸臭味儿。
这样一比较,越发的显得林卓巍清冷,眼睛始终落在小锅里,一板一眼的涮菜、吃菜,好像就是单纯的来吃火锅的一样,和小梓之间没什么互动,也很少和我们交谈。反倒是小梓,几次低声的和他说着什么,还给他夹了好几次菜,对他照顾得很周到。
“比我好看?”大哥风我一直盯着林卓巍,凑到我耳朵边上不太开心的喷热气。
“没有,大哥世上第一美。”我小声回答他。
“那还看得那么专注,也不怕你同学吃醋。”
“大哥,你有没有觉得那男的不太喜欢小梓啊。”
大哥抬起眼睛不经意的瞄了眼小梓和林卓巍,把他汤锅里煮好的青菜放在我的小碟子里,蘸好酱料就往我嘴里送。
我尬了。
青青那位是放她碟子里,我这位是蘸好酱直接喂嘴里,真是!
“别人的事怎么那么上心,啊,张嘴,小心点,别烫着。”
我张开嘴接了,大哥转手抽出张纸巾给我擦沾了酱料的唇角,“每个人的爱情都是不一样的,你不能以一概全。”
可再不概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也不可能冷静到完全的无动于衷吧。我看在林卓巍的眼里,盘子里的肉可能都比小梓吸引他。
我刚想开口中让林卓巍也给小梓煮点菜,青青朝着我微微的摇头,我只好闭嘴。
小梓的平静外表下,仍然有着难掩的失落。
想不通火一样热烈的小梓为什么会对如此冷淡的男朋友那么上心,她那么好,明明就该被世上最好的男孩子宠着的。
林卓巍的表现,我看不出一点点对于小梓的喜欢和关注。
那句话说得对,爱得多一点的那个,要受的苦也更多。
小梓就是那个爱得多的,注定要受苦。
好比十八岁时的我,因为喜欢魏清风,受了很多苦。
事隔多年,小梓-我最好的姐妹,很可能走了我的老路。
这是我不愿见到的。
因为心里有事,我便有些心不在焉,连肉吃到嘴里都不香了。
正郁闷着呢,有个人突然出现,长手长脚的站在桌边,一桌子人,除了林卓巍,全都不可思议的怔住。
我看到来人那张脸时,一口气没吸好,呛得自己咳到惊天动地,差点把心肝肺咳出来。
连顿饭也不能让人消停的吃吗?不邀而至,脸皮比城墙都厚。
大哥在桌下握着我的那只手倏然收紧,脸上的躁郁那样的明显。
“魏清风?哟,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在这都能碰到。要不是知道你一贯高冷的人设,真要以为你是跟着大哥一起来的。”小梓嘴快,小毒舌一点面子也不给他留。惹得身边专心吃东西的林卓巍异样的看了她几眼。
一个魏清风,成功的让林卓巍的注意力由菜碟转移到小梓的身上。小梓没做到的事情,魏清风做到了!
这么明显的讥讽,我不相信魏清风会听不出来,简直直白到和骂他跟踪狂没有区别。
魏清风呢,居然和没听见似的,气质温和的开口,“还真够巧的,本来只是路过,看到你们几个在这吃饭。正好我也有点饿,就进来了,我这属于不邀而至,不会扫了你们的兴致吧。”
我看看窗外漆黑的马路,很无语。
饭店那么多,你饿了去吃哪家不好,偏来这里,借口找得也不怎么样。
我本想说当然会扫了我们的兴致啊,因为看到你我就什么都不想吃了,你赶紧离开,别影响我们的好胃口。可他又没说来找我,我表现得太过激进反而显得刻意。既然这样,不如无视。
“进都进来了,我们要是说会,是不是显得我们太没格局?”
魏清风眼睛霎了霎,似乎想要发火,又咬牙忍住了,自己扬手叫服务生加套餐具,直接坐在我左手边。
这么坦然,叫所有人刮目相看。
他刚坐下,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不由心神一晃。
这是高中时的魏清风经常用的洗发水的味道,还是我陪他一起去超市选的。当年的他嫌弃味道太重,用得不情不愿,在高三那年中秋后,我便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这个味道。
今天,突然出现在这里,又突然重新用上这个洗发水,还故意选在我身边的位置坐下。
曾几何时,我连嗅到这个味道都会感觉到很快乐。
几年过去,再次嗅到,除了唏嘘和平淡,完全没有别的感觉了。
只是,他这么做,究竟用意为何啊。
过去就是过去了,迟来的深情比草贱啊,魏清风,给自己留点体面好不好!
也许是我片刻的愣怔吧,魏清风甩甩头发,侧过脸轻笑,“还记得吗?我找了好多地方才买到的。甜甜的柑橘味道,像你。”
日了狗了。
什么柑橘就像我了?
皮笑肉不笑的拽拽唇角,“呵呵,我应该记得吗?对了,我不喜欢柑橘,我喜欢的是柚子,脆嫩多汁,甘甜中带点高风亮节的微苦,像大哥。”
魏清风正在夹肉的动作一滞,腮帮子上的肉抽紧,隐约能看到牙齿的走向。
我以为说了这么目的明确的一席话,他该会知趣的离开,却不想这位的脸皮如今是真厚,只僵硬了几秒钟,便恢复自然,像什么都没听到似的夹回一筷子肥牛放在自己的小锅里。
放下筷子后,居然特别熟稔的来摸我的头发。
刘梓大学毕业后没有读研,而是进了一家公司工作,体制内。听说林卓巍就在那个公司上班,小梓是投奔男朋友而去。
小梓别的事都很上道,唯独男朋友基本闭口不谈。只言片语的听青青提起过林卓巍其人,只听说和小梓的渊源很深,是小梓从小喜欢到大、非君不嫁的人。
这位的个子不高但也不矮,目测在一七八左右,平头,戴副金丝边的眼镜,从镜片厚度来看,度数不算低,文质彬彬的,有些冷清。
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感觉不算太好。
按理说同女朋友的好姐妹见面应该很热情,林卓巍呢,说不上冷淡,就是那种云淡风轻、置身事外的感觉,好像和我们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不论我们怎么努力,他始终融入不进来。
也可以说,他并没有想要融入我们的意思。今天能来这里,应该也只是小梓一再要求的结果。
陈洪森我倒是见过几次,和我们读一个高中,是高两届的学长。听说和青青一起长大,称得上青梅竹马。
这位和林卓巍完全相反,是个自来熟,人长得高高大大,性格也很开朗,皮肤颜色稍深,一笑就露出一口大白牙。不住的在自己的汤锅里煮东西,很少吃,熟了以后一样样的夹给青青,恨不能直接喂青青嘴里一样,二人之间甜得一股酸臭味儿。
这样一比较,越发的显得林卓巍清冷,眼睛始终落在小锅里,一板一眼的涮菜、吃菜,好像就是单纯的来吃火锅的一样,和小梓之间没什么互动,也很少和我们交谈。反倒是小梓,几次低声的和他说着什么,还给他夹了好几次菜,对他照顾得很周到。
“比我好看?”大哥风我一直盯着林卓巍,凑到我耳朵边上不太开心的喷热气。
“没有,大哥世上第一美。”我小声回答他。
“那还看得那么专注,也不怕你同学吃醋。”
“大哥,你有没有觉得那男的不太喜欢小梓啊。”
大哥抬起眼睛不经意的瞄了眼小梓和林卓巍,把他汤锅里煮好的青菜放在我的小碟子里,蘸好酱料就往我嘴里送。
我尬了。
青青那位是放她碟子里,我这位是蘸好酱直接喂嘴里,真是!
“别人的事怎么那么上心,啊,张嘴,小心点,别烫着。”
我张开嘴接了,大哥转手抽出张纸巾给我擦沾了酱料的唇角,“每个人的爱情都是不一样的,你不能以一概全。”
可再不概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也不可能冷静到完全的无动于衷吧。我看在林卓巍的眼里,盘子里的肉可能都比小梓吸引他。
我刚想开口中让林卓巍也给小梓煮点菜,青青朝着我微微的摇头,我只好闭嘴。
小梓的平静外表下,仍然有着难掩的失落。
想不通火一样热烈的小梓为什么会对如此冷淡的男朋友那么上心,她那么好,明明就该被世上最好的男孩子宠着的。
林卓巍的表现,我看不出一点点对于小梓的喜欢和关注。
那句话说得对,爱得多一点的那个,要受的苦也更多。
小梓就是那个爱得多的,注定要受苦。
好比十八岁时的我,因为喜欢魏清风,受了很多苦。
事隔多年,小梓-我最好的姐妹,很可能走了我的老路。
这是我不愿见到的。
因为心里有事,我便有些心不在焉,连肉吃到嘴里都不香了。
正郁闷着呢,有个人突然出现,长手长脚的站在桌边,一桌子人,除了林卓巍,全都不可思议的怔住。
我看到来人那张脸时,一口气没吸好,呛得自己咳到惊天动地,差点把心肝肺咳出来。
连顿饭也不能让人消停的吃吗?不邀而至,脸皮比城墙都厚。
大哥在桌下握着我的那只手倏然收紧,脸上的躁郁那样的明显。
“魏清风?哟,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在这都能碰到。要不是知道你一贯高冷的人设,真要以为你是跟着大哥一起来的。”小梓嘴快,小毒舌一点面子也不给他留。惹得身边专心吃东西的林卓巍异样的看了她几眼。
一个魏清风,成功的让林卓巍的注意力由菜碟转移到小梓的身上。小梓没做到的事情,魏清风做到了!
这么明显的讥讽,我不相信魏清风会听不出来,简直直白到和骂他跟踪狂没有区别。
魏清风呢,居然和没听见似的,气质温和的开口,“还真够巧的,本来只是路过,看到你们几个在这吃饭。正好我也有点饿,就进来了,我这属于不邀而至,不会扫了你们的兴致吧。”
我看看窗外漆黑的马路,很无语。
饭店那么多,你饿了去吃哪家不好,偏来这里,借口找得也不怎么样。
我本想说当然会扫了我们的兴致啊,因为看到你我就什么都不想吃了,你赶紧离开,别影响我们的好胃口。可他又没说来找我,我表现得太过激进反而显得刻意。既然这样,不如无视。
“进都进来了,我们要是说会,是不是显得我们太没格局?”
魏清风眼睛霎了霎,似乎想要发火,又咬牙忍住了,自己扬手叫服务生加套餐具,直接坐在我左手边。
这么坦然,叫所有人刮目相看。
他刚坐下,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不由心神一晃。
这是高中时的魏清风经常用的洗发水的味道,还是我陪他一起去超市选的。当年的他嫌弃味道太重,用得不情不愿,在高三那年中秋后,我便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这个味道。
今天,突然出现在这里,又突然重新用上这个洗发水,还故意选在我身边的位置坐下。
曾几何时,我连嗅到这个味道都会感觉到很快乐。
几年过去,再次嗅到,除了唏嘘和平淡,完全没有别的感觉了。
只是,他这么做,究竟用意为何啊。
过去就是过去了,迟来的深情比草贱啊,魏清风,给自己留点体面好不好!
也许是我片刻的愣怔吧,魏清风甩甩头发,侧过脸轻笑,“还记得吗?我找了好多地方才买到的。甜甜的柑橘味道,像你。”
日了狗了。
什么柑橘就像我了?
皮笑肉不笑的拽拽唇角,“呵呵,我应该记得吗?对了,我不喜欢柑橘,我喜欢的是柚子,脆嫩多汁,甘甜中带点高风亮节的微苦,像大哥。”
魏清风正在夹肉的动作一滞,腮帮子上的肉抽紧,隐约能看到牙齿的走向。
我以为说了这么目的明确的一席话,他该会知趣的离开,却不想这位的脸皮如今是真厚,只僵硬了几秒钟,便恢复自然,像什么都没听到似的夹回一筷子肥牛放在自己的小锅里。
放下筷子后,居然特别熟稔的来摸我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