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散落人间的恶魔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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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最近我是怎么了……
算了,先发后改,大家明早看吧……
——
华灯初上的时候。落日的余晖还在远方的山脚徘徊,目所能及的最远端,点亮了云彩、地平线的和城市地轮廓火焰已经开始呈现出一种暗淡的紫红色。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终于有机会将自己从生活的桎梏之中暂时解放出来,稀疏的人流在街道上涌动着,然后被酒馆和商铺缓缓吸收。
‘豪华贵族’酒店。
这其实是个有点搞笑的名字,因为这座勉强算是两层的建筑,除了那些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斑驳青涩的外墙之外,没有任何能凸显出任何贵族气质的东西,在伊利里亚,那些真正气派非凡的顶级旅店根本会将这种地方当作潲水间或者垃圾场,相对于它们,这里显甚至得连皮毛都没有完全学全,更谈不上什么内涵和韵味。
但你不能不说,大多数时候,这里总是会呈现出一副热火朝天的喧嚣,客人们时而传来的欢笑声和扯开嗓门在那里高谈阔论的态度,实际上比那些冷冰冰的贵族地方,要好的太多了。
尤其是傍晚到息日的这两三个沙漏的时间里,这里是所有人梦想里的天界。
因为这个时候,是让大家喜闻乐见的‘热舞时间’——只要几杯热乎乎,似乎能让喉咙燃烧的龙舌兰酒下肚,就会有哪位心情好的小姐姐跳上酒桌,摇动着身体来发散酒意,让香水的气味从她们越提越高的裙摆下面发散出去,那个时候,男人们兴奋的嚎叫几乎能将屋顶掀翻。
然后,三三两两的熟客们,就会对着老板说上几句,再悄悄塞上几枚银子儿,与中意的‘小姐姐’们悄悄的消失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半个沙漏,或者更长点之后,那些酒娘的荷包里,也会多上一把“叮铛”做响的可爱东西。而酒客们则皆大欢喜地带着疲惫晃荡下楼来,再灌上一杯龙舌兰,然后心满意足的回家睡觉。
可看起来,今天似乎没有什么人有这样的心情,或者是因为外面那细密连绵的恼人雨水吧,
傍晚时分那一场大雨带来的冰冷,竟然让这夏日带上了几分秋末才有的寒凉味道,尤其是飘个没完的细雨,让每一个人都变得湿漉漉的,只想要在温暖的火堆前面靠一靠,于是弱了太多的气氛,让沉默弥漫开来,连那些原本穿花蝴蝶一般的小姐姐们,也变得有些懒洋洋的,将酒杯放在每个桌子上之后,便也站在一旁,听着那些人纷纷的议论
即使不大,也让人的心中粘稠一般的很难熬。于是,所有人都只能干巴巴地呆在自己的位置上,听着那些小声的议论嗡嗡地混合在一起,像是一大团恼人的蝇子一样钻进耳朵,赶都赶不跑
“那些领主老爷们的队伍啊……啧啧。”一个身材瘦高的商人咂咂嘴,稍微提高了一点的声音:“也就欺负欺负那些老实巴交的领民还行,一碰到真正可怕的对手,立刻便软了脚了,城堡被拆掉,庄稼被烧了,牲畜也被杀了个干净,可是他们呢?除了逃跑,就只有逃跑。”
“整个一条路上,八个城镇啊,居然连阻挡住敌人三天时间都做不到,”他又抿了一口酒,像是喃喃自语似的:“那个该死的屠夫还真是做得出来,简直就像个石碾子一样,吧所有树在地上的东西都被完全地摧毁。”…。
他的大军一边一路推进,一边彻底摧毁所到之处的一切物资设施,抢劫平民的粮食和财产,杀死反抗的平民,焚毁农田,炸毁村庄,用石灰封堵水井,抢劫和驱逐了一个又一个城镇居民,烧毁一座又一座城镇。部队还没有来到,十几英里之外就可以看见蔓延而来的冲天火光,而当他们离开的时候,地面上只剩下了烧焦的泥土和孤零零的几个正冒着烟的树杆。
有什么区别吗?他们不是信奉他们的神祇吗?他们不是在死后会回到他们神的身边吗?我就是要让南方人和他们的子孙后代得到刻骨铭心的教训,永远不敢再想要**!永远不敢诉诸战争!
可是紫荆花战争之中,又有多少人不是死在他们的刀剑之下呢?那可不是是什么简单的死亡,著名的英雄菲利普?卡塔列和,那位拯救了亚夫兰城堡的血月勇者,不就是被精灵们活生生的剥去了全身的皮肤?他在简陋的木架上整整挣扎了三天才断气,那种惨状……”
“少来了……你这乡巴佬知道个屁啊,只会听那些吟游诗人的胡说八道……什么英雄,菲利普那个货色外号是血月屠夫才对!他在战场上干的那些事情若是换成和平时期,足够他死上一万多回!大陆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半精灵是他手下在那两年里布的种!听说他屠掉的精灵村落中,连狗都逃不了性命……剥了他的皮还算是轻的,如果是皇帝陛下审判,他至少应该被扔到刺轮上活活搅碎!当时是指挥官太过缺乏,精灵的攻击太紧,否则这种货色早就被处死了,结果最后,他还带累了一个兵团给他陪葬……你不用瞪我,都已经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你以为皇帝陛下还能因为这种事情,跑到这里来把我吊上绞架?”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有个盲眼的圣者……”
“那群家伙最喜欢胡说八道,他们也快要成了王国公敌了,你居然会相信他们的胡言乱语?”
他想要用那些人的灵魂血祭,召唤出更多的同类?”
又是一个想象力有点过头的答案,不过一旁安静咀嚼鱼肉的爱德华倒是挑了挑眉梢。
灵魂祭祀?在这个世界上,这还真的并非是个不靠谱的想法。
城外,无数惊恐绝望的亚特兰大居民眼睁睁地看着自已的城市、家园和亲人被烈火无情地吞噬,
啧啧啧……那个声音,你们是没有听到啊……怎么说?撕心裂肺,顿足捶胸,震天动地……
“我就是要让整个帝国鬼哭狼嚎!我就是要让整个帝国变成地狱!我就是要让所有帝国人——不管男女老少,不管穷人和富人,都感受到刻骨铭心的痛苦!我的军团,将承担起毁灭帝国的责任,如果人们觉得我残酷和残忍的话,我就会告诉他们,战争就是战争,它的目的并不是要博得人们的好感!战争就是地狱!如果你们想停止这一切,想要和平的话,所有的帝国佬,就应该放下武器停止这战争!”
他摇了摇头,说道:“哦,诸神保佑啊,这个该死的疯子……幸好,我找到了一个愿意带着我们离开的法师大人,花了几乎所有的钱,才逃离了那个地方。”
“真是可怕。不过,你算是运气,也算是聪明了,否则的话,就算留下性命,恐怕也只能去乞讨了。”另一个人摇了摇头,安慰道:“若是见了那条血月魔狼的面儿,恐怕你连活着的机会都没有了。”…。
“呵呵……谁说的?我倒是见了他一面……”
“那家伙一定有十尺高,是不是?”“而且还拿着象人一样长,门板一样大的大剑是不是?”几个起哄的家伙又开始哄笑。
“错了,他有十五呎高,虽然没拿重剑,不过……”讲述者再往喉咙里面倒了一大口麦酒,摇了摇头,状似认真的开口道:“他有四条胳膊,上面还带着甲壳儿,抡起来的时候简直像个大风车一样……一下就能将一个人夹成两截儿……”
这个荒谬的描述让周围的哄笑更大声了。
那张羊皮纸底下用大号的通用文字写着:“凡向神殿报告此人准确行踪者,视重要性,可以获得二十到一百枚金币,情报准确致逮捕此人者,可获得二百枚金币,俘虏此人者,可获得千枚金币!”
这张纸不出意外的引发了一片吵闹的喧哗。
金币呀……虽然这里都是些靠手艺吃饭的人物,比一般
“什么人这么倒霉,竟然被晨曦之神殿通缉了?”一边的瘦高商人这个时候也停止了滔滔不绝的牢骚,发出一个惊讶的疑问——虽然这个位面之中这通缉令的效果并不好,地广人稀,再加上信息传播不便,有的地方的农人根本不认识字……但是菲尼克斯皇室和三神神殿的权威实在是太高,
很奇怪啊,晨曦之神通缉的人,不是一般都是罪大恶极之辈嘛,为啥没有国王那边的,
每一章通缉令之类的东西都是由专门的画师绘制出来的,尽管这些家伙们手法应该都很优秀,但是你知道,要想大量手工的复制画像,难免会有些问题出现,人在重复工作时会极快的疲劳,而轮流作业就不能保证质量和感觉,画出来的东西在一次次的跑型之后,往往最终已经变得不知所云了
有人认得,那是一颗映像水晶,
据说这种东西是水晶球的特别精简版本,没有特别的作用,但只要用精神力触动法阵,就可以凝聚出一个幻术构造的影像,远比那些绘制失真的通缉令要精准的多,只不过通常来说,这玩意儿制作起来需要至少上百个金币的材料费用,还得有个施法者来灌注精神力,最后却只能形成一张单纯的影像,除非一些有钱有闲,又有联系上法师人脉的贵族,名媛贵妇,才会给自己弄上那么一枚,留作纪念,
如今却要用来通缉……除了对于兰森德尔教会财富等级的叹羡慕,也足以让人感觉到,这个被通缉的家伙的重要。
看起来却是一张
自然也会有人反抗,不过王城的守卫可不简单,那是精锐军,再加上他们早有准备,士兵们全都穿着重甲,手持铁戟,手臂上套着包裹铁皮的盾牌,骑士则腰挂长剑,侍从帮他们抱着硬弓和箭矢。只要有人敢反抗或者逃跑,他们就会立刻出手。
你们这些家伙,知道个屁,帝国已经重新组建了两个骑士团,冰风魔熊,雷霆红龙,即使绯焱专心一意的攻下罗曼蒂,他们那点人也不可能再对我们造成什么损伤,两支神战骑士团包夹之下,你以为他们还能在帝国境内自由的游荡?
他们都是秉承了大皇帝,伊斯甘达尔陛下的神力,是七大帝选侯军团之中的直系后代,拥有着神力的存在
原本,以贤能为标准,唾弃嫡子继承的传统,是帝国人从伊斯甘达尔大帝开始,一向遵从的国策,不过实际上在越来越长时间的传承之后,长幼有序还是成了主流,更何况,现在的大王子亚历威尔德已经年过三旬,精明沉稳,是理所当然将坐上圣王传下的王位之人。尽管他其实并没有太出众的能力和手腕,不过这样的王对于和平年代的国度来说,已经是足够的了。…。
身居高位的家伙们可就不大一样,神术的作用之下,他们不会再轻易生病,即使受伤也可以迅速痊愈,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活个七八十岁绝对没有问题……而现在的图米尼斯也已经不再是那个积弱的小国,越加扩大的法师比例,让它在大陆上的位置变得举足轻重,国王也就没有了什么御驾亲征的机会……这样一来,继承人的方面的选择在短时间之内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帝国最为偿命的国王陛下,便是足足活了九十六岁,他十八岁登基,直到九十二岁才从皇位上退下来……虽然现在这位陛下的身体不见得有那么好的,但毕竟才不过五十多岁的年纪,正值春秋鼎盛,至少还能活个二三十年,现任王子殿下或许等得起,但是那些筹谋的臣子们却未必等得起。
多年的和平之后,即使是帝国,那些安定的郡省里,也没有多少骑士们有建立功业的机会,充其量只是进行一年一两场的决斗,而为了节省开支,中小贵族手里豢养的骑士也就越来越少,那些惯于欺负平民的地方警备,又怎么可能是真正军队的敌手?
呜呜呜……最近我是怎么了……
算了,先发后改,大家明早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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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的时候。落日的余晖还在远方的山脚徘徊,目所能及的最远端,点亮了云彩、地平线的和城市地轮廓火焰已经开始呈现出一种暗淡的紫红色。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终于有机会将自己从生活的桎梏之中暂时解放出来,稀疏的人流在街道上涌动着,然后被酒馆和商铺缓缓吸收。
‘豪华贵族’酒店。
这其实是个有点搞笑的名字,因为这座勉强算是两层的建筑,除了那些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斑驳青涩的外墙之外,没有任何能凸显出任何贵族气质的东西,在伊利里亚,那些真正气派非凡的顶级旅店根本会将这种地方当作潲水间或者垃圾场,相对于它们,这里显甚至得连皮毛都没有完全学全,更谈不上什么内涵和韵味。
但你不能不说,大多数时候,这里总是会呈现出一副热火朝天的喧嚣,客人们时而传来的欢笑声和扯开嗓门在那里高谈阔论的态度,实际上比那些冷冰冰的贵族地方,要好的太多了。
尤其是傍晚到息日的这两三个沙漏的时间里,这里是所有人梦想里的天界。
因为这个时候,是让大家喜闻乐见的‘热舞时间’——只要几杯热乎乎,似乎能让喉咙燃烧的龙舌兰酒下肚,就会有哪位心情好的小姐姐跳上酒桌,摇动着身体来发散酒意,让香水的气味从她们越提越高的裙摆下面发散出去,那个时候,男人们兴奋的嚎叫几乎能将屋顶掀翻。
然后,三三两两的熟客们,就会对着老板说上几句,再悄悄塞上几枚银子儿,与中意的‘小姐姐’们悄悄的消失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半个沙漏,或者更长点之后,那些酒娘的荷包里,也会多上一把“叮铛”做响的可爱东西。而酒客们则皆大欢喜地带着疲惫晃荡下楼来,再灌上一杯龙舌兰,然后心满意足的回家睡觉。
可看起来,今天似乎没有什么人有这样的心情,或者是因为外面那细密连绵的恼人雨水吧,
傍晚时分那一场大雨带来的冰冷,竟然让这夏日带上了几分秋末才有的寒凉味道,尤其是飘个没完的细雨,让每一个人都变得湿漉漉的,只想要在温暖的火堆前面靠一靠,于是弱了太多的气氛,让沉默弥漫开来,连那些原本穿花蝴蝶一般的小姐姐们,也变得有些懒洋洋的,将酒杯放在每个桌子上之后,便也站在一旁,听着那些人纷纷的议论
即使不大,也让人的心中粘稠一般的很难熬。于是,所有人都只能干巴巴地呆在自己的位置上,听着那些小声的议论嗡嗡地混合在一起,像是一大团恼人的蝇子一样钻进耳朵,赶都赶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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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一条路上,八个城镇啊,居然连阻挡住敌人三天时间都做不到,”他又抿了一口酒,像是喃喃自语似的:“那个该死的屠夫还真是做得出来,简直就像个石碾子一样,吧所有树在地上的东西都被完全地摧毁。”…。
他的大军一边一路推进,一边彻底摧毁所到之处的一切物资设施,抢劫平民的粮食和财产,杀死反抗的平民,焚毁农田,炸毁村庄,用石灰封堵水井,抢劫和驱逐了一个又一个城镇居民,烧毁一座又一座城镇。部队还没有来到,十几英里之外就可以看见蔓延而来的冲天火光,而当他们离开的时候,地面上只剩下了烧焦的泥土和孤零零的几个正冒着烟的树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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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紫荆花战争之中,又有多少人不是死在他们的刀剑之下呢?那可不是是什么简单的死亡,著名的英雄菲利普?卡塔列和,那位拯救了亚夫兰城堡的血月勇者,不就是被精灵们活生生的剥去了全身的皮肤?他在简陋的木架上整整挣扎了三天才断气,那种惨状……”
“少来了……你这乡巴佬知道个屁啊,只会听那些吟游诗人的胡说八道……什么英雄,菲利普那个货色外号是血月屠夫才对!他在战场上干的那些事情若是换成和平时期,足够他死上一万多回!大陆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半精灵是他手下在那两年里布的种!听说他屠掉的精灵村落中,连狗都逃不了性命……剥了他的皮还算是轻的,如果是皇帝陛下审判,他至少应该被扔到刺轮上活活搅碎!当时是指挥官太过缺乏,精灵的攻击太紧,否则这种货色早就被处死了,结果最后,他还带累了一个兵团给他陪葬……你不用瞪我,都已经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你以为皇帝陛下还能因为这种事情,跑到这里来把我吊上绞架?”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有个盲眼的圣者……”
“那群家伙最喜欢胡说八道,他们也快要成了王国公敌了,你居然会相信他们的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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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想象力有点过头的答案,不过一旁安静咀嚼鱼肉的爱德华倒是挑了挑眉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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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无数惊恐绝望的亚特兰大居民眼睁睁地看着自已的城市、家园和亲人被烈火无情地吞噬,
啧啧啧……那个声音,你们是没有听到啊……怎么说?撕心裂肺,顿足捶胸,震天动地……
“我就是要让整个帝国鬼哭狼嚎!我就是要让整个帝国变成地狱!我就是要让所有帝国人——不管男女老少,不管穷人和富人,都感受到刻骨铭心的痛苦!我的军团,将承担起毁灭帝国的责任,如果人们觉得我残酷和残忍的话,我就会告诉他们,战争就是战争,它的目的并不是要博得人们的好感!战争就是地狱!如果你们想停止这一切,想要和平的话,所有的帝国佬,就应该放下武器停止这战争!”
他摇了摇头,说道:“哦,诸神保佑啊,这个该死的疯子……幸好,我找到了一个愿意带着我们离开的法师大人,花了几乎所有的钱,才逃离了那个地方。”
“真是可怕。不过,你算是运气,也算是聪明了,否则的话,就算留下性命,恐怕也只能去乞讨了。”另一个人摇了摇头,安慰道:“若是见了那条血月魔狼的面儿,恐怕你连活着的机会都没有了。”…。
“呵呵……谁说的?我倒是见了他一面……”
“那家伙一定有十尺高,是不是?”“而且还拿着象人一样长,门板一样大的大剑是不是?”几个起哄的家伙又开始哄笑。
“错了,他有十五呎高,虽然没拿重剑,不过……”讲述者再往喉咙里面倒了一大口麦酒,摇了摇头,状似认真的开口道:“他有四条胳膊,上面还带着甲壳儿,抡起来的时候简直像个大风车一样……一下就能将一个人夹成两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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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币呀……虽然这里都是些靠手艺吃饭的人物,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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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啊,晨曦之神通缉的人,不是一般都是罪大恶极之辈嘛,为啥没有国王那边的,
每一章通缉令之类的东西都是由专门的画师绘制出来的,尽管这些家伙们手法应该都很优秀,但是你知道,要想大量手工的复制画像,难免会有些问题出现,人在重复工作时会极快的疲劳,而轮流作业就不能保证质量和感觉,画出来的东西在一次次的跑型之后,往往最终已经变得不知所云了
有人认得,那是一颗映像水晶,
据说这种东西是水晶球的特别精简版本,没有特别的作用,但只要用精神力触动法阵,就可以凝聚出一个幻术构造的影像,远比那些绘制失真的通缉令要精准的多,只不过通常来说,这玩意儿制作起来需要至少上百个金币的材料费用,还得有个施法者来灌注精神力,最后却只能形成一张单纯的影像,除非一些有钱有闲,又有联系上法师人脉的贵族,名媛贵妇,才会给自己弄上那么一枚,留作纪念,
如今却要用来通缉……除了对于兰森德尔教会财富等级的叹羡慕,也足以让人感觉到,这个被通缉的家伙的重要。
看起来却是一张
自然也会有人反抗,不过王城的守卫可不简单,那是精锐军,再加上他们早有准备,士兵们全都穿着重甲,手持铁戟,手臂上套着包裹铁皮的盾牌,骑士则腰挂长剑,侍从帮他们抱着硬弓和箭矢。只要有人敢反抗或者逃跑,他们就会立刻出手。
你们这些家伙,知道个屁,帝国已经重新组建了两个骑士团,冰风魔熊,雷霆红龙,即使绯焱专心一意的攻下罗曼蒂,他们那点人也不可能再对我们造成什么损伤,两支神战骑士团包夹之下,你以为他们还能在帝国境内自由的游荡?
他们都是秉承了大皇帝,伊斯甘达尔陛下的神力,是七大帝选侯军团之中的直系后代,拥有着神力的存在
原本,以贤能为标准,唾弃嫡子继承的传统,是帝国人从伊斯甘达尔大帝开始,一向遵从的国策,不过实际上在越来越长时间的传承之后,长幼有序还是成了主流,更何况,现在的大王子亚历威尔德已经年过三旬,精明沉稳,是理所当然将坐上圣王传下的王位之人。尽管他其实并没有太出众的能力和手腕,不过这样的王对于和平年代的国度来说,已经是足够的了。…。
身居高位的家伙们可就不大一样,神术的作用之下,他们不会再轻易生病,即使受伤也可以迅速痊愈,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活个七八十岁绝对没有问题……而现在的图米尼斯也已经不再是那个积弱的小国,越加扩大的法师比例,让它在大陆上的位置变得举足轻重,国王也就没有了什么御驾亲征的机会……这样一来,继承人的方面的选择在短时间之内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帝国最为偿命的国王陛下,便是足足活了九十六岁,他十八岁登基,直到九十二岁才从皇位上退下来……虽然现在这位陛下的身体不见得有那么好的,但毕竟才不过五十多岁的年纪,正值春秋鼎盛,至少还能活个二三十年,现任王子殿下或许等得起,但是那些筹谋的臣子们却未必等得起。
多年的和平之后,即使是帝国,那些安定的郡省里,也没有多少骑士们有建立功业的机会,充其量只是进行一年一两场的决斗,而为了节省开支,中小贵族手里豢养的骑士也就越来越少,那些惯于欺负平民的地方警备,又怎么可能是真正军队的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