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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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瞳成年之后,每当回想起小时候这段经历,还是会喜滋滋地说:“不管你信不信,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每天都觉得无聊,干什么都觉得很闲,甚至闲到去主动练琴。”当然,这种带着自嘲似的调侃其实也是吹牛皮的一种形式,只看听话那方的人能不能领悟到了。
现在郑瞳还没有成年,她才四岁,正在准备参加幼儿园的毕业晚会。
一个星期有七天,除了晚上的固定时间弹卡农外,郑瞳待着没事就跑到屋子里一个人练琴,弹出来的都是他们从来没听过的调子。谢英华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女儿的这股劲头到底是随了谁。孩子爸既温和又随性,勤奋踏实却始终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而自己又是有名的三分钟热度,热情上来得有多快灭得就有多快。夫妻俩都是没长性的人,但他们都觉得自己身上没什么问题,在这一点上也从不要求孩子。
郑瞳不是什么执着坚定的好宝宝,她真的只是脑子里有太多东西,又太闲了。而弹钢琴时,能让她稍微的从日常生活枯燥的重复中暂时解脱出来,尽兴地胡思乱想一通。偶尔打着练习的名义,她也会弹一些几年之后才出现的曲子,缅怀自己半途截止的青春——不过,仅限于使用右手。
比较前几年,她现在已经不太怀疑重生还是做梦之类的事了,但却像是头一次醒了过来一般,开始思考起重生的意义、活着的意义、人生的意义。
隔壁屋里的谢英华涨红了脸,扯住郑明和的袖子:“你说咱们女儿,不会是个钢琴天才吧!”
郑明和只是挠头笑笑,对于女儿是不是天才这个问题,他现在已经完全依着妻子了。
就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郑瞳把卡农弹得越来越熟练了。
指头还是用不上力气,很多琴键按下去时靠的都是手臂往下砸的力量,往往一天下来,就两臂酸疼,和琴键接触的指头更疼。她偶尔也会练一首难度更高点的曲子,整曲下来,弹得气喘吁吁。每当这时,郑瞳都要怀疑自己:何必呢?有什么用吗?为什么折磨自己呢?
郑瞳从不回答母亲“那几首歌叫什么名字呀”的问话,一律回复“幼儿园放的”“广播站听来的”。她的小脑瓜里没装过那些掠取后人劳动成果的想法,像是《青花瓷》、《江南》、《不想长大》……那些从遥远的以后带来的宝物,在问世之前至少是郑瞳一个人的私藏品。
肢体在连续几天的重复中渐渐有了记忆,在弹卡农时,郑瞳也可以灵魂出窍胡思乱想了。
她想:我不能无缘无故重生,我得给自己找个人生目标!
无意间闯入新手村的满级号,会在练级路上不断成长,总有一天会到原来的地方。满级的装备现在穿在自己身上就像作了弊、开了挂,她不能过于高调,引人注目;但也不能骄傲自满、止步于此。她得好好的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争取到一些以前没有过的东西。因为她直觉自己不想把经历过的人生一模一样地重现一遍。
虽然目前还没有目标,可是她才四岁,四岁开始做的不管是什么事,都不晚。
郑瞳绞尽脑汁地把自己二十年来的人生兴趣全部搜集了一通,沮丧地发现:的确没有一项兴趣是她能够长久地坚持下来的,她的人生,就是在一段接一段的半途而废中过完的。
没事没事。她安慰自己:四岁嘛,现在开始培养呗。
至于钢琴……郑瞳面无表情地审视着自己正在黑白琴键上敲动的指头。
——确实,没什么兴趣。
天快黑了的时候,谢英华走进郑瞳的小屋,看见琴是盖上的,孩子仰躺在床上睡着了。
她走到床边,心疼地攥起郑瞳的小手。十根水嫩嫩的指头上,全都顶着一层薄薄的茧。她反复摩挲女儿的手,别过脸去,眼泪一滴一滴往下掉。
哭过一会儿后,谢英华烧了壶水,和水龙头里接出来的冷水兑在一起。温热的水把盆也烫得温热,端在手里格外暖人。她又进到女儿的卧室,用毛巾沾了温水,一遍一遍地擦拭女儿的小手。
郑瞳被她妈擦醒了。
“妈,你怎么哭了?”郑瞳睡眼朦胧地问。
谢英华坦然地抹掉一滴眼泪:“心疼你呗。弹琴弹的,手都磨出泡来了。”
郑瞳一激灵,她只是手臂肌肉疼,真没注意自己手指头上还有什么泡。
上一世的郑瞳,打小以来就总是被指责“不认真”、“没长性”、“半途而废”,眼见一个“刻苦练琴练到手上出泡”的勤奋人设套到自己头上,顿时像被抓了包的贼似的浑身不自在起来。
谢英华不理会女儿挣动的小爪,用温水把它们一一擦拭好,红着眼睛问女儿:“思思,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弹钢琴?”
郑瞳又是一激灵,赶紧摇头。谢英华送郑瞳去了那么多兴趣班,其实也没有给过她特别大的压力,不过是和大多数家长一样,跟风给孩子培养兴趣,广撒网,事后的诸多严苛和要求也不过是跟风罢了,只是为了在别的家长面前炫耀自己家孩子,郑瞳也理解。可若这一世真误导了她妈什么,以至于谢英华要致力于要把女儿培养成钢琴家,那最后叫苦不迭的还是郑瞳自己。
“你跟妈说实话!”
“真没什么意思。”郑瞳说,“要不是为了给您长脸,我才不会这么难为自己。”
郑瞳这实话说得太过直白,谢英华一时间都有些难以接受。
“你真对钢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我对它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你喜欢上钢琴课吗?”
“也就那样呗。”
“钢琴和古筝你更喜欢哪个?”
“……都不怎么喜欢。”
是的,前世还是个小孩的时候,郑瞳也是同时学了两种乐器。谢英华想的挺美,先学一年看看兴趣,再让她在两个中间挑一个坚持下去。想不到在一年的奔波和练习中,郑瞳两头都应付不过来,数次崩溃、嚎啕大哭。一年后她迫不及待地放弃了古筝,而钢琴最终也没能坚持下来。
谢英华看女儿的目光越来越奇怪了,似乎在说:难道真的全都是为了我?
郑瞳眼睛亮晶晶,似乎在说:是啊,就是为了您!
“那,妈问你,以后……想一直学钢琴吗?”
郑瞳晕菜。她觉得自己解释得已经很明白了,为什么谢英华还在纠结学钢琴这个问题?难道非要自己明明白白地告诉她:醒醒!你女儿没有音乐天赋!将来成不了钢琴家!
但她想了想,还是说:“要是不耽误事,就……学呗。”
——反正也没什么坏处。郑瞳想。
她还记得自己上初中之后,格外羡慕班里那个一直弹钢琴弹得五指修长的女生。但她小学三年级那会儿就已经放弃弹琴了,所以她不配拥有那么漂亮的手。
谢英华听到女儿这样回答,把她生了茧子的小手拿过来贴在了自己脸上。
谢英华的脸很光滑,不像十多年后,有色斑、眼袋还有皱纹的刻痕。郑瞳仿佛是第一次摸到妈妈这么年轻的脸,呆怔了一下,不由得眷恋地蹭了蹭。
谢英华的心疼写了满眼,郑瞳看得明明白白:她也觉得自己错了,不该为了自己的面子就让孩子来承担这份责任,练琴多苦、练琴多累,思思学琴四个月来哪次练琴时不是懒懒散散偷奸耍滑的——她明明不是很喜欢钢琴,是自己这个当妈的硬要买,硬要学,硬要逼她的。谢英华多溺爱女儿,她多想说“你要是真不喜欢就不练了吧,我去和园长说”,可又猝然想起女儿的那番话。“你就知道夸奖我,我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低!”……大道理谢英华都懂,她小时候也学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谁家父母还忍心让孩子吃苦呢?她就想好好的爱护自己生出来的小宝贝,不让她受半点风吹雨打。
郑瞳看不惯母亲直白的眼神,她觉得自己……没必要被这么热烈的爱着。特别是身为一个开挂玩家、一个作弊分子,满级的上限在哪她自己是知道的,一旦自己长大,失去了天才光环……她不想打击母亲的这份付出,也不想让任何人对她发出惋惜的叹气。
她该是什么样子,她自己知道的。
星期五的晚上到了。今晚,城东的文武广场上,将要举办小星星艺术幼儿园的大班毕业晚会。
由于城东文武区的街道都用“文”、“武”打头的字来命名,因此文武区的唯一一座广场,在1984年建成之初也被命名为文武广场。这个广场一面接居民楼,一面邻新开业的百货商场。除了最中心的喷泉和外围的几条长凳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其它的设施,而喷泉也已经坏了很多年,由于空间大,平时就有许多市民喜欢来这里活动,一有什么节日,附近的工厂和学校,也喜欢租用广场的地方来搭建舞台,开晚会。
小星星艺术幼儿园在市里的数十家幼儿园中,算是条件相当不错的了,不光如此,它还是本市开办的第一家艺术幼儿园,在文武广场开毕业晚会,也已经有六年的传统了。现在,每到一年中的八月底,舞台再次筹备起来时,广场周围所有的冰淇淋店就会全部张灯结彩,所有玩具摊贩都带着自己千奇百怪的货品出现在广场周围。荧光棒、风扇帽、戒指糖、激光笔……孩子们会为了自己的私欲,任性地拦住父母;而父母也会难得的宽宏,慷慨地从口袋里拿出零钱钞票。
谢英华今天喜气洋洋,还涂了口红化了妆。她今天亲自下场做后勤兼妆造师,不光给自己的女儿化,还要给其他没带化妆品的小孩画。而被谢英华化过的小孩,无一例外都顶着闪闪发光的银亮片、果冻唇,眉间一个红艳艳的小红点。
谢英华自认也是个赶时髦的女同志。因此她的妆可不同于其他家长化上去的那样,是年画娃娃般统一的鲜红的腮和鲜红的嘴。她就像艺术影楼里的化妆师那样,有一个五彩缤纷的大眼影盘,还有好多瓶闪闪发光的小亮片,更有这些孩子们见都没见过的果冻唇蜜。它们不像膏状口红那般乏味而千篇一律,而是装在糖果似的小管子里,用一把小刷子蘸取着涂到嘴上的,还会发出晶莹剔透的光泽。这使得所有小女孩羡慕的目光都集中在郑瞳身上了。甚至有几个女孩当场哭花了脸,不要自己的妈妈化,要郑瞳的妈妈化。于是谢英华女士只好提着一只大包东奔西走,边化妆边哄孩子,连自己家姑娘都顾不上了。
然而郑瞳想的却是:太天真了,等你们成年之后一定万万想不到,轮回了一圈,最尊贵的口红还得是这个年代人手一只的——膏状的!哑光的!正宫大红啊!
白记食杂里。白晰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去上小学了,这两天他总是不安生,像是担心自己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玩耍了似的,每天到处乱跑,小板凳都坐不住了。
今天也是,晚饭吃了一半,白晰就拎着小板凳跑了。
白诚扯着嗓子喊他:“过会儿天黑了!你干啥去啊?”
白晰:“我要去文武广场看晚会。”
李清问了一句:“什么晚会啊?”
白晰:“是小星星的毕业晚会。”
小星星。白巧然耳朵一动:那不是郑瞳念的那所幼儿园吗?
“谁跟你去啊?这大晚上的,没有大人跟着可不行。”白诚说。
白晰老老实实说:“毛毛和大壮都要去,大壮他爸爸也去,他爸爸是扛摄像机的。”
“行,那晚点我们过去接你。”白诚答应了。
白晰一溜烟跑出了门。
白巧然照旧嚼着嘴里的饭,却有点尝不出味了,她琢磨着:郑瞳现在应该在念小班或者中班吧,她是6岁上的学,要等到后年才毕业呢。
不过自己这样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上学呢。白巧然想。
她依旧不能说话,只是能做出的表情渐渐多了一些,也容易了一些。李清还是担心她受欺负,不让她上幼儿园,而所有基础功课都是让白晰负责教的(事实上,白巧然教白晰的时候更多一些)。白诚对此一直持反对态度,夫妻二人已经因为这事吵过不知多少次了。
白巧然心里有谱,她觉得自己肯定能搞定六岁准时上小学的事,但是郑瞳那边,她没什么谱。
——初次重生者,非常容易因沉不住气而跳级,多发生在小学阶段。
《轮回者手册》上的第三页,就写着这么一句。
白巧然想:郑瞳的父母都是普通人,应该还不至于让这么小的孩子幼儿园就跳级。
两天前,谢英华特意去儿童照相馆,给郑瞳租了一间银光闪闪的小公主裙。
公主裙是吊带的,裙摆带着一层又一层的白纱,白纱上缀了一颗又一颗的小星星,在灯光的照耀下,郑瞳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公主,身上披着璀璨的星河。
郑瞳可被人羡慕死了。她是从中班提上来的,她的节目是临时加的,她是全场唯一一个弹钢琴的,还是独奏……很快,孩子们之间就开始谈论这些话题,而探向她的目光,有的充满崇拜,有的则敌意满满。
郑瞳不太喜欢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可这一世的谢英华太飘了,飘得郑瞳都有点招架不住了。
郑明和以请吃饭的承诺为代价,叫了几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几个大男人呼哧气喘地把家里那家钢琴一步一步从五楼抬下来,又抬上租来的小卡车,一步一步运到文武广场。
教音乐的朱老师是个年轻漂亮的女青年,脸上还长着几粒青春痘。郑瞳盯着她时总觉得她简直就是个小女生,根本不像记忆里那个大姑娘,而且好像和重生之前的自己差不多大,也就二十岁。
“这么小就学钢琴,你真棒!”朱老师摸了摸郑瞳的脸。郑瞳脸红了。
人群在广场中也找到了各自的位置,他们绝大多数是由从小星星毕业的孩子们的父母的亲朋好友组成的,放到几年后说就是“应援”,还有一小部分是附近过来看热闹的居民。
白晰就是看热闹的居民之一。他是从文华幼儿园毕业的,那只是街道的一个小幼儿园,从来没有过这么盛大的活动。大壮的爸爸在市广播电视台工作,工作之余,在这一片经常为一些居民活动扛摄像机,所以大壮是要来看热闹的。大壮把毛毛叫来了,毛毛又把白晰叫来了。大壮对此有些不满,但没有明说,只是一个劲的拉着毛毛说悄悄话,几次三番之后,白晰趁他俩不注意,偷偷跑了。
他个头小,很容易就从大人中间钻了过去,直接钻到舞台最前面。
晚会刚刚开场,刷白的灯光打在舞台中央,涂着大红嘴唇的两位小主持人眉飞色舞、抑扬顿挫地背着大人写的稿子,顿时被照得像一对张牙舞爪的小妖物。
白晰目不忍视,眯着眼睛忍到了主持人退场。
接下来就是五颜六色的歌舞表演,小孩子们穿得全都是最鲜艳的高饱和色演出服,白晰站在第一排偏右的位置,正挨着大灯,不一会儿就被晃得眼睛疼,不得不看一会歇一会。往往是一个节目结束后主持人出来报幕时,他就拿胳膊把眼睛挡上了。
就在他再一次挡上眼睛休息的时候,他感到好像有人在拽自己的衣角。
白晰低头,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是自己的妹妹,白巧然。
郑瞳成年之后,每当回想起小时候这段经历,还是会喜滋滋地说:“不管你信不信,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每天都觉得无聊,干什么都觉得很闲,甚至闲到去主动练琴。”当然,这种带着自嘲似的调侃其实也是吹牛皮的一种形式,只看听话那方的人能不能领悟到了。
现在郑瞳还没有成年,她才四岁,正在准备参加幼儿园的毕业晚会。
一个星期有七天,除了晚上的固定时间弹卡农外,郑瞳待着没事就跑到屋子里一个人练琴,弹出来的都是他们从来没听过的调子。谢英华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女儿的这股劲头到底是随了谁。孩子爸既温和又随性,勤奋踏实却始终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而自己又是有名的三分钟热度,热情上来得有多快灭得就有多快。夫妻俩都是没长性的人,但他们都觉得自己身上没什么问题,在这一点上也从不要求孩子。
郑瞳不是什么执着坚定的好宝宝,她真的只是脑子里有太多东西,又太闲了。而弹钢琴时,能让她稍微的从日常生活枯燥的重复中暂时解脱出来,尽兴地胡思乱想一通。偶尔打着练习的名义,她也会弹一些几年之后才出现的曲子,缅怀自己半途截止的青春——不过,仅限于使用右手。
比较前几年,她现在已经不太怀疑重生还是做梦之类的事了,但却像是头一次醒了过来一般,开始思考起重生的意义、活着的意义、人生的意义。
隔壁屋里的谢英华涨红了脸,扯住郑明和的袖子:“你说咱们女儿,不会是个钢琴天才吧!”
郑明和只是挠头笑笑,对于女儿是不是天才这个问题,他现在已经完全依着妻子了。
就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郑瞳把卡农弹得越来越熟练了。
指头还是用不上力气,很多琴键按下去时靠的都是手臂往下砸的力量,往往一天下来,就两臂酸疼,和琴键接触的指头更疼。她偶尔也会练一首难度更高点的曲子,整曲下来,弹得气喘吁吁。每当这时,郑瞳都要怀疑自己:何必呢?有什么用吗?为什么折磨自己呢?
郑瞳从不回答母亲“那几首歌叫什么名字呀”的问话,一律回复“幼儿园放的”“广播站听来的”。她的小脑瓜里没装过那些掠取后人劳动成果的想法,像是《青花瓷》、《江南》、《不想长大》……那些从遥远的以后带来的宝物,在问世之前至少是郑瞳一个人的私藏品。
肢体在连续几天的重复中渐渐有了记忆,在弹卡农时,郑瞳也可以灵魂出窍胡思乱想了。
她想:我不能无缘无故重生,我得给自己找个人生目标!
无意间闯入新手村的满级号,会在练级路上不断成长,总有一天会到原来的地方。满级的装备现在穿在自己身上就像作了弊、开了挂,她不能过于高调,引人注目;但也不能骄傲自满、止步于此。她得好好的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争取到一些以前没有过的东西。因为她直觉自己不想把经历过的人生一模一样地重现一遍。
虽然目前还没有目标,可是她才四岁,四岁开始做的不管是什么事,都不晚。
郑瞳绞尽脑汁地把自己二十年来的人生兴趣全部搜集了一通,沮丧地发现:的确没有一项兴趣是她能够长久地坚持下来的,她的人生,就是在一段接一段的半途而废中过完的。
没事没事。她安慰自己:四岁嘛,现在开始培养呗。
至于钢琴……郑瞳面无表情地审视着自己正在黑白琴键上敲动的指头。
——确实,没什么兴趣。
天快黑了的时候,谢英华走进郑瞳的小屋,看见琴是盖上的,孩子仰躺在床上睡着了。
她走到床边,心疼地攥起郑瞳的小手。十根水嫩嫩的指头上,全都顶着一层薄薄的茧。她反复摩挲女儿的手,别过脸去,眼泪一滴一滴往下掉。
哭过一会儿后,谢英华烧了壶水,和水龙头里接出来的冷水兑在一起。温热的水把盆也烫得温热,端在手里格外暖人。她又进到女儿的卧室,用毛巾沾了温水,一遍一遍地擦拭女儿的小手。
郑瞳被她妈擦醒了。
“妈,你怎么哭了?”郑瞳睡眼朦胧地问。
谢英华坦然地抹掉一滴眼泪:“心疼你呗。弹琴弹的,手都磨出泡来了。”
郑瞳一激灵,她只是手臂肌肉疼,真没注意自己手指头上还有什么泡。
上一世的郑瞳,打小以来就总是被指责“不认真”、“没长性”、“半途而废”,眼见一个“刻苦练琴练到手上出泡”的勤奋人设套到自己头上,顿时像被抓了包的贼似的浑身不自在起来。
谢英华不理会女儿挣动的小爪,用温水把它们一一擦拭好,红着眼睛问女儿:“思思,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弹钢琴?”
郑瞳又是一激灵,赶紧摇头。谢英华送郑瞳去了那么多兴趣班,其实也没有给过她特别大的压力,不过是和大多数家长一样,跟风给孩子培养兴趣,广撒网,事后的诸多严苛和要求也不过是跟风罢了,只是为了在别的家长面前炫耀自己家孩子,郑瞳也理解。可若这一世真误导了她妈什么,以至于谢英华要致力于要把女儿培养成钢琴家,那最后叫苦不迭的还是郑瞳自己。
“你跟妈说实话!”
“真没什么意思。”郑瞳说,“要不是为了给您长脸,我才不会这么难为自己。”
郑瞳这实话说得太过直白,谢英华一时间都有些难以接受。
“你真对钢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我对它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你喜欢上钢琴课吗?”
“也就那样呗。”
“钢琴和古筝你更喜欢哪个?”
“……都不怎么喜欢。”
是的,前世还是个小孩的时候,郑瞳也是同时学了两种乐器。谢英华想的挺美,先学一年看看兴趣,再让她在两个中间挑一个坚持下去。想不到在一年的奔波和练习中,郑瞳两头都应付不过来,数次崩溃、嚎啕大哭。一年后她迫不及待地放弃了古筝,而钢琴最终也没能坚持下来。
谢英华看女儿的目光越来越奇怪了,似乎在说:难道真的全都是为了我?
郑瞳眼睛亮晶晶,似乎在说:是啊,就是为了您!
“那,妈问你,以后……想一直学钢琴吗?”
郑瞳晕菜。她觉得自己解释得已经很明白了,为什么谢英华还在纠结学钢琴这个问题?难道非要自己明明白白地告诉她:醒醒!你女儿没有音乐天赋!将来成不了钢琴家!
但她想了想,还是说:“要是不耽误事,就……学呗。”
——反正也没什么坏处。郑瞳想。
她还记得自己上初中之后,格外羡慕班里那个一直弹钢琴弹得五指修长的女生。但她小学三年级那会儿就已经放弃弹琴了,所以她不配拥有那么漂亮的手。
谢英华听到女儿这样回答,把她生了茧子的小手拿过来贴在了自己脸上。
谢英华的脸很光滑,不像十多年后,有色斑、眼袋还有皱纹的刻痕。郑瞳仿佛是第一次摸到妈妈这么年轻的脸,呆怔了一下,不由得眷恋地蹭了蹭。
谢英华的心疼写了满眼,郑瞳看得明明白白:她也觉得自己错了,不该为了自己的面子就让孩子来承担这份责任,练琴多苦、练琴多累,思思学琴四个月来哪次练琴时不是懒懒散散偷奸耍滑的——她明明不是很喜欢钢琴,是自己这个当妈的硬要买,硬要学,硬要逼她的。谢英华多溺爱女儿,她多想说“你要是真不喜欢就不练了吧,我去和园长说”,可又猝然想起女儿的那番话。“你就知道夸奖我,我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低!”……大道理谢英华都懂,她小时候也学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谁家父母还忍心让孩子吃苦呢?她就想好好的爱护自己生出来的小宝贝,不让她受半点风吹雨打。
郑瞳看不惯母亲直白的眼神,她觉得自己……没必要被这么热烈的爱着。特别是身为一个开挂玩家、一个作弊分子,满级的上限在哪她自己是知道的,一旦自己长大,失去了天才光环……她不想打击母亲的这份付出,也不想让任何人对她发出惋惜的叹气。
她该是什么样子,她自己知道的。
星期五的晚上到了。今晚,城东的文武广场上,将要举办小星星艺术幼儿园的大班毕业晚会。
由于城东文武区的街道都用“文”、“武”打头的字来命名,因此文武区的唯一一座广场,在1984年建成之初也被命名为文武广场。这个广场一面接居民楼,一面邻新开业的百货商场。除了最中心的喷泉和外围的几条长凳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其它的设施,而喷泉也已经坏了很多年,由于空间大,平时就有许多市民喜欢来这里活动,一有什么节日,附近的工厂和学校,也喜欢租用广场的地方来搭建舞台,开晚会。
小星星艺术幼儿园在市里的数十家幼儿园中,算是条件相当不错的了,不光如此,它还是本市开办的第一家艺术幼儿园,在文武广场开毕业晚会,也已经有六年的传统了。现在,每到一年中的八月底,舞台再次筹备起来时,广场周围所有的冰淇淋店就会全部张灯结彩,所有玩具摊贩都带着自己千奇百怪的货品出现在广场周围。荧光棒、风扇帽、戒指糖、激光笔……孩子们会为了自己的私欲,任性地拦住父母;而父母也会难得的宽宏,慷慨地从口袋里拿出零钱钞票。
谢英华今天喜气洋洋,还涂了口红化了妆。她今天亲自下场做后勤兼妆造师,不光给自己的女儿化,还要给其他没带化妆品的小孩画。而被谢英华化过的小孩,无一例外都顶着闪闪发光的银亮片、果冻唇,眉间一个红艳艳的小红点。
谢英华自认也是个赶时髦的女同志。因此她的妆可不同于其他家长化上去的那样,是年画娃娃般统一的鲜红的腮和鲜红的嘴。她就像艺术影楼里的化妆师那样,有一个五彩缤纷的大眼影盘,还有好多瓶闪闪发光的小亮片,更有这些孩子们见都没见过的果冻唇蜜。它们不像膏状口红那般乏味而千篇一律,而是装在糖果似的小管子里,用一把小刷子蘸取着涂到嘴上的,还会发出晶莹剔透的光泽。这使得所有小女孩羡慕的目光都集中在郑瞳身上了。甚至有几个女孩当场哭花了脸,不要自己的妈妈化,要郑瞳的妈妈化。于是谢英华女士只好提着一只大包东奔西走,边化妆边哄孩子,连自己家姑娘都顾不上了。
然而郑瞳想的却是:太天真了,等你们成年之后一定万万想不到,轮回了一圈,最尊贵的口红还得是这个年代人手一只的——膏状的!哑光的!正宫大红啊!
白记食杂里。白晰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去上小学了,这两天他总是不安生,像是担心自己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玩耍了似的,每天到处乱跑,小板凳都坐不住了。
今天也是,晚饭吃了一半,白晰就拎着小板凳跑了。
白诚扯着嗓子喊他:“过会儿天黑了!你干啥去啊?”
白晰:“我要去文武广场看晚会。”
李清问了一句:“什么晚会啊?”
白晰:“是小星星的毕业晚会。”
小星星。白巧然耳朵一动:那不是郑瞳念的那所幼儿园吗?
“谁跟你去啊?这大晚上的,没有大人跟着可不行。”白诚说。
白晰老老实实说:“毛毛和大壮都要去,大壮他爸爸也去,他爸爸是扛摄像机的。”
“行,那晚点我们过去接你。”白诚答应了。
白晰一溜烟跑出了门。
白巧然照旧嚼着嘴里的饭,却有点尝不出味了,她琢磨着:郑瞳现在应该在念小班或者中班吧,她是6岁上的学,要等到后年才毕业呢。
不过自己这样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上学呢。白巧然想。
她依旧不能说话,只是能做出的表情渐渐多了一些,也容易了一些。李清还是担心她受欺负,不让她上幼儿园,而所有基础功课都是让白晰负责教的(事实上,白巧然教白晰的时候更多一些)。白诚对此一直持反对态度,夫妻二人已经因为这事吵过不知多少次了。
白巧然心里有谱,她觉得自己肯定能搞定六岁准时上小学的事,但是郑瞳那边,她没什么谱。
——初次重生者,非常容易因沉不住气而跳级,多发生在小学阶段。
《轮回者手册》上的第三页,就写着这么一句。
白巧然想:郑瞳的父母都是普通人,应该还不至于让这么小的孩子幼儿园就跳级。
两天前,谢英华特意去儿童照相馆,给郑瞳租了一间银光闪闪的小公主裙。
公主裙是吊带的,裙摆带着一层又一层的白纱,白纱上缀了一颗又一颗的小星星,在灯光的照耀下,郑瞳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公主,身上披着璀璨的星河。
郑瞳可被人羡慕死了。她是从中班提上来的,她的节目是临时加的,她是全场唯一一个弹钢琴的,还是独奏……很快,孩子们之间就开始谈论这些话题,而探向她的目光,有的充满崇拜,有的则敌意满满。
郑瞳不太喜欢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可这一世的谢英华太飘了,飘得郑瞳都有点招架不住了。
郑明和以请吃饭的承诺为代价,叫了几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几个大男人呼哧气喘地把家里那家钢琴一步一步从五楼抬下来,又抬上租来的小卡车,一步一步运到文武广场。
教音乐的朱老师是个年轻漂亮的女青年,脸上还长着几粒青春痘。郑瞳盯着她时总觉得她简直就是个小女生,根本不像记忆里那个大姑娘,而且好像和重生之前的自己差不多大,也就二十岁。
“这么小就学钢琴,你真棒!”朱老师摸了摸郑瞳的脸。郑瞳脸红了。
人群在广场中也找到了各自的位置,他们绝大多数是由从小星星毕业的孩子们的父母的亲朋好友组成的,放到几年后说就是“应援”,还有一小部分是附近过来看热闹的居民。
白晰就是看热闹的居民之一。他是从文华幼儿园毕业的,那只是街道的一个小幼儿园,从来没有过这么盛大的活动。大壮的爸爸在市广播电视台工作,工作之余,在这一片经常为一些居民活动扛摄像机,所以大壮是要来看热闹的。大壮把毛毛叫来了,毛毛又把白晰叫来了。大壮对此有些不满,但没有明说,只是一个劲的拉着毛毛说悄悄话,几次三番之后,白晰趁他俩不注意,偷偷跑了。
他个头小,很容易就从大人中间钻了过去,直接钻到舞台最前面。
晚会刚刚开场,刷白的灯光打在舞台中央,涂着大红嘴唇的两位小主持人眉飞色舞、抑扬顿挫地背着大人写的稿子,顿时被照得像一对张牙舞爪的小妖物。
白晰目不忍视,眯着眼睛忍到了主持人退场。
接下来就是五颜六色的歌舞表演,小孩子们穿得全都是最鲜艳的高饱和色演出服,白晰站在第一排偏右的位置,正挨着大灯,不一会儿就被晃得眼睛疼,不得不看一会歇一会。往往是一个节目结束后主持人出来报幕时,他就拿胳膊把眼睛挡上了。
就在他再一次挡上眼睛休息的时候,他感到好像有人在拽自己的衣角。
白晰低头,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是自己的妹妹,白巧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