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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受刺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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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月和经历,究竟能否使人变得更聪明,性格是会改进,还是会被磨平,抑或得到修复?

    似乎多年前也有这样一个深夜,我拖着箱子踯躅街头……那是一次离家出走。忘了原因,总无非口角,最后又被找了回去。

    是不是,离开其实是为了被找回?

    但又为什么要离开?如果即便被驱逐也不走呢?

    但那就不是我了。

    也许人总有需要忍受的东西,不是忍受这个,就是忍受那个。不能忍受刻意的冷淡和想要分手所使的逼迫,就只能忍受现在的状况了。我不明白一个人怎么才能赖在一段关系里,忽略冷淡和拒绝、暧昧不明的态度。

    刚才我应该质问世德的,问他:如果要顺其自然,那么你写的《决心书》算什么?

    爱是一种决定,一种决心,一种不管在什么困境、什么挫折、什么恶境下都不改变的信念。我现在意识到我对你的爱就是一个决定,一种决心。我时常跟你说我想和你白头偕老,我时常想不管我们有什么冲突矛盾,我都要选择爱……这种决心不会是来自飘忽的感觉,它一定来自我灵魂深处的意志。肉欲会来来去去,起起伏伏,像发烧一样,但我的爱不会,我的爱不是一种感觉,它是你在我心里种下的决心……

    这些他写的字句,算什么?

    顺其自然?

    世德是不会来找我的,否则刚才就不会让我走了。这个认知刺穿了被12月夜风吹得冷硬的麻木,尖利地唤醒我。那么,以为找到理想的爱情与伴侣,终究又失败了。是不是,我一直要求的是一个不可能的世界,人性不支持那样一个世界?

    一个人是怎样从两天前还傲岸如世界之巅的女王,如此快速跌落到泥里的呢……

    终于,对自己的境遇,我有了一个更加残酷的认知。之前不愿想不愿深挖的东西统统浮上意识表面,各自寻找着位置。

    世德也许喜欢那个女人,所以才一再撒谎。无论以往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和那女人在一起,现在都因我的存在而有了可能:那女人说他带我示威,也许正因这“示威”激起了那女人的抢夺和占有欲。而且,他莫名、突然地说要和我结婚,想来也是“示威”的一部分。难道——意思是——“既然你不肯和我在一起,那么我就和别人结婚”?那女人又说受伤,而他一贯同情弱者,所以决定和我分手,导演了今晚一切。可是,他喜欢那女人什么?

    我受到了冒犯,阴险的侵犯。那个女人……那个矮粗……衣着暴露……不忠……狡狯……没有自尊……装模作样……低级……的生物……是如何入侵了我的世界?

    她死乞白赖地纠缠世德见面,然后盛装前来,以为可以诱惑成功,却因我而失败。又发消息指责世德,然而没有收到理想的反应,于是“受刺激”摔伤,然后专程打电话来向世德哭诉,终于成功博取怜悯之余,指责的矛头对准我……

    120,听起来好严重的样子,但,是真的吗?

    是不是,我现在应该自残。谁说我没有受到刺激。既然世德同情弱者。

    站在路边,开始认真思考自我伤害的可能性与方式。

    去撞车比较直接。毕竟跨几步就是马路。

    或者回家用刀割伤自己。手腕,大腿?

    还是去买瓶安眠药吃几粒?药店应该会同意出售一整瓶的吧。吃几粒就好,整瓶是为了事发现场更有气势。

    哪一个方案最可行呢?

    被车撞太危险,无法把握力道,万一一命呜呼或变残废……

    用刀也有难度,我这样爱自己的人,无法对自己下手,连割一个小口子恐怕都做不到。

    吞药更是要命,从小就不会吃药,药丸总是卡在嗓子眼下不去,然后苦味弥散,匆忙吐掉。一颗药尚且如此,一把药要吃到天亮吧。

    最要命的,是我怕疼。

    哪种自我伤害会不疼呢?据说催吐安眠药也很受罪,似乎要插管什么的?

    几乎要上网去搜寻既不疼又能自残的行为了,下一刻我清醒过来。这是在做什么,昨天那样拉低自己还不够,现在又要想方设法把自己降格到那个女人的水平吗。我莫嘉叶几时求取过同情,任何同情于我来说都是耻辱:一个人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那么可怜,然后来让别人施舍,除了太无能还能是什么。无能的人难道不该缩起来不让别人看见吗,却还要拿出来展示,用残破的伤口恶心人,这是什么样变态又无耻的嗜好。就为了几枚赏钱,甚至有时不过一句“好可怜啊”的同情?

    对那个女人来说,或许此举令她赢得了世德。但问题的关键是,难道我需要用手段——甚至拙劣的手段去赢取一个男人,哪怕他是世德?

    这与昨天会面时不同。无论演技精湛、拙劣,我用俗不可耐的“老公”来叫世德,只不过是夸大了事实。事实是我们在一起,彼此相属。夸张的行为,不过是为了让那个女人明白形势,知难而退,不要再存妄想。而现在,假如我选择自残,那么即是造假。

    我莫嘉叶竟然沦落至此了吗。

    嘿,如果爱情意味着一场争夺,要从一个寡廉鲜耻的女人那里把自己所爱之人抢回来……那么我宁可不要爱情,或者不要这个男人。真好的台词,不知谁写的。

    而我当时傲然说,若是一个男人需要抢,不如放手任他祸害别人去。

    是,这才是我该做、会做的。如果世德是这样一个没有原则是非、独立判断,依据谁可怜来作为衡量标准的人,又何必恋恋不舍。

    离开这一切,离开好了。

    迈开步子的下一秒,喇叭轰鸣,刺目灯光炫盲人眼,等意识过来的时候我已跌坐水泥路面上。轿车内是红绿盛装、三十来岁的两对男女,似正要赶往某处聚会,被这突发的状况惊扰。虽是我误闯,但他们脸上没有伤及他人的担忧,唯有行程被扰的愤怒与嫌恶,甚至没有人下车来查问我的安危,个个端坐原位,等我自行爬起闪开。

    我坐在地上没动,第一件事是慢慢体会身上的痛楚,判断哪里受损以及是否严重。还好彼此都反应及时,他们急刹车,我向后退,不过是被身后人行道台阶绊倒跌坐,又有背包缓冲,只左掌与左腿擦伤。

    然后我笑起来,竟然越想越好笑,越笑越大声,完全止不住。

    片刻前,在设想的种种自残中,被车撞首当其冲。莫非因为平安夜,祝福、许愿太多,宇宙能量、讯息传递有延迟,所以上天响应了我之前的“愿望”而还没有接收到我后来的撤回?

    上天终究还是爱我的。——或,不爱?

    就在我笑够了正要起身之际,喇叭炸响,车灯强照,开车的女人手按在方向盘上,模样凶悍,脸部肥肉抖动着,头伸出窗外冲我叫嚣,“没长眼吗,你怎么看路的!”

    旁边副驾座上男人似在劝阻,她兀自骂咧不休,并且越骂越起劲,身体大半探出来。她穿着一件红色衣服,肥硕的胸脯搁在车窗上,随叫骂起伏抖动,犹如车子长了两个脓包。

    收敛脸上最后一丝笑意,一手撑地,一手遮眼,逆着车头射来的强光,我木然望着这个女人,狂暴在胸中刮起了龙卷风。

    我站起来立在车头,看进玻璃,望住这四张脸,望住驾车的这个女人,不发一言。我的双手手掌大力拍击车头前盖,震起微尘,不管不顾后果。若非小腿隐隐作痛,甚至要用脚踹上去。我用狠绝的眼神说,你们有本事下车来,看我可会怕你们。

    等着他们有人从车里出来。会是开车的这个满脸横肉的女人,副驾的眼镜男,还是后排那个面相有些猥琐的男人,另一个女人?都有可能。一面攥紧了背包带,准备等待时机抡上去。希望护肤品的瓶瓶罐罐足够坚硬。

    想要破坏,想要毁灭,想要暴力解决或掀起冲突的念头无法遏止。这下无需刻意、造假,如果我吃亏受伤,世德会怎样,是不是同情的天平就会倾斜过来。

    因为,我也可以说,我受刺激了。受他的刺激,受那个女人的刺激,他们联手来欺骗、伤害我。

    但是没有人下车。他们面色转为惊惶,眼镜男指挥着,开车的女人急打方向盘后退,隐约听到车里人说,“别理她,是个疯子,要么就是想讹诈!”

    车子掉头而去。

    我终究没有从包里取出镜子看看自己此刻的尊容。也许看上去很疯狂。谁豁出去的时候能显得不疯狂呢。但他们如果不是太过自私冷酷欺善怕恶唯我独尊,就是瞎的,我或许看上去像疯子,但是讹诈?他们不过一台模样丑陋普通已极的国产b字牌电动车,撑死十万块,有什么好讹诈。单我相机加几支镜头的价格,已足够买他们三五台车。

    仍立在路口。

    我也可以现在打给世德,告诉他刚刚的事情,我险些被车撞,摔倒了,然后受了伤。甚至我也可以摔到尾椎骨,反正那玩意儿人所共有,不是谁的专利,他高兴我们也可以叫120。还可以给他展示我腿上的擦伤,他心爱的两条美腿。哦,还要哭,梨花带雨肝肠寸断的那种,哀哀的,柔弱的双肩配着我妩媚的长发轻轻抽动……怕比一把苍老的声音抖索着哭诉投诉受刺激要可看可听性强多了吧?还可以在他搂我入怀的时候,楚楚可怜地哀求,世德,求求你,千万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

    仰天,无声长笑了三声。

    可惜啊可惜,那样的手段我不屑,浪费了这戏码。

    昨天我扞卫,是因为那时他还爱我,所以我宁可拉低自己。现在,唯一需要扞卫的,只有我的自尊。

    拿出粉盒照了照镜子,苍白的脸上目光漆黑如夜。突然想喝酒,想狂欢。

    今天可是平安夜。

    抵达酒吧时,人潮涌动,大平和梦露隔着漫山遍野人群向我招手。

    在众多相貌普通甚至奇形怪状的人堆里,他们看起来真是一对璧人,但不知何以相识多年却从不来电。我是认为男女间有纯友谊的,梦露却持相反意见。我说譬如我和大平、她和大平,她嗤笑,说那是因为我对大平无感,大平只得保持友人界限。

    我觉得大平对我的男女之意,很早以前初相识时有过,只是那时时机不对,后来一路发展出革命情谊,也就打消了。

    大平和我同年,略大几个月,早年我们在同一间影楼打工相识,跟住不同摄影师做助理,后来先后升为摄影师。虽互有好感,但彼时各有恋人,之后也一直阴差阳错,从未有过两人同时单身的时候——我不乏追求者,他也素来喜欢女性的陪伴且极其惧怕孤独。阴差阳错久了,也就彼此安于“同事+友人”的现状,有时反而觉得工作间隙两人猫在楼梯间抽烟相互吐槽各自交往的人,恐怕要比两人真在一起来得要好。相比情侣这样朝不保夕的脆弱关系,友谊要长久牢靠得多。

    及至后来厌倦了打工和被剥削,腻烦了遵守别人订立的规则,我们一拍即合,一起辞职成立了“在”,现在这间影像工作室。倒也一路顺遂,靠着体力和技术赚点生活费,在这座国际化大都会里生活得有滋有味。

    大平一直想要做导演,是受早逝父亲的影响。其父是位怀才不遇的影视编剧,对自己作品和创作初衷常被篡改得面目全非南辕北辙痛心疾首。毕竟影视剧严格来说并非是编剧的作品,而是导演的二次创作,通常按照导演的理解与认知水平来演绎,所以为了原汁原味呈现自己的作品,其父一心想要成为导演。

    大平9岁时,父亲人生中第一次有望做导演,却在赶去见投资人时遭遇车祸,当场殒命,自此他由在中学任教的母亲独自带大。他的摄影爱好是父亲为了培养他对影像的美感,从小栽培起的。他一直想要实现父亲未竟的导演夙愿,但遭到母亲强烈反对,母亲认为丈夫的死是因为不安分守己,同时认为影视圈很乱,不想独子涉足。大平起初不忍拂逆,所以一边做着摄影工作一边偷偷报班自学,悄悄跑去参与一些影视拍摄,从广告、宣传片到电视剧等,什么工作都肯。

    等到我们开工作室,他有了闲暇和积蓄,终于无法按捺,人生中第一次做导演,自己投资开拍了那部前两天请我去拍剧照的网剧。据说母亲至今还蒙在鼓里。

    至于梦露,认识时她已叫梦露,本名不欲为人所知。是真长得有几分玛丽莲·梦露的意思,不是通过整容,尤其嘴角那颗痣也是天生,和艳星嘴角那颗的位置都一样。如同她的本名,她对自己的出身和过往、年龄都讳莫如深,仅偶尔透露出似乎小时候生活条件艰苦,很早出来打工,做服装生意,一路奋斗,靠自己有了房和车,文凭是工作后读mbA拿到的。

    我向来英雄不问出处,交友只讲投缘和气场相合,别人不愿说的从来不问,也并不非常好奇。但梦露私下告诉过我她的年纪,嘱咐一定保密,尤其不要告诉大平,才知她大我们三岁。尽管看上去分明比实际年龄小十岁,但她自己对年龄很紧张,如临大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