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章:被贼惦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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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长得白白净净的家伙叫做张猛,名字很威猛,但他的绰号却一点都不威猛,他的绰号叫做三姑娘,因为他长得又白又嫩,柳叶眉桃花眼,身材手脚都颇为纤细,嗓子还尖,颇显女子气,所以被其他兄弟取了这么一个绰号。
锦衣卫中很多人都有绰号,卫轩也有绰号,卫轩的绰号叫书呆子,因为卫轩加入锦衣卫前是一个读书人,即便加入锦衣卫之后,没事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捧着书本看书,说话行事呆头呆脑的,就被取了这么一个绰号。
张猛见卫轩一脸好奇的表情,顿时有点得意,神采飞扬道:“嘿嘿,你不晓得吧,今天咱们从白莲教的窝点带回了很多东西,齐百户清点的时候,居然从里面找出了一封告密信,经过笔迹比对,这告密信居然出自林泉林总旗的手。”
这时,那个瘦瘦的锦衣卫激动补充道:“还有啊,今天咱们所有人都去清剿白莲教反贼了,林总旗却推说自己生病,没去剿匪,齐百户抓来林泉,派郎中给他一把脉,嘿——什么病都没有!”
听到这里,卫轩也大致明白了齐百户的手段,伪造一封告密信,陷害林总旗,不得不说,这虽然不是什么高明的招数,但却非常实用奏效。
张猛这时又接话:“幸亏白莲教反贼没有看过这封信,否则只怕早就逃了。”
卫轩问道:“那封告密信里写的什么?”
张猛道:“没看过,反正就是通风报信啊,告诉白莲教反贼,咱们特地从京城来这里对付他们了,提醒他们早做准备,这林泉吃里扒外,真是活该。”
卫轩闻言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了,埋头吃饭。
暮色降临,锦衣卫卫所的大牢中今日来了几个新客,十几个白莲教反贼,还有林泉林总旗,这四人被分别关在不同的牢房,林泉被关在最里面最森严的一间,其他牢房都是铁笼,而林泉的牢房,是青石墙壁,铁门,连窗户都没有,只要关上门,牢房之中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牢房,是专门关押重犯用的,俗称“黑牢”。
齐百户带着两个随从来到黑牢前,用钥匙打开铁门,走了进去。
只见林泉双手双脚都被镣铐锁着,镣铐连接到石壁上,此刻的林泉,身上白色的囚服早已被鲜血染红,遍体鳞伤。
林泉的对面有一张椅子,齐百户在椅子上坐下,那两个锦衣卫一个负责关门,另一个负责点灯。
点上灯后,只见牢间的墙壁上挂满了刑具,而林泉也不只是被鞭打那么简单,十根手指显然被夹过,鲜血淋漓,牙也被拔了好几颗,嘴唇和下巴全是干涸的血迹。
齐百户望着林泉,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慢悠悠道:“林总旗……啊不,林泉,你也是锦衣卫出身,锦衣卫里的酷刑,你是最清楚的,招了吧,只要你说出白莲教的线人身份或者白莲教的一些窝点所在,我定会为你求情,或许还能逃过一死。”
林泉惨笑数声,缓缓抬头望向齐百户,颤声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根本没有写那封信,更加不是白莲教的奸细,你让我如何招!”
齐百户挑了挑眉,叹息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看来林兄弟你……很不识时务啊。”他说着朝旁边的锦衣卫招了招手。
旁边的两个锦衣卫赶忙上前垂头听训。
齐百户道:“把他的裤子褪下来。”
“是!”二人立刻上前脱林泉的裤子。
林泉见状顿时慌了,挣扎大叫:“干什么,你们想干什么!”
然而他四肢被锁,但如何能抵挡两个锦衣卫,还是被两个锦衣卫将裤子褪到了膝盖。
齐百户缓缓起身,走到林泉面前,望着他下面,嘿然冷笑:“哟,林兄弟……可不小嘛,足足比我大了一寸。”
林泉闻言浑身一颤,这句话如此耳熟,他怎么会忘记,今天白天的时候,那小妖精刚刚跟他说过,他也终于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
齐百户已经拔出了随身佩戴的匕首,满脸都是森然笑意。
望着齐百户那阴森的笑容还有锋利的匕首,林泉已经瑟瑟发抖,颤声求饶起来:“齐百户,饶命,饶命啊,小的知道错了,小的错了,求您给我一次机会,以后小的给你做牛做马,不,做猪做狗,只要你饶过小的这一次,小的以后什么都听您的,愿意做你最听话的那条狗……”
“哼哼。”齐百户冷冷一笑,缓缓道,“不是我不想饶你啊,你勾结白莲教,已是反贼,你让我怎么饶你,现在唯一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快点招供吧,再不说,可就没机会啦。”
“大人……饶了小人吧……”林泉哀鸣,泪水夺眶而出。
“执迷不悟。”齐百户摇头轻叹一声,忽然出手,一刀切下,又快又准。
“啊——”牢房里立刻传来林泉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几乎要把嗓子喊破。
过了片刻,惨叫声戛然而止,林泉经受不了剧烈疼痛,已然昏死过去,齐百户用布擦拭匕首,冷冷道:“捡起来,丢出去喂狗。”
“是!”一个锦衣卫赶紧上前捡从林泉身上割下的东西,开门跑了出去。
接着,齐百户和另一个锦衣卫也离开了牢间。
隔日一早,整个卫所都在传着一个消息,林泉死了,齐百户对林泉施用了宫刑逼供,林泉失血过多,没熬得过夜,早上狱吏就发现他死在黑牢里了。
一般人进宫当宦官,阉割的时候也会有死亡风险的,更何况齐百户并不是专业阉割手,也未给林泉做任何医药治疗和保护,死亡率那是相当高的。
卫轩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一点也不感到惊讶,意料中事,只不过他没想到齐百户的手段如此残忍,宫刑至死,当然了,或许这样才能消除齐百户心中的怒火吧。
……………………………………………………………………
卫轩身上虽然有很多被鞭打的伤痕,但都是皮外伤,倒也好养,伤口已然开始结茄,行动也自如了许多,下午的时候,听张猛说,齐百户已经发奏报回京城了,他们应该很快就可以回京复命领赏了。
一听说要回京城,卫轩倒颇为开心,毕竟他差点死在这里,在他心中,这里算是非之地,京城乃天子脚下,总不会还有白莲教的人了吧,至于领赏,他就不想了,这次能保住小命已经是烧高香了。
其他人都出去搜捕逃脱的白莲教头目了,房间里只有卫轩一人,晚饭时间还没到,卫轩闲来无聊,坐在桌旁回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忽然想到了那颗曾经塞进他菊花里的珠子,他可是亲耳听到白莲教的那个何坛主说了,那珠子是他们白莲教的圣物,既然是圣物,一定是宝贝级别的,说不定……很值钱呢。
一生出这个念头,卫轩便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这都是一个颠不破的真理,卫轩当然希望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日子能好过一些。
他现在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要丢了那颗珠子,可能是因为当时内心实在是太过惊慌,光想着逃命了,自然想不到这些,现在他也算在大明朝站稳了一只脚,自然就要考虑接下来的步子往哪迈了。
反正距离晚饭时间还有一会儿,卫轩决定去那个巷子找一找珠子,说不定还在那呢,于是他离开了卫所,朝何府行去。
卫轩一路来到何府,发现何府的大门和侧门都已经贴上了封条,然后他来到了自己死里逃生的那条巷子,满地寻找起来。
这里杂物太多,当时他就随手一扔,找起来真不容易,翻找了许久,终于在几个麻布袋里发现了那颗珠子,珠子看起来不脏,但毕竟是从他菊花里面抠出来的,他捏起珠子,放在一旁的破水缸里仔细清洗了几遍,放在鼻前闻了闻,确认没味道了,这才用碎布把珠子和手都擦拭干净,然后将珠子捧在手心,仔细观看。
只见这珠子似乎是玻璃质的,又或许是水晶做成,总之是透明的,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有橙红色的烟雾状物质流动,珠子表面也并不是光滑的,似乎有许多细小纹路。
卫轩正在仔细端详着珠子,忽然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子口,卫轩抬头望着来人,那人也望着他,二人四目相对,同时愣住了,巷子口站着的那个人,竟然是何坛主,虽然何坛主贴上了假胡子,做了乔装,但卫轩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何坛主望着卫轩,顺便看了一眼卫轩手里的珠子,然后……转身就跑。
何坛主本可以上前夺过卫轩手中的珠子再跑,但这几天锦衣卫和官府正在全城搜捕他,他早已成了惊弓之鸟,更何况他前几日与锦衣卫激战的时候受了伤,而且伤得不轻,这样的情况下,他不敢确定自己能否快速夺过珠子,一旦卫轩大叫一声,引来街上正在巡查的士兵和锦衣卫,他就插翅难逃了,他不敢冒这个险,珠子虽然重要,但现在,他觉得还是先保住小命要紧,只有保住了命,才能有机会把珠子给抢回来。
卫轩看到何坛主跑了,二话不说也冲出了巷子,往另一个方向跑。
现场的场景是这样的: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双双分头逃跑,那默契,简直是心有灵犀。
卫轩气喘吁吁地跑回卫所,进了房间就把门关上,还上了门闩,然后便是坐在自己的床位上喘粗气,用喘息如牛来形容也不为过。
此刻房间里没有其他人,他喘了许久,终于渐渐平定呼吸,展开手掌,只见那颗珠子安静地躺在他手心。
卫轩郁闷地望着珠子,气哼哼道:“可被你害惨了,你最好值点钱,否则我找个锤子把你砸烂。”
卫轩不是平白无故这么说的,何坛主今天看到他手持宝珠,自然就认为珠子在他手里,哪怕现在他把珠子扔掉,何坛主还是这样认为,何坛主极其看重这珠子,肯定会想办法把这颗珠子夺回去,有句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卫轩因为这珠子,已经被何坛主给惦记上了。
卫轩倒了一点水,再次将珠子清洗一遍,然后用布包裹起来,塞入怀中;接下来,他便坐在桌前,开始寻思怎么破开这僵局,那何坛主能在众多锦衣卫的包围下突围,可见他武艺不低,被此人惦记上,当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
这长得白白净净的家伙叫做张猛,名字很威猛,但他的绰号却一点都不威猛,他的绰号叫做三姑娘,因为他长得又白又嫩,柳叶眉桃花眼,身材手脚都颇为纤细,嗓子还尖,颇显女子气,所以被其他兄弟取了这么一个绰号。
锦衣卫中很多人都有绰号,卫轩也有绰号,卫轩的绰号叫书呆子,因为卫轩加入锦衣卫前是一个读书人,即便加入锦衣卫之后,没事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捧着书本看书,说话行事呆头呆脑的,就被取了这么一个绰号。
张猛见卫轩一脸好奇的表情,顿时有点得意,神采飞扬道:“嘿嘿,你不晓得吧,今天咱们从白莲教的窝点带回了很多东西,齐百户清点的时候,居然从里面找出了一封告密信,经过笔迹比对,这告密信居然出自林泉林总旗的手。”
这时,那个瘦瘦的锦衣卫激动补充道:“还有啊,今天咱们所有人都去清剿白莲教反贼了,林总旗却推说自己生病,没去剿匪,齐百户抓来林泉,派郎中给他一把脉,嘿——什么病都没有!”
听到这里,卫轩也大致明白了齐百户的手段,伪造一封告密信,陷害林总旗,不得不说,这虽然不是什么高明的招数,但却非常实用奏效。
张猛这时又接话:“幸亏白莲教反贼没有看过这封信,否则只怕早就逃了。”
卫轩问道:“那封告密信里写的什么?”
张猛道:“没看过,反正就是通风报信啊,告诉白莲教反贼,咱们特地从京城来这里对付他们了,提醒他们早做准备,这林泉吃里扒外,真是活该。”
卫轩闻言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了,埋头吃饭。
暮色降临,锦衣卫卫所的大牢中今日来了几个新客,十几个白莲教反贼,还有林泉林总旗,这四人被分别关在不同的牢房,林泉被关在最里面最森严的一间,其他牢房都是铁笼,而林泉的牢房,是青石墙壁,铁门,连窗户都没有,只要关上门,牢房之中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牢房,是专门关押重犯用的,俗称“黑牢”。
齐百户带着两个随从来到黑牢前,用钥匙打开铁门,走了进去。
只见林泉双手双脚都被镣铐锁着,镣铐连接到石壁上,此刻的林泉,身上白色的囚服早已被鲜血染红,遍体鳞伤。
林泉的对面有一张椅子,齐百户在椅子上坐下,那两个锦衣卫一个负责关门,另一个负责点灯。
点上灯后,只见牢间的墙壁上挂满了刑具,而林泉也不只是被鞭打那么简单,十根手指显然被夹过,鲜血淋漓,牙也被拔了好几颗,嘴唇和下巴全是干涸的血迹。
齐百户望着林泉,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慢悠悠道:“林总旗……啊不,林泉,你也是锦衣卫出身,锦衣卫里的酷刑,你是最清楚的,招了吧,只要你说出白莲教的线人身份或者白莲教的一些窝点所在,我定会为你求情,或许还能逃过一死。”
林泉惨笑数声,缓缓抬头望向齐百户,颤声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根本没有写那封信,更加不是白莲教的奸细,你让我如何招!”
齐百户挑了挑眉,叹息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看来林兄弟你……很不识时务啊。”他说着朝旁边的锦衣卫招了招手。
旁边的两个锦衣卫赶忙上前垂头听训。
齐百户道:“把他的裤子褪下来。”
“是!”二人立刻上前脱林泉的裤子。
林泉见状顿时慌了,挣扎大叫:“干什么,你们想干什么!”
然而他四肢被锁,但如何能抵挡两个锦衣卫,还是被两个锦衣卫将裤子褪到了膝盖。
齐百户缓缓起身,走到林泉面前,望着他下面,嘿然冷笑:“哟,林兄弟……可不小嘛,足足比我大了一寸。”
林泉闻言浑身一颤,这句话如此耳熟,他怎么会忘记,今天白天的时候,那小妖精刚刚跟他说过,他也终于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
齐百户已经拔出了随身佩戴的匕首,满脸都是森然笑意。
望着齐百户那阴森的笑容还有锋利的匕首,林泉已经瑟瑟发抖,颤声求饶起来:“齐百户,饶命,饶命啊,小的知道错了,小的错了,求您给我一次机会,以后小的给你做牛做马,不,做猪做狗,只要你饶过小的这一次,小的以后什么都听您的,愿意做你最听话的那条狗……”
“哼哼。”齐百户冷冷一笑,缓缓道,“不是我不想饶你啊,你勾结白莲教,已是反贼,你让我怎么饶你,现在唯一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快点招供吧,再不说,可就没机会啦。”
“大人……饶了小人吧……”林泉哀鸣,泪水夺眶而出。
“执迷不悟。”齐百户摇头轻叹一声,忽然出手,一刀切下,又快又准。
“啊——”牢房里立刻传来林泉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几乎要把嗓子喊破。
过了片刻,惨叫声戛然而止,林泉经受不了剧烈疼痛,已然昏死过去,齐百户用布擦拭匕首,冷冷道:“捡起来,丢出去喂狗。”
“是!”一个锦衣卫赶紧上前捡从林泉身上割下的东西,开门跑了出去。
接着,齐百户和另一个锦衣卫也离开了牢间。
隔日一早,整个卫所都在传着一个消息,林泉死了,齐百户对林泉施用了宫刑逼供,林泉失血过多,没熬得过夜,早上狱吏就发现他死在黑牢里了。
一般人进宫当宦官,阉割的时候也会有死亡风险的,更何况齐百户并不是专业阉割手,也未给林泉做任何医药治疗和保护,死亡率那是相当高的。
卫轩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一点也不感到惊讶,意料中事,只不过他没想到齐百户的手段如此残忍,宫刑至死,当然了,或许这样才能消除齐百户心中的怒火吧。
……………………………………………………………………
卫轩身上虽然有很多被鞭打的伤痕,但都是皮外伤,倒也好养,伤口已然开始结茄,行动也自如了许多,下午的时候,听张猛说,齐百户已经发奏报回京城了,他们应该很快就可以回京复命领赏了。
一听说要回京城,卫轩倒颇为开心,毕竟他差点死在这里,在他心中,这里算是非之地,京城乃天子脚下,总不会还有白莲教的人了吧,至于领赏,他就不想了,这次能保住小命已经是烧高香了。
其他人都出去搜捕逃脱的白莲教头目了,房间里只有卫轩一人,晚饭时间还没到,卫轩闲来无聊,坐在桌旁回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忽然想到了那颗曾经塞进他菊花里的珠子,他可是亲耳听到白莲教的那个何坛主说了,那珠子是他们白莲教的圣物,既然是圣物,一定是宝贝级别的,说不定……很值钱呢。
一生出这个念头,卫轩便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这都是一个颠不破的真理,卫轩当然希望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日子能好过一些。
他现在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要丢了那颗珠子,可能是因为当时内心实在是太过惊慌,光想着逃命了,自然想不到这些,现在他也算在大明朝站稳了一只脚,自然就要考虑接下来的步子往哪迈了。
反正距离晚饭时间还有一会儿,卫轩决定去那个巷子找一找珠子,说不定还在那呢,于是他离开了卫所,朝何府行去。
卫轩一路来到何府,发现何府的大门和侧门都已经贴上了封条,然后他来到了自己死里逃生的那条巷子,满地寻找起来。
这里杂物太多,当时他就随手一扔,找起来真不容易,翻找了许久,终于在几个麻布袋里发现了那颗珠子,珠子看起来不脏,但毕竟是从他菊花里面抠出来的,他捏起珠子,放在一旁的破水缸里仔细清洗了几遍,放在鼻前闻了闻,确认没味道了,这才用碎布把珠子和手都擦拭干净,然后将珠子捧在手心,仔细观看。
只见这珠子似乎是玻璃质的,又或许是水晶做成,总之是透明的,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有橙红色的烟雾状物质流动,珠子表面也并不是光滑的,似乎有许多细小纹路。
卫轩正在仔细端详着珠子,忽然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子口,卫轩抬头望着来人,那人也望着他,二人四目相对,同时愣住了,巷子口站着的那个人,竟然是何坛主,虽然何坛主贴上了假胡子,做了乔装,但卫轩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何坛主望着卫轩,顺便看了一眼卫轩手里的珠子,然后……转身就跑。
何坛主本可以上前夺过卫轩手中的珠子再跑,但这几天锦衣卫和官府正在全城搜捕他,他早已成了惊弓之鸟,更何况他前几日与锦衣卫激战的时候受了伤,而且伤得不轻,这样的情况下,他不敢确定自己能否快速夺过珠子,一旦卫轩大叫一声,引来街上正在巡查的士兵和锦衣卫,他就插翅难逃了,他不敢冒这个险,珠子虽然重要,但现在,他觉得还是先保住小命要紧,只有保住了命,才能有机会把珠子给抢回来。
卫轩看到何坛主跑了,二话不说也冲出了巷子,往另一个方向跑。
现场的场景是这样的: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双双分头逃跑,那默契,简直是心有灵犀。
卫轩气喘吁吁地跑回卫所,进了房间就把门关上,还上了门闩,然后便是坐在自己的床位上喘粗气,用喘息如牛来形容也不为过。
此刻房间里没有其他人,他喘了许久,终于渐渐平定呼吸,展开手掌,只见那颗珠子安静地躺在他手心。
卫轩郁闷地望着珠子,气哼哼道:“可被你害惨了,你最好值点钱,否则我找个锤子把你砸烂。”
卫轩不是平白无故这么说的,何坛主今天看到他手持宝珠,自然就认为珠子在他手里,哪怕现在他把珠子扔掉,何坛主还是这样认为,何坛主极其看重这珠子,肯定会想办法把这颗珠子夺回去,有句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卫轩因为这珠子,已经被何坛主给惦记上了。
卫轩倒了一点水,再次将珠子清洗一遍,然后用布包裹起来,塞入怀中;接下来,他便坐在桌前,开始寻思怎么破开这僵局,那何坛主能在众多锦衣卫的包围下突围,可见他武艺不低,被此人惦记上,当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