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5章 洗白文的反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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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儿,你放心,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你听哥哥的话,别闹了,咱们不分家!”
“你大嫂那儿,你也不用担心,让她回娘家住两天也好。”
“我是你大哥,我答应过咱爹的,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慢说你现在还没有成家了,就是结了婚,咱们也要一家人住在一起!”
何甜甜故意做出绝世好大哥的模样,说出的话,每一句都在刺激郑读那本就急躁的心。
“就是就是!小四儿啊,咱们才是一家人,可不能生分了!”
王老太听完大儿子的这番话,顿时喜笑颜开。
之前她被小儿子一通劝说,也担心大儿子会偏向自己的妻儿而跟她这个亲娘离心。
但,现在看来,大儿子还是过去那个孝顺、懂事、有担当的好大儿。
才不是“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白眼狼。
何甜甜的态度,给了王老太无尽的底气。
不怕!
她才不怕宋春红闹腾呢!
有本事,这个死娘们就在娘家呆一辈子。
王老太还就不信了,宋家能容忍他们娘儿五个在娘家住着。
时间久了,慢说外人会议论、会笑话,就是他们自己家的人,也受不了!
至于离婚什么的,王老太想都没有想过。
在他们这十里八乡的,就没有听说过有离婚的情况。
似王老太这样的老辈人儿,甚至都不能理解——
还能离婚?
不都是“生是婆家的人、死是婆家的鬼”吗?
再说了,他们家老大对媳妇也算够好的了。
没缺她吃、没短她穿,更没有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的。
就是她这个做婆婆的,顶多就是责骂几句,从未跟儿媳妇动过手。
这么好的婆家,这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宋春红如果还要闹腾离婚,都不用王老太出面,宋家老两口都不会答应。
外人的吐沫星子更是能淹死她!
王老太越想越觉得自己有理,她再也没了之前的忐忑与担心。
她还反过来劝郑读,“钱的事儿,你大哥会想办法的。顶多就是多接一些活儿,预收点儿工钱!”
再不济,还可以去借钱啊。
郑渔在郑家村,在生产大队的名声很不错。
出了名的老实本分,还有手艺,借了钱肯定有能力偿还。
王老太暗自掰着手指,仔细算了算,觉得过程可能麻烦了些,但肯定能筹到钱。
为了不给大儿子压力,她甚至主动提出,“半个月,应该可以弄到吧?”
何甜甜看了王老太一眼,没有半点真实情绪表露,而是继续维持着原主的人设。
她憨厚的点点头,虽然有些为难,却还是保证道:“妈,应该没有问题。”
郑读:……
艹!
好想骂人!
多好的计划呀,就这么轻飘飘被打破了。
【这个郑渔,是不是傻?还是被王老太洗脑太成功?】
【王者级的愚孝男、扶弟魔啊,果然踏马的不负极品的盛名!】
偏偏就是这么一个蠢货,因为有个重生的好儿子。
在原剧情中,他不但拥有完美无瑕的好名声,还成了省城的首富。
好名声的重要性,在郑渔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到了最后,哪怕郑渔家产过亿却不愿照顾弟弟一丝一毫,哪怕原主郑读惨死街头,消息传回老家,也没有一个人指责郑渔。
反而都说郑读“自作自受”,郑渔则是“仁至义尽”。
郑读穿来后,打定主意要洗白,还要揭下郑渔伪善的假面具。
然而——
“行了,小四儿,你身子骨不好,不要想太多,一切都有大哥呢!”
何甜甜才不管郑读那一副踩了狗屎的郁闷模样,继续像个宠溺弟弟的好大哥。
她大包大揽,她虽然为难却还是愿意为弟弟擦屁股。
郑读:……
更憋屈了,有没有?
可恨还有个啥也不知道、只知道拖后腿的亲娘。
王老太见大儿子、小儿子这般兄友弟恭、相亲相爱,黑痩的脸上笑开了花。
那一道道的褶子都笑开了,整个人欢快的都要飞起来!
“对!老大说得对。小四儿啊,你还是回房歇着吧。”
“哦,对了,你饿不饿,娘给你炖碗蛋羹吧……”
郑读闭上眼睛,马德,好想死!
但,不管郑读内心怎样抗拒,他都不能再吵着闹着要分家了。
一来,很容易崩人设。
二来,也会让人觉得他“不知好歹”、“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此的话,会让“郑读”本就不怎么好的名声,变得更加臭不可闻。
“妈,不用了,我、我不饿!”
郑读只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
唉,原主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大哥?
为了所谓的“大家”,连妻子、儿女都不要了。
郑读做过极品,也在社会新闻上看到过一些极品愚孝男、扶弟魔的报道。
但,郑渔的表现,还是让郑读觉得惊愕。
太特么的傻了。
或者说,王老太洗脑太特么的成功了。
这样的人设,如果没有一个男主做儿子,搁在种田文里,妥妥的炮灰、反面教材。
就是现实中,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破坏了郑读的计划,又把郑读从主动拉到了被动的境地!
郑读站起身,有气无力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他这幅模样,倒是有几分“病弱”了。
王老太看得心疼不已,“哎呀,我家宝儿身子骨真是太弱了!”
“不行!我要给他弄点好吃的,好好给他补补!”
王老太颠着小脚,走到院子里,目光从家里养的母鸡上转来转去。
何甜甜见状,非但不阻止,反而十分期待——
亲,加油哟!
一定要把郑读当成小祖宗般供着,千万别客气。
……
时隔不到一周,郑棋姐弟四个又跟着宋春红回到了宋家。
宋春红心里憋着火,也是怕周围的人议论。
作为出嫁的女儿,总是回娘家,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路上遇到好奇的乡亲,她就一脸愁苦中夹杂着些许悲愤——
“肖知青不是救了我家小叔子嘛,我婆婆要给人家谢礼,三百块钱!我们实在拿出来!”
“镇上的王屠户愿意出三百块钱的彩礼,可我舍不得我家大丫……”
“唉,我家男人也是为难,一头是老娘、弟弟,一头是亲闺女!”
宋春红一路走、一路说,没用半天的功夫,附近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
郑家村的郑木匠一家又闹新闻咯。
王老太为了小儿子,竟要逼大儿子把闺女嫁给三婚的老男人。
大儿媳妇不干了,直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哎呀,这算什么新鲜事儿?头几天,宋春红就回过一次娘家了!”
“那次好像就是为了钱!”
“不过,郑老大还没有糊涂到家,接连来接了两三次,好不容易才把媳妇哄回家!”
“这回应该也是这样吧,闹一闹,接一接,事情就过去了!”
“哎哟,你们不知道,这次估计不会这么简单!我听说啊……”
乡亲们议论纷纷。
各种捕风捉影,各种猜测脑补,大家竟阴差阳错的还原出了真相——
“什么谢礼?我看是封口费还差不多!”
“对!我听我婆家的三表姑的二大妈说,郑老四一直想娶人家肖知青,肖知青不答应,忽然两人就一起掉进了河里。”
“呵呵,郑家说是郑老四不小心,我看哪,他根本就是想‘生米做成熟饭’,偏偏人家肖知青是城里人,不受这个要挟,反过来要告郑老四耍流氓!”
“老天爷,耍流氓可是重罪啊!弄不好要吃花生米的。难怪郑家舍得掏出三百块钱呢……”
“可不是,也难怪宋家的闺女气得又回了娘家。跟郑读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小叔子比起来,三百块钱都不算什么!”
三姑六婆们热切讨论。
还有一些做媳妇的人,代入了宋春红的角色,想着自家要是有这么一个好吃懒做还能惹祸的小叔子,还有个偏心的婆婆,更有个“拎不清”的丈夫……
哎呀呀,这日子,简直没法儿过了!
众人同情宋春红,可怜郑琴等几个孩子的同时,愈发瞧不上郑读。
对于郑渔,女人们也是各种吐槽、嫌弃。
男人们倒是能够理解,长辈们更是十分推崇。
几方势力的言论相互折抵,最后,郑渔在大家眼中,变成了一个有点儿糊涂,但品性很好的老实人。
这样的人,给他做妻儿,肯定要受委屈。
但,作为他的亲戚、朋友,非但不会吃亏,兴许还能沾些光。
而妻儿什么的就五个人,郑家村乃至整个生产大队的人,却有几百上千口子。
……郑渔的名声竟愈发好了。
大家本能的认为,能够孝顺长辈、照拂手足的人,再坏也坏不到哪里。
品行好,靠得住,还踏实能干。
就郑读那么一个不省心的弟弟,他也从未嫌弃。
好人呐,靠得住!
郑读:……
马德,郑渔又一次踩着老子的头扬了名!
偏偏人家不是搞阴谋,而是阳谋,郑读想要辩驳,都无话可说。
“……换个角度想,这件事也不算坏事!”
郑读到底不是原主,他很快就冷静下来,开始从劣势中寻找机会。
很快,他就有了主意。
名声烂透了,郑读却是个爱面子的人。
整天被人指指点点,还有人跑到他面前说怪话、看热闹,他终于承受不了。
他一气之下,跑去了镇上。
有可能遇到“贵人”,有可能发现了挣钱的门路……
反正吧,他勉强可以找到一个“蜕变”的理由!
虽然这个理由不如之前那个好,但,到了他这个地步,真的很难一步到位的把名声洗白。
他只能慢慢来!
而世人都是笑贫不笑娼。
只要他挣到了钱,只要他有了“资本”,他就是回头的浪子,会慢慢成为郑家村的骄傲。
“好!就这么办!”
郑读睁开眼睛,再一次制定了计划。
何甜甜那边,也在行动。
她来到卫生所,找到了赤脚大夫郑秀才。
“……什么,你、你要——”
眼看着何甜甜搓着手、期期艾艾的说出自己的请托,郑秀才直接瞪大了眼睛。
何甜甜露出憨厚的笑容,无奈的说道,“我也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小弟要钱,家里却没有!”
“我不能为了钱把闺女推进火坑,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我就是会点儿木匠活的农民,没有其他来钱的门道。”
“上回去县里给人干活,听见有人说到过这种事儿,我、我就想试试——”
郑秀才已经听说了外头的流言,大概知道了郑家的事儿。新
他看向何甜甜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除了可怜,还有些许的佩服——
是个男人!
自己要孝顺偏心的亲娘、照顾极品的小弟,没有拖老婆、闺女下水。
人家自己来!
这就非常的爷们儿。
郑秀才虽然是个土著,却因为读过书,很是明白一些道理。
他见多了那些嘴上说着孝顺、仁义,却只会牺牲妻儿的男人。
那些人,根本就不是真孝顺、真仁义,他们比不孝、不仁义的人更自私。
还是“郑渔”更靠谱,是个勇于承担的真男人。
何甜甜:……呵呵,您随意!
“那也不能走这一步啊。郑渔,你听说我说,这样确实可以弄到钱,但那是拿命去换啊!”
郑秀才对“郑渔”的观感瞬间好了许多。
他便开始为对考虑。
“郑渔”说的事儿,他知道门路,也可以帮忙。
但,郑秀才却并不赞同郑渔这么做。
太受罪了,一个弄不好,会弄得郑渔身体都垮了。
“应该不会这么严重!我都打听过了,只要好好补补,能够补回来的。”
“郑秀才,您就帮帮我吧,我、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这样!”
何甜甜卑微的祈求着,那模样愈发可怜。
“唉!真是难为你了!”
郑秀才定定的看着何甜甜,长长的叹了口气。
“行吧,我就帮你指个路,你去县医院找刘小孬,他是那一片的头儿!”
郑秀才告诉了何甜甜一个联系人,以及相关的一些注意事项。
“谢谢您!郑秀才,真是太谢谢您了!您可是帮了我的大忙啊——”
何甜甜再三道谢,那诚恳的模样,看得郑秀才愈发心酸。
唉,多好的儿子、大哥啊。
可恨王老太太偏心,郑读又是个白眼狼。
平时好吃懒做也就算了,居然还惹出这样的大祸。
他自己跑去镇上躲风头了,却逼得大哥去卖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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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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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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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儿,你放心,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你听哥哥的话,别闹了,咱们不分家!”
“你大嫂那儿,你也不用担心,让她回娘家住两天也好。”
“我是你大哥,我答应过咱爹的,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慢说你现在还没有成家了,就是结了婚,咱们也要一家人住在一起!”
何甜甜故意做出绝世好大哥的模样,说出的话,每一句都在刺激郑读那本就急躁的心。
“就是就是!小四儿啊,咱们才是一家人,可不能生分了!”
王老太听完大儿子的这番话,顿时喜笑颜开。
之前她被小儿子一通劝说,也担心大儿子会偏向自己的妻儿而跟她这个亲娘离心。
但,现在看来,大儿子还是过去那个孝顺、懂事、有担当的好大儿。
才不是“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白眼狼。
何甜甜的态度,给了王老太无尽的底气。
不怕!
她才不怕宋春红闹腾呢!
有本事,这个死娘们就在娘家呆一辈子。
王老太还就不信了,宋家能容忍他们娘儿五个在娘家住着。
时间久了,慢说外人会议论、会笑话,就是他们自己家的人,也受不了!
至于离婚什么的,王老太想都没有想过。
在他们这十里八乡的,就没有听说过有离婚的情况。
似王老太这样的老辈人儿,甚至都不能理解——
还能离婚?
不都是“生是婆家的人、死是婆家的鬼”吗?
再说了,他们家老大对媳妇也算够好的了。
没缺她吃、没短她穿,更没有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的。
就是她这个做婆婆的,顶多就是责骂几句,从未跟儿媳妇动过手。
这么好的婆家,这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宋春红如果还要闹腾离婚,都不用王老太出面,宋家老两口都不会答应。
外人的吐沫星子更是能淹死她!
王老太越想越觉得自己有理,她再也没了之前的忐忑与担心。
她还反过来劝郑读,“钱的事儿,你大哥会想办法的。顶多就是多接一些活儿,预收点儿工钱!”
再不济,还可以去借钱啊。
郑渔在郑家村,在生产大队的名声很不错。
出了名的老实本分,还有手艺,借了钱肯定有能力偿还。
王老太暗自掰着手指,仔细算了算,觉得过程可能麻烦了些,但肯定能筹到钱。
为了不给大儿子压力,她甚至主动提出,“半个月,应该可以弄到吧?”
何甜甜看了王老太一眼,没有半点真实情绪表露,而是继续维持着原主的人设。
她憨厚的点点头,虽然有些为难,却还是保证道:“妈,应该没有问题。”
郑读:……
艹!
好想骂人!
多好的计划呀,就这么轻飘飘被打破了。
【这个郑渔,是不是傻?还是被王老太洗脑太成功?】
【王者级的愚孝男、扶弟魔啊,果然踏马的不负极品的盛名!】
偏偏就是这么一个蠢货,因为有个重生的好儿子。
在原剧情中,他不但拥有完美无瑕的好名声,还成了省城的首富。
好名声的重要性,在郑渔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到了最后,哪怕郑渔家产过亿却不愿照顾弟弟一丝一毫,哪怕原主郑读惨死街头,消息传回老家,也没有一个人指责郑渔。
反而都说郑读“自作自受”,郑渔则是“仁至义尽”。
郑读穿来后,打定主意要洗白,还要揭下郑渔伪善的假面具。
然而——
“行了,小四儿,你身子骨不好,不要想太多,一切都有大哥呢!”
何甜甜才不管郑读那一副踩了狗屎的郁闷模样,继续像个宠溺弟弟的好大哥。
她大包大揽,她虽然为难却还是愿意为弟弟擦屁股。
郑读:……
更憋屈了,有没有?
可恨还有个啥也不知道、只知道拖后腿的亲娘。
王老太见大儿子、小儿子这般兄友弟恭、相亲相爱,黑痩的脸上笑开了花。
那一道道的褶子都笑开了,整个人欢快的都要飞起来!
“对!老大说得对。小四儿啊,你还是回房歇着吧。”
“哦,对了,你饿不饿,娘给你炖碗蛋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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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郑读内心怎样抗拒,他都不能再吵着闹着要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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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读做过极品,也在社会新闻上看到过一些极品愚孝男、扶弟魔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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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特么的傻了。
或者说,王老太洗脑太特么的成功了。
这样的人设,如果没有一个男主做儿子,搁在种田文里,妥妥的炮灰、反面教材。
就是现实中,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破坏了郑读的计划,又把郑读从主动拉到了被动的境地!
郑读站起身,有气无力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他这幅模样,倒是有几分“病弱”了。
王老太看得心疼不已,“哎呀,我家宝儿身子骨真是太弱了!”
“不行!我要给他弄点好吃的,好好给他补补!”
王老太颠着小脚,走到院子里,目光从家里养的母鸡上转来转去。
何甜甜见状,非但不阻止,反而十分期待——
亲,加油哟!
一定要把郑读当成小祖宗般供着,千万别客气。
……
时隔不到一周,郑棋姐弟四个又跟着宋春红回到了宋家。
宋春红心里憋着火,也是怕周围的人议论。
作为出嫁的女儿,总是回娘家,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路上遇到好奇的乡亲,她就一脸愁苦中夹杂着些许悲愤——
“肖知青不是救了我家小叔子嘛,我婆婆要给人家谢礼,三百块钱!我们实在拿出来!”
“镇上的王屠户愿意出三百块钱的彩礼,可我舍不得我家大丫……”
“唉,我家男人也是为难,一头是老娘、弟弟,一头是亲闺女!”
宋春红一路走、一路说,没用半天的功夫,附近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
郑家村的郑木匠一家又闹新闻咯。
王老太为了小儿子,竟要逼大儿子把闺女嫁给三婚的老男人。
大儿媳妇不干了,直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哎呀,这算什么新鲜事儿?头几天,宋春红就回过一次娘家了!”
“那次好像就是为了钱!”
“不过,郑老大还没有糊涂到家,接连来接了两三次,好不容易才把媳妇哄回家!”
“这回应该也是这样吧,闹一闹,接一接,事情就过去了!”
“哎哟,你们不知道,这次估计不会这么简单!我听说啊……”
乡亲们议论纷纷。
各种捕风捉影,各种猜测脑补,大家竟阴差阳错的还原出了真相——
“什么谢礼?我看是封口费还差不多!”
“对!我听我婆家的三表姑的二大妈说,郑老四一直想娶人家肖知青,肖知青不答应,忽然两人就一起掉进了河里。”
“呵呵,郑家说是郑老四不小心,我看哪,他根本就是想‘生米做成熟饭’,偏偏人家肖知青是城里人,不受这个要挟,反过来要告郑老四耍流氓!”
“老天爷,耍流氓可是重罪啊!弄不好要吃花生米的。难怪郑家舍得掏出三百块钱呢……”
“可不是,也难怪宋家的闺女气得又回了娘家。跟郑读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小叔子比起来,三百块钱都不算什么!”
三姑六婆们热切讨论。
还有一些做媳妇的人,代入了宋春红的角色,想着自家要是有这么一个好吃懒做还能惹祸的小叔子,还有个偏心的婆婆,更有个“拎不清”的丈夫……
哎呀呀,这日子,简直没法儿过了!
众人同情宋春红,可怜郑琴等几个孩子的同时,愈发瞧不上郑读。
对于郑渔,女人们也是各种吐槽、嫌弃。
男人们倒是能够理解,长辈们更是十分推崇。
几方势力的言论相互折抵,最后,郑渔在大家眼中,变成了一个有点儿糊涂,但品性很好的老实人。
这样的人,给他做妻儿,肯定要受委屈。
但,作为他的亲戚、朋友,非但不会吃亏,兴许还能沾些光。
而妻儿什么的就五个人,郑家村乃至整个生产大队的人,却有几百上千口子。
……郑渔的名声竟愈发好了。
大家本能的认为,能够孝顺长辈、照拂手足的人,再坏也坏不到哪里。
品行好,靠得住,还踏实能干。
就郑读那么一个不省心的弟弟,他也从未嫌弃。
好人呐,靠得住!
郑读:……
马德,郑渔又一次踩着老子的头扬了名!
偏偏人家不是搞阴谋,而是阳谋,郑读想要辩驳,都无话可说。
“……换个角度想,这件事也不算坏事!”
郑读到底不是原主,他很快就冷静下来,开始从劣势中寻找机会。
很快,他就有了主意。
名声烂透了,郑读却是个爱面子的人。
整天被人指指点点,还有人跑到他面前说怪话、看热闹,他终于承受不了。
他一气之下,跑去了镇上。
有可能遇到“贵人”,有可能发现了挣钱的门路……
反正吧,他勉强可以找到一个“蜕变”的理由!
虽然这个理由不如之前那个好,但,到了他这个地步,真的很难一步到位的把名声洗白。
他只能慢慢来!
而世人都是笑贫不笑娼。
只要他挣到了钱,只要他有了“资本”,他就是回头的浪子,会慢慢成为郑家村的骄傲。
“好!就这么办!”
郑读睁开眼睛,再一次制定了计划。
何甜甜那边,也在行动。
她来到卫生所,找到了赤脚大夫郑秀才。
“……什么,你、你要——”
眼看着何甜甜搓着手、期期艾艾的说出自己的请托,郑秀才直接瞪大了眼睛。
何甜甜露出憨厚的笑容,无奈的说道,“我也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小弟要钱,家里却没有!”
“我不能为了钱把闺女推进火坑,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我就是会点儿木匠活的农民,没有其他来钱的门道。”
“上回去县里给人干活,听见有人说到过这种事儿,我、我就想试试——”
郑秀才已经听说了外头的流言,大概知道了郑家的事儿。新
他看向何甜甜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除了可怜,还有些许的佩服——
是个男人!
自己要孝顺偏心的亲娘、照顾极品的小弟,没有拖老婆、闺女下水。
人家自己来!
这就非常的爷们儿。
郑秀才虽然是个土著,却因为读过书,很是明白一些道理。
他见多了那些嘴上说着孝顺、仁义,却只会牺牲妻儿的男人。
那些人,根本就不是真孝顺、真仁义,他们比不孝、不仁义的人更自私。
还是“郑渔”更靠谱,是个勇于承担的真男人。
何甜甜:……呵呵,您随意!
“那也不能走这一步啊。郑渔,你听说我说,这样确实可以弄到钱,但那是拿命去换啊!”
郑秀才对“郑渔”的观感瞬间好了许多。
他便开始为对考虑。
“郑渔”说的事儿,他知道门路,也可以帮忙。
但,郑秀才却并不赞同郑渔这么做。
太受罪了,一个弄不好,会弄得郑渔身体都垮了。
“应该不会这么严重!我都打听过了,只要好好补补,能够补回来的。”
“郑秀才,您就帮帮我吧,我、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这样!”
何甜甜卑微的祈求着,那模样愈发可怜。
“唉!真是难为你了!”
郑秀才定定的看着何甜甜,长长的叹了口气。
“行吧,我就帮你指个路,你去县医院找刘小孬,他是那一片的头儿!”
郑秀才告诉了何甜甜一个联系人,以及相关的一些注意事项。
“谢谢您!郑秀才,真是太谢谢您了!您可是帮了我的大忙啊——”
何甜甜再三道谢,那诚恳的模样,看得郑秀才愈发心酸。
唉,多好的儿子、大哥啊。
可恨王老太太偏心,郑读又是个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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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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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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