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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我才是诗人啊!(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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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泽对郑娟没什么感觉。

    在《人世间》的原着里,既贤惠又漂亮的郑娟,无疑是很多男人眼中最合适的媳妇人选,除了家庭条件稍微差点,在她身上几乎找不到其他的缺点。

    但陆泽充其量就是对她有些欣赏而已。

    这个时间点的郑娟还没有被骆士宾那个狗东西给糟蹋。

    按照陆泽脑海里的记忆,他的发小涂志强现在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里,身为所谓的虎鹰帮混混中的一员,这次是一块盗窃了某个不小的干部,引起了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常在河边走的这伙子人最终在一个深夜全部落网。

    按照剧情走向,涂志强是里面被判得最轻的,因为他是有家可归的小青年,陷得并不深。

    涂志强的父亲见义勇为而死,被追为烈士。

    现在的涂家老爷子正在四处走动,想要赶紧把涂志强给捞出来。

    陆泽骑着周志刚留下的三八大杠,寒风吹动着他身上绿色军大衣,现在陆泽的身体素质已经强到了个很夸张的地步,对于此刻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可以熟视无睹。

    很快就来到了光明电影院。

    原着里,郑娟跟她母亲带着瞎了眼睛的弟弟就在光明电影院的门口摆着摊。

    专门卖冰棍还有冰糖葫芦。

    这个年代,各种物资都非常的短缺,郑娟家的情况自然不算好。

    陆泽没有伸手帮忙的打算,非亲非故的去帮人家,被当成流氓的可能性最大。

    他只是想着来到这个世界,怎么着都要看看人世间里最好的女人郑娟。

    还想着找机会看看能不能把骆士宾给废掉。

    电影院的门口看上去很热闹。

    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可以说是少之又少,看电影无疑是当下非常时髦的消遣娱乐方式,城里好歹还有电影院,农村看电影的话得支起来大白幕布。

    门口来来往往,不少拖家带口的人在门口进进出出。

    还有紧挨着的那些小情侣们低着头,看上去十分含蓄。

    凌冽的冬日冻不住人们的热情,陆泽把自行车停好后,眼神快速在附近扫了一圈,很快就看见了板车后那位带着蓝色头巾、身形句偻的花甲老人,老人旁边跟着个呆呆的小孩。

    “大妈,您这糖葫芦跟冰棍怎么卖的啊?”

    “糖葫芦两分钱一串,冰棍一分钱一根,小伙子你要来点什么?”

    陆泽没有看见郑娟的身影。

    他从兜里掏出一角钱的纸票递了过去:“给我来两串糖葫芦吧。”

    郑母一张老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她快速接过了陆泽递来的钱,过年后电影院的人流量大了起来,连带着她们家的生意也变得有些红火。

    虽然挣得不多,但总归有个盼头。

    陆泽接过冰糖葫芦开始啃了起来。

    酸甜的山楂果子外裹着一层糖衣,入口后味道还算不错。

    估计现在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那些科技与狠活,只要陆泽看着电影院门口乌泱泱一片人大部分都不是秃头,早睡早起外加勤快的干活工作。

    这种情况下,想秃头都难。

    “小伙子你等等啊,我给你找钱。”

    “这是六分钱,你收好了。”

    陆泽接过钱,很快干完一串。

    剩下的一串他打算带回去给家里老母亲尝尝,后面很长一段时间应该都是他们两个人作伴,陆泽能够感受到周母对自己的感情,他自然会做到身为儿子该做的事情。

    陆泽心里的原则很简单。

    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就在陆泽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郑娟好巧不巧的刚回来。

    “妈,我回来了。”

    “光明,赶紧吃饼,姐姐刚做的,还热乎着呢。”

    郑娟一身浅色薄薄棉袄在身,这件棉袄看上去已经有了些年头,被洗的失去了原本的颜色,头顶上戴着顶红色针织帽,刚刚好盖住耳朵。

    令人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她那双长长的腿,个子很是高挑。

    约莫十七八岁的女孩面容因为营养不良有些微微苍白,但掩盖不住她精致的五官。

    郑娟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一双大眼睛如同稚嫩的小鹿般清澈,脸上因为寒冷天气带着一丝红晕,她的美丽跟周蓉那种不一样,属于非常朴实无华的好看。

    女孩可能是注意到了陆泽的打量,她微微低下头去。

    陆泽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朝着郑母要了张旧报纸,包裹住了手里剩下的这串糖葫芦。

    骑着车离开。

    见到郑娟后,陆泽心满意足。

    他真正感兴趣的其实还是涂志强跟骆士宾那几个人。

    原着里的涂志强是跟水自流两个人喝醉了酒,然后给了骆士宾侵犯郑娟的机会。

    陆泽一向喜欢先以最恶的那一面评判别人。

    这件事情有没有可能是涂志强故意设计的?

    涂志强娶郑娟是为了掩人耳目,他真正的爱人实际上是水自流。这一点,郑娟知道,不过她并没有因此离开涂志强。

    别说上世纪70年代。

    就算现在的社会也还没有完全接受这样的取向。

    至于最坏的那面...

    涂志强跟水自流知道骆士宾是种什么货色,他们故意设计这一出,让郑娟不再是处子之身,这样才能够更好掩饰二人之间不正当的关系。

    或者更坏一些,三人一块设计?

    陆泽在脑海里快速闪过了许多种的想法。

    至少,骆士宾这货,陆泽很是不顺眼。

    原着里,周秉昆还因为骆士宾的死蹲了十来年的大牢。

    “都不是啥好鸟。”

    ......

    回到家里的时候,李素华正在灶台前忙活,虽然现在家里就剩下她跟老疙瘩两个人,但平时的饭菜还不能将就,她得把这个家给撑起来才是。

    “昆儿,回来啦?你不是看电影去了吗?”

    “人太多了,我懒得看,就回来了呗,冰糖葫芦给您放桌上了啊。”

    李素华喜欢吃甜东西。

    这些从艰苦岁月中走过来的老人对于甜食往往都情有独钟。

    “哎呀,你给我买这东西干嘛,这都是小孩子吃的。”

    李素华埋怨的说了两句,但脸上的笑容却是藏不住。

    当母亲的看见孩子的孝心哪里能够不开心,她在心里感慨着老疙瘩真的长大了啊。

    “你老小孩,也能吃的。”

    听着老疙瘩的调侃,李素华作势就要打陆泽,这两天的她能够感受出来自家小儿子的性子似乎变得跳脱了不少,至少不像以前那么闷葫芦。

    陆泽坐在椅子上,开始看起来大哥周秉义留下的那些书。

    这时候,屋外传来了几乎喊话声。

    “秉昆,秉昆!”

    李素华隔着窗户朝外面望去:“好像是国庆还有赶超。”

    “昆儿,你去吧,你问问他俩吃饭没有,没吃的话就在咱家吃。”

    陆泽放下书,走出屋门。

    来人是跟他一块玩到大的肖国庆跟孙赶超。

    前者的性格老实沉闷,后者则是表现的跟个皮猴子一样,被陆泽引进西侧小屋以后就动摸摸西看看,看上去很是自来熟的样子。

    光子片同龄的男孩子们自然也分帮结派。

    他们三个人的关系很好。

    “昆儿,我跟国庆来找你是想问问你这段时间都在干啥呢?”

    “我俩都已经被分配到了木材厂,三剑客现在可就差你了啊,你还没想好要去哪里吗?要我说咱们这种没什么文化的,去木材厂就是最好的选择。”

    “志刚叔是大三线的八级工,你们家也是城市户口,肯定可以分到木材厂。”

    孙赶超说明了来意。

    肖国庆闷葫芦在旁边跟着说道:“是啊昆儿,你不会还想着考大学吧?现在谁都...说不准啥时候才能恢复高考,我们赶紧工作挣钱才是硬道理。”

    陆泽在心里默默回答:1977年恢复的高考。

    陆泽考虑过自己在后面的路该怎么走。

    按部就班去木材厂的话还不错,木材厂是是国营企业,现在的标准来看的话绝对是铁饭碗,一般人想进都没有门路。

    但,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眼望到头。

    陆泽在里面撑死就是个干体力活的,尽管他的体力不是一般的好,但想要在厂里面快速的出人头地自然是难上加难。

    按资排辈他就是个还没到十八岁的毛头小子。

    上升空间完全接近于无。

    而且陆泽脑海里很多的东西完全就用不上。

    在肖国庆跟孙赶超走后,陆泽盯着房间里锁着的那个大箱子,里面放着的都是大哥周秉义留下了的书,他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

    邵敬文。

    《金土地》杂志社的主编。

    人世间原着里,他对周秉昆有着不小的提携之恩,是个非常不错的长辈。

    当初为了帮助秉昆弄到编制,可以说是不遗余力,而且后面在秉昆出事以后,他又不辞辛苦的去找到了周秉义,邵敬文可以说是有情有义。

    陆泽眼睛微微亮起。

    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年代无疑就是个完全合格甚至可以说是满分的作家。

    此刻,他的脑子里就储存着海量的小说跟诗集,而且都是那种名着中的名着,虽然在这个年代很多的诗集小说都发表不了,但陆泽的优势并不在这里。

    他身上最大的优势是...方向正确!

    每一把都是大顺风局。

    每时每刻都是在跟着正确的方向在走。

    像冯化成那种不入流的诗人,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劳改犯,而且写出来那种破诗都会吸引到周蓉这种无脑死忠粉。

    陆泽觉得自己怎么着也得比冯化成强个百倍千倍。

    这年代,作家的待遇同样不低。

    那些有名的作家,一本书的稿费就是大几千块钱。

    跟现在那种在就会水文的所谓作家不一样,人家那才是真的挣钱。

    而且还是站着挣钱。

    陆泽很快在脑海里确定下来了大体的思路。

    同时在脑海里海量记忆储存里寻找着合适现在这个年代的诗集跟小说,他需要暂时跟这些作品的原作者们说声对不起,因为这些东西马上就要是我的了!

    陆泽忽然有些理解夏洛的快乐。

    “开抄...不对...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用抄来形容?”

    “借鉴!”

    “对,是借鉴!”

    ......

    陆泽很快打听到了邵敬文的消息,现在的他就是《金土地》杂志社的主编,这间杂志社隶属于江辽杂志社的一部分,属于国营企业的范畴。

    陆泽花了几天的功夫准备好了自己的‘投名状’。

    他没有选择去投稿。

    自己现在只是个没有半点名声的工人子弟,就算写出来的文章多么出彩,人家看到了会怀疑你文章的真实性,不管哪个年代主编们对于版权都是非常在意。

    而且陆泽目前只想跟在邵敬文手底下干活。

    他可是知道邵敬文这么些年都在杂志社过的顺风顺水,这位主编同样是个懂得趋利避害的人物,有这样的队友陆泽才会放心。

    有天中午,陆泽早早等在了金土地杂志社的门口。

    他见到了一身灰色大衣外加顶毛绒毡帽的邵敬文从里面走了出来,推着自行车的中年男人眉宇间带着些许愁容,目前杂志社这一行是真的不好干。

    被抓的被抓,下乡的下乡...

    邵敬文的心里充满着身上的忧虑。

    他知道现在这个环境对于他们这种行业很不友好,甚至可以用艰难来形容,上面跟下面完全就是青黄不接,他这个主编的手下完全没有能用的人。

    上头的吉春出版社虽然往他们这塞了几个人进来,但这些人压根就没什么水平在身上。

    真正有才华的人可以说少之又少。

    “您好。”

    “请问,您是邵主编吗?”

    邵敬文抬起头才发现有人在叫自己。

    入眼的是张看上去有些清秀的年轻脸庞,年轻人身着一身绿色军大衣,邵敬文第一眼是被对付深邃的眼睛所吸引,这个年轻人好像有些不太一样。

    “你好。”

    “我是邵敬文。”

    “小伙子,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陆泽把手里的初稿亮了出来。

    “邵主编您好,我叫周秉昆,家住在光子片。”

    “我个人非常非常非常的喜欢写作,这是我自己写的诗集跟短篇,希望您能够帮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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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敬文满脸狐疑的望着陆泽。

    他瞅着面前这个年轻人约莫十七、八的年纪。

    这样的人能够写出什么好的文章来吗?

    邵敬文心里知道,现在不少年轻人都想要凭借着目前的大环境快速出名,优秀的作家自然能够做到名利双收,但这种人自然是少之又少。

    “你自己写的吗?”

    “是的,全都是我自己写的。”

    嗯。

    纯手写的。

    “我知道您是吉春市非常优秀的一名主编,所以今天冒昧的找到了您,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指点,我将不胜感激,万分荣幸。”

    陆泽已经提前把自己带入进了诗人的角色当中。

    现在说起话的时候都是文邹邹的。

    而对面邵敬文的眼睛则是微微亮起。

    他觉得面前这个小伙子可能是真正的喜欢创作。

    态度看上去十分的诚恳。

    “那...我现在就帮你看看吧。”

    邵敬文接过陆泽手里的稿子,中年男人第一眼就被这稿子上的字体所打动,洋洋洒洒的简体小楷看上去工整清晰,都说字如其人。

    这个男孩不提内容,这手字写得真的不错。

    殊不知,陆泽为了在诗人路上更进一步,花了2个技能点兑换了全新的lv2技能字体专精。

    “《热爱生命》,周秉昆。”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

    很快,邵敬文眼神里就满是震惊。

    他声音颤抖。

    “小周啊。”

    “这首短诗是你写的吗?”

    陆泽微微颔首,态度很是恭敬:“我也不知道写的怎么样,还请您批评指教。”

    “好!”

    “好啊!”

    “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我从这首短诗里读出来了你对人生的态度,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人生感悟,亏我刚刚出门的时候还一脸愁容,年轻人不得了啊!”

    邵敬文激动的拍打着大腿。

    没有想到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竟然能够找到这样的人才。

    他快速翻阅着陆泽后面写的诗集跟短篇,男人的神情变得越来越郑重,他重重吐了口气:“我得冷静一下,小周你还没有吃饭吧?走,我请你吃饭去。”

    邵敬文硬拉着陆泽来到了一家小饭馆。

    身为国营企业杂志社的主编,邵敬文的手里存着不少的粮票,今天的他非常想要小酌一杯,点了三大碗两小碗就吃了起来。

    手里捧着稿子的邵敬文,看上去十分的爱不释手。

    陆泽料想过邵主编的反应,他这些诗集可都是从后世那些名人大家那边借鉴过来的,这些大家们现在估计还都是小屁孩的年纪,陆泽借鉴起来丝毫不手软。

    而且清一色都是纯粹无比的文章,跟别的东西丝毫不沾边。

    他可不想跟冯化成一样。

    别的不说,这风向绝对是拿捏的死死的。

    邵敬文一边喝酒,一边沉醉在稿子里,桌子上的菜根本就没有动,他这个杂志社的伯乐最想要的就是能够发掘出来千里马,没有想到这匹马竟然能够自己跑到了他的面前。

    爱不释手。

    邵敬文的眼里甚至已经饱含着热泪。

    没有人知道他的压力有多大。

    杂志社属于国营企业,不用操心盈利这两个字,根本没有业务上的压力,里面的人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状态。

    邵敬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现在杂志社里出版的那些内容可以说是越来越差。

    这种情况迫切的需要改变。

    现在,他似乎看见了一丝丝的曙光。

    “小周,你现在在哪里工作?”

    “我现在还没有分配工作,我父亲是大三线的八级工,家里三个孩子只剩我留在城里,同龄人都去到了木材厂之类的地方工作。”

    邵敬文紧紧握住拳头,语气里满是欣喜:“那你想不想来我们杂志社工作?”

    “我们杂志社属于江辽杂志社的分社,而且还有着正经编制,你...愿意来吗?”

    陆泽没有丝毫犹豫。

    “我愿意!”

    邵敬文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身心瞬间都舒爽万分。

    “好好好!”

    “你这些诗集文章我都仔仔细细看过。”

    男人打量着一下周围的情况,冲着陆泽小声说道:“其中没有犯忌讳的地方,小周你放心,我以后会给你打着眼,绝对不会出现那种情况。”

    陆泽笑着点头。

    他就是这么想的,身边有个好队友无疑能够办好事。

    尤其是像邵敬文这种人品还出奇好的队友,更是如虎添翼。

    “而且咱们发表文章的润笔费不低,绝对不比你在工厂工作待遇差。”

    “咱们两个人就说好了啊,我下午上班的时候就跟社长提你入社的事情,这件事情绝对没有问题,小周,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

    “来来来,吃菜!”

    ......

    下午回家的时候,陆泽跟老娘李素华提了杂志社的事情。

    这件事情自然没有必要瞒着家里,李素华知道以后脸上泛起愁容,她也不知道老疙瘩说的这个杂志社是什么情况,妇人心里原本想的是让儿子跟着去木材厂工作。

    她知道自己女儿周蓉好像就是被什么破诗人给勾走了魂魄。

    李素华小声道:“昆儿啊,要不你跟你爸爸写封信?这件事跟他商量一下才好。”

    陆泽摇了摇头:“两边写信回信得大半个月的功夫,这件事情不是什么大事,您放心吧,而且杂志社是有编制的,也是拿着铁饭碗吃饭。”

    其实,陆泽知道,杂志社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着编制。

    但可能是自己那些诗篇过于优异,邵敬文不想放过他这个难得的人才,所以一口就应承下来了编制这回事。

    李素华听到有编制以后,暗暗松了口气。

    “那好吧。”

    “但这件事情还是跟你爸通个信比较好。”

    “他临走前还嘱咐过,让你安安心心的去到木材厂上班。”

    陆泽连忙抢过话茬,宽慰了李素华几句。

    ......

    第二天,骑着车子的邵敬文特地来到了陆泽家里。

    男人脸上笑容不减。

    “恭喜你,秉昆。”

    “你的手续已经全部办完,以后你就是我们金土地杂志社的一员。”

    “你的那篇《热爱生活》,我们社长赞不绝口,下周的社报上就能看见这篇短诗。”

    “我觉得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都不是问题!”

    陆泽神情古怪。

    我马上就要成为诗人了吗?

    不知道周蓉那个家伙看到我的名字以后会是什么反应。

    陆泽没有因为出名而欣喜。

    他只是想着周蓉那时候一脸震惊的模样,会乐的不行。

    他冯化成算哪门子的诗人?

    我陆泽才是真正的诗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