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起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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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是谁啊?”
“我姐姐,这是我伯伯家大姐二姐。”刘易看她好奇,就给她分辨自己家人。
“你姐姐好漂亮,你是不是充话费送的啊,还基因图谱?哈哈。”段薇很喜欢看刘易现在这个表情,吃瘪却又无可奈何。
见段薇挂着微笑的脸,刘易还真没有办法。
不过话说回来,读书这些年,刘易从来没有带过同学来家里玩,更何况女性。哪怕上辈子三十多岁了,进过他卧室的女性可能也只有她妈妈了。
所以说严格意义上来说,段薇可能拿到了刘易的第一次。
刘易卧室非常简单,一张手工打的床、一张缝纫机桌子、一把藤椅,床边还有一个床头柜、带着全身镜的衣柜和一把挂在墙上的木吉他。
很清爽,一进门就能闻到太阳的味道,也形容不出,但是太阳下晒出来的被子夹杂着洗衣服的味道,让人第一感觉就很干净。
桌子上放着这两天看的高考试题,还有一盏军绿色的台灯,陪伴了刘易好多年。
桌子上的书很整齐,没有到处乱丢的衣服袜子,一眼望去最醒目的可能是整面贴满海报的墙壁了。
迈克杰克逊,这个时代年轻人的人共有的偶像,墙上有一张是他的背景黑色,穿着黑色西装很深邃的大海报。
这个年代,刘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迷,他喜欢流行音乐、也迷摇滚,喜欢齐秦,也喜欢黑豹。还有墙上贴着的这个天皇巨星。
也有勇气拿起吉他,站在楼顶高声,没有学过声乐,却有着干净的嗓音,在专业面前算业余,但是在业余面前却是专业,凭着这一手,上辈子,大学周围绝大多数全是“和尚”的环境下,拿到过姑娘的夜晚。
在当时班级上也引起了轰动,因为他们是和尚班。
想到这,无比怀念这个纯情又多情的大学生活了。
“你会弹琴的吗?”看到那把旧木吉他段薇问道。
“会啊,有喜欢听得歌吗?我弹给你听。”刘易取下吉他坐在床上问道。
手指轻抚了几下,确认吉他里的东西不影响音质,也不是什么好吉他,所以音质还真不重要。
“那我要听同桌的你,我在学校最常听见的歌曲,感觉很好听的,会吗?”有点兴奋的回答。
看着陷入兴奋的段薇,让刘易认识到这个时代才子的吸引力是多么的大。
哪怕这个才子只会谈同桌的你,那吸引力也是无可否认的。
不过同桌的你是不是已经被玩坏了啊。
“不会,你换一个吧。”
这首同桌的你其实唱的就是青春,而且01年的人没有以后那么复杂,多多少少都有点文青,加上并没有多少娱乐项目,所以这首歌爆红了,无可否认这歌很好听,但是刘易听过很多次了有点腻歪了。
“不会啊,那你选一个拿手的唱。”略带遗憾的语气,好像不会唱同桌的你就不会唱歌了似的。
刘易能怎么办,这首歌是真不想唱了。
也从侧面反应了这个时代会一手吉他真的是撩妹利器,看看段薇的表现,她可算得上是女神级别的人了吧,还是会被吸引。
扫动着手里的琴弦,听着吉他的音准,很完美,“好几千”的吉他,声音有点闷,刘易心里不免笑着想到。
这把吉他保养得很好,毕竟这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玩具”了。
从房间中的摆设就能看出来,除了读书这是唯一爱好。
娴熟的扫动琴弦,弹起来同桌的你的前奏,毕竟这歌不可能不会啊,但马上又停了下来。
“算了,要不我谈一个你没有听过的怎么样,听吗?”
段薇本来听到熟悉的音调开始了,眼睛一亮,结果又停了。
刘易说要给她唱没听过的。
“听啊,不过要好听的歌。”段薇用肯定的语气说道:“不好听的话,我会不给面子的。”
心中却嘀咕了:“骗子,小骗子还说不会。”
抱起吉他,习惯性的弹了几下,才按着脑中和弦开始弹奏,前奏三两线弦的弹奏,给整首曲子垫下了基调: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泊的痕迹
迈出车站前的那一刻
竟有些犹豫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
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依旧那么暖”
刘易为什么会唱这首歌,除了给段薇听外,更多的是唱给过去的那个自己,那个平凡的自己,和为自己操劳的父母。
一首好的歌曲,总能让人联想到对应的画面,不管是自己还是歌曲中的,在刘易开始唱后,段薇从依稀可辨的歌词中,联想到了一副画面。
少年离乡,为理想为生存,为了自己的坚持,在回乡踏出车站的那一刻,竟然会出现情怯,不禁笑自己矫情,看着熟悉的天,还是让人那么舒服,我倦了回家了……
“我曾难自拔与世界之大
也沉溺于其中梦话
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成指尖弹出盛夏
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
逆着光行走任风吹雨打
……”
段薇安静的听着,从歌声中已经依稀能体会到淡淡的不舍,虽然她生在大富人家,但她还是从从歌声中听出了刘易想要表达的情感,无奈、挣扎、渺小。
这歌谁作曲,谁作词啊,好有才好好听。
“好听!”带着强烈的感情就说这么一个词。
“谁的歌啊,太喜欢了,那种朦朦胧胧的意境,哇……太爱了。”
刘易看着逐渐陷入“魔怔”的段薇,意识到这种文艺风格的词,加上潮流音乐的曲,可不就很符合这时候文青的审美吗!
歌曲中的份热忱,不忘初心的承诺与对青春放不下,简直深刻的撞入了她的心。
听了段薇的提问,做为这首歌的作词作曲人高桥优,原唱买辣椒也用劵,现在还不知道在哪玩泥巴呢。
所以果断厚颜无耻的:“原创的,写给上辈子的自己。”
“真的?”
“真的!”
“我不信,你还有这种经历,能写出这么优秀的歌。”
这是质疑自己的能力啊,简直是:“直觉太准了!”
但回答不能这么回答啊:“都说了上辈子吧,有那么一个她,也有那么他,有那么一段岁月,不说了……”这是大实话吧。
到这刘易脑中出现的不是程煜,反而是一个暗恋了很久很久的人,甚至……
段薇看着陷入回忆的他,那份表现出来的阅历,只好将信将疑:“好吧,暂且相信,不过我回去会查的,哼。”
歌曲唱罢,想着上辈子,父母。
其实他们欠刘易什么吗,他们什么都不欠。这就是小人物,一家人都在为了下一辈奔波。
但是在自己救下段薇的那一刻,命运的拐点就转变了,未来变得无限可能。
刘易知道自己记忆中的哪些人,很多都会成为陌生人,可能连擦肩而过的缘分都没有了,自己也不可能靠着吉他赢得全班的震撼了,那些陪着自己走过很多个加班的同事,朋友都会消散在自己的记忆中。
因为当自己救下段薇的那一刻,就已经选着颠覆上辈子的一切,这辈子刘易只想活的不那么平凡,就算是无名之辈那也要是最出名的那个。
经过岁月的洗礼,让脸皮已经起了茧子,撒谎都是天衣无缝,厚颜无耻的。
“这首歌你是第一个听的,有没有感到很荣幸啊。”
段薇看着这个刚才让自己眼红的少年,又开始逗自己了。
“那小女子实在是太荣幸了。”
听着段薇的吴侬软语道:“嗯,有自觉,值得表扬。”
“刘易,我看你是想被揍了。”段薇气呼呼的说到。
赶忙身体坐正,充满阅历的语气说到:“昔风不起,唯有努力生存,这就是这首歌的核心,知道了吗?段少女!”
这话当然不是刘易说的,也是“借鉴的”,同名的动漫宫老爷子的“起风了”。
但说这句话时刘易感觉自己全身都开始发光了,简直太伟大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逼格能这么高。
既然风以起,那梦想就要起航了。
“这两个是谁啊?”
“我姐姐,这是我伯伯家大姐二姐。”刘易看她好奇,就给她分辨自己家人。
“你姐姐好漂亮,你是不是充话费送的啊,还基因图谱?哈哈。”段薇很喜欢看刘易现在这个表情,吃瘪却又无可奈何。
见段薇挂着微笑的脸,刘易还真没有办法。
不过话说回来,读书这些年,刘易从来没有带过同学来家里玩,更何况女性。哪怕上辈子三十多岁了,进过他卧室的女性可能也只有她妈妈了。
所以说严格意义上来说,段薇可能拿到了刘易的第一次。
刘易卧室非常简单,一张手工打的床、一张缝纫机桌子、一把藤椅,床边还有一个床头柜、带着全身镜的衣柜和一把挂在墙上的木吉他。
很清爽,一进门就能闻到太阳的味道,也形容不出,但是太阳下晒出来的被子夹杂着洗衣服的味道,让人第一感觉就很干净。
桌子上放着这两天看的高考试题,还有一盏军绿色的台灯,陪伴了刘易好多年。
桌子上的书很整齐,没有到处乱丢的衣服袜子,一眼望去最醒目的可能是整面贴满海报的墙壁了。
迈克杰克逊,这个时代年轻人的人共有的偶像,墙上有一张是他的背景黑色,穿着黑色西装很深邃的大海报。
这个年代,刘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迷,他喜欢流行音乐、也迷摇滚,喜欢齐秦,也喜欢黑豹。还有墙上贴着的这个天皇巨星。
也有勇气拿起吉他,站在楼顶高声,没有学过声乐,却有着干净的嗓音,在专业面前算业余,但是在业余面前却是专业,凭着这一手,上辈子,大学周围绝大多数全是“和尚”的环境下,拿到过姑娘的夜晚。
在当时班级上也引起了轰动,因为他们是和尚班。
想到这,无比怀念这个纯情又多情的大学生活了。
“你会弹琴的吗?”看到那把旧木吉他段薇问道。
“会啊,有喜欢听得歌吗?我弹给你听。”刘易取下吉他坐在床上问道。
手指轻抚了几下,确认吉他里的东西不影响音质,也不是什么好吉他,所以音质还真不重要。
“那我要听同桌的你,我在学校最常听见的歌曲,感觉很好听的,会吗?”有点兴奋的回答。
看着陷入兴奋的段薇,让刘易认识到这个时代才子的吸引力是多么的大。
哪怕这个才子只会谈同桌的你,那吸引力也是无可否认的。
不过同桌的你是不是已经被玩坏了啊。
“不会,你换一个吧。”
这首同桌的你其实唱的就是青春,而且01年的人没有以后那么复杂,多多少少都有点文青,加上并没有多少娱乐项目,所以这首歌爆红了,无可否认这歌很好听,但是刘易听过很多次了有点腻歪了。
“不会啊,那你选一个拿手的唱。”略带遗憾的语气,好像不会唱同桌的你就不会唱歌了似的。
刘易能怎么办,这首歌是真不想唱了。
也从侧面反应了这个时代会一手吉他真的是撩妹利器,看看段薇的表现,她可算得上是女神级别的人了吧,还是会被吸引。
扫动着手里的琴弦,听着吉他的音准,很完美,“好几千”的吉他,声音有点闷,刘易心里不免笑着想到。
这把吉他保养得很好,毕竟这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玩具”了。
从房间中的摆设就能看出来,除了读书这是唯一爱好。
娴熟的扫动琴弦,弹起来同桌的你的前奏,毕竟这歌不可能不会啊,但马上又停了下来。
“算了,要不我谈一个你没有听过的怎么样,听吗?”
段薇本来听到熟悉的音调开始了,眼睛一亮,结果又停了。
刘易说要给她唱没听过的。
“听啊,不过要好听的歌。”段薇用肯定的语气说道:“不好听的话,我会不给面子的。”
心中却嘀咕了:“骗子,小骗子还说不会。”
抱起吉他,习惯性的弹了几下,才按着脑中和弦开始弹奏,前奏三两线弦的弹奏,给整首曲子垫下了基调: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泊的痕迹
迈出车站前的那一刻
竟有些犹豫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
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依旧那么暖”
刘易为什么会唱这首歌,除了给段薇听外,更多的是唱给过去的那个自己,那个平凡的自己,和为自己操劳的父母。
一首好的歌曲,总能让人联想到对应的画面,不管是自己还是歌曲中的,在刘易开始唱后,段薇从依稀可辨的歌词中,联想到了一副画面。
少年离乡,为理想为生存,为了自己的坚持,在回乡踏出车站的那一刻,竟然会出现情怯,不禁笑自己矫情,看着熟悉的天,还是让人那么舒服,我倦了回家了……
“我曾难自拔与世界之大
也沉溺于其中梦话
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成指尖弹出盛夏
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
逆着光行走任风吹雨打
……”
段薇安静的听着,从歌声中已经依稀能体会到淡淡的不舍,虽然她生在大富人家,但她还是从从歌声中听出了刘易想要表达的情感,无奈、挣扎、渺小。
这歌谁作曲,谁作词啊,好有才好好听。
“好听!”带着强烈的感情就说这么一个词。
“谁的歌啊,太喜欢了,那种朦朦胧胧的意境,哇……太爱了。”
刘易看着逐渐陷入“魔怔”的段薇,意识到这种文艺风格的词,加上潮流音乐的曲,可不就很符合这时候文青的审美吗!
歌曲中的份热忱,不忘初心的承诺与对青春放不下,简直深刻的撞入了她的心。
听了段薇的提问,做为这首歌的作词作曲人高桥优,原唱买辣椒也用劵,现在还不知道在哪玩泥巴呢。
所以果断厚颜无耻的:“原创的,写给上辈子的自己。”
“真的?”
“真的!”
“我不信,你还有这种经历,能写出这么优秀的歌。”
这是质疑自己的能力啊,简直是:“直觉太准了!”
但回答不能这么回答啊:“都说了上辈子吧,有那么一个她,也有那么他,有那么一段岁月,不说了……”这是大实话吧。
到这刘易脑中出现的不是程煜,反而是一个暗恋了很久很久的人,甚至……
段薇看着陷入回忆的他,那份表现出来的阅历,只好将信将疑:“好吧,暂且相信,不过我回去会查的,哼。”
歌曲唱罢,想着上辈子,父母。
其实他们欠刘易什么吗,他们什么都不欠。这就是小人物,一家人都在为了下一辈奔波。
但是在自己救下段薇的那一刻,命运的拐点就转变了,未来变得无限可能。
刘易知道自己记忆中的哪些人,很多都会成为陌生人,可能连擦肩而过的缘分都没有了,自己也不可能靠着吉他赢得全班的震撼了,那些陪着自己走过很多个加班的同事,朋友都会消散在自己的记忆中。
因为当自己救下段薇的那一刻,就已经选着颠覆上辈子的一切,这辈子刘易只想活的不那么平凡,就算是无名之辈那也要是最出名的那个。
经过岁月的洗礼,让脸皮已经起了茧子,撒谎都是天衣无缝,厚颜无耻的。
“这首歌你是第一个听的,有没有感到很荣幸啊。”
段薇看着这个刚才让自己眼红的少年,又开始逗自己了。
“那小女子实在是太荣幸了。”
听着段薇的吴侬软语道:“嗯,有自觉,值得表扬。”
“刘易,我看你是想被揍了。”段薇气呼呼的说到。
赶忙身体坐正,充满阅历的语气说到:“昔风不起,唯有努力生存,这就是这首歌的核心,知道了吗?段少女!”
这话当然不是刘易说的,也是“借鉴的”,同名的动漫宫老爷子的“起风了”。
但说这句话时刘易感觉自己全身都开始发光了,简直太伟大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逼格能这么高。
既然风以起,那梦想就要起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