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那一身的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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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见过,可没见过这么能折腾的熊孩子。
长富这小娃娃,娘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还来不及教些乱七八糟的,平时由大伯娘和姐姐照顾,反而十分敦厚。
卫小歌暗叹,幸亏那位丫鬟娘死得早,不然长富迟早是个小长贵。
琢磨了良久,她面带一丝神秘说道:“长贵,你若想打破‘孤星入命’的宿命,我有不少办法,你要不要听?”
长贵眼睛一亮,“真的?姐姐你赶紧说。”
这个切入点倒是不错,卫小歌心中好笑,脸上却是一本正经。
“第一个办法,叫做退一步海阔天空。很简单,就是不要随意伤人。你想想,如果你将人逼上绝路,成了生死仇敌,人家奈何不了你,却会找长富的晦气。”
长贵点点头,“嗯,我光想着先下手为强,可是万一事情败露叫人给逃了,回头要害长富,那可不行。”
卫小歌拍了拍长贵没受伤的那边肩膀,呵呵一笑,“心胸开阔,得饶人处且饶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样才不会很多人跑来害长富。”
她说罢却又点小小的心虚,自己的心胸也不见得多开阔,动不动发火呢。
这点暂时不提,反正这会儿是来教导长贵的。随即她又有点犯愁,作为一个有些随心所欲的人,往后竟然还得小心翼翼的以身作则,还真是很痛苦。
长贵想了想,觉得姐姐说的似乎也在理,“嗯,我明白了,得看事情的大小。大事不放过,小事就算了。”
卫小歌笑道:“可不是这样,比如说有人偷了你几两银子,你砍了对方的手,是不是过份了点。平白无故,就结了个大仇。”
长贵若有所思。
姐姐和娘说的,竟然完全不同。
娘常说,如果有人对自己不利,先不要打草惊蛇,假意交好,然后等待时机,打蛇就要打死,让人家永不能翻身。
而姐姐却说,有人对自己不利,小事压根不管,大事也当个小事处理。
到底那样对呢?
长贵带着些疑惑说道:“如果有人砍我的手怎么办?”
卫小歌道:“无缘无故,谁会来砍你的手,除非你干了什么坏事。如果是那种毫无理由就要剁人手脚的恶棍,你也不用客气了。”
长贵笑着点头,这还差不多。
长富的耳朵被捂了许久,只能断断续续地听到哥哥姐姐说话,有点不耐烦,身子扭来扭去,举起胳膊一个劲拨着卫小歌的手。
卫小歌笑着松开双手。
这会儿的话题,并不涉及到身世隐秘。
她语重心长,又对长贵说道:“第二个办法,叫做易地而处。凡事站在地方的位置去想。如果你在薛家哥哥的家里当帮工,薛家的调皮孩子惹了熊,你们两人被熊追着跑,你会怎么做?”
这个问题可太好回答了,长贵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是赶紧逃命。”
“那就是了,薛绍奚可没逃跑,你现在明白了,你欠了薛家哥哥一条命呢!”
长贵明白姐姐的话,不过却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才意会过来,姓薛的就是个笨蛋,跟穆大哥差不多。
这种人,放在身边也不吃亏,不需要防备。
姐姐的意思,是要自己做这种笨人,可是这种舍己为人的傻事可千万做不得。尤其是,万一碰见那种救了人家一命,却反咬一口,岂不白白惹来一身的******如说长贵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一身的骚。
他嘿嘿笑了笑,似乎“白眼狼”这个不太好的词,说的就是他本人。
话说回来,薛绍奚可蠢透了。
“姐姐,我都懂了,薛家哥哥是个好人,他拿我们家的银子办事,而且还挺卖力的。往后我做事之前,会掂量着自己的本事,大黑熊肯定不惹了。”
卫小歌长叹一口气,就这么着吧,也算是有点进步。
说多了,他也未必明白。
“其他的我暂时不说,咱们先记住这两个办法。第一,退一步海阔天空。第二,易地而处。少结仇,多交朋友,才是真正的保命之道。”
长贵松了一口气,姐姐竟然没教训他,卖身契和雪莲精的事,竟然轻轻放过了。
他笑嘻嘻说道:“这次是真懂了,多交朋友肯定有好处。穆大哥瞧着像是惹了大麻烦,可是却因为交了万大人这个朋友,被人追杀都有人护着。”
卫小歌晒然,心想这个说法倒也算是恰当。
君子可欺其方,固然会经常被人坑,同时也会被朋友救。
总体来说,做真君子比做小人还是占便宜。君子极少会被人坑到底,谁下得了手啊,会内疚的。
至于要致穆乘风于死命的玉妃明明穆乘风余情未了,对她死心塌地的,竟然起了如此歹毒的心思。可真让人想不透,玉妃就不怕半夜被鬼敲门吗?
“我们回去吧!”卫小歌抱起长富,轻轻拍了拍长贵的后背。
熊肉炖了许久,香味四溢。
一顿饭很丰盛,油水很足,因为吃的人太多,碗不够,还拿木头临时又削了几个。
卫小歌笑眯眯地说道:“各位佛光寺的还俗僧友们,这顿饭吃了,你们该去哪里去哪里,临走带上两个熊腿,往日的恩怨,就此了断。不过,我劝你们,这和尚还是别做了。”
众人齐齐摇头,“肯定不当和尚了。”
段添财等人心情大好,右手虽然仍旧使不上力,不过感觉与从前不同,估计还真能恢复。
都两个月没吃上一口像样的饭菜,今天能吃上白米饭,外带香喷喷的熊掌和野山芋,日子从来没这么美满过。
做和尚最大的坏处,就是多少年没能吃肉。至于好处嘛,能沾些佛气,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人上人。
可是,这辈子都还没顾上呢!
知微默默地吃了一小碗饭便打住了,饭很粗糙,熊肉又硬又油腻,山芋简直苦涩得难以入口。
他磕磕绊绊了许久,才说道:“各位,可以去,宝梁国,做道士。”
宝梁国的道观极多,添几个道士绝对不成问题,这几人都有修为在身,腿脚看着灵活得很。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不以为然。
刚出牢笼就进虎窝,脑壳又没坏。和尚不做去做道士,不都是一回事吗。如今手脚健全,在山里当个猎户,不知道多快活。
有个三十来岁的矮瘦汉子,叫做毛丘,见知微穿得十分体面,道冠簪子上吊着的几个青色珠子扯下来,都可以换不少银两,心中顿时很犹豫。
毛丘心想,乌金国的户籍十分严格,叛逃的僧人,还不知道是个什么罪,往后只能在山上躲一辈子,还真不如去做宝梁国做道士。
“敢问道长是哪家道观的,能否引见一下。
知微却说,“不成。”
知微心想,天昊宫是宝梁国的第一大道观,闲杂人等哪里能进,其他普通的道观,说不定缺几个有修为,去种田或者看守大门。
众人茫然,你拿我们开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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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见过,可没见过这么能折腾的熊孩子。
长富这小娃娃,娘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还来不及教些乱七八糟的,平时由大伯娘和姐姐照顾,反而十分敦厚。
卫小歌暗叹,幸亏那位丫鬟娘死得早,不然长富迟早是个小长贵。
琢磨了良久,她面带一丝神秘说道:“长贵,你若想打破‘孤星入命’的宿命,我有不少办法,你要不要听?”
长贵眼睛一亮,“真的?姐姐你赶紧说。”
这个切入点倒是不错,卫小歌心中好笑,脸上却是一本正经。
“第一个办法,叫做退一步海阔天空。很简单,就是不要随意伤人。你想想,如果你将人逼上绝路,成了生死仇敌,人家奈何不了你,却会找长富的晦气。”
长贵点点头,“嗯,我光想着先下手为强,可是万一事情败露叫人给逃了,回头要害长富,那可不行。”
卫小歌拍了拍长贵没受伤的那边肩膀,呵呵一笑,“心胸开阔,得饶人处且饶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样才不会很多人跑来害长富。”
她说罢却又点小小的心虚,自己的心胸也不见得多开阔,动不动发火呢。
这点暂时不提,反正这会儿是来教导长贵的。随即她又有点犯愁,作为一个有些随心所欲的人,往后竟然还得小心翼翼的以身作则,还真是很痛苦。
长贵想了想,觉得姐姐说的似乎也在理,“嗯,我明白了,得看事情的大小。大事不放过,小事就算了。”
卫小歌笑道:“可不是这样,比如说有人偷了你几两银子,你砍了对方的手,是不是过份了点。平白无故,就结了个大仇。”
长贵若有所思。
姐姐和娘说的,竟然完全不同。
娘常说,如果有人对自己不利,先不要打草惊蛇,假意交好,然后等待时机,打蛇就要打死,让人家永不能翻身。
而姐姐却说,有人对自己不利,小事压根不管,大事也当个小事处理。
到底那样对呢?
长贵带着些疑惑说道:“如果有人砍我的手怎么办?”
卫小歌道:“无缘无故,谁会来砍你的手,除非你干了什么坏事。如果是那种毫无理由就要剁人手脚的恶棍,你也不用客气了。”
长贵笑着点头,这还差不多。
长富的耳朵被捂了许久,只能断断续续地听到哥哥姐姐说话,有点不耐烦,身子扭来扭去,举起胳膊一个劲拨着卫小歌的手。
卫小歌笑着松开双手。
这会儿的话题,并不涉及到身世隐秘。
她语重心长,又对长贵说道:“第二个办法,叫做易地而处。凡事站在地方的位置去想。如果你在薛家哥哥的家里当帮工,薛家的调皮孩子惹了熊,你们两人被熊追着跑,你会怎么做?”
这个问题可太好回答了,长贵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是赶紧逃命。”
“那就是了,薛绍奚可没逃跑,你现在明白了,你欠了薛家哥哥一条命呢!”
长贵明白姐姐的话,不过却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才意会过来,姓薛的就是个笨蛋,跟穆大哥差不多。
这种人,放在身边也不吃亏,不需要防备。
姐姐的意思,是要自己做这种笨人,可是这种舍己为人的傻事可千万做不得。尤其是,万一碰见那种救了人家一命,却反咬一口,岂不白白惹来一身的******如说长贵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一身的骚。
他嘿嘿笑了笑,似乎“白眼狼”这个不太好的词,说的就是他本人。
话说回来,薛绍奚可蠢透了。
“姐姐,我都懂了,薛家哥哥是个好人,他拿我们家的银子办事,而且还挺卖力的。往后我做事之前,会掂量着自己的本事,大黑熊肯定不惹了。”
卫小歌长叹一口气,就这么着吧,也算是有点进步。
说多了,他也未必明白。
“其他的我暂时不说,咱们先记住这两个办法。第一,退一步海阔天空。第二,易地而处。少结仇,多交朋友,才是真正的保命之道。”
长贵松了一口气,姐姐竟然没教训他,卖身契和雪莲精的事,竟然轻轻放过了。
他笑嘻嘻说道:“这次是真懂了,多交朋友肯定有好处。穆大哥瞧着像是惹了大麻烦,可是却因为交了万大人这个朋友,被人追杀都有人护着。”
卫小歌晒然,心想这个说法倒也算是恰当。
君子可欺其方,固然会经常被人坑,同时也会被朋友救。
总体来说,做真君子比做小人还是占便宜。君子极少会被人坑到底,谁下得了手啊,会内疚的。
至于要致穆乘风于死命的玉妃明明穆乘风余情未了,对她死心塌地的,竟然起了如此歹毒的心思。可真让人想不透,玉妃就不怕半夜被鬼敲门吗?
“我们回去吧!”卫小歌抱起长富,轻轻拍了拍长贵的后背。
熊肉炖了许久,香味四溢。
一顿饭很丰盛,油水很足,因为吃的人太多,碗不够,还拿木头临时又削了几个。
卫小歌笑眯眯地说道:“各位佛光寺的还俗僧友们,这顿饭吃了,你们该去哪里去哪里,临走带上两个熊腿,往日的恩怨,就此了断。不过,我劝你们,这和尚还是别做了。”
众人齐齐摇头,“肯定不当和尚了。”
段添财等人心情大好,右手虽然仍旧使不上力,不过感觉与从前不同,估计还真能恢复。
都两个月没吃上一口像样的饭菜,今天能吃上白米饭,外带香喷喷的熊掌和野山芋,日子从来没这么美满过。
做和尚最大的坏处,就是多少年没能吃肉。至于好处嘛,能沾些佛气,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人上人。
可是,这辈子都还没顾上呢!
知微默默地吃了一小碗饭便打住了,饭很粗糙,熊肉又硬又油腻,山芋简直苦涩得难以入口。
他磕磕绊绊了许久,才说道:“各位,可以去,宝梁国,做道士。”
宝梁国的道观极多,添几个道士绝对不成问题,这几人都有修为在身,腿脚看着灵活得很。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不以为然。
刚出牢笼就进虎窝,脑壳又没坏。和尚不做去做道士,不都是一回事吗。如今手脚健全,在山里当个猎户,不知道多快活。
有个三十来岁的矮瘦汉子,叫做毛丘,见知微穿得十分体面,道冠簪子上吊着的几个青色珠子扯下来,都可以换不少银两,心中顿时很犹豫。
毛丘心想,乌金国的户籍十分严格,叛逃的僧人,还不知道是个什么罪,往后只能在山上躲一辈子,还真不如去做宝梁国做道士。
“敢问道长是哪家道观的,能否引见一下。
知微却说,“不成。”
知微心想,天昊宫是宝梁国的第一大道观,闲杂人等哪里能进,其他普通的道观,说不定缺几个有修为,去种田或者看守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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