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回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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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时被赐婚的,还有北陈国唯一的一个异姓王,忠义王张顺家的小王爷张诚,张诚在“京城四公子”里行四,自小与陈霆、陈昂一同长大,是陈霆除了纯王最信任的一个人,现在任禁军统领。
张诚迎娶的是掌控天下兵权的大将军,赤国公丁坚的嫡长女丁宝华。
据说,当初新皇同时赐婚纯王和小王爷,先让纯王做选择,纯王却不顾兄弟之情选择了张诚属意多年的墨梨。好在知道张诚喜欢墨梨的人并不多,那时候自由恋爱容易被人诟病,所以没有人会大肆张扬,而张诚又向来唯陈霆的话马首是瞻,兼习惯性对陈昂无底线退让,所以整个赐婚事件并无什么波澜,两对新人顺顺当当成了婚。
可见,果然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两桩赐婚不过都是安抚拉拢,至于日后如何,估计还要看新皇的需要,和两个位高权重的旧臣的表现。
虽然政治联姻于皇亲贵族的儿女是必然的结局,但墨梨和丁宝华则是其中最惨的炮灰。
自古红颜多薄命。
唉......
再说回到隆国公府,墨争,也就是墨梨的父亲,是第三代隆国公,兼任从三品的盐运使,有权有势又有钱,这样的公子哥儿,当初却死杠上了自家管家的女儿,也就是墨梨的母亲林悯。
公府的管家对于小门小户来说,虽然也算是家大业大了,但怎么说也就是个高级家奴,未来的国公爷娶家奴的女儿为正妻在当时的人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更是离经叛道的事。
但在墨争的各种软磨硬泡外加寻死觅活下,又眼看着墨争一日大过一日(男子二十五岁在古代还未成婚已经算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了),为了香火传承着想,老隆国公和夫人实在没能抗住,只得同意了,当时墨争和林悯成亲可谓是轰动一时,一点儿都不亚于墨梨在御赐成婚之日自缢未遂。
墨争和林悯成婚后却一直未有所出,三年后在老隆国公和夫人的压力下,墨争抬了原先的通房丫头平儿为妾,就是现在的平姨娘。
古时妇人无子是会被休的,是为“七出之条(注1)”之首,林悯碍于自己的肚子不争气,所以即使心下再是不喜,也没有敢阻拦。
可奇就奇在,墨争刚抬了平姨娘,林悯就有了喜,生下了长子墨玉,自此隆国公府阖家上下都当平姨娘是福星,就连林悯都对平姨娘另眼相看,再加上平姨娘不争不抢的柔顺性子,一向泼辣的林悯也对她宽待了三分。
次年,平姨娘又为墨争添了一子,就是墨梨的二哥,墨允。
又隔一年,墨梨便出生了。
墨争一下子添了两子一女,总算是打破了墨家祖上三代一脉单传的魔咒,全家上下喜气洋洋,兴旺之势一发不可收,着实锦绣繁华了几年。
而墨梨又是隆国公府四代里唯一的一个女孩儿,又生得粉团儿一般若人爱,一生下来就成了墨争、林悯两口子的掌上明珠,老隆国公夫妇更是拿墨梨当成了心尖肉,恨不能天天守在身边看着,一刻都不能离,阖府上下对墨梨那真是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不知道怎么疼好了。
但或许墨梨天生福薄,消受不起这许多的福分,自两岁起便现体弱多病之势,为着保下墨梨,便听从了红叶庵庵主问情的建议,改了之前的名字,取一贱名直接作为正名。
因着林悯怀墨梨的时候特别爱吃梨子,便想拿“梨”字作名。
旧时,人们常常为了使孩子好养活,健康顺利地长大,而给孩子取个贱名,多数是借用身边的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之类的名字来唤自家小孩子,比如:“狗蛋”、“牛娃”之类,但若是拿来作正名,还是应选个略雅正些的。
梨是北方最为常见廉价的水果之一,很多农家都会在自家院子里种上一两棵梨树,春可赏花,夏可遮荫,秋可品果,虽然常见廉价,却也非常实用。
而春杏、小桃、阿梨也是乡间女儿最为常见的名字,不仅接地气,也颇有清新可爱之意。
梨花洁白素雅,于百花争艳,姹紫嫣红之时,以一袭素色独显温婉娴静、不争不抢的气质。
“梨”字雅俗共赏,又是母亲怀胎之时最爱之物,更寄托着父母亲人对上天的祈愿,对孩子的深情,“莫离!莫离!”,时光还长,相聚太短,愿你不要早早离去,让我们有时间好好爱你。
所以,墨梨这个名字便定了下来。
......
走过一堵堵红墙,穿过一重重院落,墨梨终于来到了墨争和林悯的住所墨林轩。
林悯直接把墨梨拉进了房里,把一应的丫鬟婆子都留在了院子里,连茫茫墨梨都没能带进去,墨梨心里有点小慌乱。
一进房里,林悯就再也忍不住了,拉住墨梨的手泪如泉涌,“阿梨,我可怜的阿梨,你受苦了。”
墨梨最见不得人哭了,尤其是那种情真意切的。
墨梨拿出手帕为林悯细细擦着泪,甜甜地笑着,娇滴滴地说道:“娘,我没有受苦,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说着便亲亲热热地挽了林悯在桌边坐了下来。
“是,是,我的阿梨长大了。”林悯说着嘴一瘪,泪又流了下来,喃喃地重复着:“长大了,长大了。”
“娘,别哭了,哭多了,眼睛就不漂亮了。”墨梨一边帮林悯擦着泪,一边软语哄着。
林悯吸了吸鼻子,拉着墨梨看看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头又摸摸脸,眼角还带着泪,脸却笑得像朵花儿。
“我的阿梨,越来越漂亮了,穿红色好看。小女孩儿还是应该多穿些艳色,要不然将来想穿都穿不了了。就像你娘我,最喜欢红色,可是到了这把年纪,给我穿都不好意思穿出去了。”
“娘你想穿就穿啊,我娘永远十八岁,穿什么都好看。下次,我陪娘一起去做新衣裳,就选红色的面料。”墨梨摇着林悯的手说道。
林悯却又笑又哭起来,“我的阿梨居然会撒娇了,我的阿梨居然会撒娇了。你不知道,你小时候,我和你爹多希望你可以像别人家的女儿那样跟我们撒撒娇,哪怕是撒泼打滚儿也好。可是,你个小正经,偏生从小就是个小大人儿的样子。”
林悯说着,伸手勾了一下墨梨的鼻子。
“现在也不晚啊,难道娘嫌弃我这么大还跟你撒娇吗?”墨梨将头倚在了林悯的肩头,娇声娇气地说道。
林悯紧紧搂了墨梨急急地说道:“怎么能,怎么能。女儿无论多大年纪,在妈妈面前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儿。我的阿梨,永远都可以跟娘和爹爹撒娇。就是可惜,可惜你现在却不能时时在我们身边了。”林悯说着,又忍不住落下泪来。
墨梨又忙帮林悯擦泪,“娘,我们都住在唐城,我可以常常回来看你呀。你别再哭了,再哭我的帕子都湿透了。”
“好,就常常回来看娘。那纯王要是敢阻拦,你告诉娘,娘去跟他理论。”林悯并没有像那个年代其他的母亲那样,说什么嫁到了夫家就是人家的人了,要好好地相夫教子,千万不要有事没事往娘家跑,让人看着不好之类的话。
“娘,你放心,他不敢怎么样,你女儿,可以的。”墨梨扬了扬下巴故意得瑟地说道。
林悯终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豪放地拍了一下墨梨的肩膀说道:“我就知道,我的阿梨可以的。不愧是我的女儿!”
墨梨也豪放地拍了一下林悯说道:“那必须的!不看我娘是谁!”
说完,两人都放声大笑起来。
那一晚的开怀大笑,多年以后,墨梨想起来,依然很怀念。
而同时被赐婚的,还有北陈国唯一的一个异姓王,忠义王张顺家的小王爷张诚,张诚在“京城四公子”里行四,自小与陈霆、陈昂一同长大,是陈霆除了纯王最信任的一个人,现在任禁军统领。
张诚迎娶的是掌控天下兵权的大将军,赤国公丁坚的嫡长女丁宝华。
据说,当初新皇同时赐婚纯王和小王爷,先让纯王做选择,纯王却不顾兄弟之情选择了张诚属意多年的墨梨。好在知道张诚喜欢墨梨的人并不多,那时候自由恋爱容易被人诟病,所以没有人会大肆张扬,而张诚又向来唯陈霆的话马首是瞻,兼习惯性对陈昂无底线退让,所以整个赐婚事件并无什么波澜,两对新人顺顺当当成了婚。
可见,果然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两桩赐婚不过都是安抚拉拢,至于日后如何,估计还要看新皇的需要,和两个位高权重的旧臣的表现。
虽然政治联姻于皇亲贵族的儿女是必然的结局,但墨梨和丁宝华则是其中最惨的炮灰。
自古红颜多薄命。
唉......
再说回到隆国公府,墨争,也就是墨梨的父亲,是第三代隆国公,兼任从三品的盐运使,有权有势又有钱,这样的公子哥儿,当初却死杠上了自家管家的女儿,也就是墨梨的母亲林悯。
公府的管家对于小门小户来说,虽然也算是家大业大了,但怎么说也就是个高级家奴,未来的国公爷娶家奴的女儿为正妻在当时的人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更是离经叛道的事。
但在墨争的各种软磨硬泡外加寻死觅活下,又眼看着墨争一日大过一日(男子二十五岁在古代还未成婚已经算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了),为了香火传承着想,老隆国公和夫人实在没能抗住,只得同意了,当时墨争和林悯成亲可谓是轰动一时,一点儿都不亚于墨梨在御赐成婚之日自缢未遂。
墨争和林悯成婚后却一直未有所出,三年后在老隆国公和夫人的压力下,墨争抬了原先的通房丫头平儿为妾,就是现在的平姨娘。
古时妇人无子是会被休的,是为“七出之条(注1)”之首,林悯碍于自己的肚子不争气,所以即使心下再是不喜,也没有敢阻拦。
可奇就奇在,墨争刚抬了平姨娘,林悯就有了喜,生下了长子墨玉,自此隆国公府阖家上下都当平姨娘是福星,就连林悯都对平姨娘另眼相看,再加上平姨娘不争不抢的柔顺性子,一向泼辣的林悯也对她宽待了三分。
次年,平姨娘又为墨争添了一子,就是墨梨的二哥,墨允。
又隔一年,墨梨便出生了。
墨争一下子添了两子一女,总算是打破了墨家祖上三代一脉单传的魔咒,全家上下喜气洋洋,兴旺之势一发不可收,着实锦绣繁华了几年。
而墨梨又是隆国公府四代里唯一的一个女孩儿,又生得粉团儿一般若人爱,一生下来就成了墨争、林悯两口子的掌上明珠,老隆国公夫妇更是拿墨梨当成了心尖肉,恨不能天天守在身边看着,一刻都不能离,阖府上下对墨梨那真是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不知道怎么疼好了。
但或许墨梨天生福薄,消受不起这许多的福分,自两岁起便现体弱多病之势,为着保下墨梨,便听从了红叶庵庵主问情的建议,改了之前的名字,取一贱名直接作为正名。
因着林悯怀墨梨的时候特别爱吃梨子,便想拿“梨”字作名。
旧时,人们常常为了使孩子好养活,健康顺利地长大,而给孩子取个贱名,多数是借用身边的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之类的名字来唤自家小孩子,比如:“狗蛋”、“牛娃”之类,但若是拿来作正名,还是应选个略雅正些的。
梨是北方最为常见廉价的水果之一,很多农家都会在自家院子里种上一两棵梨树,春可赏花,夏可遮荫,秋可品果,虽然常见廉价,却也非常实用。
而春杏、小桃、阿梨也是乡间女儿最为常见的名字,不仅接地气,也颇有清新可爱之意。
梨花洁白素雅,于百花争艳,姹紫嫣红之时,以一袭素色独显温婉娴静、不争不抢的气质。
“梨”字雅俗共赏,又是母亲怀胎之时最爱之物,更寄托着父母亲人对上天的祈愿,对孩子的深情,“莫离!莫离!”,时光还长,相聚太短,愿你不要早早离去,让我们有时间好好爱你。
所以,墨梨这个名字便定了下来。
......
走过一堵堵红墙,穿过一重重院落,墨梨终于来到了墨争和林悯的住所墨林轩。
林悯直接把墨梨拉进了房里,把一应的丫鬟婆子都留在了院子里,连茫茫墨梨都没能带进去,墨梨心里有点小慌乱。
一进房里,林悯就再也忍不住了,拉住墨梨的手泪如泉涌,“阿梨,我可怜的阿梨,你受苦了。”
墨梨最见不得人哭了,尤其是那种情真意切的。
墨梨拿出手帕为林悯细细擦着泪,甜甜地笑着,娇滴滴地说道:“娘,我没有受苦,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说着便亲亲热热地挽了林悯在桌边坐了下来。
“是,是,我的阿梨长大了。”林悯说着嘴一瘪,泪又流了下来,喃喃地重复着:“长大了,长大了。”
“娘,别哭了,哭多了,眼睛就不漂亮了。”墨梨一边帮林悯擦着泪,一边软语哄着。
林悯吸了吸鼻子,拉着墨梨看看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头又摸摸脸,眼角还带着泪,脸却笑得像朵花儿。
“我的阿梨,越来越漂亮了,穿红色好看。小女孩儿还是应该多穿些艳色,要不然将来想穿都穿不了了。就像你娘我,最喜欢红色,可是到了这把年纪,给我穿都不好意思穿出去了。”
“娘你想穿就穿啊,我娘永远十八岁,穿什么都好看。下次,我陪娘一起去做新衣裳,就选红色的面料。”墨梨摇着林悯的手说道。
林悯却又笑又哭起来,“我的阿梨居然会撒娇了,我的阿梨居然会撒娇了。你不知道,你小时候,我和你爹多希望你可以像别人家的女儿那样跟我们撒撒娇,哪怕是撒泼打滚儿也好。可是,你个小正经,偏生从小就是个小大人儿的样子。”
林悯说着,伸手勾了一下墨梨的鼻子。
“现在也不晚啊,难道娘嫌弃我这么大还跟你撒娇吗?”墨梨将头倚在了林悯的肩头,娇声娇气地说道。
林悯紧紧搂了墨梨急急地说道:“怎么能,怎么能。女儿无论多大年纪,在妈妈面前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儿。我的阿梨,永远都可以跟娘和爹爹撒娇。就是可惜,可惜你现在却不能时时在我们身边了。”林悯说着,又忍不住落下泪来。
墨梨又忙帮林悯擦泪,“娘,我们都住在唐城,我可以常常回来看你呀。你别再哭了,再哭我的帕子都湿透了。”
“好,就常常回来看娘。那纯王要是敢阻拦,你告诉娘,娘去跟他理论。”林悯并没有像那个年代其他的母亲那样,说什么嫁到了夫家就是人家的人了,要好好地相夫教子,千万不要有事没事往娘家跑,让人看着不好之类的话。
“娘,你放心,他不敢怎么样,你女儿,可以的。”墨梨扬了扬下巴故意得瑟地说道。
林悯终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豪放地拍了一下墨梨的肩膀说道:“我就知道,我的阿梨可以的。不愧是我的女儿!”
墨梨也豪放地拍了一下林悯说道:“那必须的!不看我娘是谁!”
说完,两人都放声大笑起来。
那一晚的开怀大笑,多年以后,墨梨想起来,依然很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