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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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墨站在那里,双手张开,一脸玩味地看着我。
这家伙今天穿的是衬衫,那么多扣子,我一个一个帮他解开,往下解腹肌开始若隐若现的,解到最后一个扣子,林子墨的八块腹肌完全暴露在眼前。
我赶紧捂住眼睛,又忍不住分开两根手指偷偷地看,不禁咽了咽口水。
“还没脱完呢。”林子墨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拉开我捂在眼睛上的手。
我紧紧地把眼睛闭上,林子墨笑了两声,“呵呵,我不逗你了,剩下我自己来。”
我把眼睛睁开,看着他,“那你怎么脱?”
林子墨让我帮他拉住袖子他把手抽出来,结果右手的袖子卡在包扎的地方脱不下来了。
“有剪刀吗?”
“没有。”
可是衣服上还有血渍,总不能这么穿着吧,我突然灵机一动,“等我一下。”
我到厨房拿着菜刀回来了,林子墨看到我,往后退了退,“你想干嘛?”
“我把线划开,这样就能撕开了。”
“不行!你万一失手了咋办!”
“相信我。”
最终在我精湛的刀功下,袖子的线缝被我划开,呲啦一声,袖子就被撕开了,我有些心疼这件高定衬衫,要知道这一件衣服顶的上我一个月工资了。
林子墨的身材是真的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让我想起之前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你永远不知道男生衬衫下的背有多宽。
“看够了吗?”林子墨突然凑过来,我往后退了两步,他又往前进了两步,我再往后退,他再往前进,最后我的背抵在墙上,林子墨把一只手抬起来按在我脸旁的墙上,死死地盯着我。
“那个,要我帮你刮腋毛吗?”我不知道脑袋是不是抽筋了,撇到了一眼林子墨的腋毛之后脱口而出,大脑完全不知情。
林子墨一脸黑线地看着我,缓缓地说:“你有毒吧。”
我一副乖巧的样子,眨巴眨巴眼看着他,活脱脱的一个智障。
林子墨把手拿开,“今晚你就在这睡吧,明天早上我还得穿衣服。”
“好的。”说完,我赶紧溜走。
晚上躺在床上,睡得模模糊糊地感觉有人把我搂在怀里,早上起来旁边还是空荡荡的。
我起来的时候林子墨已经在刷牙了,当然光着上身刷牙。
我赶紧过去,林子墨把手里的牙杯给我,刷了一会看了我一眼,我立马就懂他的意思,把杯子捧到他嘴边。
洗刷完,我在林子墨众多衣服中一眼就相中了那件粉色短袖。
林子墨照着镜子一脸嫌弃地说:“林芳菲,你的眼睛是广场舞大妈给你开的光吗?”
“挺好看的啊,显得多嫩啊。”
给林子墨喂完早饭,就出发就公司把这次事件处理一下。
路上有点堵,有辆车插到我前面,林子墨又开始喊,“你按喇叭啊。”
“我不喜欢按喇叭。”
林子墨一脸无奈地看着我,一副你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晚上回去,我正开车呢,林子墨来了句,“你搬到我那住吧,我手一时半会也好不了。”
我有些面露难色,“这不好吧。”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
“那我搬去你那。”
“这也不太好吧。”
“算了,我不为难你,那顿打就当是我自己找打。”
他又把张浩哲搬了出来,这是我爱情路上的污点,还害得林子墨被打,我心虚地说:“要不,你来我家,我家至少不那么冷清。”
林子墨爽快地答应了,“行,我先回去收拾东西。”
林子墨差不多把他半个家都搬来了,“那个烤箱你家没有,也拿去。”“还有那个枕头也拿着,睡起来舒服。”“这个摆件放你家应该挺好看的。”
我手里拿着枕头白了他一眼,“你咋不把你家都搬过去。”
林子墨的东西把我本来就不大的房子显得更拥挤了。
林子墨比在自己家里还随意,“林芳菲,给我倒水。”
我像伺候大爷一样伺候他,不过林子墨还是有点良心的,他嫌弃我做菜难吃,每次都是我把菜切好然后他来做。
因为受伤林子墨的活动取消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录歌和写歌。
其实林子墨写歌的天赋很棒,他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歌都是他自己写的,而我连五线谱都认不识。
林子墨大部分时间都在房间里写歌,他把吉他也拿来了。
林子墨没有活动,那我这个当助理的自然也是清闲了许多,有了时间来好好写小说。
我实在不忍心写那本的大结局,一拖再拖。
宋智来家里找我,一进门就看见林子墨出来倒水,她的嘴巴张得都快要能塞下鸡蛋了。
宋智把我拉到一边,“芳菲,你们这是同居了吗?”
“你想什么呢?他受伤了。”
“那我今天晚上还能在这睡吗?”宋智摇着我的胳膊用乞求的表情看着我。
我赏了她一个脑瓜崩,“当然可以,这是我家。”
“那就好,我有事要跟你好好聊聊。”
“聊啥子?”
宋智神秘兮兮地说:“等会酝酿好再跟你说。”
晚上还是林子墨做的菜,宋智吃的赞不绝口,林子墨看着一盘鸡翅都快被她吃完了,赶紧给我夹两个放在碗里。
宋智看到不满地说:“林子墨,你偏心。”
林子墨霸气地说:“芳菲是我的人,我当然偏心。”
停,为什么我是你的人,我是我自己的人。
“芳菲,有情况啊。”宋智暗戳戳了我一下,挑了挑眉。
“我是他的助理。”我赶紧把碗里的鸡翅夹给她,用吃的堵住她的嘴。
晚上躺在床上,宋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说:“方晨找我了。”
我有些吃惊地看着她,一时有些无话可说。
宋智继续说下去,“他找我复合,我考虑了两天,答应了。”
“什么!你是不是没有脑子啊?”我差点就要爆粗口了。
“我知道当初分手是因为觉得他不成熟,但毕竟曾经在一起的时候也那么相爱,这两年他也成熟了。”
曾经我跟宋智还有方晓墨我们三个高中的时候玩的特别好,那时我跟宋智是同桌,方晨就巴结我向我询问宋智的爱好,最后成功把我挤走成为宋智的同桌,每天死皮赖脸的缠着宋智教她学习,但到了毕业也没有表白,其实那时的宋智也是喜欢他的。
到了大学,我和宋智去了一所东北的学校,那里很冷经常零下一二十度,方晨是在大一圣诞节那天晚上,在宋智宿舍楼下,弹着吉他唱着往后余生,宋智心疼地握住他冻的通红的手,然后她们就在一起了。
那时候谈恋爱,不谈未来不谈过去,只谈现在,两个人离得很远,火车要坐上一天,可就算这样在一起的那三年她们半个月见一次面,这次宋智去找他,下次就该他来找宋智。
我那时就有预感她们不会一直在一起,毕竟女孩子在情感上要比男孩子早早地就成熟了,而方晨永远像个孩子一样。
分手是宋智提出来的,原因是宋智觉得他太幼稚了,一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充满不切实际的想法,她们开始频繁地争吵,最过分的一次方晨把宋智一个人丢在街上,大半夜的宋智哭着打电话给我,后来方晨又开始道歉想尽办法哄她,她说陪一个男孩长大太累了。
分手以后我跟方晨也很少联系了,偶尔联系一次他还是会问宋智最近怎么样了。
宋智看着我说:“感情不就是这样吗?有时明明知道痛可还是要扑上去,因为喜欢就是一股莫大的勇气。”
喜欢是一股莫大的勇气,所以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
“芳菲,等有一天你喜欢上一个人你就懂了。”
我握了握她的手,“嗯。”
林子墨站在那里,双手张开,一脸玩味地看着我。
这家伙今天穿的是衬衫,那么多扣子,我一个一个帮他解开,往下解腹肌开始若隐若现的,解到最后一个扣子,林子墨的八块腹肌完全暴露在眼前。
我赶紧捂住眼睛,又忍不住分开两根手指偷偷地看,不禁咽了咽口水。
“还没脱完呢。”林子墨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拉开我捂在眼睛上的手。
我紧紧地把眼睛闭上,林子墨笑了两声,“呵呵,我不逗你了,剩下我自己来。”
我把眼睛睁开,看着他,“那你怎么脱?”
林子墨让我帮他拉住袖子他把手抽出来,结果右手的袖子卡在包扎的地方脱不下来了。
“有剪刀吗?”
“没有。”
可是衣服上还有血渍,总不能这么穿着吧,我突然灵机一动,“等我一下。”
我到厨房拿着菜刀回来了,林子墨看到我,往后退了退,“你想干嘛?”
“我把线划开,这样就能撕开了。”
“不行!你万一失手了咋办!”
“相信我。”
最终在我精湛的刀功下,袖子的线缝被我划开,呲啦一声,袖子就被撕开了,我有些心疼这件高定衬衫,要知道这一件衣服顶的上我一个月工资了。
林子墨的身材是真的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让我想起之前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你永远不知道男生衬衫下的背有多宽。
“看够了吗?”林子墨突然凑过来,我往后退了两步,他又往前进了两步,我再往后退,他再往前进,最后我的背抵在墙上,林子墨把一只手抬起来按在我脸旁的墙上,死死地盯着我。
“那个,要我帮你刮腋毛吗?”我不知道脑袋是不是抽筋了,撇到了一眼林子墨的腋毛之后脱口而出,大脑完全不知情。
林子墨一脸黑线地看着我,缓缓地说:“你有毒吧。”
我一副乖巧的样子,眨巴眨巴眼看着他,活脱脱的一个智障。
林子墨把手拿开,“今晚你就在这睡吧,明天早上我还得穿衣服。”
“好的。”说完,我赶紧溜走。
晚上躺在床上,睡得模模糊糊地感觉有人把我搂在怀里,早上起来旁边还是空荡荡的。
我起来的时候林子墨已经在刷牙了,当然光着上身刷牙。
我赶紧过去,林子墨把手里的牙杯给我,刷了一会看了我一眼,我立马就懂他的意思,把杯子捧到他嘴边。
洗刷完,我在林子墨众多衣服中一眼就相中了那件粉色短袖。
林子墨照着镜子一脸嫌弃地说:“林芳菲,你的眼睛是广场舞大妈给你开的光吗?”
“挺好看的啊,显得多嫩啊。”
给林子墨喂完早饭,就出发就公司把这次事件处理一下。
路上有点堵,有辆车插到我前面,林子墨又开始喊,“你按喇叭啊。”
“我不喜欢按喇叭。”
林子墨一脸无奈地看着我,一副你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晚上回去,我正开车呢,林子墨来了句,“你搬到我那住吧,我手一时半会也好不了。”
我有些面露难色,“这不好吧。”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
“那我搬去你那。”
“这也不太好吧。”
“算了,我不为难你,那顿打就当是我自己找打。”
他又把张浩哲搬了出来,这是我爱情路上的污点,还害得林子墨被打,我心虚地说:“要不,你来我家,我家至少不那么冷清。”
林子墨爽快地答应了,“行,我先回去收拾东西。”
林子墨差不多把他半个家都搬来了,“那个烤箱你家没有,也拿去。”“还有那个枕头也拿着,睡起来舒服。”“这个摆件放你家应该挺好看的。”
我手里拿着枕头白了他一眼,“你咋不把你家都搬过去。”
林子墨的东西把我本来就不大的房子显得更拥挤了。
林子墨比在自己家里还随意,“林芳菲,给我倒水。”
我像伺候大爷一样伺候他,不过林子墨还是有点良心的,他嫌弃我做菜难吃,每次都是我把菜切好然后他来做。
因为受伤林子墨的活动取消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录歌和写歌。
其实林子墨写歌的天赋很棒,他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歌都是他自己写的,而我连五线谱都认不识。
林子墨大部分时间都在房间里写歌,他把吉他也拿来了。
林子墨没有活动,那我这个当助理的自然也是清闲了许多,有了时间来好好写小说。
我实在不忍心写那本的大结局,一拖再拖。
宋智来家里找我,一进门就看见林子墨出来倒水,她的嘴巴张得都快要能塞下鸡蛋了。
宋智把我拉到一边,“芳菲,你们这是同居了吗?”
“你想什么呢?他受伤了。”
“那我今天晚上还能在这睡吗?”宋智摇着我的胳膊用乞求的表情看着我。
我赏了她一个脑瓜崩,“当然可以,这是我家。”
“那就好,我有事要跟你好好聊聊。”
“聊啥子?”
宋智神秘兮兮地说:“等会酝酿好再跟你说。”
晚上还是林子墨做的菜,宋智吃的赞不绝口,林子墨看着一盘鸡翅都快被她吃完了,赶紧给我夹两个放在碗里。
宋智看到不满地说:“林子墨,你偏心。”
林子墨霸气地说:“芳菲是我的人,我当然偏心。”
停,为什么我是你的人,我是我自己的人。
“芳菲,有情况啊。”宋智暗戳戳了我一下,挑了挑眉。
“我是他的助理。”我赶紧把碗里的鸡翅夹给她,用吃的堵住她的嘴。
晚上躺在床上,宋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说:“方晨找我了。”
我有些吃惊地看着她,一时有些无话可说。
宋智继续说下去,“他找我复合,我考虑了两天,答应了。”
“什么!你是不是没有脑子啊?”我差点就要爆粗口了。
“我知道当初分手是因为觉得他不成熟,但毕竟曾经在一起的时候也那么相爱,这两年他也成熟了。”
曾经我跟宋智还有方晓墨我们三个高中的时候玩的特别好,那时我跟宋智是同桌,方晨就巴结我向我询问宋智的爱好,最后成功把我挤走成为宋智的同桌,每天死皮赖脸的缠着宋智教她学习,但到了毕业也没有表白,其实那时的宋智也是喜欢他的。
到了大学,我和宋智去了一所东北的学校,那里很冷经常零下一二十度,方晨是在大一圣诞节那天晚上,在宋智宿舍楼下,弹着吉他唱着往后余生,宋智心疼地握住他冻的通红的手,然后她们就在一起了。
那时候谈恋爱,不谈未来不谈过去,只谈现在,两个人离得很远,火车要坐上一天,可就算这样在一起的那三年她们半个月见一次面,这次宋智去找他,下次就该他来找宋智。
我那时就有预感她们不会一直在一起,毕竟女孩子在情感上要比男孩子早早地就成熟了,而方晨永远像个孩子一样。
分手是宋智提出来的,原因是宋智觉得他太幼稚了,一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充满不切实际的想法,她们开始频繁地争吵,最过分的一次方晨把宋智一个人丢在街上,大半夜的宋智哭着打电话给我,后来方晨又开始道歉想尽办法哄她,她说陪一个男孩长大太累了。
分手以后我跟方晨也很少联系了,偶尔联系一次他还是会问宋智最近怎么样了。
宋智看着我说:“感情不就是这样吗?有时明明知道痛可还是要扑上去,因为喜欢就是一股莫大的勇气。”
喜欢是一股莫大的勇气,所以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
“芳菲,等有一天你喜欢上一个人你就懂了。”
我握了握她的手,“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