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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你是流民?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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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林羡是被木桶倒地的响声吵醒。

    等她拿着油灯去后院,果然又瞧见那个小流浪汉。

    还是蹲在浴室旁。

    他手里端着的,正是沈三毛带回来喂狗、又因加了辣椒油被林羡拦下搁在前院井沿的半碗麻辣烫。

    即便察觉到林羡的靠近,小流浪汉依然只顾着狼吞虎咽。

    自家老遭贼,可不是值得高兴的事。

    哪怕对方年纪尚小,也不能因为是孩子就让主人家睁只眼闭只眼,况且,一个会翻墙、会打山鸡的孩子,怕也笨不到哪儿去。

    打了山鸡送到她家门口,自己却又翻墙进来吃狗食。

    林羡不会天真地以为她家狗食比山鸡美味。

    “昨天那只山鸡,你是不是往上面抹了腹泻草?”

    要不然,沈家人不会全拉肚子。

    小流浪汉没再吃东西,抬头望向她,林羡又道:“你不否认,我就当你承认了。”

    话落,小流浪汉猛地摇头。

    但过了一会儿,他又迟疑地点头。

    林羡看懂他的意思:“你是想告诉我,你本来没抹,是因为他们偷了你的鸡,你才悄悄去抹了腹泻草?”

    小流浪汉点头。

    随后,就像那晚,又把怀里的纸摸出来。

    这次他没再放去地上,而是巴巴地望着林羡,似乎想递给她。

    林羡对上孩子黑白分明的眼睛,心底的提防卸下了些,在距离他几步远的地方驻足,也把那张纸接了过来。

    折叠的纸展开,林羡才发现是卖身契。

    看籍贯,确实是南边来的。

    “你是流民?”

    小流浪汉只是点头。

    林羡终于意识到一点不对劲,目光从卖身契上移向小流浪汉:“你不会说话?”

    回答她的,依然是点头。

    林羡继续看卖身契。

    随即就发现,这是一张没写主家的卖身契。

    林羡又望向小流浪汉:“你叫长柱?”

    后者点点头。

    所以,要卖身的,确实是眼前这个小流浪汉。

    只不过——

    因为没人买他,这卖身契还没生效。

    “你家人呢?怎么没和你北上?”

    小流浪汉伸出手指,在地上涂涂划划,林羡看到他画的是‘土包’,“你家人都去世了?”

    小流浪汉点头,指指林羡手上的卖身契,又指指地上的土包。

    林羡大概猜到他要表达什么。

    这份卖身契,应该是他家中长辈离世前给他准备的,估计觉得孩子是哑巴,不会有大出息,与其在外居无定所,倒不如卖身为奴。

    这样一来,至少有个温饱。

    林羡想到流民迁徙的事,向小流氓询问:“其他南下的流民,是不是也快到这一带?”

    谁知,这次小流浪汉却摇头。

    他又画了个图。

    虽然有点像鬼画符,林羡还是结合实际看出大意。

    一些‘蝗虫’,一群‘百姓’,混在一块儿。

    然后,小流浪汉挪到旁边,又画了一个小小的‘百姓’,距离其他‘百姓’有点远。

    “你是想说,你比他们早出发?”

    小流浪汉立即点头。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古代人不会大规模迁徙。

    所以,发生蝗灾,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挽救损失,而不是收拾包袱就跑路。

    十来岁的孩子不用种地,自然走得毫无牵挂。

    林羡问他:“你是前日进的村?”

    得到肯定回答,林羡刚想问他晚上睡哪儿,眼角余光却瞥到浴室内,因着她带了油灯,才发现那个浴池里铺着一床被褥。

    “……”林羡又去瞧小流浪汉:“你这几天都睡在里面?”

    这跟现代流浪汉住烂尾楼一个道理。

    恐怕,前日白天,这孩子已在下塘村逛了一圈。

    最后才锁定还在盖房子的她家。

    一到晚上,带着被褥上门。

    又因为她家没成年男子,就算把他逮住,也不会往死里打。

    林羡把卖身契叠好归还回去:“在我家浴室装好之前,我不可以不赶你走,但也不会容你长住,包括这里的村民,一旦知道你的存在,肯定会驱赶你,所以,你最好尽快自己离开。”

    小流浪汉没接卖身契,只是又跪下给她磕头。

    林羡没打算买人。

    真要买,也会买个能干活的。

    一个半大小子,留在家里用处不大。

    换做在现代,她可以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再资助他上学;但在这个地方,她自己生活都难过,一开始就不给对方希望,好过将来揭不开锅再把人赶走。

    林羡把卖身契搁地上,没再继续待在后院。

    回到主屋,林羡刚躺回去,内侧的沈大毛就醒过来。

    小家伙隔着俩弟弟,很轻声地问:“是不是,那个贼又来我们家了?”

    林羡没瞒他,也把小流浪汉的来历告诉他:“是南边来的流民,家里已经没人,先让他在咱们家后院住几晚,回头他找到去处,便会自行离开。”

    “傍晚我去叫裴南,在河边有看到他。”

    沈大毛半张脸捂着被褥。

    被褥下,除了内衫,他还穿着一条小短裤。

    这是娘让吴奶奶给他们兄弟仨做的。

    没有偏袒,每个人两条。

    自打来到爷爷家,他已经很久没穿这种小裤子,从北地带来的那两条,不到半年,屁股位置就磨出两个大洞。

    但他一直没舍得扔掉。

    他不是二毛。

    二毛一向没羞没臊,光屁股都敢到处跑。

    三毛太小,还可以穿开裆裤。

    虽然金来宝也不穿小短裤,可他觉得自己就该穿一条,后来的娘不会针线活,他就想着,下次多攒了银子,让裴南他娘给他做两条。

    结果,他还没去找裴南他娘,后来的娘就把小裤子送到了他面前。

    这个小裤子穿在身上,比他以前的还舒服。

    “那个时候,他在树上摘山楂吃。”

    沈大毛又开口。

    那小贼让他想到自己从前。

    如果没后来的娘,他不会有脂膏涂脸涂手,也不会有新衣裳穿。

    而且,每天五更就得起床去拾柴。

    不可能像现在,想睡到什么时辰就什么时辰。

    “如果他明晚再来家里,可不可以给他两块地瓜吃?”

    孩子的善意,林羡没理由扼杀,“明天晚饭我多蒸几个芋头,到时候,你放去后院,他来了,看到自然就会明白。”

    “嗯。”沈大毛点头。

    ————

    PS:长柱只是个普通孤儿,没特殊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