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百人团之一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老板第一个鼓起勇气,推开压在身上的猪肉朝金乐小心走过来,毕竟这是他的铺子,他可不想让铺子给毁了。

    “金金金金金少爷。”

    他开口牙齿都在打架。

    “嗯。”

    金乐没有回头,看着大块朵颐,一口能吞下两三颗心脏,稍微咀嚼两下立刻吞下去的巨熊,知道它饿坏了,整整一周就吃了几个不合胃口的馒头。

    “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普通人看见熊很难不怕,本能里的东西,改不了的,金乐的巨熊是卡灵,是在红雾里封印的诡异,比正常的熊看着更吓人,身躯更加巨大,面目更加狰狞。

    “熊啊,刚才跟你说了。”

    “我看这是怪物吧?”

    “也算是怪物。”

    老板口中的怪物,指的就是游荡在红雾中的诡异,在坊间有各种恐怖的传说。

    见到金乐的淡定状态,老板躲在他身后,稍稍不太害怕了。

    “少爷。这是您在城里学到的本事?”

    街上都知道金乐考进了城里的卡牌学校,肉铺老板这样有身份的人,没准还送过礼。

    “没错。”

    “它不会吃人吧?”

    金乐回头,看见老板萎缩在自己身后,一脸煞白,配合他魁梧肥硕的身躯,颇有几分滑稽。

    “你是个屠户,平时没少杀生,你还怕这个?”

    “不一样,不一样,那些牲口可没这么吓人。也没您养这怪物这么大,这看着怎么都有两千斤啊!”

    普通的猪牛羊确实不可能长到三米长。

    巨熊体型巨大,胃口也大,没想到三十斤下水很快就吃完了。还没吃饱,一边舔舐着盆地的血水,一边反馈给金乐饥饿的情绪。

    “老板,再来一盆。”

    老板没动,而是朝另一边的学徒们喊着:“给金少爷再上一盆。”

    学徒们也没动,不敢动。

    这时候巨熊舔完了血水,开始躁动,盯上了一旁挂着的半扇牛。

    “回来!”

    金乐冷喝一声,要是吃了那半扇牛,他就得吃霸王餐了。用精神约束巨熊,感觉遭到了强烈的抵抗,巨熊的食欲在对抗金乐的控制,巨熊是b级卡灵,金乐才是d级水平,顿时感觉到吃力。

    老板见状怕了,他怕巨熊胡来,毁了他的铺子。

    大喊着:“还不上!”

    学徒们这次战战兢兢拉过一盆下水推过来,远远的又跑开了。

    金乐指挥巨熊走向那盆下水,这才安抚住了巨熊的情绪。

    眼看着下一盆又要吃完。

    金乐提前订货:“老板,快快,再上!”

    老板此时也有点着急,索性亲自动手了,连踢带打的指挥几个学徒动起来,拉过一个空盆,将一堆堆下水中最不值钱的心肝肺挑出来。

    接连不断,一连送过来三盆,逐一被巨熊吃光。

    金乐不由肉痛,一盆150个铜板,都吃了5盆了,再吃下去,一顿饭能吃他一个银元,要知道他姐姐在茶馆打工,一天都挣不到这么多钱。

    狗熊吃完第五盆之后,依旧没吃饱的样子,在肉铺中晃荡着,突然盯上了靠墙摆放的几只木桶。

    金乐看到其中盛放着血。

    “老板,这血贵不贵?”

    “这个便宜,一斤算你一个铜板。”

    血比下水还便宜,金乐立马道:“这几桶血我要了。”

    放心指挥巨熊过去吸血,它直接就把头扎进了血桶,一连喝光了两桶血后,终于露出了吃饱的样子,坐在地上开始舔舐爪子,舔一口爪子,爪子在脸上抹一下,这算洗脸了。

    金乐终于松了口气,回头一看,门口围了一大堆人。

    他之所以要进铺子,就是不想太显眼,没想到动静还是大了点。估计今天过后,金家少爷养怪物的传闻就会传遍街头巷尾。

    “老板算账。”

    金乐喊了一声。

    老板立刻就报出了数字:“150斤下水,20斤羊血,您给700个铜钱吧。”

    老板在刚才的基础上,又给打了个折上折。

    金乐掏出一块银元:“凑个整。我还有条狗。”

    反正到这了,不能厚此薄彼,收回巨熊把狗子召唤出来,让老板又上了两盆下水。

    早在卡牌时代之前,人类社会中的宠物就灭绝了,狗灭绝的比猫更早。所以老板和工人们也不认识狗子,人类唯一能见到,除了养殖的牲口,或许只有人类真想让其灭绝的老鼠。

    想到老鼠,金乐想到在红雾中封印的那只,虽然弱了点,该喂也得喂。于是把老鼠也放了出来。

    不过狗子的外形没有巨熊那么可怕,加上又出了一个人人都见过的老鼠,虽然大的有点离谱,可见过的,就不会太害怕,他们更多的开始好奇围观。

    ……

    此时有两个人正朝肉铺走来,一个穿着治安官制服,另一个身材微胖。

    治安官指着远处人群围拢的商铺说道:“就是那了。街上最大的肉铺。”

    “肉铺生意这么好?”

    “他家不但卖肉,更多的还是卖下水,更实惠,买的人更多,您瞧这好些人。”

    “靠卖肉,就能进入百人团?”

    “他家做这行几代人了,各种下水,除了自家宰杀之外,大多下水是从城里运出来的。他家跟城里的牧业公司有关系,他两个儿子都在城里的牧氏公司打工,负责屠宰牲口,用不到的各种动物内脏都会带回来。这些下水城里人看不上,所以便宜。他家可不光在这两条街上卖,一船船的送到城外其他地方。”

    “懂了。这算包销了外城的下水来源,那确实够格。”

    说着走到了肉铺外。

    治安官喊了一声:“老胡。今儿啥日子,生意这么好!”

    系着皮裙的一个男人很快走出来:“黄队啊。也来买肉?”

    治安官摆手:“带个朋友来拜会一下胡老板。”

    “介绍一下。这位是东门镇粮米会长黄家的少爷。”

    胡屠户立刻朝着黄少爷抱拳:“失敬,失敬!”

    治安官又道:“这位是两条街最大的肉铺东家,胡老板。他家在第二街最东边,可以说是百人团第一人了。”

    胡屠户连忙谦虚:“可不敢这么说。末席,末席。”

    黄少爷道:“胡老板谦虚了。在下在百味楼订了一桌,请胡老板赏个脸。”

    胡屠户连连拱手:“黄少爷相请,不敢推辞。只是店里还有个客人,一时走不开。要不您稍待,在下过会就到。”

    胡屠户主要卖下水,下水比肉便宜,但他比所有肉铺赚的都多。知道这黄少爷家是做粮食买卖的,粮食比下水更便宜,但肯定比下水挣的更多。东门镇黄家,一般人可以不知道,做生意的很难不知道。

    所以胡屠户真不敢怠慢。

    治安官诧异:“嘿,什么样的大买主,还得你胡老板亲自伺候啊。不是有徒弟在吗?”

    说着朝里张望了一下,看到里面的人,立刻叫了一声:“是金少爷啊!”

    金乐听见有人叫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是黄强在人群后朝他挥手。

    再一看,黄强旁边还站着黄元和肉铺老板。

    见狗子正专心吃着盆里的下水,硕鼠更是直接趴在盆里啃食,一时半会吃不完,便走出肉铺打个招呼。

    人群见他出来,竟然主动让出了一条路,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敬畏甚至害怕。

    金乐不由暗叹,这正是他躲进肉铺喂熊的原因。假如他还生活在地球上,知道隔壁有人每天用血食养着一头猛兽,别说熊了,哪怕是一头狼,他也会觉得那是一个狠人,遇见的时候不可能以平常眼光看待。

    “黄哥。你俩咋来了?”

    黄强道:“带黄少爷来拜会一下胡老板。”

    “买肉?”

    金乐纳闷,黄元怎么有兴趣拜会一个屠户。

    黄强解释道:“少爷有所不知,胡老板加入百人团了。”

    金乐还真不知道,百人团里的人,他就知道几个老面孔,开酒楼的常百味,茶馆的李香茗,开银行的江大户等等。

    “卖肉这么挣钱吗?”

    百人团只看交税多少,早都形成传统,基本上谁挣得多谁才会交的多。交的多就能获得权力,反过来挣得更多。所以街上的有钱人变得越来越有钱,因为他们不但有钱,还有权力保护他们的钱,帮助他们的钱赚更多的钱。

    这个设计起初或许是无意为之,只是为了筹钱,可金老太爷死后,这一套东西保留了下来。慢慢的反而显得有点巧妙,因为最有钱的那批人得到权力之后,就会想办法保住权力,保住权力的办法是交足够的税,因此遏制了百人团逃税漏税的动机,当然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每家至少都会缴足能确保他们权力的份额。最上面那批人还可以控制一下,中下游的,甚至出现过相互指责对方多报税的情形。

    这套巧妙的设计,保证了街区最有钱的阶层缴纳税款的积极性,保证了街区运转需要的资金。

    “可不就这么挣钱吗!胡老板去年可是上升三十多个名次。”

    果然是越排在后面,地位最危险的那批人交税最踊跃。

    胡屠户连忙客气:“都是托街坊们的福。”

    说完连连朝围观的客人拱手。

    “乐哥。你也是街上的,跟我一块去吧。”

    黄元等别人客套完,邀请金乐。

    “我就不去了。”

    黄强轻轻拍了拍金乐的肩膀:“少爷,你也长大了,该跟街上的老人走动走动了。”

    他的声音不大,几乎贴着金乐的耳边说话,暗示的意思很明显。

    “你才是金家唯一的男人,以后办事,总不能老让你姐姐出面吧。”

    金乐心动了:“那成,我就陪你们坐坐。”

    “打起来了。”

    “打起来了!”

    此时看热闹的客人们突然激动起来,金乐连忙往肉铺里走去。原来是狗子吃完了自己那盆下水,看上了老鼠那盆,抢食撕咬起来了。金乐走进去制止的时候,狗子已经咬住了老鼠的后脖颈,一用力就能折断老鼠的颈椎。

    金乐直接将两个家伙全都收了回去。

    接着转头就走:“走走,吃饭去。喂狗喂得,我都饿了。”

    说完这句话,顿时觉得好像不好听。

    来到百味楼,名义是请胡家肉铺掌柜,但可不止他一个百人团的人,百味楼的老板常百味作陪。

    相互寒暄之后,黄元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请教了一个问题:“在下家住东门,久闻南门街区大名。来了这里之后,才知道街区主事的是各位前辈。颇为敬仰,不知道这百人团有何来历?为何名声不显。”

    金乐立刻明白了黄元的意图,他是来打听百人团情况的,虽然之前金乐跟他说了一下,可金乐了解的都很有限。打听百人团的情况,没有比直接向百人团成员打听来的准确的。

    胡屠户接口道:“这事问常老板就问对了,街上的事儿,没他不知道的。”

    常百味年过五旬,家里开酒楼,他本人却不胖,又瘦又高。

    相比胡屠户,常百味是百人团的老资格。

    但常百味也很谦虚:“不敢,不敢。不过多听了一些道听途说罢了。”

    黄元道:“还请常老板不吝赐教。”

    常百味道:“既然大家感兴趣,那我就说说。百人团名声不显,是因为大家都是生意人,平时不开堂会,都各忙各的,没几个人好出风头。”

    黄元又问:“晚辈还有一个疑惑,南门镇不比东门、西门小,为何没有一个镇长?”

    常百味突然意味深长的看了金乐一眼,眼神复杂的看了一眼胡屠户,胡屠户露出一副迷惑之色。

    黄元立刻解释:“我就是好奇,这事跟金家没关系。乐哥是我临时拉过来的。”

    金乐立马琢磨过味了,似乎自己今天的出现有点敏感。常百味这老狐狸大概把金乐跟金乐老爸当成同一类人了,当年金乐老爸在街上跳的很欢,其中最想做的,就是重新选出一个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