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仙家无情仙路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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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书房中传来太监对元昊天飞舟行踪的禀报。
皇后突然疑惑的问道:“假如那个李公子真的就是拥有一件宝器,依靠宝器神秘莫测威能吞噬了萌萌的攻击,我们岂不是浪费了天大机缘?还把机缘拱手送给了元昊天?陛下应该有过这种猜想才是。”
夏苍微微点头:“此事我早就已经禀报给了仙门,仙门那边自然会派遣使者过去求证的,不管啥事,总得做多手准备,那个元昊天,翻不出多大浪花,即使真的有宝器,他们短时间在不惊动我们的情况下不可能拿下来,最多也是禀报大元王朝背后的飞升仙门,等飞升仙门的使者赶到,我们玄机仙宗早把宝物都带入仙山中了,他们的使者,只能吃屁。”
“陛下思虑周全,臣妾自叹不如,如此说来,最可怜的倒是那个李公子跟我们家萌萌了,李公子输给元昊天,一个死字,李公子赢了元昊天身怀重宝,仙门使者来了,一个死字,李公子赢了元昊天没有宝物但身怀奇功,基本上也跑不掉,就算不死也要被抓回仙门严刑逼问。”皇后叹了一口气。
“但愿只是萌萌一时兴起,突然想要找个挡箭牌,没有动什么真心,否则萌萌也会受到牵连,你给千针婆婆发讯息过去,切记让萌萌不要跟李公子牵扯太深,否则,神仙也保不住我们的女儿了。”
仙门使者一到,连皇帝本人都不敢违背仙门的意志,不要说只是区区的一个小公主。
“哎,早知道当初就该把萌萌送入仙门去修行,那时候萌萌天赋异禀,使者看到了也惊叹,我们一时心软,舍不得她,如果萌萌成了仙门子弟,可能就不会有此遭遇。但她一旦入了仙门中,我们就照顾不到她了,仙门中人地位实力虽然高高在上,但往往没有一个善终的,不是被敌人打死,就是死在夺取造化机缘的路上,一辈子都再也看不到她是极有可能的。”
皇后心酸起来,知道夏萌萌此次必有一劫,作为母亲的,自然是不想看到女儿受苦甚至身死,最关键是,他们虽然是皇帝皇后,却没有半点拯救办法。
大夏皇室在仙门那边自然是有稍许特权的,每三年都可以把一些皇子皇孙,大臣子嗣送入仙门中修行,寻求长生之道,但送入仙门的人,就彻底与凡世间失去了联系,就好像把一把泥沙扔进了大海。
每几年都有使者前来带走一批人,但从未有过使者传回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有一次皇后就悄悄询问使者关于她的一个三儿子的消息,那个使者回忆了好久才想起有这么一号人物,说是执行外门任务途中,已经死了三四年了。
为此,皇后伤心了许久,再也不敢多问其他人的消息,知道得越多,也就越是伤心。
由此可见,仙门的无情以及仙路凶险难测,也难怪那些仙门中人个个修为高深,都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爬出来的,天天都在用命争夺造化,如同养蛊一般,能活到最后的,肯定是厉害之辈。
夏苍劝慰道:“圣人有言,有得必有失,就像我们,享受了凡世间的安宁,就没有机会去寻求长生了,几百年一到,就要大限已至化作黄土,仙门中的那些长老却可以活五千年,掌教至尊更拥有万载寿命,哪怕是我们皇帝都换了几十个了,甚至王朝兴衰多少次了,他们还活着。”
御书房中一阵沉默。
已是深夜,镇西王府的宴席已经散去,全天下可谓都知道了曾今威震数十万里的元婴顶尖高手王战寿元耗尽已经归天,但他当年斩杀数十位元婴高手的两件灵器至宝却已经回到了当今镇西王手中。
这个消息,震动了大夏王朝修行界。
西王王康与王后两人红光满面,他们都喝了不少佳酿,坐在轮椅上的王康道:“从未有过的扬眉吐气,那些宵小之徒听到这个消息还不吓破了胆?”
王后轻笑道:“家族复兴有望了,臣妾感觉王爷心境变化了许多,金丹中期的瓶颈就要突破了吧,如果修为能有所突破,王爷的伤势也能得到缓解,离站起身来自己走路的日子不远了。”
旁边一个金丹长老道:“那是自然,王爷修行天赋本来就是上佳,如果能在二十年内突破到金丹后期,伤势痊愈再上战场杀敌杀妖也不是问题。”
“这一切都源自于李公子的恩惠,对了,听闻李公子好游玩,喜欢读书,而且极其喜欢看一些偏门小说,他还极为宠爱那个小狐狸玲珑,玲珑姑娘又非常贪吃,吩咐几个精通这些方面的将军务必要给李公子做个好导游,让李公子与玲珑姑娘,玩得尽兴吃得满意。”
“我们东江省,繁华程度虽然赶不上京都,但商业上许多场所在整个大夏王朝还是榜上有名的,什么青楼啊,拍卖行啊,还有我们收集的古籍书楼,都带着过去看看。”
王后笑道:“我早就已经吩咐下去啦,明天李公子正也打算出去玩玩。”
王康微微觉得尴尬:“倒是本王反应慢了。”
次日清晨,李逸睡眼朦胧,在玲珑非常勤快的伺候下洗漱完成并换了一身较为干净的旧衣服,衣服是玲珑洗的,那件旧得没法穿的直接被她扔了。
“今天出去刚好给哥哥买两身合适的衣服,哥哥多久没买过新衣服啦?”
“大概也就三十年左右,懒得买,懒得换,懒得洗,好麻烦的啊…”李逸非常懒散道。
一来,李逸觉得穷酸书生的形象比起有钱的公子形象游玩起来可以减少不少麻烦。
二来,这是长期养成的习惯,要改掉,真有点难。修为一旦稍微达到一点成就,衣服都是法宝,不会脏,不会烂,不用换,甚至一个念头就能改变款式,永远不会过时,买新衣服啥的基本几千几万年不会买的。
三来,确实是因为李逸非常懒……比如洗衣服,他动用法力,一个呼吸的时间就能办到的事,但他却很懒得做。
“现在各个有了玲珑在,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们出去逛街买衣服吧!”玲珑双眼放光,似乎找到了报答哥哥的又一条道路。
“你是打着为给我买衣服的幌子,其实是想买漂亮的花花裙子吧……”李逸有气无力有有点无奈,玲珑超喜欢穿各种款式的好看裙子,一路走来买过不少了。
“你怎么能这样看我。打起精神来,人家张将军还说今天要带你去逛青楼呢,那里可是男人的圣地哦。”
御书房中传来太监对元昊天飞舟行踪的禀报。
皇后突然疑惑的问道:“假如那个李公子真的就是拥有一件宝器,依靠宝器神秘莫测威能吞噬了萌萌的攻击,我们岂不是浪费了天大机缘?还把机缘拱手送给了元昊天?陛下应该有过这种猜想才是。”
夏苍微微点头:“此事我早就已经禀报给了仙门,仙门那边自然会派遣使者过去求证的,不管啥事,总得做多手准备,那个元昊天,翻不出多大浪花,即使真的有宝器,他们短时间在不惊动我们的情况下不可能拿下来,最多也是禀报大元王朝背后的飞升仙门,等飞升仙门的使者赶到,我们玄机仙宗早把宝物都带入仙山中了,他们的使者,只能吃屁。”
“陛下思虑周全,臣妾自叹不如,如此说来,最可怜的倒是那个李公子跟我们家萌萌了,李公子输给元昊天,一个死字,李公子赢了元昊天身怀重宝,仙门使者来了,一个死字,李公子赢了元昊天没有宝物但身怀奇功,基本上也跑不掉,就算不死也要被抓回仙门严刑逼问。”皇后叹了一口气。
“但愿只是萌萌一时兴起,突然想要找个挡箭牌,没有动什么真心,否则萌萌也会受到牵连,你给千针婆婆发讯息过去,切记让萌萌不要跟李公子牵扯太深,否则,神仙也保不住我们的女儿了。”
仙门使者一到,连皇帝本人都不敢违背仙门的意志,不要说只是区区的一个小公主。
“哎,早知道当初就该把萌萌送入仙门去修行,那时候萌萌天赋异禀,使者看到了也惊叹,我们一时心软,舍不得她,如果萌萌成了仙门子弟,可能就不会有此遭遇。但她一旦入了仙门中,我们就照顾不到她了,仙门中人地位实力虽然高高在上,但往往没有一个善终的,不是被敌人打死,就是死在夺取造化机缘的路上,一辈子都再也看不到她是极有可能的。”
皇后心酸起来,知道夏萌萌此次必有一劫,作为母亲的,自然是不想看到女儿受苦甚至身死,最关键是,他们虽然是皇帝皇后,却没有半点拯救办法。
大夏皇室在仙门那边自然是有稍许特权的,每三年都可以把一些皇子皇孙,大臣子嗣送入仙门中修行,寻求长生之道,但送入仙门的人,就彻底与凡世间失去了联系,就好像把一把泥沙扔进了大海。
每几年都有使者前来带走一批人,但从未有过使者传回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有一次皇后就悄悄询问使者关于她的一个三儿子的消息,那个使者回忆了好久才想起有这么一号人物,说是执行外门任务途中,已经死了三四年了。
为此,皇后伤心了许久,再也不敢多问其他人的消息,知道得越多,也就越是伤心。
由此可见,仙门的无情以及仙路凶险难测,也难怪那些仙门中人个个修为高深,都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爬出来的,天天都在用命争夺造化,如同养蛊一般,能活到最后的,肯定是厉害之辈。
夏苍劝慰道:“圣人有言,有得必有失,就像我们,享受了凡世间的安宁,就没有机会去寻求长生了,几百年一到,就要大限已至化作黄土,仙门中的那些长老却可以活五千年,掌教至尊更拥有万载寿命,哪怕是我们皇帝都换了几十个了,甚至王朝兴衰多少次了,他们还活着。”
御书房中一阵沉默。
已是深夜,镇西王府的宴席已经散去,全天下可谓都知道了曾今威震数十万里的元婴顶尖高手王战寿元耗尽已经归天,但他当年斩杀数十位元婴高手的两件灵器至宝却已经回到了当今镇西王手中。
这个消息,震动了大夏王朝修行界。
西王王康与王后两人红光满面,他们都喝了不少佳酿,坐在轮椅上的王康道:“从未有过的扬眉吐气,那些宵小之徒听到这个消息还不吓破了胆?”
王后轻笑道:“家族复兴有望了,臣妾感觉王爷心境变化了许多,金丹中期的瓶颈就要突破了吧,如果修为能有所突破,王爷的伤势也能得到缓解,离站起身来自己走路的日子不远了。”
旁边一个金丹长老道:“那是自然,王爷修行天赋本来就是上佳,如果能在二十年内突破到金丹后期,伤势痊愈再上战场杀敌杀妖也不是问题。”
“这一切都源自于李公子的恩惠,对了,听闻李公子好游玩,喜欢读书,而且极其喜欢看一些偏门小说,他还极为宠爱那个小狐狸玲珑,玲珑姑娘又非常贪吃,吩咐几个精通这些方面的将军务必要给李公子做个好导游,让李公子与玲珑姑娘,玩得尽兴吃得满意。”
“我们东江省,繁华程度虽然赶不上京都,但商业上许多场所在整个大夏王朝还是榜上有名的,什么青楼啊,拍卖行啊,还有我们收集的古籍书楼,都带着过去看看。”
王后笑道:“我早就已经吩咐下去啦,明天李公子正也打算出去玩玩。”
王康微微觉得尴尬:“倒是本王反应慢了。”
次日清晨,李逸睡眼朦胧,在玲珑非常勤快的伺候下洗漱完成并换了一身较为干净的旧衣服,衣服是玲珑洗的,那件旧得没法穿的直接被她扔了。
“今天出去刚好给哥哥买两身合适的衣服,哥哥多久没买过新衣服啦?”
“大概也就三十年左右,懒得买,懒得换,懒得洗,好麻烦的啊…”李逸非常懒散道。
一来,李逸觉得穷酸书生的形象比起有钱的公子形象游玩起来可以减少不少麻烦。
二来,这是长期养成的习惯,要改掉,真有点难。修为一旦稍微达到一点成就,衣服都是法宝,不会脏,不会烂,不用换,甚至一个念头就能改变款式,永远不会过时,买新衣服啥的基本几千几万年不会买的。
三来,确实是因为李逸非常懒……比如洗衣服,他动用法力,一个呼吸的时间就能办到的事,但他却很懒得做。
“现在各个有了玲珑在,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们出去逛街买衣服吧!”玲珑双眼放光,似乎找到了报答哥哥的又一条道路。
“你是打着为给我买衣服的幌子,其实是想买漂亮的花花裙子吧……”李逸有气无力有有点无奈,玲珑超喜欢穿各种款式的好看裙子,一路走来买过不少了。
“你怎么能这样看我。打起精神来,人家张将军还说今天要带你去逛青楼呢,那里可是男人的圣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