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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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刘一夫他们径直去了这家客栈。
虽然桃花息大娘子脸色仍然不是太好,但也算能够接待他们上门了。
毕竟赚钱嘛,不寒碜。
别说。
她新组的局生意不错。
算上锦氏的一部分妥协,她其实也并没少赚。只是面子上一时下不来。
倒是莫小米挺高兴的上来打招呼。
不一会儿。
忙了一天的杨雪雁来了。
她终于……或者说是暂时忙完了。
于是故事又转向了英雄王的阴暗面。
杨雪雁说。
在英雄王的相关资料里有一种说法。
那就是统万户和英雄王联手对抗了万国王。
听起来可能很可笑。
统万户统乃是蛇国一国之摄政。
她要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反过来帮英雄王对付她的亲哥哥?
在很多资料里当然是大力的美化英雄王了。
什么英雄王是英雄与神之子,天生的半神,一生下来就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他英俊非凡,任何女人一看到他,就会忘乎所以的爱上他,为了他不顾一切,不惜一切。
统万户就是深深的爱上了英雄王,所以才帮他对付万国王。
这就很可笑,拿天下人当傻子。
统一国之人会把爱情当一回事?
能够统一国之人,还干得好,这是什么人?这是政治家。
没错。
杨雪雁发现,英雄王时期的蛇国已经在走下坡路线了。
经过漫长惨无人道的统治,蛇国已经失尽人心。
人们只是慑于对蛇国力量的恐惧才不敢反抗的。
要不然英雄王能一呼百应?
哪怕他打赢了反击岭之战。
可要知道,在象雄崛起之前,是蛇国长达四百年的统治。
而蛇国的残暴——想象一下浩瀚国,几乎别无二致的残暴。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
浩瀚国,刘一夫他们去过,了解过,知道历史对这个女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歪曲。
浩瀚女国虽也有残忍暴毒之名。
但历代以来,浩瀚女王执行的都是残暴及其余,而善待本国,尤其是底层百姓的这一政策。
浩瀚国对周围的国家极其残暴,甚至达到了刻意施虐的地步。
但对本国的底层百姓,却是有如春风般的温暖。
可是,浩瀚女国的前身。
蛇国。
它不一样。
这是一个把残毒刻在了骨子里的国家。
杨雪雁甚至徒手用笔画了几幅简笔画。
她的画功很出色。
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轮廓。
最后她画不下去了。
因为想表达出蛇国的残暴真的是罄竹难书。
无论用图画或文字,都难以表达。
砍手剁足甚至穿刺都是老生常谈了。
还有抽肠吊挂,刺鼻抽脑,开胸取胃,钻心取血,打骨抽髓,扒皮填蛇,顶上栽花,开颅挖脑,视人如猪,太多了。
尤其是万国王。
据说万国王拥有一个畜池。
他把他祸害的女人关里面,孩子直接扔掉,他不需要普通女人为他生的孩子。但他会养着那些为他生了孩子的女人,因为他喜欢吸食人乳。
当有女人不能产乳时,他就会用大烤箱把整个人给烤成熟的再一点点吃掉。
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可见万国王到底残忍到了何种地步。
更为可怕的是,这是祖制。
万国王并非是发明此种恶行。
他只是继承而已。
所以在他心目中视此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
他的父亲,他的爷爷,他的祖先,皆是如此过来的,所以他认为自己这样是没有错,没问题的。
这饭……有些吃不下去了。
刘一夫叹气道:“我算是明白这蛇国是怎么完蛋的了,这么搞可不得完嘛。”
张小乙也油然而生的道:“残忍也该有个限度,这蛇国是没脑子的吗?”
锦天道:“无它,太强了而已,因为自己太强了,所以也就不觉得一切的不对有什么错。”
杨雪雁道:“所以啊,英雄王成就了他的丰功伟绩。不过他到底放跑了统万户。统万户带走蛇国之中的一部分人,在西方商道建立了浩瀚国,经历六世而亡。浩瀚国亡国了,它们的护国神兽蛇王带走了蛇王宝玉这个浩瀚国也是蛇国最重要的珍宝。于是就有了昆山龙王的传说。”
“那仁王屠龙呢?”
“这是仁王窃取了浩瀚国,或者说蛇国的至宝,他大约是认出了这宝贝,所以不敢再在原来地方待了,生怕被别人知道抢他的宝玉,干脆就带人到外面了。也就是南岭大山深处。”
“那可不好弄,朝廷和月族关系紧张,有些对立,曾经月族还想造反来的,不过没成,他们自己内部也挺乱的。南岭大山那块儿全是月族的势力范围。仁王当年要是逃到了那儿,现在成什么样子?八成已经成月族的一部分了。”
“南岭大山,山高林密,昆山外头还有人烟,南岭那儿几乎就是不毛之地,不,也不能说是不毛之地,而是烟瘴之地,那鬼地方,曾经朝廷征讨月族时有二三十万人进去吧,结果都白瞎了。死了那么多人,也就占据一时,最后还是全没了。咱不是要去那地方吧?”
“顺便看看有什么挂单任务。”
“别吧,咱还活不活了?能让咱喘口气不?”
“如果说南岭之地,听说那地方有种木笙箐的植物,很值钱。”
“你说这个我可有劲了,听说这木笙箐它有壮阳奇效?”
“记错了,它不壮阳,而是有让女性再造生机的效果。通俗来说,就是让女人吃了美容,哪怕是容貌普通的寻常女子,一吃就能变天仙。变成大美女。你想啊,这女人变成了大美女,那男的岂不是要狂性大发受不了嘛。”
“我的一种植物!开什么玩笑,这世上竟然还有这种宝贝?”
“这不奇怪的,你仔细想想,自古月族出美女,你以为月族的美女是怎么那么多品质那么好的?”
“可笑,我听说月族中有部族害怕族中女子因美丽惹出是非,一到女子成年就把脸毁了,既然如此,那还吃木笙箐干什么?”
“人是敌不过天性的,哪怕知道长得太漂亮会惹事,也忍不住想要变得更漂亮些。这就是人类啊。”
几个人一说,就离题了。
但杨雪雁却没阻止。
她心中窃喜。
要知道仁王所在的南岭,那可是月族地盘,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
曾经。
杨氏一族也有人去过,想要探寻一下仁王之秘。结果是一去不复返,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所以,想要去那地方,她还真需要锦天他们这些高手护着。
说得多了,几个人跑旁边坐着。
是瓦汉,顾春,瓦那妹这几个。
瓦汉原本是一只手,现在装上了一支义肢,看起来不错。瓦那妹腰间两把刀,肆无忌惮的露出一双大腿。顾春是个女子,但她一身打扮,没人会以为她不是男的。
这三人就是桃花息大娘子找的二队。
只是吧……这个二队能力是有,财运却是不怎么样。
所以听刘一夫他们说得欢乐,坐旁边来取经。
不听不知道,一听才发现,他们这二队的不足之处。
那就是他们始终缺了一双发现财富的眼光。
听听,刘一夫他们,人还没去南岭呢,就已经对地方特产了如指掌,对月族隐秘是反掌观纹,几乎什么都知道了。
那什么木笙箐根本听都没听说过。
但他们却知道。
若非他们所知未祥,只怕现在已经先一步出发了。
一顿饭结束。
到得次日。
刘一夫又是从一群粉臂中起来。
他心中苦笑。
往日里一定觉得这挺爽。
其实一个普通人这么过不定能撑几年就完蛋了。
自己纵是特殊,这样也是不好的。
思来想去,他去见白酒。
在这方面,他觉得只有白酒大约能够靠谱点。
此时的白酒不住客栈了。
她在中城区置办了一所宅子。
和刘一夫他们很近,但宅子更大,容纳的人也是更多。这是一幢三进的大院子,里面除了白酒本人,还有她的亲兵部队。
刘一夫来时,发现人更多了。
白酒还招募了一些人。
这些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虽然是些城狐社鼠,但这些人能够帮白酒这个外人以最快的速度混入其中。
当然,收服这些城狐社鼠是一个不好言说的事,但不论他们怎么狡猾,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统统都怕死。
而从西方商路杀出来的白酒最喜欢的就是拔刀子。
你可以骗我,也可以使用阴谋诡计,但不要让我发现了,如果我发现了,我绝对不会杀你一个人的,我会杀你全家。
不要觉得白酒狠辣。
她若是不足够狠辣,她凭什么在欢喜王座下当四大酒使之一,还是执掌重要军权的那一个。
这里面固然有白酒好被掌控的原因。
还有一点,她真有本事,真能胜任。
刘一夫很快就见到她了。
此时的白酒赫然在洗脚。
她用一种药浴在浸泡她的脚。
刘一夫先是一愣,旋即就明白了。
这是白酒混入权贵区的高层了。
那些最顶级的权贵家里,别的不说,光是地板,一天就要擦至少三遍。明明是黑色的地板,却光可鉴人,也是离谱。殊不知这是一众下仆每天花三个时辰辛苦的结果。
走在这样,甚至最顶级的地面,是不需要穿鞋子的。
而一些深闺妇人,她们所在之地,更是统统光脚走路。
倘若和这些人在一起,你穿袜子,那才叫怪。
“没想到,你在罗京已经混到这个地步了。了不起呀。”
“……”
白酒翻了一个白眼。
她一抬脚,就有仆妇过来,跪在地上给她擦脚穿袜,穿鞋。
一脚踩实了,她才道:“大户人家的规矩多,其实那地也没她们说的那么干净,费我回来还得洗脚。”
她似是在解释一下。
同时刘一夫知道了。
她在外面也不是一帆风顺。
那些权贵,一些极品妇人,往往喜欢居高临下用眼白看人。
看起来威名赫赫的白酒其实也要伏低做小委曲求全,有时被人在言语上讨些便宜都是常事。
这对白酒来说很难得。
她竟然能压下这些怒火。
不过这不重要,当下刘一夫就直言了。
“你能力强,本事大,我这次来,就是想找你帮一个忙的。”
晚上。
刘一夫他们径直去了这家客栈。
虽然桃花息大娘子脸色仍然不是太好,但也算能够接待他们上门了。
毕竟赚钱嘛,不寒碜。
别说。
她新组的局生意不错。
算上锦氏的一部分妥协,她其实也并没少赚。只是面子上一时下不来。
倒是莫小米挺高兴的上来打招呼。
不一会儿。
忙了一天的杨雪雁来了。
她终于……或者说是暂时忙完了。
于是故事又转向了英雄王的阴暗面。
杨雪雁说。
在英雄王的相关资料里有一种说法。
那就是统万户和英雄王联手对抗了万国王。
听起来可能很可笑。
统万户统乃是蛇国一国之摄政。
她要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反过来帮英雄王对付她的亲哥哥?
在很多资料里当然是大力的美化英雄王了。
什么英雄王是英雄与神之子,天生的半神,一生下来就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他英俊非凡,任何女人一看到他,就会忘乎所以的爱上他,为了他不顾一切,不惜一切。
统万户就是深深的爱上了英雄王,所以才帮他对付万国王。
这就很可笑,拿天下人当傻子。
统一国之人会把爱情当一回事?
能够统一国之人,还干得好,这是什么人?这是政治家。
没错。
杨雪雁发现,英雄王时期的蛇国已经在走下坡路线了。
经过漫长惨无人道的统治,蛇国已经失尽人心。
人们只是慑于对蛇国力量的恐惧才不敢反抗的。
要不然英雄王能一呼百应?
哪怕他打赢了反击岭之战。
可要知道,在象雄崛起之前,是蛇国长达四百年的统治。
而蛇国的残暴——想象一下浩瀚国,几乎别无二致的残暴。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
浩瀚国,刘一夫他们去过,了解过,知道历史对这个女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歪曲。
浩瀚女国虽也有残忍暴毒之名。
但历代以来,浩瀚女王执行的都是残暴及其余,而善待本国,尤其是底层百姓的这一政策。
浩瀚国对周围的国家极其残暴,甚至达到了刻意施虐的地步。
但对本国的底层百姓,却是有如春风般的温暖。
可是,浩瀚女国的前身。
蛇国。
它不一样。
这是一个把残毒刻在了骨子里的国家。
杨雪雁甚至徒手用笔画了几幅简笔画。
她的画功很出色。
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轮廓。
最后她画不下去了。
因为想表达出蛇国的残暴真的是罄竹难书。
无论用图画或文字,都难以表达。
砍手剁足甚至穿刺都是老生常谈了。
还有抽肠吊挂,刺鼻抽脑,开胸取胃,钻心取血,打骨抽髓,扒皮填蛇,顶上栽花,开颅挖脑,视人如猪,太多了。
尤其是万国王。
据说万国王拥有一个畜池。
他把他祸害的女人关里面,孩子直接扔掉,他不需要普通女人为他生的孩子。但他会养着那些为他生了孩子的女人,因为他喜欢吸食人乳。
当有女人不能产乳时,他就会用大烤箱把整个人给烤成熟的再一点点吃掉。
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可见万国王到底残忍到了何种地步。
更为可怕的是,这是祖制。
万国王并非是发明此种恶行。
他只是继承而已。
所以在他心目中视此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
他的父亲,他的爷爷,他的祖先,皆是如此过来的,所以他认为自己这样是没有错,没问题的。
这饭……有些吃不下去了。
刘一夫叹气道:“我算是明白这蛇国是怎么完蛋的了,这么搞可不得完嘛。”
张小乙也油然而生的道:“残忍也该有个限度,这蛇国是没脑子的吗?”
锦天道:“无它,太强了而已,因为自己太强了,所以也就不觉得一切的不对有什么错。”
杨雪雁道:“所以啊,英雄王成就了他的丰功伟绩。不过他到底放跑了统万户。统万户带走蛇国之中的一部分人,在西方商道建立了浩瀚国,经历六世而亡。浩瀚国亡国了,它们的护国神兽蛇王带走了蛇王宝玉这个浩瀚国也是蛇国最重要的珍宝。于是就有了昆山龙王的传说。”
“那仁王屠龙呢?”
“这是仁王窃取了浩瀚国,或者说蛇国的至宝,他大约是认出了这宝贝,所以不敢再在原来地方待了,生怕被别人知道抢他的宝玉,干脆就带人到外面了。也就是南岭大山深处。”
“那可不好弄,朝廷和月族关系紧张,有些对立,曾经月族还想造反来的,不过没成,他们自己内部也挺乱的。南岭大山那块儿全是月族的势力范围。仁王当年要是逃到了那儿,现在成什么样子?八成已经成月族的一部分了。”
“南岭大山,山高林密,昆山外头还有人烟,南岭那儿几乎就是不毛之地,不,也不能说是不毛之地,而是烟瘴之地,那鬼地方,曾经朝廷征讨月族时有二三十万人进去吧,结果都白瞎了。死了那么多人,也就占据一时,最后还是全没了。咱不是要去那地方吧?”
“顺便看看有什么挂单任务。”
“别吧,咱还活不活了?能让咱喘口气不?”
“如果说南岭之地,听说那地方有种木笙箐的植物,很值钱。”
“你说这个我可有劲了,听说这木笙箐它有壮阳奇效?”
“记错了,它不壮阳,而是有让女性再造生机的效果。通俗来说,就是让女人吃了美容,哪怕是容貌普通的寻常女子,一吃就能变天仙。变成大美女。你想啊,这女人变成了大美女,那男的岂不是要狂性大发受不了嘛。”
“我的一种植物!开什么玩笑,这世上竟然还有这种宝贝?”
“这不奇怪的,你仔细想想,自古月族出美女,你以为月族的美女是怎么那么多品质那么好的?”
“可笑,我听说月族中有部族害怕族中女子因美丽惹出是非,一到女子成年就把脸毁了,既然如此,那还吃木笙箐干什么?”
“人是敌不过天性的,哪怕知道长得太漂亮会惹事,也忍不住想要变得更漂亮些。这就是人类啊。”
几个人一说,就离题了。
但杨雪雁却没阻止。
她心中窃喜。
要知道仁王所在的南岭,那可是月族地盘,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
曾经。
杨氏一族也有人去过,想要探寻一下仁王之秘。结果是一去不复返,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所以,想要去那地方,她还真需要锦天他们这些高手护着。
说得多了,几个人跑旁边坐着。
是瓦汉,顾春,瓦那妹这几个。
瓦汉原本是一只手,现在装上了一支义肢,看起来不错。瓦那妹腰间两把刀,肆无忌惮的露出一双大腿。顾春是个女子,但她一身打扮,没人会以为她不是男的。
这三人就是桃花息大娘子找的二队。
只是吧……这个二队能力是有,财运却是不怎么样。
所以听刘一夫他们说得欢乐,坐旁边来取经。
不听不知道,一听才发现,他们这二队的不足之处。
那就是他们始终缺了一双发现财富的眼光。
听听,刘一夫他们,人还没去南岭呢,就已经对地方特产了如指掌,对月族隐秘是反掌观纹,几乎什么都知道了。
那什么木笙箐根本听都没听说过。
但他们却知道。
若非他们所知未祥,只怕现在已经先一步出发了。
一顿饭结束。
到得次日。
刘一夫又是从一群粉臂中起来。
他心中苦笑。
往日里一定觉得这挺爽。
其实一个普通人这么过不定能撑几年就完蛋了。
自己纵是特殊,这样也是不好的。
思来想去,他去见白酒。
在这方面,他觉得只有白酒大约能够靠谱点。
此时的白酒不住客栈了。
她在中城区置办了一所宅子。
和刘一夫他们很近,但宅子更大,容纳的人也是更多。这是一幢三进的大院子,里面除了白酒本人,还有她的亲兵部队。
刘一夫来时,发现人更多了。
白酒还招募了一些人。
这些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虽然是些城狐社鼠,但这些人能够帮白酒这个外人以最快的速度混入其中。
当然,收服这些城狐社鼠是一个不好言说的事,但不论他们怎么狡猾,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统统都怕死。
而从西方商路杀出来的白酒最喜欢的就是拔刀子。
你可以骗我,也可以使用阴谋诡计,但不要让我发现了,如果我发现了,我绝对不会杀你一个人的,我会杀你全家。
不要觉得白酒狠辣。
她若是不足够狠辣,她凭什么在欢喜王座下当四大酒使之一,还是执掌重要军权的那一个。
这里面固然有白酒好被掌控的原因。
还有一点,她真有本事,真能胜任。
刘一夫很快就见到她了。
此时的白酒赫然在洗脚。
她用一种药浴在浸泡她的脚。
刘一夫先是一愣,旋即就明白了。
这是白酒混入权贵区的高层了。
那些最顶级的权贵家里,别的不说,光是地板,一天就要擦至少三遍。明明是黑色的地板,却光可鉴人,也是离谱。殊不知这是一众下仆每天花三个时辰辛苦的结果。
走在这样,甚至最顶级的地面,是不需要穿鞋子的。
而一些深闺妇人,她们所在之地,更是统统光脚走路。
倘若和这些人在一起,你穿袜子,那才叫怪。
“没想到,你在罗京已经混到这个地步了。了不起呀。”
“……”
白酒翻了一个白眼。
她一抬脚,就有仆妇过来,跪在地上给她擦脚穿袜,穿鞋。
一脚踩实了,她才道:“大户人家的规矩多,其实那地也没她们说的那么干净,费我回来还得洗脚。”
她似是在解释一下。
同时刘一夫知道了。
她在外面也不是一帆风顺。
那些权贵,一些极品妇人,往往喜欢居高临下用眼白看人。
看起来威名赫赫的白酒其实也要伏低做小委曲求全,有时被人在言语上讨些便宜都是常事。
这对白酒来说很难得。
她竟然能压下这些怒火。
不过这不重要,当下刘一夫就直言了。
“你能力强,本事大,我这次来,就是想找你帮一个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