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试魔法,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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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情愿,不愿意,但终归——刘一夫还是妥协了。
这件事,倘若他一个人偷偷走,留下一封信,也就那样了。但他无意识间大意了,终究让这么多人都知道了,他也就只能选择妥协了。
刘一夫无奈地带上了自己的亲兵队伍。
他还得并许下承诺。
至多一个星期,他就会回来。
为了抓紧时间,一路上,刘一夫是健步如飞。
他曾有想法,把自己身边这帮子的亲兵队伍给甩了。
让他们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跟不上自己好主动自然的回去。
但刘一夫也犯错了。
他低估了自己的亲兵卫队。
有人也许勉强。
但他们终究是一一都跟上来了。
因为他们纵然不是绿芙萝那也是半精灵呀,这个身体素质是在普通人类之上的,尤其是敏捷和灵巧方面。哪怕中土人白影,她大差不差也有一些微末功夫傍身的。不能说多好,但简单的一些轻功不可以的。不然她凭什么和绿芙萝半精灵在一起。
好在经过了这一番的跋涉,他们也渐渐对刘一夫产生了敬畏。
虽然,他们是刘一夫选的,成为刘一夫的亲卫,这意味着他们至少不会像普通士兵一样被当炮灰了,甚至待遇也会很好。
但他们依然希望这个营官至少是一个强者。现在看来,是了。他不是被吹出来的。
坦白说,刘一夫的脾气不好。
他不喜欢交朋友,不喜欢说话,不喜欢与人交往,即便是做事,也不是那么的太热情,总是喜欢板着一张脸。让人误以为他是一个冷漠无情的怪人,这样一个人自然会显得孤僻而没人去喜欢。
所以他的事纵有出色的地方,也会有人去质疑。
现在。
至少这些亲兵们不会质疑了。
天黑了。
不得不停下来了。
大家坐在一起,随便吃着什么。
有什么吃什么。
多是肉干和路上采集的水果。
当一个精灵族的兵,你也许吃不到足够的肉,但至少水果是可以满足的。
地面上升起了火。
原本这时是需要一个哨兵的。
但刘一夫表示不需要。
他看大家都吃了,说话道:“你们已经跟了我一天了,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些事了。在我小的时候,我被困在一座城堡的角堡里面,被冰冷的铁锁锁在地上,每天只有极少的黑豆子干面包和一些发酸发臭的水,我这样一直生活了十年,这是一个奇耻大辱,很多人以为我忘了,但我没有。我这次就是去把那些人杀掉的,为了正义去复仇,你们要是觉得我不对,可以离开回去。”
众人这才明白,刘一夫要做的事情。
其实,像刘一夫这样经历的事,在半精灵中有很多。
虽然可能有些出入,但大差不差。
这些人。
有的后悔了,有的害怕了,有的留下一生的阴影。
只有极少数人,会产生和刘一夫一样的想法。
但大多也是无法做到。
想去做是一回事。
事到临头是不是能够下去手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些事。
说起来容易。
我要杀人,我要报仇。
但真正临了到身上,又有几个人能够坚定果断的去做到呢。
更重要的是,这其中还有伦理关系。
白影有些沉静。
她问。
“你确定,你能下得去手吗?”
“我能下手,但我怀疑你们,你们能下狠手吗?这一次,我们不是对付捕奴队,不是对付黑心商人,更不是去对付人类的骑士团和黑暗军团。我们要面对的,可能有普通人,妇女,儿童,孩子,甚至刚出生的孩子,还有已经老到不能动的人。只要是那城堡里的人,哪一个我也不会放过的。”
白影道:“我们是你的亲兵,你做什么,我们都会跟下去,就看你自己到时是不是能下去手。”
“那就休息吧,明天一早出发。一座城堡等着我们攻下来。”
席法说话。
“克拉迪奥大人,你是说,我们这几个人,攻击一座城堡?”
几个人。
连刘一夫在内。
不过是七个人。
用七个半精灵,甚至有一个不是半精灵的人,去攻击一座城堡,哪怕是一座小城堡,也不可能攻下来的。
一座城堡,至少能够容纳五十名骑兵。
五十个甲士,就算绿芙萝的军团,也需要至少一百个人才能打下来。但即便绿芙萝有一百个人,也不会愿意攻击一座人类防守的城堡,懂的都懂,想要攻下来,势必要付出巨大的损耗。
绿芙萝的作战方略,最重视的就是战损了,她们根本承受不了稍大一点的损耗。
长生种的低生育力在战争上是一个巨大的弊端。
“所以一开始就是我一个人要来的。你们既然强行跟来了,就在后面看着,觉得可以就出手,感觉为难有危险就不要动。”
刘一夫去休息了。
葛瑞根有些气恼。
“他太骄傲了,根本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面!”
葛瑞根是一个老兵油子。
不可否认。
他是一个战斗技巧全面的士兵。
刀剑,枪矛,盾牌,飞刀,他都能玩得不错。
也许都不是最尖端的。
但一定是最全面的。
不然,刘一夫也不会挑中于他了。
西莫是一个俊美的半精灵。
他的才情有限。
但在战斗中,会使十分刁钻的飞刀法。
不要小看这一点。
想想看。
一个需要格斗,击剑,乒乒乓乓不知要打多少回合的对手,就那么一把飞刀。
噗。
杀了。
多爽。
多简单。
在关键时刻,突然出手,一下杀三五个杂兵,这也是好的呀。
所以西莫在众人之中,武技虽然最差,但仍然十分受到尊重。
至于提夫拉和奥提拉。
一个弓手。
一个弩手。
看起来一样。
其实不一样。
提夫拉是一个类似于西莫的辅助高手。
他射箭,又快又准。
甚至能够一次射三箭,箭分射三人。
这能简单吗?
要知道。
飞刀,十步之敌也。
也就是十多步左右的距离。
但一张弓可控五十步距,这是飞刀无论如何也比拟不了的。
至于奥提拉,初看上去是一个重攻手,但他玩弩才是真的好,能够使用军用大弩。
并且,他一个人就能轻松上弩。
可以射二到三百步远。
并且十分精准。
所以他绝对是这支小队中的重要人物。
这么一支强攻部队,却被刘一夫直接无视了,葛瑞根当然不满。
西莫却十分平静。
“好了,葛瑞根,你也知道的,对于一座城堡,哪怕驻军再少,也不是说可以轻易拿下来的,如果说我们,至少需要五十到一百个士兵才敢说有一些把握,但这仍然是不确定的事,既然不需要我们打头,那为什么不放轻松一些呢,也好看看这位营官大人到底是不是吹的那么厉害。不然,二军团的军团长克拉希瑞为什么一直讨厌他。一个强者不管怎么说不是应该受到尊敬么?”
特别是在军中。
在军队里,在部队中。
吹牛皮没用。哪怕你升了官,上了位,也没什么。士兵们不会服你,对你的命令都会看情况执行,真正让他们听话的一定是至少有本事的人。
所以。
他们虽然看在高福利的面子上跟了这个营官长,但是不是真心服他还是要看一下情况的。
虽说他们现在是在追随,也是可以即时中止的。
一切只是为了看上去好看而已。
只有白影,心情复杂了很多。
她知道。
刘一夫这是要去做什么。
他竟然想——弑父。
这简直打破了她的三观。
身为儿子,倘若父母不慈,你不孝不是不可以,走远点不管不顾不过问也就是了。
除非是避无可避的碰上了。
不然,何至于一定要这么亲自上门去杀人呢?白影完全能够感觉到,那股让人心发冰发寒的冷酷杀意。
这不是说说而已。
他是真的打算去干。
并且态度极其坚决。
甚至不愿意再等一下。
倘若你将来升为军团长,到时不是可以随便想法儿报仇么?
为什么这么急。
如此杀意迫切!
不明白啊。
一夜无话。
到了第二天。
又是让人腿酸脚麻的一天行弛。
别的不说,很多人的皮靴子里,脚汗已把鞋底垫子给浸湿了。倘若脱下来,一定气味“芬芳”吧。
连白影也没敢脱靴子。
她的脚虽然又白又嫩,但鱼肚肉一样细嫩。可这时她也没有兴趣去赌鞋靴里面的味道。
在小山头,可以看见。
对面。
山头上的孤独城堡。
刘一夫留下了他所谓的亲卫队,就那么一个人,孤身一人往山上的城堡而去了。
虽然六年没来这里,但他仍然感觉到一种特别的熟悉感。
来吧。
六年了。
我已经养精蓄锐了。
是该算一下昔日的债了。
刘一夫可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如果有人敢于得罪了他,除非是知道不可能,没机会,不然,他是无论如何也要是讨回来的。
曾经。
上一世。
刘一夫是普通庸人时,他普普通通,从来不敢去沾惹什么事,哪怕是委屈,吃亏,也都一一默默的受了。
因为他知道,没实力啊,什么事也是不成的。
你以为你受了冤枉委屈,就一定能讨回到么?
看清楚一点。
没实力什么都不是。
也许有人得到了昭雪。
但那样的个例实在太少了。
你要去赌那个几率,就看你是不是能捡到宝藏的运气人了。
但是,当刘一夫有了实力后,他就不一样了。没有实力,我不说话。
但有了实力,就得我来说话。
你不想听我的话。
那你也别说了。
现在,刘一夫就是要来报仇的。
天大地大,报仇最大。
所有得罪我,伤害我的人,除非我不知道,或是你不在我前面,不然给我找到发现了,一定要把你们给收拾了。
就像这一次。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人攻击一座城堡,这不是开玩笑嘛。
区区一人之力,能对一个城堡几十个骑士吗?
正常人都觉得不可能。
但刘一夫知道,他可以。
这些年,凭借工字伏虎拳功夫,他打熬筋骨,说到身体素质方面,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超人了。
其实。
杀入城堡。
杀光所有人,都不在话下。
很多精灵以为他很出色,殊不知他一直是收着力的,两世才华,又岂是小可。他前一世那么高的修为悉加于此世之身,又岂是那么简单的。
之所以一直在等。
他真正想的是,把人杀光。
不放过一个。
从前,他一个人纵然是再强,也只能说杀败杀退杀跑对方,根本不可能做到把所有人杀个精光。
但是现在。
有了魔法。
应该就能够做到了。
“我遵从黑暗的指引,遵从黑暗之稀释下来的微末,释放迷途之雾,迷人之眼,唯有我才能看清一切。”
迷雾魔法。
释放。
一点点。
然后渐渐朦胧。
越来越大的雾,张扬开了。
普通人学习这个魔法,一开始会把雾弄得像烟一样醒目,耀眼。
但刘一夫同样是初学,就已经把这一个魔法施展得游刃有余不着痕迹了。
从迷雾的出来,到浓郁。
一切都显得很自然。
虽然这自然也仍然是不自然。
可毕竟比生手要好一点。
雾起之后。
刘一夫上山进堡,也就很难有人能够发现了。就算发现了,刘一夫也是近在咫尺。
“魔法……”
白影他们也算明白了。
难怪刘一夫如此大的口气,他一个人就行。感情是他已经拥有了魔法的力量。虽然很多人觉得魔法不实用,但毕竟是超凡的力量,也的确是有可能发挥出超凡的效果。
“我知道,”一个人道:“前段时间绿芙萝举行了魔法启灵仪式,连我们半精灵也得到了许可,有一些人去参加学习了魔法。我们的营官大约也是如此才得到的机会。但是,不对呀,怎么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能用出来了吗?不是说魔法学起来又慢又没用吗?”
“魔法应该也是看人的,别以为魔法没用,你们说的是那些魔法学徒,低级的魔法师,那是挺弱的,你抓两把刀上去,说不定就能够给干翻了。但你试着去和那些大魔法师,大魔导师比,那些人,一个魔法下去,甚至能够杀掉一支军团。”
“那为什么这些人不出来?”
“好像越是强大的力量就受到限制。所以强大的魔法师不想随便杀人。”
“这不还是没用,魔法再强不能杀人又有什么用?”
“不是,那我们营官怎么这么随意使用魔法呢?”
“他只是放了一把迷雾,这把雾它能杀人吗?所以这没事,他最终还是要上去用刀砍的。”
“好了。”
席法站了起来。
他其实是最累的一个人。
因为他年纪最大。
但此刻他却站了起来,还给白影一个眼神。
“这一战看起来是必胜之战了,不然营官一个人也不会就这么上了。现在这是白捡的便宜,百分百的胜仗,跟上,也好让营官大人将来高看我们一眼。”
不情愿,不愿意,但终归——刘一夫还是妥协了。
这件事,倘若他一个人偷偷走,留下一封信,也就那样了。但他无意识间大意了,终究让这么多人都知道了,他也就只能选择妥协了。
刘一夫无奈地带上了自己的亲兵队伍。
他还得并许下承诺。
至多一个星期,他就会回来。
为了抓紧时间,一路上,刘一夫是健步如飞。
他曾有想法,把自己身边这帮子的亲兵队伍给甩了。
让他们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跟不上自己好主动自然的回去。
但刘一夫也犯错了。
他低估了自己的亲兵卫队。
有人也许勉强。
但他们终究是一一都跟上来了。
因为他们纵然不是绿芙萝那也是半精灵呀,这个身体素质是在普通人类之上的,尤其是敏捷和灵巧方面。哪怕中土人白影,她大差不差也有一些微末功夫傍身的。不能说多好,但简单的一些轻功不可以的。不然她凭什么和绿芙萝半精灵在一起。
好在经过了这一番的跋涉,他们也渐渐对刘一夫产生了敬畏。
虽然,他们是刘一夫选的,成为刘一夫的亲卫,这意味着他们至少不会像普通士兵一样被当炮灰了,甚至待遇也会很好。
但他们依然希望这个营官至少是一个强者。现在看来,是了。他不是被吹出来的。
坦白说,刘一夫的脾气不好。
他不喜欢交朋友,不喜欢说话,不喜欢与人交往,即便是做事,也不是那么的太热情,总是喜欢板着一张脸。让人误以为他是一个冷漠无情的怪人,这样一个人自然会显得孤僻而没人去喜欢。
所以他的事纵有出色的地方,也会有人去质疑。
现在。
至少这些亲兵们不会质疑了。
天黑了。
不得不停下来了。
大家坐在一起,随便吃着什么。
有什么吃什么。
多是肉干和路上采集的水果。
当一个精灵族的兵,你也许吃不到足够的肉,但至少水果是可以满足的。
地面上升起了火。
原本这时是需要一个哨兵的。
但刘一夫表示不需要。
他看大家都吃了,说话道:“你们已经跟了我一天了,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些事了。在我小的时候,我被困在一座城堡的角堡里面,被冰冷的铁锁锁在地上,每天只有极少的黑豆子干面包和一些发酸发臭的水,我这样一直生活了十年,这是一个奇耻大辱,很多人以为我忘了,但我没有。我这次就是去把那些人杀掉的,为了正义去复仇,你们要是觉得我不对,可以离开回去。”
众人这才明白,刘一夫要做的事情。
其实,像刘一夫这样经历的事,在半精灵中有很多。
虽然可能有些出入,但大差不差。
这些人。
有的后悔了,有的害怕了,有的留下一生的阴影。
只有极少数人,会产生和刘一夫一样的想法。
但大多也是无法做到。
想去做是一回事。
事到临头是不是能够下去手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些事。
说起来容易。
我要杀人,我要报仇。
但真正临了到身上,又有几个人能够坚定果断的去做到呢。
更重要的是,这其中还有伦理关系。
白影有些沉静。
她问。
“你确定,你能下得去手吗?”
“我能下手,但我怀疑你们,你们能下狠手吗?这一次,我们不是对付捕奴队,不是对付黑心商人,更不是去对付人类的骑士团和黑暗军团。我们要面对的,可能有普通人,妇女,儿童,孩子,甚至刚出生的孩子,还有已经老到不能动的人。只要是那城堡里的人,哪一个我也不会放过的。”
白影道:“我们是你的亲兵,你做什么,我们都会跟下去,就看你自己到时是不是能下去手。”
“那就休息吧,明天一早出发。一座城堡等着我们攻下来。”
席法说话。
“克拉迪奥大人,你是说,我们这几个人,攻击一座城堡?”
几个人。
连刘一夫在内。
不过是七个人。
用七个半精灵,甚至有一个不是半精灵的人,去攻击一座城堡,哪怕是一座小城堡,也不可能攻下来的。
一座城堡,至少能够容纳五十名骑兵。
五十个甲士,就算绿芙萝的军团,也需要至少一百个人才能打下来。但即便绿芙萝有一百个人,也不会愿意攻击一座人类防守的城堡,懂的都懂,想要攻下来,势必要付出巨大的损耗。
绿芙萝的作战方略,最重视的就是战损了,她们根本承受不了稍大一点的损耗。
长生种的低生育力在战争上是一个巨大的弊端。
“所以一开始就是我一个人要来的。你们既然强行跟来了,就在后面看着,觉得可以就出手,感觉为难有危险就不要动。”
刘一夫去休息了。
葛瑞根有些气恼。
“他太骄傲了,根本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面!”
葛瑞根是一个老兵油子。
不可否认。
他是一个战斗技巧全面的士兵。
刀剑,枪矛,盾牌,飞刀,他都能玩得不错。
也许都不是最尖端的。
但一定是最全面的。
不然,刘一夫也不会挑中于他了。
西莫是一个俊美的半精灵。
他的才情有限。
但在战斗中,会使十分刁钻的飞刀法。
不要小看这一点。
想想看。
一个需要格斗,击剑,乒乒乓乓不知要打多少回合的对手,就那么一把飞刀。
噗。
杀了。
多爽。
多简单。
在关键时刻,突然出手,一下杀三五个杂兵,这也是好的呀。
所以西莫在众人之中,武技虽然最差,但仍然十分受到尊重。
至于提夫拉和奥提拉。
一个弓手。
一个弩手。
看起来一样。
其实不一样。
提夫拉是一个类似于西莫的辅助高手。
他射箭,又快又准。
甚至能够一次射三箭,箭分射三人。
这能简单吗?
要知道。
飞刀,十步之敌也。
也就是十多步左右的距离。
但一张弓可控五十步距,这是飞刀无论如何也比拟不了的。
至于奥提拉,初看上去是一个重攻手,但他玩弩才是真的好,能够使用军用大弩。
并且,他一个人就能轻松上弩。
可以射二到三百步远。
并且十分精准。
所以他绝对是这支小队中的重要人物。
这么一支强攻部队,却被刘一夫直接无视了,葛瑞根当然不满。
西莫却十分平静。
“好了,葛瑞根,你也知道的,对于一座城堡,哪怕驻军再少,也不是说可以轻易拿下来的,如果说我们,至少需要五十到一百个士兵才敢说有一些把握,但这仍然是不确定的事,既然不需要我们打头,那为什么不放轻松一些呢,也好看看这位营官大人到底是不是吹的那么厉害。不然,二军团的军团长克拉希瑞为什么一直讨厌他。一个强者不管怎么说不是应该受到尊敬么?”
特别是在军中。
在军队里,在部队中。
吹牛皮没用。哪怕你升了官,上了位,也没什么。士兵们不会服你,对你的命令都会看情况执行,真正让他们听话的一定是至少有本事的人。
所以。
他们虽然看在高福利的面子上跟了这个营官长,但是不是真心服他还是要看一下情况的。
虽说他们现在是在追随,也是可以即时中止的。
一切只是为了看上去好看而已。
只有白影,心情复杂了很多。
她知道。
刘一夫这是要去做什么。
他竟然想——弑父。
这简直打破了她的三观。
身为儿子,倘若父母不慈,你不孝不是不可以,走远点不管不顾不过问也就是了。
除非是避无可避的碰上了。
不然,何至于一定要这么亲自上门去杀人呢?白影完全能够感觉到,那股让人心发冰发寒的冷酷杀意。
这不是说说而已。
他是真的打算去干。
并且态度极其坚决。
甚至不愿意再等一下。
倘若你将来升为军团长,到时不是可以随便想法儿报仇么?
为什么这么急。
如此杀意迫切!
不明白啊。
一夜无话。
到了第二天。
又是让人腿酸脚麻的一天行弛。
别的不说,很多人的皮靴子里,脚汗已把鞋底垫子给浸湿了。倘若脱下来,一定气味“芬芳”吧。
连白影也没敢脱靴子。
她的脚虽然又白又嫩,但鱼肚肉一样细嫩。可这时她也没有兴趣去赌鞋靴里面的味道。
在小山头,可以看见。
对面。
山头上的孤独城堡。
刘一夫留下了他所谓的亲卫队,就那么一个人,孤身一人往山上的城堡而去了。
虽然六年没来这里,但他仍然感觉到一种特别的熟悉感。
来吧。
六年了。
我已经养精蓄锐了。
是该算一下昔日的债了。
刘一夫可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如果有人敢于得罪了他,除非是知道不可能,没机会,不然,他是无论如何也要是讨回来的。
曾经。
上一世。
刘一夫是普通庸人时,他普普通通,从来不敢去沾惹什么事,哪怕是委屈,吃亏,也都一一默默的受了。
因为他知道,没实力啊,什么事也是不成的。
你以为你受了冤枉委屈,就一定能讨回到么?
看清楚一点。
没实力什么都不是。
也许有人得到了昭雪。
但那样的个例实在太少了。
你要去赌那个几率,就看你是不是能捡到宝藏的运气人了。
但是,当刘一夫有了实力后,他就不一样了。没有实力,我不说话。
但有了实力,就得我来说话。
你不想听我的话。
那你也别说了。
现在,刘一夫就是要来报仇的。
天大地大,报仇最大。
所有得罪我,伤害我的人,除非我不知道,或是你不在我前面,不然给我找到发现了,一定要把你们给收拾了。
就像这一次。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人攻击一座城堡,这不是开玩笑嘛。
区区一人之力,能对一个城堡几十个骑士吗?
正常人都觉得不可能。
但刘一夫知道,他可以。
这些年,凭借工字伏虎拳功夫,他打熬筋骨,说到身体素质方面,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超人了。
其实。
杀入城堡。
杀光所有人,都不在话下。
很多精灵以为他很出色,殊不知他一直是收着力的,两世才华,又岂是小可。他前一世那么高的修为悉加于此世之身,又岂是那么简单的。
之所以一直在等。
他真正想的是,把人杀光。
不放过一个。
从前,他一个人纵然是再强,也只能说杀败杀退杀跑对方,根本不可能做到把所有人杀个精光。
但是现在。
有了魔法。
应该就能够做到了。
“我遵从黑暗的指引,遵从黑暗之稀释下来的微末,释放迷途之雾,迷人之眼,唯有我才能看清一切。”
迷雾魔法。
释放。
一点点。
然后渐渐朦胧。
越来越大的雾,张扬开了。
普通人学习这个魔法,一开始会把雾弄得像烟一样醒目,耀眼。
但刘一夫同样是初学,就已经把这一个魔法施展得游刃有余不着痕迹了。
从迷雾的出来,到浓郁。
一切都显得很自然。
虽然这自然也仍然是不自然。
可毕竟比生手要好一点。
雾起之后。
刘一夫上山进堡,也就很难有人能够发现了。就算发现了,刘一夫也是近在咫尺。
“魔法……”
白影他们也算明白了。
难怪刘一夫如此大的口气,他一个人就行。感情是他已经拥有了魔法的力量。虽然很多人觉得魔法不实用,但毕竟是超凡的力量,也的确是有可能发挥出超凡的效果。
“我知道,”一个人道:“前段时间绿芙萝举行了魔法启灵仪式,连我们半精灵也得到了许可,有一些人去参加学习了魔法。我们的营官大约也是如此才得到的机会。但是,不对呀,怎么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能用出来了吗?不是说魔法学起来又慢又没用吗?”
“魔法应该也是看人的,别以为魔法没用,你们说的是那些魔法学徒,低级的魔法师,那是挺弱的,你抓两把刀上去,说不定就能够给干翻了。但你试着去和那些大魔法师,大魔导师比,那些人,一个魔法下去,甚至能够杀掉一支军团。”
“那为什么这些人不出来?”
“好像越是强大的力量就受到限制。所以强大的魔法师不想随便杀人。”
“这不还是没用,魔法再强不能杀人又有什么用?”
“不是,那我们营官怎么这么随意使用魔法呢?”
“他只是放了一把迷雾,这把雾它能杀人吗?所以这没事,他最终还是要上去用刀砍的。”
“好了。”
席法站了起来。
他其实是最累的一个人。
因为他年纪最大。
但此刻他却站了起来,还给白影一个眼神。
“这一战看起来是必胜之战了,不然营官一个人也不会就这么上了。现在这是白捡的便宜,百分百的胜仗,跟上,也好让营官大人将来高看我们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