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匪首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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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追过来后,唐振东又在被自己打断几根肋骨的那人头上补了一拳,彻底结果了他。
“东哥,厉害!”王猛对唐振东是心悦诚服,不过他佩服唐振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唐振东把纯金舍利塔的铜函盖子盖上,然后一踢提给王猛,“快走。”
王猛接住铜函,撒腿就往来路跑去。唐振东这才捡起一把散落在地上的那把手枪。也就是刚刚那个匪徒开了一枪的那把。
在山洞的两个匪徒,听到外面的声音,急忙从里面跑了出来,然后手中还挟持着一个人质。
“别动,不然我打死她!”匪徒拿枪指着他前面的女孩的头。
匪徒很显然没料到外面的情况发展这么快。
本身山洞就不深,而他俩的反应和行动又极为迅速,他们没想到在短短的两三秒内,自己的三个兄弟就全部被撂倒在地。
要知道,他们几个匪徒是纵横江湖好多年的悍匪,虽然不是无恶不作,但是绑架勒索,打家劫舍这样的活也干的多了,而且跟警察狭路相逢,街头枪战的场面也不是没有,可以说大风大lang都走了过来。
但是,这密林中偶遇一个人,竟然被放躺了三个兄弟。
“你打死她吧,我先走了。”唐振东眼角的余光看到王猛抱着舍利铜函,已经淹入树丛,他心理也放松了下来。
唐振东就是这么个人,宁愿自己冒险,也不愿意让朋友身处险地。此刻一见这两个匪徒的枪已经够不着王猛了,他也就可以挥洒自如了。
两个匪徒前面的女孩,长的很清丽,大概是由于年龄还不大,不知道有没有二十,但是长的却非常美丽,可能是被这几个匪徒劫持来勒索赎金的,刚刚唐振东还没冲过来的时候,被他打倒的这几个匪徒正在讨论让谁谁谁缴纳赎金的,不过唐振东没听清,这事跟他可没什么关系,他最关心的就是如果抢回属于自己的舍利塔铜函。
至于这个美女的生死,由她去吧。自己不是救世主。
不过唐振东潇洒的语气,引起了两个匪徒怀中的美女的一阵白眼:你就是这么跟美女说话的吗?好歹英雄也要有个救美的情节,那才符合她印象中的男女相逢呢!不过唐振东的表现太出乎美女的预料了,他竟然真的转身走了。这让被匪徒劫持的刘菲菲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眼前的这个男子,虽然长的有点黑,但是却很英俊,虽然算不上白面小生,但是却很有男人味,也勉强能够上救美的标准了。
刘菲菲多么希望眼前的这个男子把自己救走。不过他却说了让匪徒打死自己,这让刘菲菲非常气愤,甚至对他的恨意都超过了对劫持她的这几个匪徒的恨意。
要知道匪徒劫持自己是为了向自己的老爹刘金雄勒索钱财,而且劫持自己来之后,也没有过份的举动,符合有道德的劫匪这一个标准,在刘菲菲的中心,已经认定他们这群人也算是迫不得已的。
但是眼前这个黑小子的所作所为,就跟这种义匪差远了,连见义勇为都做不到,简直就是人品道德低下。
“你,你,你!”刘菲菲说了三句你,没说出你什么,显然也是气坏了。
这两个劫持刘菲菲的匪徒互相看了一眼,难道这人不是刘金雄派来救自己女儿的?这不大可能啊,如果不是派来救自己女儿的,那出手为什么这么狠,三五秒钟的工夫,就干倒了自己三个兄弟。
这样的身手,就是在匪徒行业都是难得一见的,甚至绝大多数特种兵也做不到,他最知道自己手下的这几个兄弟的身手和枪法。
“大哥,他抢走了我们的宝盒。”那个持枪劫匪突然发现自己五兄弟刚刚抢得的黄金宝塔竟然不翼而飞,急忙提醒老大。
“别走,妈的!”这个老大也发现了自己的黄金塔不见了,而此时唐振东已经掉头要走,他一甩手,朝唐振东开了一枪。
唐振东虽然作势掉头走,但是眼睛却无时不刻不在注视着这两个持枪的匪徒,他见匪徒突然调转枪口,他立马脚一蹬地,瞬间加速。
“砰,砰,砰”匪首连续开了三枪,最后一枪擦上了唐振东的后背,子弹贴着后背给划出一道血槽。
唐振东的速度可用瞬移来形容,而这个匪首的枪法也是百步打香头的水平。而且他的反应也是一等一的快。
在射出三枪后,唐振东已经跑出去七八米,钻入旁边的密林。
“大哥,他跑了?”匪首的小弟似乎不敢相信大哥竟然有失手的情况,而且还是三枪失手,这种情况他从来没见过。
“快看看乐仔他们怎么样了?”
“哦,好。”
就在匪首话音刚落,他拿枪的手也放松的垂了下去,他的小弟也刚跑出去两步,还没跑到唐振东干掉的那三个小弟的跟前。
突然,一个拳头大的物体带着呼啸的风声,“呼”,就奔着匪首的面部而来。
匪首抬手一枪,“嘭”的把来物给打爆,一只唐振东随身带来的手电筒被他掷了出来。
原本,唐振东是不打算管这事的,只要能拿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就行了,毕竟他们手中有枪,但是唐振东后背被匪首的一枪开出一条血槽,这个仇却结下了。
有这个因在,所以唐振东窜入了树林,就并没有跑,他往前掩身前行,同时掏出了自己身上唯一的一件可以当作暗器的武器,手电筒。
他身上倒是有两件假舍利还有一件真舍利,不过这个东西却是不能扔的。
匪首放开了挟持的刘菲菲,专注的看着手电筒飞来的那个方向,不过那里很安静,并没有东西扔出来。
匪首叫张自谦,名字听起来很文雅,但是如果了解张自谦的人就会知道,这绝对是个铁汉,他出生与川蜀,后来在金三角一带厮混了两年,常年出没于丛林,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中东地区的以色列野小子特种部队,经历无数大小战争,是个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作战机器。
后来,退役后,他经一个朋友介绍,做起了绑架的生意,已经在东南亚一带干了五票了,都非常漂亮。他最擅长的就是城市作战,然后就是丛林作战,所以他每次劫完人,首要目标就是藏身大城市或者是丛林中,直到金钱到手,然后放人。
张自谦为人性格阴沉狠辣,心理素质极强。
“大哥,乐仔他们都死了。”此时这个小弟才查探了被唐振东击倒的三人,发现三人已经断气。
“死了?妈的,这小子下手可真狠。”
张自谦握枪的手一丝不颤动,显示了他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且手指虚握,处于最放松的状态下,随时可以迅速击发。
唐振东大概也觉察到了张自谦的危险,在掷完手电筒之后,迅速的换了一下方位,伫立在一株大树后面,静止不动,他也在静静等待时机。
刘菲菲这几天一直没怎么吃饭,一来食物实在是难以下咽,二来身陷囹圄也实在是吃不下,她浑身一点劲没有,匪首张自谦一松开拽住她的手,她就自然的滑倒在地。
虽然张自谦绑架了她,但是这五个大男人却没有丝毫侵犯过她,他们的目的他们自己也说了,就是想要钱。
刘菲菲虽然也害怕,但是却有种自己一定能回去的信心。但是就在刚才张自谦的马仔说他们的三个兄弟都死了的时候,刘菲菲心里真的是害怕极了,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张自谦的冷血和杀意,刘菲菲开始嘤嘤哭泣。
“别哭了!”张自谦吼了一声,刘菲菲是真害怕,吓的一声不敢吭。
“夹仔,你在这边看着她,我去那边看看。”张自谦呼唤他的小弟过来看人,他必须解决这个人,要不然他的这次行动肯定就要以失败告终。
张自谦手中的枪与他的大腿成四十五度夹角,双手依旧虚握,处于随时可以击发的状态,这个姿势能保证以最快的速度举枪设计。
对于丛林战,张自谦自认为是专家,但是这次这个人身手未免太利落了,能在几秒钟内干掉自己的三个身手不错的手下,最关键的是自己的手下都是拿枪的,这点就不容易了。
一个人赤手空拳,打败三个持枪大汉,这点,张自谦自认绝对没把握,也许,也许,在这三人枪法都垃圾的情况下,这种状况可能发生,但是在一般时候,绝对不会发生。
张自谦一脚刚刚要踏足丛林的时候,突然树后面伸出一只手,直接就拽住了他那只持枪的手,然后一脱一带,把身材敦实的张自谦一下扭翻,然后就是一拳直接打在他喉咙处,打碎了他的喉咙。
唐振东的整个动作真的不超过两秒钟,从他拽住张自谦持枪的手开始算起,一拖一带,一翻,就把张自谦带了一个踉跄,紧接着他的拳就跟了上来,一下击打在张自谦的喉咙处。
张自谦在临死前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人真不是刘金雄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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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哥,厉害!”王猛对唐振东是心悦诚服,不过他佩服唐振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唐振东把纯金舍利塔的铜函盖子盖上,然后一踢提给王猛,“快走。”
王猛接住铜函,撒腿就往来路跑去。唐振东这才捡起一把散落在地上的那把手枪。也就是刚刚那个匪徒开了一枪的那把。
在山洞的两个匪徒,听到外面的声音,急忙从里面跑了出来,然后手中还挟持着一个人质。
“别动,不然我打死她!”匪徒拿枪指着他前面的女孩的头。
匪徒很显然没料到外面的情况发展这么快。
本身山洞就不深,而他俩的反应和行动又极为迅速,他们没想到在短短的两三秒内,自己的三个兄弟就全部被撂倒在地。
要知道,他们几个匪徒是纵横江湖好多年的悍匪,虽然不是无恶不作,但是绑架勒索,打家劫舍这样的活也干的多了,而且跟警察狭路相逢,街头枪战的场面也不是没有,可以说大风大lang都走了过来。
但是,这密林中偶遇一个人,竟然被放躺了三个兄弟。
“你打死她吧,我先走了。”唐振东眼角的余光看到王猛抱着舍利铜函,已经淹入树丛,他心理也放松了下来。
唐振东就是这么个人,宁愿自己冒险,也不愿意让朋友身处险地。此刻一见这两个匪徒的枪已经够不着王猛了,他也就可以挥洒自如了。
两个匪徒前面的女孩,长的很清丽,大概是由于年龄还不大,不知道有没有二十,但是长的却非常美丽,可能是被这几个匪徒劫持来勒索赎金的,刚刚唐振东还没冲过来的时候,被他打倒的这几个匪徒正在讨论让谁谁谁缴纳赎金的,不过唐振东没听清,这事跟他可没什么关系,他最关心的就是如果抢回属于自己的舍利塔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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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唐振东潇洒的语气,引起了两个匪徒怀中的美女的一阵白眼:你就是这么跟美女说话的吗?好歹英雄也要有个救美的情节,那才符合她印象中的男女相逢呢!不过唐振东的表现太出乎美女的预料了,他竟然真的转身走了。这让被匪徒劫持的刘菲菲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眼前的这个男子,虽然长的有点黑,但是却很英俊,虽然算不上白面小生,但是却很有男人味,也勉强能够上救美的标准了。
刘菲菲多么希望眼前的这个男子把自己救走。不过他却说了让匪徒打死自己,这让刘菲菲非常气愤,甚至对他的恨意都超过了对劫持她的这几个匪徒的恨意。
要知道匪徒劫持自己是为了向自己的老爹刘金雄勒索钱财,而且劫持自己来之后,也没有过份的举动,符合有道德的劫匪这一个标准,在刘菲菲的中心,已经认定他们这群人也算是迫不得已的。
但是眼前这个黑小子的所作所为,就跟这种义匪差远了,连见义勇为都做不到,简直就是人品道德低下。
“你,你,你!”刘菲菲说了三句你,没说出你什么,显然也是气坏了。
这两个劫持刘菲菲的匪徒互相看了一眼,难道这人不是刘金雄派来救自己女儿的?这不大可能啊,如果不是派来救自己女儿的,那出手为什么这么狠,三五秒钟的工夫,就干倒了自己三个兄弟。
这样的身手,就是在匪徒行业都是难得一见的,甚至绝大多数特种兵也做不到,他最知道自己手下的这几个兄弟的身手和枪法。
“大哥,他抢走了我们的宝盒。”那个持枪劫匪突然发现自己五兄弟刚刚抢得的黄金宝塔竟然不翼而飞,急忙提醒老大。
“别走,妈的!”这个老大也发现了自己的黄金塔不见了,而此时唐振东已经掉头要走,他一甩手,朝唐振东开了一枪。
唐振东虽然作势掉头走,但是眼睛却无时不刻不在注视着这两个持枪的匪徒,他见匪徒突然调转枪口,他立马脚一蹬地,瞬间加速。
“砰,砰,砰”匪首连续开了三枪,最后一枪擦上了唐振东的后背,子弹贴着后背给划出一道血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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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射出三枪后,唐振东已经跑出去七八米,钻入旁边的密林。
“大哥,他跑了?”匪首的小弟似乎不敢相信大哥竟然有失手的情况,而且还是三枪失手,这种情况他从来没见过。
“快看看乐仔他们怎么样了?”
“哦,好。”
就在匪首话音刚落,他拿枪的手也放松的垂了下去,他的小弟也刚跑出去两步,还没跑到唐振东干掉的那三个小弟的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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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因在,所以唐振东窜入了树林,就并没有跑,他往前掩身前行,同时掏出了自己身上唯一的一件可以当作暗器的武器,手电筒。
他身上倒是有两件假舍利还有一件真舍利,不过这个东西却是不能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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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首叫张自谦,名字听起来很文雅,但是如果了解张自谦的人就会知道,这绝对是个铁汉,他出生与川蜀,后来在金三角一带厮混了两年,常年出没于丛林,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中东地区的以色列野小子特种部队,经历无数大小战争,是个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作战机器。
后来,退役后,他经一个朋友介绍,做起了绑架的生意,已经在东南亚一带干了五票了,都非常漂亮。他最擅长的就是城市作战,然后就是丛林作战,所以他每次劫完人,首要目标就是藏身大城市或者是丛林中,直到金钱到手,然后放人。
张自谦为人性格阴沉狠辣,心理素质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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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谦握枪的手一丝不颤动,显示了他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且手指虚握,处于最放松的状态下,随时可以迅速击发。
唐振东大概也觉察到了张自谦的危险,在掷完手电筒之后,迅速的换了一下方位,伫立在一株大树后面,静止不动,他也在静静等待时机。
刘菲菲这几天一直没怎么吃饭,一来食物实在是难以下咽,二来身陷囹圄也实在是吃不下,她浑身一点劲没有,匪首张自谦一松开拽住她的手,她就自然的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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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菲菲虽然也害怕,但是却有种自己一定能回去的信心。但是就在刚才张自谦的马仔说他们的三个兄弟都死了的时候,刘菲菲心里真的是害怕极了,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张自谦的冷血和杀意,刘菲菲开始嘤嘤哭泣。
“别哭了!”张自谦吼了一声,刘菲菲是真害怕,吓的一声不敢吭。
“夹仔,你在这边看着她,我去那边看看。”张自谦呼唤他的小弟过来看人,他必须解决这个人,要不然他的这次行动肯定就要以失败告终。
张自谦手中的枪与他的大腿成四十五度夹角,双手依旧虚握,处于随时可以击发的状态,这个姿势能保证以最快的速度举枪设计。
对于丛林战,张自谦自认为是专家,但是这次这个人身手未免太利落了,能在几秒钟内干掉自己的三个身手不错的手下,最关键的是自己的手下都是拿枪的,这点就不容易了。
一个人赤手空拳,打败三个持枪大汉,这点,张自谦自认绝对没把握,也许,也许,在这三人枪法都垃圾的情况下,这种状况可能发生,但是在一般时候,绝对不会发生。
张自谦一脚刚刚要踏足丛林的时候,突然树后面伸出一只手,直接就拽住了他那只持枪的手,然后一脱一带,把身材敦实的张自谦一下扭翻,然后就是一拳直接打在他喉咙处,打碎了他的喉咙。
唐振东的整个动作真的不超过两秒钟,从他拽住张自谦持枪的手开始算起,一拖一带,一翻,就把张自谦带了一个踉跄,紧接着他的拳就跟了上来,一下击打在张自谦的喉咙处。
张自谦在临死前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人真不是刘金雄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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