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树海棠压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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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的,李浮克从自己的梦中惊醒。
他摇了摇脑袋努力把那些荒诞梦境的残余从自己的脑中赶跑。
这是今早第二次做“怪梦”了,眼前的这本《乃莉塔》简直有毒。
李浮克在座位上小幅度活动了一下筋骨,看了眼手机,揉了揉眼睛,离交班的时间还早。
而且他刚刚接连惊醒了两次,困意全无,得在这里读点什么,不然会没事情做只能无聊的发呆。
要不……接着看一看这本剧毒无比的《乃莉塔》?
既是打发无聊的值班时间,也是出于一种猎奇的心态,浮克快速翻看书里的内容,之后的内容大概就是:
安伯托·安伯托拐跑了他日思夜想的年届八十的邻居家的老奶奶,两人开始了一段激情澎湃的公路旅行,白天他是她的孙子,夜晚她是他的情人,后面他在汽车旅馆遇到了一位形迹可疑的年轻人鬼鬼祟祟地问他,那老女人是否真的是他祖母。
安伯托·安伯托大惊失色,马上带着乃莉塔离开了旅馆,逃窜于公路上;一天,在镇子上,他带乃莉塔去看一个治中耳炎的医生,让她独自待几分钟,而自己去买口香糖,可待他回来时却发现老女人弃他而去,跟诱拐她的另一个人跑了。
他花了几个月时间最后又找到了老妖婆,可发现老妖婆被诱拐她的人带去做了美容,脸上的皱纹一扫而光,头发呈铜棕色,笑容灿烂无比。他意识到,她已经不再是他的那个乃莉塔,安伯托·安伯托感到深深的遗憾和无奈的绝望并在这种心境下写出这本称为遗作的书......
很快,李浮克看着眼前已经算是看完了的《乃莉塔》,心中五味杂陈。
这时候,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浮克,我刚刚才下课,久等了吗?”
“没有。”
学姐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李浮克一看到面前美丽的学姐,脑海里就会不经意的蹦出这样一句在某本旧书上见到过的话语——
前天我看见了一只兔子,昨天是一头鹿,而今天则是你。
“浮克……你有把自己的‘内心独白’给念出声来哦。”
“啊……”
听到学姐这样说,浮克不免一阵慌乱,还没待他有更多的反应,学姐有开口了。
“我开玩笑的。”
听她这样说,李浮克松了一口气,但紧接着浮克又听到她说。
“你要去上课了吗?桌子上的是你在看的书吗?”
浮克意识到了学姐指的是那一本自己刚刚看完的,极其不正经的《乃莉塔》,他好不容易端起来的样顿时慌了起来,“啊,不……对,对,不对。”
是对还是不对呢,几秒后他才重新安稳了心神,正色道。
“嗯嗯,你愿意也可以读一下,很有趣,我去上课,拜拜。”
快速说完后,他便和与学姐还有值班老师道了声再见,迅速离开了旧书馆。
“又在学姐面前出糗了……”李浮克心想,接着他想到了自己现在是大三,而学姐则是大四。
现在又是17年的十月份,也就是说,再过上那么一两个月,学姐应该就会离校去实习。
而自己可能再也无法见到她。
想到了这里,他觉得那样也好,至少自己不会再在她的面前再出糗。
转瞬间他又想到,下个月的话学姐可能也不会再去图书馆值班了,自己私下里又没有和她有过联系。
这会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她吗?
走在去上课的路上,李浮克想到了与学姐的第一次相遇。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想来距今已经有两年了。
15年的九月份,那时刚刚成为法学生李浮克,怀揣着要成为老家年轻一辈中最牛逼的律师并在此过程中逐渐改善家乡法律环境的伟大理想,收到学校给统一办好了的借书卡后就来到了图书馆的书库中假模假样的巡视了起来。
当时李浮克逛到I类小说分类书籍,在书架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一本略旧法律书籍《古代法》,心中暗叹工作人员不够细心的同时伸手拿出来这本打算胡乱翻看一眼。
这一翻,让李浮克发现了些什么,这本《古代法》是商务印书馆1959年出版的书。
那时他心想,现在可是2015年,六十多年了,啧啧,这可算是古书啊!
这样的小古董要是被人给不小心损坏掉了,或是被成心钻空子的人给顺走那可是图书馆的损失,既然是图书馆的损失,那么也就是学校的损失,作为学校的组成部分,学校的损失也就是我的损失,如果我不捍卫自己的利益,那我简直就不配做一名追求伟大的法学生!
初入大学的法学生李浮克心中尚有一丝丝朴素且愚笨的正义感,以及学习法学的一丝丝的让人足够失去了理性的优越感,他利用简单的田园逻辑学知识得出的这些推论让自己有些洋洋得意。
李浮克把书拿在手里,来回踱了几步,心中大致的打算了一下,便兴冲冲的去书库前台办理借阅,又紧接着兴冲冲的走到了图书馆一楼的还书台(15年时校图书馆的还书功能需要教师和志愿者们利用电脑操作完成)。
远远的,李浮克就见到了,还书台哪边坐着一位显得很文静的戴着圆框眼睛的少女,他决定在捍卫正义的同时像这名女生展现自己身为法学生的魅力,赢取少女的芳心,然后从威震全校,迈出自己成为伟大律师的第一步。
又一次的,李浮克从自己的梦中惊醒。
他摇了摇脑袋努力把那些荒诞梦境的残余从自己的脑中赶跑。
这是今早第二次做“怪梦”了,眼前的这本《乃莉塔》简直有毒。
李浮克在座位上小幅度活动了一下筋骨,看了眼手机,揉了揉眼睛,离交班的时间还早。
而且他刚刚接连惊醒了两次,困意全无,得在这里读点什么,不然会没事情做只能无聊的发呆。
要不……接着看一看这本剧毒无比的《乃莉塔》?
既是打发无聊的值班时间,也是出于一种猎奇的心态,浮克快速翻看书里的内容,之后的内容大概就是:
安伯托·安伯托拐跑了他日思夜想的年届八十的邻居家的老奶奶,两人开始了一段激情澎湃的公路旅行,白天他是她的孙子,夜晚她是他的情人,后面他在汽车旅馆遇到了一位形迹可疑的年轻人鬼鬼祟祟地问他,那老女人是否真的是他祖母。
安伯托·安伯托大惊失色,马上带着乃莉塔离开了旅馆,逃窜于公路上;一天,在镇子上,他带乃莉塔去看一个治中耳炎的医生,让她独自待几分钟,而自己去买口香糖,可待他回来时却发现老女人弃他而去,跟诱拐她的另一个人跑了。
他花了几个月时间最后又找到了老妖婆,可发现老妖婆被诱拐她的人带去做了美容,脸上的皱纹一扫而光,头发呈铜棕色,笑容灿烂无比。他意识到,她已经不再是他的那个乃莉塔,安伯托·安伯托感到深深的遗憾和无奈的绝望并在这种心境下写出这本称为遗作的书......
很快,李浮克看着眼前已经算是看完了的《乃莉塔》,心中五味杂陈。
这时候,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浮克,我刚刚才下课,久等了吗?”
“没有。”
学姐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李浮克一看到面前美丽的学姐,脑海里就会不经意的蹦出这样一句在某本旧书上见到过的话语——
前天我看见了一只兔子,昨天是一头鹿,而今天则是你。
“浮克……你有把自己的‘内心独白’给念出声来哦。”
“啊……”
听到学姐这样说,浮克不免一阵慌乱,还没待他有更多的反应,学姐有开口了。
“我开玩笑的。”
听她这样说,李浮克松了一口气,但紧接着浮克又听到她说。
“你要去上课了吗?桌子上的是你在看的书吗?”
浮克意识到了学姐指的是那一本自己刚刚看完的,极其不正经的《乃莉塔》,他好不容易端起来的样顿时慌了起来,“啊,不……对,对,不对。”
是对还是不对呢,几秒后他才重新安稳了心神,正色道。
“嗯嗯,你愿意也可以读一下,很有趣,我去上课,拜拜。”
快速说完后,他便和与学姐还有值班老师道了声再见,迅速离开了旧书馆。
“又在学姐面前出糗了……”李浮克心想,接着他想到了自己现在是大三,而学姐则是大四。
现在又是17年的十月份,也就是说,再过上那么一两个月,学姐应该就会离校去实习。
而自己可能再也无法见到她。
想到了这里,他觉得那样也好,至少自己不会再在她的面前再出糗。
转瞬间他又想到,下个月的话学姐可能也不会再去图书馆值班了,自己私下里又没有和她有过联系。
这会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她吗?
走在去上课的路上,李浮克想到了与学姐的第一次相遇。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想来距今已经有两年了。
15年的九月份,那时刚刚成为法学生李浮克,怀揣着要成为老家年轻一辈中最牛逼的律师并在此过程中逐渐改善家乡法律环境的伟大理想,收到学校给统一办好了的借书卡后就来到了图书馆的书库中假模假样的巡视了起来。
当时李浮克逛到I类小说分类书籍,在书架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一本略旧法律书籍《古代法》,心中暗叹工作人员不够细心的同时伸手拿出来这本打算胡乱翻看一眼。
这一翻,让李浮克发现了些什么,这本《古代法》是商务印书馆1959年出版的书。
那时他心想,现在可是2015年,六十多年了,啧啧,这可算是古书啊!
这样的小古董要是被人给不小心损坏掉了,或是被成心钻空子的人给顺走那可是图书馆的损失,既然是图书馆的损失,那么也就是学校的损失,作为学校的组成部分,学校的损失也就是我的损失,如果我不捍卫自己的利益,那我简直就不配做一名追求伟大的法学生!
初入大学的法学生李浮克心中尚有一丝丝朴素且愚笨的正义感,以及学习法学的一丝丝的让人足够失去了理性的优越感,他利用简单的田园逻辑学知识得出的这些推论让自己有些洋洋得意。
李浮克把书拿在手里,来回踱了几步,心中大致的打算了一下,便兴冲冲的去书库前台办理借阅,又紧接着兴冲冲的走到了图书馆一楼的还书台(15年时校图书馆的还书功能需要教师和志愿者们利用电脑操作完成)。
远远的,李浮克就见到了,还书台哪边坐着一位显得很文静的戴着圆框眼睛的少女,他决定在捍卫正义的同时像这名女生展现自己身为法学生的魅力,赢取少女的芳心,然后从威震全校,迈出自己成为伟大律师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