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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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睿王拒绝了接管兵权,傅徇最后决定成立督京卫司,安排一个新的职位:督京卫主司,来掌管从宁国公手里收回的兵权,主司人选两年轮换,不再由一人独大。朝堂上其他的官员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如今的朝堂,和傅徇初登基的朝堂相比,早已天差地别。
傅徇用了四年时间,将自己的皇位牢牢巩固起来,如今,再没有什么势力能轻易与他抗衡。与突厥的第一次交战也大获全胜,独孤修带着军队凯旋而归,傅徇大喜,嘉奖之外,另封了独孤修为第一任督京卫主司。
一切事情料理完,京城开始下起了大雪,这一场雪下得比往年任何时候都大,仅仅半天,皇宫就被覆盖上了厚厚的一层。傅徇看一眼窗外的积雪,对沈之秋道:“这么大的雪,今儿就歇在承光殿吧。”
沈之秋顿了顿,笑道:“好。”
自从那日在御书房偶然听到那个问题后,沈之秋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结,这个结像万恶之源,总是诱惑着他去探寻那个问题的答案,可他自己深知,有些事情,不能追究,一旦深究,最终便会万劫不复。
他很好的掩藏住心里的魔鬼,如往常一样和傅徇相处,这一次,傅徇仿佛也没有看出端倪。
腊月十五,傅徇履行了承诺,决定带沈之秋出宫。今年过年,他尤其轻松,后宫中人少,他也不打算办除夕夜宴,将一干事情安排好之后,十六日一早,就和沈之秋上了马车,一路南下。
他们沿彭城、宛丘、最终落脚广陵,因为是单纯的出来玩,并不着急赶路,他们一路走一路玩,遇到稍微大一点的城镇,总要歇上一天。除了暗中保护的护卫外,傅徇带在身边的只有十几人,他们扮作富贵人家的少爷,体验着各处的风土人情。
行至广陵的时候,已是腊月底了,当地不似其他城镇都在为年节做准备,反而因为年底更加热闹。广陵是个水乡,也是北吴重要的商贾之地,此处各地人员来往频繁,文化相融开放,又因地处江南,女子多温婉多情,于是风月场所更是北吴数一数二的出名,除了乐馆春楼,还有别具一格的画舫游船,许多文人雅士总在此地流连忘返。
傅徇他们的马车刚刚进入广陵城内,便觉此地异常繁华,沈之秋忍不住掀开帘子去瞧,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衣着皆鲜艳亮眼,男女同行者有之,奇装异服者有之,吟诗作画的更有之,对于他们这种显眼的外来人士也并不特别在意,开放程度竟比得上京城了,沈之秋不由感叹道:“这确实是个好地方。”
傅徇笑道:“我这个四弟,别的暂且不提,吃喝玩乐是数第一名的,他既然推荐了这个地方,自然错不了。”
傅徇顺着沈之秋的目光看了一圈,当即决定就在此地安顿下来,金福迅速去包下了一间客栈,忙前忙后将两位主子安顿好。客栈见来人财大气粗,很是大方地送了一桌晚餐,傅徇摆摆手赏给了随行的众人,牵着沈之秋的手出门去了。
沈之秋其实已经饿了,不解问道:“不吃晚饭吗?”
“我们出去逛逛,四弟说广陵夜市上好吃的很多,我们去见识一下。”傅徇捏了捏沈之秋的手心。
二人顺着广陵的街道一路慢慢往前走,天已黑了,但街上仍是热闹非凡,街灯十分亮堂,街边的商铺时不时飘来酒香或是脂粉香,街上有很多如他们一般的行人,有的是赶路,有的是游玩,吵吵闹闹的好不热闹。沈之秋和傅徇牵手走在其中,走走看看,时有说笑,因为两人都气质出众,难免引得旁边的女子注目。
当地女子十分大胆,摘下头花就往沈之秋怀里抛,笑道:“这位公子好生俊俏,不如来奴家的店里喝一杯酒吧,不收你钱。”
沈之秋被调戏的顿时满脸窘迫,他顺手接住头花,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傅徇一把拿过,对着老板娘说:“这位俊俏公子已有心上人了,怕是喝不了老板娘的酒了。”
那老板娘也不恼,对于傅徇和沈之秋的关系更是见惯不怪,依旧笑着招手,“那就请公子和他的心上人一起进来喝一杯,奴家店里的酒可是广陵城数一数二的好。”
“多谢,我们暂且先逛逛,改日再来讨酒喝。”傅徇将头花抛还给老板娘,沈之秋侧头微微点头致意,面上的窘迫终是散了几分。
老板娘接住头花,在他们背后说道:“往前走两个路口左转就是广陵城最热闹的夜市,公子定要去逛一逛。”
走出那家店铺老远后,傅徇还是能闻到残留在他和沈之秋手上淡淡的胭脂香气,傅徇感叹道:“民风如此开放,怪不得四弟总是在此地流连忘返。”
“你莫不是也想和四公子一样?”沈之秋笑着问,不由得就想起了那天睿王问的那个问题,这几日沿途玩的开心,他一直没有刻意去想,此时问出口,多少带了点试探的意思。
傅徇轻笑一声,“我可没有四弟的福气。”
沈之秋垂下眸子,没有再问,傅徇心里装着天下,自然不可能在温柔水乡留恋太久,他有他的雄图霸气,大约也不会为了谁而放弃。
两人一时沉默下来,沿着人群往前走,转过一个街口,眼前突然熙攘起来,街上的灯明显比其他地方要多,除了开门做生意的铺子,更是有很多摊位坐落在街道的左右两侧,行人也比其他的街多出几乎一倍,想来这就是著名的广陵夜市了。
刚行至路口,一阵扑鼻的烤肉香气就飘散过来,傅徇和沈之秋都没有用晚膳,不免有些饿了,傅徇瞧着前面有好多卖小吃的摊位,便拉过沈之秋的手,问道:“有什么想吃的?”
沈之秋略有些惊讶,“你要陪我吃这些东西吗?”
“有何不可,既然来了人家的地方,当然要入乡随俗。”傅徇道。
他虽这样说,沈之秋却不敢让他在路边乱吃东西,本不欲买,可傅徇坚持,沈之秋也只好跟着他一路逛过去,烤鸭、熏肉、羊肉灌汤包、鸡汤馄饨等等小吃应有尽有,老板商贩的吆喝声不绝于耳,铁锅和笼屉打开后,扑面而来的香气飘散在整个夜市的上空,沈之秋一眼看过去,感受到了浓浓的烟火气。
心里的馋虫被勾起来,他走过去,在馄饨摊前坐下,要了两碗鸡汤馄饨。身旁的桌子上坐着的是几个江湖人士,沈之秋看着端正坐在对面的傅徇,他个子高,衬得馄饨摊的桌子更小了,两相对比,就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很是不搭。沈之秋抿嘴偷笑,“你大概从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吧?”
傅徇摇摇头,虽是第一次来这种吵闹的地方,却并不拘谨,他问沈之秋,“你小时候会出府上街偷吃吗?”
“会啊。”沈之秋道,“小时候不爱吃大厨房做的菜,大姐姐就偷偷带我们溜出来买吃的,西街路口的王大娘卖的馄饨最好吃。”
他刚说完,店家便端上来了两碗热腾腾的馄饨,傅徇便笑道:“那你尝尝,这个比起王大娘的,哪个更好吃。”
沈之秋将两个碗都端过来放在自己面前,一边尝了一口,过了一会,才将其中一碗推到傅徇面前,金福没有跟在身边,试菜这种事只能由他来做,沈之秋做的自然,傅徇却皱起了眉头。他看着沈之秋,责备道:“这种事以后不许再做。”
沈之秋一笑,“不敢有丝毫闪失。”
“你若这样小心,以后我怎么敢再带你出来偷吃?”傅徇道。
沈之秋笑笑,指着傅徇的碗说,“凉了就不好吃了。”
于是两人坐在人群中,感受着热气腾腾的香味,伴随着嘈杂的闹市声,吃完了一大碗馄饨,这是傅徇生平第一次吃这种东西,碗筷都算不上精致,甚至有些破旧,但是却吃得无比满足,馄饨汤一直暖进胃里,是这个冬日别样的温柔。
“哪一个好吃?”傅徇付了钱,还继续着刚才的问题。
沈之秋想了想,道:“王大娘的馄饨味道浓一些,但我更喜欢这一家。”说罢看一眼傅徇,眼神透出点点羞赧,“因为这次是和你一起。”
难得沈之秋会说出这样的情话,傅徇很开心,又将他的手拉紧了一些,放到嘴边哈了一口气,问道:“冷吗?”
“不冷。”沈之秋含羞道。
再往前有一家卖面具的摊位,上面的面具千奇百怪,但各个都很精致,好多人在这里买了面具就直接戴在了脸上,迎面走来,像是群魔乱舞。沈之秋好奇地凑过去看,一眼就看中了一个孔雀的面具,孔雀羽毛做的逼真华丽,迎着光看,仿佛能活过来。老板忙凑过来介绍道:“公子好眼光,这是我这儿的镇店之宝,这可是真的孔雀毛做的呢。”
沈之秋笑笑,刚要放回去,傅徇已经伸手付了一锭银子,道:“我们要了。”
这远远超出面具的价钱,老板笑的合不拢嘴,夸道:“两位公子品貌不凡、器宇轩昂,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傅徇听得高兴,又赏了他一锭金元宝,沈之秋忙拉着他离开了。傅徇拿过沈之秋手里的面具,试着在他脸上比划了一下,“不戴上吗?”
沈之秋想了想,买都买了,反正是在外乡,偶尔任性一回也无伤大雅,于是点点头,傅徇便伸手为他戴上。沈之秋今日穿着一件天青色的长衫,外头是雪白色镶金线的大氅,如鸦羽一般的黑发半束着披在身后,配上这个翠绿的孔雀面具,顿时变得高雅神秘起来,眼神透过面具看向傅徇,带着勾魂夺魄的气势。
傅徇心弦被他一眼拨动起来,他真想在此刻轻吻他。沈之秋移开目光,戴了面具之后,与傅徇牵手而行的动作就更加大胆起来,没走两步,天上落下了纷纷扬扬的雪花。
沈之秋抬头看去,雪落在他的唇边,带着冰凉的气息,很快便落满了他的衣襟。傅徇四下查看了一番,见前面的河道中停着三四艘画舫,有婉转的曲调远远飘来。
他们选了其中一条画舫暂时躲避风雪,挑了个靠窗的包厢,要了一壶温酒和几分点心,包厢里有一个帘子隔开的区域,是供乐姬弹琴的,他们的酒刚上来,一位身材婀娜多姿的乐姬抱着琵琶随着走了进来,冲他们微微屈膝弯腰,道:“两位客官想听点什么?”
“随意。”傅徇道。
乐姬又点点头,掀开帘子坐下,很快,悠扬的琵琶声在包厢里响起,她弹的是《春江花月夜》,画舫旖旎的灯光映着外头的漫天雪花,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沈之秋取下面具,给自己和傅徇倒了两杯酒暖胃,拿起一块翡翠糕,正要入口,傅徇开口叫他,“韫玉。”
沈之秋抬头不解地看向傅徇,傅徇喝一口酒,缓缓道:“我一直在等你问我。”
沈之秋心陡然一沉,脱口而出,“问什么?”
“问那天四弟提出来的问题。”傅徇道。
沈之秋缓缓放下手中的翡翠糕,垂下眼眸不说话,他以为他掩藏的足够好,却没想到还是被对面的人看穿了,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傅徇道:“有什么事你可以问我,不必自己闷在心里。”
沈之秋转向窗外,看着满天飞雪,又回头看向傅徇,笑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事,也不一定要一览无余,我现在很满足,真的。”
“你不问,就是擅自替我做主了,”傅徇道,“这何尝不是一种残忍。”
沈之秋不再说话,一时间,包厢里只有琵琶悠扬的声音和小火炉上的热酒传出来的咕噜声,良久,傅徇从怀中掏出一个木制的盒子,放在沈之秋面前,盒子有巴掌大,降香黄檀材质,上面有精致的雕花。
傅徇打开来,里面是一枚明黄色的印章,印章上雕刻着一只飞天的凤凰。
“我想要的,是你陪我一起坐拥这天下。”傅徇道,“韫玉,我要你做我的皇后。”
因为睿王拒绝了接管兵权,傅徇最后决定成立督京卫司,安排一个新的职位:督京卫主司,来掌管从宁国公手里收回的兵权,主司人选两年轮换,不再由一人独大。朝堂上其他的官员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如今的朝堂,和傅徇初登基的朝堂相比,早已天差地别。
傅徇用了四年时间,将自己的皇位牢牢巩固起来,如今,再没有什么势力能轻易与他抗衡。与突厥的第一次交战也大获全胜,独孤修带着军队凯旋而归,傅徇大喜,嘉奖之外,另封了独孤修为第一任督京卫主司。
一切事情料理完,京城开始下起了大雪,这一场雪下得比往年任何时候都大,仅仅半天,皇宫就被覆盖上了厚厚的一层。傅徇看一眼窗外的积雪,对沈之秋道:“这么大的雪,今儿就歇在承光殿吧。”
沈之秋顿了顿,笑道:“好。”
自从那日在御书房偶然听到那个问题后,沈之秋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结,这个结像万恶之源,总是诱惑着他去探寻那个问题的答案,可他自己深知,有些事情,不能追究,一旦深究,最终便会万劫不复。
他很好的掩藏住心里的魔鬼,如往常一样和傅徇相处,这一次,傅徇仿佛也没有看出端倪。
腊月十五,傅徇履行了承诺,决定带沈之秋出宫。今年过年,他尤其轻松,后宫中人少,他也不打算办除夕夜宴,将一干事情安排好之后,十六日一早,就和沈之秋上了马车,一路南下。
他们沿彭城、宛丘、最终落脚广陵,因为是单纯的出来玩,并不着急赶路,他们一路走一路玩,遇到稍微大一点的城镇,总要歇上一天。除了暗中保护的护卫外,傅徇带在身边的只有十几人,他们扮作富贵人家的少爷,体验着各处的风土人情。
行至广陵的时候,已是腊月底了,当地不似其他城镇都在为年节做准备,反而因为年底更加热闹。广陵是个水乡,也是北吴重要的商贾之地,此处各地人员来往频繁,文化相融开放,又因地处江南,女子多温婉多情,于是风月场所更是北吴数一数二的出名,除了乐馆春楼,还有别具一格的画舫游船,许多文人雅士总在此地流连忘返。
傅徇他们的马车刚刚进入广陵城内,便觉此地异常繁华,沈之秋忍不住掀开帘子去瞧,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衣着皆鲜艳亮眼,男女同行者有之,奇装异服者有之,吟诗作画的更有之,对于他们这种显眼的外来人士也并不特别在意,开放程度竟比得上京城了,沈之秋不由感叹道:“这确实是个好地方。”
傅徇笑道:“我这个四弟,别的暂且不提,吃喝玩乐是数第一名的,他既然推荐了这个地方,自然错不了。”
傅徇顺着沈之秋的目光看了一圈,当即决定就在此地安顿下来,金福迅速去包下了一间客栈,忙前忙后将两位主子安顿好。客栈见来人财大气粗,很是大方地送了一桌晚餐,傅徇摆摆手赏给了随行的众人,牵着沈之秋的手出门去了。
沈之秋其实已经饿了,不解问道:“不吃晚饭吗?”
“我们出去逛逛,四弟说广陵夜市上好吃的很多,我们去见识一下。”傅徇捏了捏沈之秋的手心。
二人顺着广陵的街道一路慢慢往前走,天已黑了,但街上仍是热闹非凡,街灯十分亮堂,街边的商铺时不时飘来酒香或是脂粉香,街上有很多如他们一般的行人,有的是赶路,有的是游玩,吵吵闹闹的好不热闹。沈之秋和傅徇牵手走在其中,走走看看,时有说笑,因为两人都气质出众,难免引得旁边的女子注目。
当地女子十分大胆,摘下头花就往沈之秋怀里抛,笑道:“这位公子好生俊俏,不如来奴家的店里喝一杯酒吧,不收你钱。”
沈之秋被调戏的顿时满脸窘迫,他顺手接住头花,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傅徇一把拿过,对着老板娘说:“这位俊俏公子已有心上人了,怕是喝不了老板娘的酒了。”
那老板娘也不恼,对于傅徇和沈之秋的关系更是见惯不怪,依旧笑着招手,“那就请公子和他的心上人一起进来喝一杯,奴家店里的酒可是广陵城数一数二的好。”
“多谢,我们暂且先逛逛,改日再来讨酒喝。”傅徇将头花抛还给老板娘,沈之秋侧头微微点头致意,面上的窘迫终是散了几分。
老板娘接住头花,在他们背后说道:“往前走两个路口左转就是广陵城最热闹的夜市,公子定要去逛一逛。”
走出那家店铺老远后,傅徇还是能闻到残留在他和沈之秋手上淡淡的胭脂香气,傅徇感叹道:“民风如此开放,怪不得四弟总是在此地流连忘返。”
“你莫不是也想和四公子一样?”沈之秋笑着问,不由得就想起了那天睿王问的那个问题,这几日沿途玩的开心,他一直没有刻意去想,此时问出口,多少带了点试探的意思。
傅徇轻笑一声,“我可没有四弟的福气。”
沈之秋垂下眸子,没有再问,傅徇心里装着天下,自然不可能在温柔水乡留恋太久,他有他的雄图霸气,大约也不会为了谁而放弃。
两人一时沉默下来,沿着人群往前走,转过一个街口,眼前突然熙攘起来,街上的灯明显比其他地方要多,除了开门做生意的铺子,更是有很多摊位坐落在街道的左右两侧,行人也比其他的街多出几乎一倍,想来这就是著名的广陵夜市了。
刚行至路口,一阵扑鼻的烤肉香气就飘散过来,傅徇和沈之秋都没有用晚膳,不免有些饿了,傅徇瞧着前面有好多卖小吃的摊位,便拉过沈之秋的手,问道:“有什么想吃的?”
沈之秋略有些惊讶,“你要陪我吃这些东西吗?”
“有何不可,既然来了人家的地方,当然要入乡随俗。”傅徇道。
他虽这样说,沈之秋却不敢让他在路边乱吃东西,本不欲买,可傅徇坚持,沈之秋也只好跟着他一路逛过去,烤鸭、熏肉、羊肉灌汤包、鸡汤馄饨等等小吃应有尽有,老板商贩的吆喝声不绝于耳,铁锅和笼屉打开后,扑面而来的香气飘散在整个夜市的上空,沈之秋一眼看过去,感受到了浓浓的烟火气。
心里的馋虫被勾起来,他走过去,在馄饨摊前坐下,要了两碗鸡汤馄饨。身旁的桌子上坐着的是几个江湖人士,沈之秋看着端正坐在对面的傅徇,他个子高,衬得馄饨摊的桌子更小了,两相对比,就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很是不搭。沈之秋抿嘴偷笑,“你大概从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吧?”
傅徇摇摇头,虽是第一次来这种吵闹的地方,却并不拘谨,他问沈之秋,“你小时候会出府上街偷吃吗?”
“会啊。”沈之秋道,“小时候不爱吃大厨房做的菜,大姐姐就偷偷带我们溜出来买吃的,西街路口的王大娘卖的馄饨最好吃。”
他刚说完,店家便端上来了两碗热腾腾的馄饨,傅徇便笑道:“那你尝尝,这个比起王大娘的,哪个更好吃。”
沈之秋将两个碗都端过来放在自己面前,一边尝了一口,过了一会,才将其中一碗推到傅徇面前,金福没有跟在身边,试菜这种事只能由他来做,沈之秋做的自然,傅徇却皱起了眉头。他看着沈之秋,责备道:“这种事以后不许再做。”
沈之秋一笑,“不敢有丝毫闪失。”
“你若这样小心,以后我怎么敢再带你出来偷吃?”傅徇道。
沈之秋笑笑,指着傅徇的碗说,“凉了就不好吃了。”
于是两人坐在人群中,感受着热气腾腾的香味,伴随着嘈杂的闹市声,吃完了一大碗馄饨,这是傅徇生平第一次吃这种东西,碗筷都算不上精致,甚至有些破旧,但是却吃得无比满足,馄饨汤一直暖进胃里,是这个冬日别样的温柔。
“哪一个好吃?”傅徇付了钱,还继续着刚才的问题。
沈之秋想了想,道:“王大娘的馄饨味道浓一些,但我更喜欢这一家。”说罢看一眼傅徇,眼神透出点点羞赧,“因为这次是和你一起。”
难得沈之秋会说出这样的情话,傅徇很开心,又将他的手拉紧了一些,放到嘴边哈了一口气,问道:“冷吗?”
“不冷。”沈之秋含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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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秋笑笑,刚要放回去,傅徇已经伸手付了一锭银子,道:“我们要了。”
这远远超出面具的价钱,老板笑的合不拢嘴,夸道:“两位公子品貌不凡、器宇轩昂,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傅徇听得高兴,又赏了他一锭金元宝,沈之秋忙拉着他离开了。傅徇拿过沈之秋手里的面具,试着在他脸上比划了一下,“不戴上吗?”
沈之秋想了想,买都买了,反正是在外乡,偶尔任性一回也无伤大雅,于是点点头,傅徇便伸手为他戴上。沈之秋今日穿着一件天青色的长衫,外头是雪白色镶金线的大氅,如鸦羽一般的黑发半束着披在身后,配上这个翠绿的孔雀面具,顿时变得高雅神秘起来,眼神透过面具看向傅徇,带着勾魂夺魄的气势。
傅徇心弦被他一眼拨动起来,他真想在此刻轻吻他。沈之秋移开目光,戴了面具之后,与傅徇牵手而行的动作就更加大胆起来,没走两步,天上落下了纷纷扬扬的雪花。
沈之秋抬头看去,雪落在他的唇边,带着冰凉的气息,很快便落满了他的衣襟。傅徇四下查看了一番,见前面的河道中停着三四艘画舫,有婉转的曲调远远飘来。
他们选了其中一条画舫暂时躲避风雪,挑了个靠窗的包厢,要了一壶温酒和几分点心,包厢里有一个帘子隔开的区域,是供乐姬弹琴的,他们的酒刚上来,一位身材婀娜多姿的乐姬抱着琵琶随着走了进来,冲他们微微屈膝弯腰,道:“两位客官想听点什么?”
“随意。”傅徇道。
乐姬又点点头,掀开帘子坐下,很快,悠扬的琵琶声在包厢里响起,她弹的是《春江花月夜》,画舫旖旎的灯光映着外头的漫天雪花,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沈之秋取下面具,给自己和傅徇倒了两杯酒暖胃,拿起一块翡翠糕,正要入口,傅徇开口叫他,“韫玉。”
沈之秋抬头不解地看向傅徇,傅徇喝一口酒,缓缓道:“我一直在等你问我。”
沈之秋心陡然一沉,脱口而出,“问什么?”
“问那天四弟提出来的问题。”傅徇道。
沈之秋缓缓放下手中的翡翠糕,垂下眼眸不说话,他以为他掩藏的足够好,却没想到还是被对面的人看穿了,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傅徇道:“有什么事你可以问我,不必自己闷在心里。”
沈之秋转向窗外,看着满天飞雪,又回头看向傅徇,笑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事,也不一定要一览无余,我现在很满足,真的。”
“你不问,就是擅自替我做主了,”傅徇道,“这何尝不是一种残忍。”
沈之秋不再说话,一时间,包厢里只有琵琶悠扬的声音和小火炉上的热酒传出来的咕噜声,良久,傅徇从怀中掏出一个木制的盒子,放在沈之秋面前,盒子有巴掌大,降香黄檀材质,上面有精致的雕花。
傅徇打开来,里面是一枚明黄色的印章,印章上雕刻着一只飞天的凤凰。
“我想要的,是你陪我一起坐拥这天下。”傅徇道,“韫玉,我要你做我的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