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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消灭野狼猪(上)

作者:M斯巴达蝎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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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何一行三人来到了附近的一个镇子——。

    镇子的人不少,莎安娜虽然背了个大包袱,却像条小泥鳅一样灵活穿行在人群中。莫何跟雷恩只能紧紧跟着莎安娜快速的移动。

    将一些能卖钱的琐碎东西卖完后,莫何得到了四个铜币。用其中一个铜币买了新的打火石,又用剩下的铜币买了一些地瓜,芋头等制作白糊糊食物的材料。最后他们才一起到佣兵酒吧去碰碰运气,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任务。

    这个镇子里的佣兵酒吧是一间矮小的两层楼建筑,墙角石头长满青苔,屋顶木制结构已经被雨水侵泡得发黑。一个木制招牌挂在门口上面,招牌上刻着啤酒和匕首的图案。

    酒吧大门已经尽量建得高大,但就连莫何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都觉得有些压抑,就更不用提一米八几的雷恩了。

    小姑娘莎安娜一般很少跟莫何一起进酒吧,她会老实的在门口蹲着等。因为酒吧里面有太多好吃的了,她一看到吃的东西就挪不开步子,所以干脆还是不要看到食物,在门口闻闻香味就好。

    雷恩跟着莫何一起进了酒吧去看任务。之前因为莫何要一边做任务一边照顾莎安娜,所以只接难度很低的任务。因此每次任务所得的报酬也不过仅能够用来购买一些日常用品和制作白糊糊食物的材料。

    有雷恩的加入,莎安娜可以有人照看,剩下的人就可以全力去进行任务。莫何正是考虑了这些,他走过以前经常驻足的低级任务区,来到了中级任务区。这里的任务报酬会高一些,现在多了一口人,开销也肯定会更大,做中级任务是在所难免的,也是莫何许久来想要尝试一下的——他也不想让小姑娘天天吃没有营养的食物。

    中级任务区任务不多,只有三个,要么是被其他佣兵嫌弃报酬跟难度不搭,要么是难度超出自身能应付的范围,要么就是路途太远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去做。

    看来看去都只有一个任务比较中意。

    “任务:消灭野狼猪报酬:1银币。任务内容:枫树村闯入一只野兽野狼猪,践踏庄稼,伤害人畜。现急求勇士帮忙剿灭。万分感谢。”莫何将任务念着,念完后问雷恩:“雷恩,你看这个任务怎么样?报酬很高,而且目标是一只野兽。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应付得来。”

    雷恩看了下另外两个,一个是保护几个村民采药,要爬上爬下,小姑娘可能不方便参与行动。一个是深入矿洞寻找矿石的任务,对于没有挖掘工具的他们来说这个任务也无法进行。

    “看来这个消灭野狼猪的任务是最合适的了。不过这个野狼猪我小时候有在书上看过它的资料,可不是普通野兽,比野猪野狼都难对付得多的家伙。”雷恩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那这个野狼猪你认为我们有把握处理掉吗?”莫何还真不认识野狼猪是什么,但中级的任务,想必不会是那些麻烦得离谱的家伙,否则应该帖在高级或恐怖级的任务区域。

    “我也没遇到过真正的野狼猪。但书上资料说,它有野猪一样的头跟狼的身躯。行动时候像一阵风,被攻击的时候皮肤硬得像岩石。应该不会那么轻易处理掉。”雷恩思考了一下回答。

    “那我们就做这个任务!暂时还没办法给你弄到武器,这个任务让我先处理,你先帮忙照看莎安娜。”莫何对雷恩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嗯!也好!不过就算我对长武器不擅长,有这木棍在手,我还是有战斗力的。应该足以应付这个任务。”雷恩说。

    之后,莫何取下了这个任务的羊皮纸,去酒吧柜台备注了任务,并且向吧台的接待美女询问了任务地的路怎么走。美女似乎对雷恩这样的帅哥很心动,不时多看几眼,这让莫何花了更多的时间来得到答案。

    去枫树村的路途要半天的时间,今天赶一下应该能在天黑前到。

    就这样莫何、雷恩、莎安娜开始了消灭野狼猪的征途。

    小姑娘听说任务报酬有1个银币,高兴得啊啊啊的欢呼起来,绕着两人连连转了几圈。小姑娘最高兴的不是有钱了可以买好多好吃的,她更多的在欢呼破了之前他们接任务中最高报酬的记录。之前历史最高任务报酬记录是20个铜币(1银币=100铜币),那笔钱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月的生活保障。

    在去的路上,莎安娜高兴的唱歌:先生,我想要份蛋糕!

    莫何也很高兴跟莎安娜一起唱:好的,小姐,这是您的蛋糕!

    先生,我想要份奶酪!

    好的,小姐,这是您的奶酪!

    我还想要好多好多的鸡肉和香肠!

    好的,好的,小姐,这是您的鸡肉和香肠!

    嗯嗯嗯!如此美味我通通都吃掉!

    嗯嗯,通通都吃掉!

    啊,如此美味我还想再要!

    嗯嗯,好的小姐,这是您的蛋糕、奶酪、鸡肉和香肠!

    嗯嗯,吃掉,吃掉,吃掉,我还想再要!

    霍霍霍,霍霍霍,小姐真是好肚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是矮人族的好姑娘!

    之后他们还一起唱了《我与野熊的约会》、《地精教你学做人》还有《早安我的野蛮人小姐》等许多佣兵们喜欢唱的歌。

    雷恩看着这两个家伙旁若无人的大声唱歌,真的很令他羡慕和开心。虽然他也想加入,但是长期贵族阶级的生活养成的那种优雅的生活作风让他无法像莫何一样像孩子般放声高歌,而且还是唱这样的市井歌曲。

    歌其实挺好听的,雷恩也非常喜欢这些歌。他小时候曾经幻想自己当佣兵和游侠。还经常偷偷瞒着家人去佣兵酒吧听佣兵们讲故事,久而久之佣兵们的歌他大概也会唱一些。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被教育要有家族荣誉感和使命感,要成为英勇的战士,而他的父亲就是他最好的榜样。

    一路高歌,时间过得很快。当最后一缕阳光还悬在天边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任务的目的地——枫树村。

    在村口的村民发现了他们,询问一番,了解到莫何他们是来帮忙消灭野狼猪的,就一齐带他们到村长那去了。

    村长是个中年大叔,四十多岁,头发已经有几缕斑白,人也显得很憔悴,看着比实际年龄还要老十岁。他已经为野狼猪的事情烦透了心:村子临近交租了,地里的庄稼被糟蹋严重。而且鸡鸭羊牛也被这个野狼猪伤害了不少。领主大人一般不会出兵去管这些小规模的野兽袭击事件,因此一切损失,一切的处理工作就都压在了村长身上。

    当看见莫何他们过来,听了村民解释,村长紧缩的双眉终于舒展开来,救星终于来了。等了这么久,终于有人愿意来帮帮他们这些苦难的农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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